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二章 思维生命的善
书名:认识之哲学 作者:夜恋幽 本章字数:4618字 发布时间:2022-02-04

  每一段思维的诞生都应该感恩于自然世界所伟大的规律随机性组合,这也是每一个建立于此的人脑所应该感恩的。我们最初的简单思维对自然世界和之后其诞生的其它的思维的信息反馈不断的叠加回应和吸收,然后便产生了简单思维之外的复杂思维。这便是我们思维诞生的自然由来,对此我不愿再过多的做出解释,我们已经知晓的够多了,只看我们愿不愿意去面对它!



人为什么能诞生独特的思维与思想呢?其实总结起来只有社会信息的先存与思维对物质社会认识的各种层次。



我们由此可以将现在生活在科学社会中人类的各种思维划分开来,其中对为人的认知是初始划分,即我们首先应当认识我们所处的人类社会和其所定下的善恶,这是做人境界上的认识。凡广博之识者无不显善,我们要想在这样一个人类的社会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思维,善的思维应是我们的首要条件。



其次便是在普通的人善的思维之外的物质世界实在规则和广义规则的认知,其在今天亦对我们人的几乎所有思维都有一定的发展之用。起初我并不明白,人对自身善的发展如何在物质世界规则上得到延伸,但我们任何哲人都无法否认物质世界规则认知对我们自身善的一种朦胧的发展之要。



倘若我们只是独立的自我的一个独立于社会的人,人们将我放入动物园内观赏,将我的价值固定于独立的小范围内,那么我想物质世界规律的认识对我的善的延伸毫无用处。但我们并不是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人类,在这为物质世界规律主宰的社会之中(人的生存、欲 望、思考、发展等几乎都需要物质条件),我们若想找到我们不独立的个体们的伟大价值,那么我们便不得不认可物质世界规律的作用,并以物质世界和其诞生社会的信息为基础发展我们个体的思维。



而我们善的思维便建立在这一物质世界信息反馈中,理性作用于群体便达到了群体上的善的社会秩序的体现——群体所认可的交互契约(物质交换、利益群体部族形式、被认可法律所定下的规则等),它简单的规定了我们人类控制自己在社会中无限膨胀的物质欲 望的基础交换准则,我们人类群体理性思维由此诞生。



我们诞生在我们复杂的人类社会中,拥有了我们的生命思维。日益复杂的社会使我们的生命思维更加复杂与完善,但我们并不能窥见社会信息的全貌,所以我们独自而独立开的思想几乎完全不同于彼此,只有那恒古而流的善的认知秩序为我们所共知。



当然其所制止和对立的恶的独立的少数或个体的欲 望思维也是我们所应当长久讨论和思考的东西,人的欲 望在一定范围内是人类主体所提倡追求的,当其超过某个度的时候便是人类主体所认为应该制止的。人类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物质欲 望推动我们不断发展前行的伟大,一方面又不得不视之如阻碍我们发展前行的毒药。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其欲 望的思维被作用于我们所处的社会并产生了综合性的不利影响,假如我们将我们的欲 望安放在一个完全不与现实社会相接壤的地方,那么不论你的欲 望达到何种限度,人们都没有理由去指责你的欲 望思维也没有理由虚伪的指责你的品德。



人类不能消灭他自己的欲 望,只能在适当的时候对其进行达成一定程度的抑制并在某些时候对其进行释放。理性思维就是其中克制我们自身欲 望思维的完美工具,以防止其发展达到群体所定下恶的程度。



除人类本身规则信息的欲 望之外的行为和思维模式几乎都是建立在对社会信息的接受与认识之中的。在法律和道德之上的行为上的善其实可以是影响到我们善思维的重要一点,即我们通过群体善的规定与鼓励而达成并享受善所带来的快乐,尽管在许多学者看来行为上的善是很浅显的难以分辨其是否是发自内心的无法判断其虚伪与真实性的。但在我看来善行得到他人肯定的过程亦是善的一部分,这便是善的社会信息反馈。我们向来不以最恶意的思想去揣测他人,我们既然无法得知他人善行的本心,就应该让他人得到赞扬与鼓励,让人内心的接受善行所带来的善的精神信息回馈。



