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白天还是晴空万里,一到下班时间突然就下起倾盆大雨,把我硬生生憋在半路上。
躲到街边的屋檐下,我一边清理身上的水渍,一边庆幸自己一直都有随身携带纸巾的习惯。
就在我快要“将自己擦干”之际,身边传来一道曾有所耳闻的声音。
“你好,可以借我一张纸巾吗?”
望着手中最后一张纸巾,我不舍地咬咬牙,还是递给了那人,“请好好对待它……”
话音未落,我便看清了借纸之人的样貌,不禁想扇自己一巴掌——为什么不看清来人是谁就贸然卖萌呢?
“哎,好,放心吧小弟弟,姐姐一定会好好对待它的。哈哈……”
果不其然,她在接过纸巾后便似大姐姐般拍拍我的头,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她,就是我在桐港杨梅弄遇见的那个女子,那名我梦了十八年的女子。
我被她的举动气得浑身发抖,但看到她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突然想到一个反击她的方法。
我伸头望望黑漆漆的天空,阴阳怪气道:“嗯,怪不得会遇见你,原来是天黑了啊……”
“啊?什么意思?”她被我一句无头无脑的话说得怔住了。
“我的意思是,天黑了,那些化了妆的女鬼就会穿着白裙出来祸害人间喽……”
“你……”她横眉倒竖,模样恼怒,“你说谁是女鬼?”
“谁搭话我就说谁喽!”
我双手抱在胸前,别过脸去,心里却乐开了花。
那一刻,我发现我喜欢上与她斗嘴的感觉了。
“你你你……”
她显然被我气得不轻,哈哈。
见她这副模样,我终于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开玩笑的。怎么会这么巧你也来这里避雨?”
如果我不是穷鬼,真的会怀疑她是不是看上我了。
她白了我一眼,“你说呢?要不是该死的老板叫我加会小班,我才不会像你一样愚蠢地被困在这里!”
我顿时不高兴了,马上出言反击:“哟呵,说我愚蠢?你可别忘了,就在刚刚你还被我这么愚蠢的人说得哑口无言!”
“切,姐姐我只是让让你,让你不至于无地自容而已,笨蛋!”
“Okay Okay ,不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伸出右手,“我叫康如初,明州城琅乡人,在这附近上班。”
她伸出手与我握了握,“林小蝶,桐港人。”
林小蝶,很清新的名字。
我低声自语:“真好听,原来这就是你的名字……”
“嗯?什么?”她显然没听清,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
“没什么,”我笑了笑,莫名有种想跟她多相处一会的冲动,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心绪,“等雨停了,我请你吃饭吧!”
“吃饭?”她耸耸肩,“我晚上都不吃饭的。”
“呃……”我被她这句话噎住了,愣在那里不知如何作答。事实上,我从来没主动邀请女人一起吃饭过,没想到第一次邀请就被拒绝了。
“不过……”她缓缓露出灿烂的笑容,“你要是说你想约姐姐,或许姐姐可以考虑考虑哦!”
我无语地一拍额头,“美得你。算了,不吃就不吃吧,还省下我一顿饭钱。”
不过老实说,她刚刚那一股灿烂的笑容确实让我的心跳加速了几分。
她撇撇嘴,忽然问道:“欸,你有车吗?”
“呃……”
果然,我最不愿意碰上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没有车,确切地说,我根本买不起车也没打算买车,因为在我的人生观中买房才是最要紧的,毕竟房价年年涨,车价却是年年跌,我又不急着用车,当然先存买房的钱了,不过最主要的还是没钱。所以我并不打算正面回答问题,而是用了逃避式的回答:“你呢?”
“我?”她撇了撇嘴,“我要是有车,你觉得我还有必要在这里跟你一起受冻么?”
好吧,她说得不无道理,同时也让我松了一口气,至少在这点上,我们是一样的。不然,恐怕我卑微的自尊心又要受一次打击。
“唉,真是抱歉,要你陪我一起受冻,”不知为何,我就是想多跟她聊一会,“要不……我一会请你喝奶茶,当补偿你?”
她又露出那种灿烂的笑容,“你想约我啊?”
很迷人。
确实很迷人,我被她的笑容迷住了,几秒钟后才回过神来大大咧咧地说:“是啊是啊,大爷我就是想约你,你就说同不同意吧,小妞!”
“哦哟~你说话好不文雅哦,这让姐姐怎么答应你呢?”她佯装嫌弃,却显得有几分俏皮。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矫情到这种程度……
“好吧好吧。林小蝶女士,我——康如初——想请你喝一杯奶茶,可以吗?”
