68 证据原件独一份 法官律师不
书名:啃老一组 作者:冬月椟鐏 本章字数:2593字 发布时间:2022-01-12

第六十八章 证据原件独一份 法官律师不往来

2021年8月27日晚上21点41分,常辰通过危信和许律师通话。许律师的意思是:褚法官要证据中的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原件。由于当天是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法院休班。于是商定30号早上,常辰把“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交给许律师,许律师再交到法院!

8月30日上午7点49分,常辰给许律师打电话,许律师说:“我大概得十五六分钟过去。”

常辰问:“光拿这一份原件是吧?”

许律师问:“他们,还有其他签字的原件吗?”

常辰答道:“没有!一块签字的就这一份。”

许律师说:“那行,我就拿这个,如果他们还有其他签字的,我就都带着。”

常辰回答:“没有!”又问:“我在路边上等你行吧?”

许律师回答:“行,行,行!”

常辰说:“就是银座西边这个路口!”

许律师回应道:“好来!”

常辰到路口等着,把父亲安葬那天,签署的那份“放弃继承遗产承诺书”原件,交给了许律师。许律师又转交到法院褚法官手中。

下午3点13分,常辰给许律师打电话,接通后,许律师说你那边信号不好,我给你打过去吧。挂断电话,许律师接着拨打通了常辰的手机。

常辰问:“今天法官说和常寅通过互联网开庭,结果如何你知道吧?”

许律师说:“我不知道唻!他们没有通知我呢,法院。”

常辰问道:“你能问问他吧(法院)?”

许律师问:“你想,你想知道什么?”

常辰说:“上个星期五的时候,法官不是说今天通过视频,和常寅核实情况,我想知道他是怎么回答的。”

许律师说:“我建议你,你可以直接问(法官)。如果我依代理人的身份问,法官一句话就顶回来了。”

常辰说道:“我自己可以问?”

许律师说:“对!你自己可以问。但是,有可能他们不会告诉你,也不好说。”

常辰说:“他因为么呢?星期五的时候,法官给我打电话说,常寅说我承诺给他两千块钱。我说:我什么时候说过给他两千块钱?法官说:我再给他打电话吧!这样尼,过了一会,常寅就给我打电话来了,先说俺爸爸欠他钱,这个钱让我出。后来尼又说,老头欠的钱不能给你要。”

许律师说:“对啊!”

常辰说道:“他说,把两千块钱给常敏呐,打到她账户上。我说因为什么呢?”

许律师解释道:“对啊!我给法官送的时候,法官到没说什么。法官说:‘有可能他们会不认啊!先等等看吧!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就行!’我说:‘行!’”

常辰继续说:“然后呢,他又说以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欠他三千块钱。我就问他什么时候的事呢?”

许律师说:“对啊!欠钱得有欠条啊!”

常辰说:“他啊,就说也不知道是一九酒几年还是二零零几年,含含糊糊地,我给他说了:‘你忘了,你想想吧。’”

许律师说:“你现在说话也要小心!万一他们给你通话录音了。”(两分钟五十秒)

常辰说:“我当时就给他说了:你忘了,你再想想看!如果有这事,你不早说了,还能等到现在?”

许律师说:“现在法官也没有给我打电话,如果你想知道他们说什么呢,你打电话,因为我作为代理人不好打听!”

常辰回答道:“我就想问问他要是同意了呢,作罢。他要不同意呢,我再准备其他材料啊?咱需要有针对性的吧?如果他同意了,咱就不用准备针对他的材料了,是吧?”

许律师说:“对,对,对!法院什么意思呢?就是把他们几个人叫到一起,看看谁同意,同意的呢,他们就不用开庭了。不同意的再开庭,是这样!”

常辰问:“也就是过段时间,她得给个通知,是这意思吧?”

许律师答道:“哎!对对对!她为什么现在不叫咱去啊?等他们那边确定了同意的和不同意的,再通知咱们去。”

常辰回答:“行!我就等着她吧(法院)!”

许律师说:“行!等等吧,你要是打电话问了,法院也不一定给咱说。”

常辰又说道:“再一个什么事呢?你像星期五他打电话给我要两千块钱,这个事,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有限制吗?”

许律师解释道:“如果你承认了这个事情,那你就给人钱。如果你说我不知道啊,他们随便编的,那就和这个案子无关了。人家法院该怎么审,怎么审了。”

常辰说:“当时吧,法官给我说,我说他一直都是欠我钱,我什么时候欠过他钱呢?我就给法官说了。一个是,大概是二零零零年,还是二零零一年,他闺女上高中,借我八千块钱;另一个是二零零九年四月,他借我七千块钱。那八千块钱后来有时候还五百,有时候还我三百,最后剩了三千六百块钱的时候,给我了一部小灵通,一部小灵通才值多少钱啊,一千二百块钱。”

“那七千块钱呢,当时说过年春节还我。四月份借的,说是给他闺女办调动,调到大山中学去。说是到年底还我,过了春节后问他呢?他说:‘没钱,你需要钱,自己借高利贷去吧!’至今一分钱也没给我啊?”

“这样我给法官说了,法官说:我再问问他,看他怎么说!你要说这些有证据吗?他哪里有证据,都是兄弟们之间,哪里有写借条欠条的?都是说一声,二话不说,就把钱拿走了!”

许律师说:“对!亲戚之间,都是口头协议!法官也不会听他的一面之词,也会要他拿出证据来!”

常辰叹了后气说:“人的良心,良心!”

《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结合近年来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新的表现形式,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基础上,以负面清单形式详细列举了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一是禁止私下接触。严禁法官、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非因办案需要且未经批准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与辩护、代理律师接触。

二是禁止插手案件。严禁法官、检察官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请托说情、打探案情,为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私下会见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牵线搭桥,违规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递涉案材料、泄露案情、出具专家意见等。

三是禁止介绍案源。严禁法官、检察官为律师介绍案件,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要求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等。

四是禁止利益输送。严禁法官、检察官向律师索贿、接受律师行贿,索取或者收受律师借礼尚往来、婚丧嫁娶等赠送的各类财物,向律师租借房屋、交通工具或其他物品,接受律师吃请、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安排等。

五是禁止不当交往。严禁法官、检察官非因工作需要且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举办的讲座、培训、论坛、开业庆典等活动。

六是禁止利益勾连。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合作”经商办企业,默许纵容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律师事务所担任“隐名合伙人”、违规取酬,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放贷收取高额利息等。

七是设置兜底条款。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同时,对严禁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与上述行为相关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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