而超脱了简单欲 望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发展则又诞生了我们人类至今的另外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相对认识实际社会的认识思维,一种是难以认识实际社会的自我虚假认识思维。前者的认识是延伸的,后者的思维则是以一种广大的辐射性的方式在扩散。但两种认识思维都是建立在我们个体对我们社会和对自然世界的信息认知上,在不断的对外界的正确信息的涌入中,后者通常会朝前者发展。



这时我们便将对表意善(行为)的讨论深入个体思维本身,人善和恶的思维究竟是如何产生?



我们往往是无法达到对外界事物的正确信息认知的,因为外界信息的传入往往在各种繁杂信息的杂交下变得面目全非,我们的学习使我们的认识思维不断变化,某些方面错误的学习或某些认识错误的接纳可能会导致我们原有的认识方式更加偏离正确的认识方向。所以每个人对世界广面的认识都不一样,可能会有很多地方一样,但几乎是必然的会有某些认识的分歧点,认识思维具有很大的随机性。所以我们谈到认识的时候,必然会有非人类本身定义概念之外自然事物的相对正确认识,但总得来讲客观理性全面联系的认识便可以称的上是一种正确的认识方法,而主观独立的认识便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方法。



我们现在一切的教育都应当是让人正确的认识社会正确的认识自然,但显然在我们当今的世界我们的教育还远未达到以此为目标的层次。抛开物质条件不说,我们拿中国和美国为例子。



中国的教育是具有很强目的性的应试教育,所以其只是简单的启智级教育,注重对自然物理以及实用经济方面的教育,缺少对人社会的善的认识教育。我们的学生们难以正确的认识到人类的群体聚合形式,只是以一种强塞的方式强加给学生们社会的使命,当我们的学生觉醒了一定理性思维时便会质疑这种强塞的使命,并对其产生人性上自主的反感与抵触。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人才会大量的外流,功利性的学习让其重实追求物质,而对群体善的缺失又让这些人才们没有一种自我认识的使命感,他们一定程度上的理性反而让其投入到了个体利益追求的理性层面。



再谈美国的自由教育,他们的教育门类繁多,对每个人自我的追求都极尽思想上的满足,只追求少数的随机的高层次认识人才的诞生。但这种思想太过自由了,自由到其能诞生错误或正确极远辐射的思维。他们普遍没有专门的社会群体善层面的教育,这导致了他们缺少一种群体的使命感,更多的是物质的享受上的追求。他们对社会的发展其实挺佛系的,因为他们自己本国人口前代的物质积累够吸引到外来人才,使其充分的发挥其物质层面的价值,然后多出来的价值再度投入到社会物质的发展上以满足下一代。但我们不可否认,他们通过充分激发少数最优秀人才的价值和潜力创造的社会价值反而在某些方面远优于我们绝大多数人才不尽其才所创造的社会价值。



但这只是我们教人向善教育目标的浅显表现,我们不能等着孩子们在我们的教育中稀少的随机的诞生。我们要让孩子们在家庭、学校乃至社会的教育中达到坚定的善,一种认识善的真正境界。



教育是人类思维诞生形式的重要过程,许多复杂的思维便是在教育环境中随机的诞生的。人类思维的许多固定的理性的对社会和自然世界的认识便是在教育中定型的,倘若我们的教育并未给我们定型一个好的对社会和自然世界的认识,那么其在教育之外的我们的简单定型思维便会接触到许多能打破我们初始固定思维的信息。我们需要教育能达到一种宏观的信息输入控制级,而这一点最重要的是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而不是“知识”。



几乎任何复杂且极端的错误都是在这一前提下发展而成的,不稳固思想构架被打破且对社会的信息认识片面以达到一定极端的层次。真正的善良是无法被打破和扭转的,而最表意的不能真正认识社会本质的善则会在社会的错误信息回应下支离破碎。



每一个坏人的造就都在于此。要么是其不能认识自身与社会的关系进行自我的欲 望追求,而最终致恶;要么便是其自我的善的认识体系被社会错误的打破,善行和简单的善心被恶行和恶心所回馈达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对自我善的否定和对社会的错误认识而做出恶的思想和恶的行为。