“嗯,这才差不多嘛。好吧,见你态度诚恳了些,本小姐便允了你。说吧,想请姐姐喝什么?”
“奶茶啊……”
“废话!老娘问你是什么奶茶,你当老娘是白痴么?”
“那你说,你喜欢喝什么?”
“我啊……”她抬起头嘟着嘴想了一会,“你就请我喝鸳鸯奶茶吧!”
“鸳鸯?”我怔了怔,“怎么,我们的林大小姐也喜欢喝港式奶茶吗?”
她摇了摇头,“确切地说,我只喜欢喝鸳鸯,而非所有的港式奶茶。”
“唔……好吧,”我耸了耸肩,“那我们还真是有缘呢,刚巧我也喜欢喝鸳鸯。”
“是嘛……”她眯起了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片刻之后,大雨消停,我带着林小蝶到了附近的一家奶茶店。这家店是我最常来的,因为我觉得这家店的鸳鸯做得最正宗、最合我口味。
“老板,两杯鸳鸯,一杯多奶少茶不另外加糖,一杯……”我忽然语塞,因为我想起来还没问林小蝶喜欢什么口味。
正要问她,她已经抢先开口道:“还有一杯一样的比例不过要三分甜,两杯都打包,谢谢!”
看着我目瞪口呆的表情,她笑了笑。
真好看啊……
……
定雨江边。
好吧,我还是来了这个差点让我丧命的地方,不过对于上次的事件我还是心有余悸,没敢上定江桥,只到了江边的游步道上。
我与林小蝶顺着江边慢慢走着,雨后的风是很提神的,我们之间却比风还沉默。
其实——不要笑我——这是我第一次在大晚上跟除了我妈之外的女人散步,而且这个女人还是我十八年来的梦中女神,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害羞的我找不到跟她聊天的话题。
我偷偷瞄了一眼身旁的林小蝶,她也是捧着奶茶低着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有些受不了这沉闷的气氛,便随口问道:“你为什么喜欢喝鸳鸯啊?”
林小蝶抬起头,看了我一会,突然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煞是好看。
“你笑什么?”
她没有回答,而是停下脚步,将奶茶放到石柱上,双手撑住栏杆,望着平静的江面,反问道:“那你呢?你又为什么喜欢?”
“我啊……”我也学着她的样子双手握住栏杆,眯起双眼,“曾经有一个人,她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饮品,一半是奶茶一半是咖啡,甜中有苦苦尽甘来,犹如人生,总是有苦有甜。她还说,如果可以,她想与我一起品尝这有苦有甜的人生。后来我终于知道这种饮品叫做鸳鸯奶茶,也明白了她的心意,可是我再也没有遇见过她了……所以我常常喝鸳鸯,渐渐的,也就喜欢上了。”
“她……对你很重要吗?”
我感觉,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有一丝颤抖。
“嗯——如果每晚梦不到她我就会不安心也叫做重要的话,那大概是很重要吧……”
林小蝶沉默了,仿佛不愿继续顺着我的话聊下去。
“你呢?你又为什么喜欢?”
“我?”她自嘲地笑了一声,“我可没你这么有内涵,我纯粹只是like这个名字而已……”
“是吗?”我看着她莫名其妙有点失落的脸,发现了一丝端倪,“你真的只是喜欢名字而已吗?”
她没有说话,静静地望着江面。
夜风吹过,扬起她的长发,一股香樟树花与橙花的香气扑面而来。
半晌,她道:“好了,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见她仿佛突然间失去了聊天的兴致,我也不便挽留,只说送她回家。
“送我回家?”她轻笑一声,“搞得好像你有车送我一样。”
“呃……”我的脸红了红,“我的意思是,我送你上车。”
“算了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不会迷路,”她一边向前走着,“你也快回去吧,万一要是再下雨,这里可就没有地方让你避雨了。”
我在她身后放缓了脚步。
好吧,她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不好强求。
“哦,对了,这个送给你。”
她突然转身,我们两个的嘴差点就对在了一起。
惊了个呆的。
她羞赧地后退一步,快速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方块——就是两个月前我在江边捡到的那块古怪立方体。
我接过方块,随意翻转了几下,“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很快你就知道了。”
她露出神秘的微笑,转身疾步离开。
……
回到出租屋,洗完澡往床上一躺,我就开始研究林小蝶送给我的白色立方体。
“唔……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虽然不是第一次碰这个东西,但我仍然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作用,仅仅是作装饰用的吗?