同时社会信息所诞生的思维有着非平等局限性的体现,不同物质阶层的人接触到的社会信息不同,学习的东西和其随机产生的思维模式亦不同。事实上理性是多诞生于上层阶级,但理性的善反而多诞生于下层阶级。因为往往底层人民能有更多接受社会关于善的信息秩序的机会,而上层则只是接受其认知而不是通过长期的耳濡目染的实际。因为实际行为所接收的社会信息在许多时候要比我们从其它途径认知的社会信息要更加深刻,所以往往底层人民对于善的潜意识运用体现会比那些接触信息多的上层人民要更加真切自然。



就个人上我们所受制于寄托在物质之上的信息反馈,善恶在个体上又被生活所强制的劈砍划分,我们的大脑善恶的思维在除教育次生思维之外又再次被社会影响产生第三次的思维转变,物质在其中占据很大的影响比重。倘若我们能够在这不断受到的社会信息洪流中仍保持理性,那么我们虽然无法主宰我们所处社会的善恶,但我们可以通过自身认识的真正的善恶而主宰自己的内心,而达到个人内心思维上的真善。



而这由个人内心思维而产生的善则不再体现在其对表意善的体现上,其有一定的超脱性。因为法律和道德所规定的对善的定义向来是模糊的,而善在此之上却又超脱的发展为一种博大内心体现。法律可以衡量其表意的善,但却无法观察和体现人内心的善,其与人内心善思维所追求的正义的划分往往就在于这对思维的极小判定不同之上,我们以至善称之。真正的善是不会被法律所管制的,相反法律在某些时候却会成为群体手中实现恶的工具。



在中国古代其体现是鲁迅先生所言的历史之上满满的吃人二字;而在西方,则是人们对自身欲 望的过度纵容产生的相对平等。



前者和后者都是在群体的规则(法律和道德)之下对另一群体进行恶的行为,社会信息的掩盖与偏向性传播使其群体的主体不能简单的认识善的普遍性和包容性,将好的概念偏义为善并对其盲从是导致这些行为出现的重要要因。善恶的思维是普遍且绝对的,而好坏的概念则是相对而言的具有范围性。



社会信息的扭曲会对我们善的人性造成巨大的伤害,这一点我之前在人性篇便已解释过,群体的思维集合在一起形成的群体自私的物质追求会造成片面的社会信息传播,即利己一方的信息宣传(舆论)。



每一场掠夺性质的战争几乎都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动的,我们对自己欲 望的满足会蒙蔽我们的认识之眼。顺从社会信息的引导,不能或不愿分辨其真正的善恶行为本质,只当其是群体所规定的“好”。倘若这种行为在那些愚昧的年代被认可也便不算什么,但在我们的善的思维不断扩展的今天,我们若仍不能或不愿去面对我们过去的在今天看来绝对是错误的行为,那么我们便会被其思想所限制影响,我们善的思维格局便会被其束缚。



我对自我群体的只能称之为好,但却不能称之为善,我们要将我们放在一定的博大的层次上来看待这个世界,达到神性一般的善。但超脱于社会信息和群体思维信息束缚的思维是难以存在的,我们的善恶恐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超脱一定范围的好坏。



群体的发展和教育在一种延续的方式下宣传的社会信息一旦沦为纯自我群体范围的好坏之分而不是善恶之分,那么就会产生错误的群体相对恶的思维。善的思维往往不能体现,我们中国人通常称其为大义。当然哪怕我们今天的主流善恶远远达不到完美的层次,哪怕是人类层面的都难占主体。这样或那样的偏见充斥着我们各个群体,



所以我们还是要宣扬理性的思维方式来补充我们的善,完善我们对社会信息接收的分辨性管理,以认识去达到善的境界。不论是我们的群体还是我们的个体,只有理性才能达到善的更高境界。理性能让我们通过认识世界,而其与人性相结合便可以在人类社会信息的吸汲之中达到认识善和认识我们为什么要为善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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