不,林小蝶既然送给我那就一定有别的用意,也不会是定情信物——我可不相信一杯奶茶就能俘获她的心。
翻来倒去十几分钟,除了按下按钮的时候会有一个面闪几下蓝光之外,这个神秘的小东西居然没有表现出任何变化。
“咕噜噜……”
又按了几下按钮,突然哪一面发出了古怪的声音,我来了兴致,刚想继续研究,却发现那声音原来来自我的肚子。
我饿了。
好吧,从下班到现在,除了一杯鸳鸯之外我没有进肚过任何东西,饿也是应该的。
“唔……可以吃点儿什么呢……”
我打开冰箱,只看到了几包泡面,“好吧好吧,幸亏还有芝士和香肠,这顿晚餐总算不会太单调。”
但有的时候人倒霉起来,喝杯凉水都会烫到舌头,在切香肠的时候,我的手指就不小心被割开了一道不浅的口子。
“惊了个呆的,算我倒霉!”
我将杯面泡好,放入芝士和香肠,想要去床头柜拿创可贴,好巧不巧,受伤的手指碰到了白色方块。
“叮~”
白色方块发出了悦耳的声音。
我想起许多仙侠小说里滴血合武的情节……
“莫非,还要我将血滴入这方块内才能使用不成?”
我哭笑不得地想着,抬手看看仿佛流不尽的血,“反正也是浪费,那就试试看好了。不过……该滴哪里呢?哦,就这个洞里好了!”
没想到的是,还真被我蒙对了。
我把血滴进黑漆漆的洞里后,白色方块闪了几下蓝光,然后从洞里射出一道蓝光,将我包裹来起来。
“什么东……”
话未说完,洞里就传来极为强大的吸力,一下子将我吸了进去。
那是我第一次用时光机穿越时空,虽然是被动的,我还是想打手贱的自己几个耳光——我还没吃饭啊喂……
……
我于恍惚之中睁开了眼,然后猛地发现有张脸快贴到我的脸上了。
“喂,侬谁人啊?!”
我为保清白,急忙抽身从地上爬了起来,情急之下,这句话我是用家乡方言喊出来的。
没想到对方也用方言答道:“侬亦是谁人?咋会躺在地上?”
我一边拍着身上的灰,一边环顾四周的环境。
这里像极了电视中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农村,全是黄土或木头建成的房子,大片农田穿插在村子各处。略微炙热的阳光下行人不多,有也只是扛着锄头匆匆而过。
再打量起眼前的男子,典型的农夫打扮,黝黑的皮肤下是一张不到四十岁的脸,双眼虽有些许麻木,却透露着对我的好奇。
“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村口啊。”
他的回答简直让我无语,不过细想之下也并无毛病,毕竟是我没问清楚嘛。
“我想问的是,这里……这个村子叫什么名字?”
他眨了眨双眼,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问,但还是回答了我(虽然我那时候一直觉得他一定在心里骂我白痴)。
“这里是朱家头啊。”
“哦。”
我点了点头,揉了揉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发酸的脖子,才猛然惊醒:“朱家头?!你说这里是朱家头的村口?”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与我小时候所见大相径庭的村口:原本应当是通了公交车的宽阔马路,如今却只是一条蜿蜒的黄泥路,路边只有大山,连以往村子里的红庙,现在都只是一块草地。
莫非……我又穿越了?!
“阿哥,”我拉住男子的手,“告诉我,现在是几几年了?”
男子一把甩开我的手,用怪异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似乎是在辨别我是真疯还是假傻。
不过幸好,他没有立马逃瘟似的离开,而是继续打量了我这一身在他看来可能很奇怪的打扮并回答了我的问题之后,才逃瘟似的离开。
听了他的回答,我倒退两步,险些跌坐在地上。
“他……他刚刚是不是说……现在是1963年?!”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穿越,距现在已有好久好久,许多细节都记不太得。我只记得,那时候我一个人蹲在角落里一半兴奋一半恐惧地瑟瑟发抖了很久,最后才看向刚刚从口袋里拿出来的白色立方体。
“看来就是你了……哈哈,惊了个呆的没想到我也能拥有时光机,呜哈哈……呃……”我笑到一半,突然停顿了一下,因为我想到了以前不敢想的事情,不过随即又摇摇头,“想什么呢!改变过去?万一玩砸了,世界上搞不好就没有我这个人了!不行不行……”
我站了起来,向前走去。
来都来了,不去探望一下外公外婆怎么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