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空气都是香的。
我知道,那定是方记者留下的味道。
有了县日报社的推波助澜,我能想像得到,我的《马小风硬笔书法字帖》一定能走出县城,走到省城,走到更遥远的地方。
可以这么说吧,到此时,我已经成功地建立了鲜明的个人IP。只是说,这个年代,信息传播的速度毕竟没有二十一世纪快,我还需要一个等待的过程。
当然,还是那句话,我等得起。
饭得一口一口地吃,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在我前世四十年的经历中早已体会。
晚上,我继续在煤油灯下默写着歌词。拿来主义确实很好用,我很轻松地就将一些经典歌曲抄了下来。有些歌的词我记不太清楚了,就临时进行了创作。以我前世半专业的作家、诗人身份,这的确不是什么难事。而且,我丝毫没有罪恶感。我还是认为,即使是重生,我也是老天选中的人。
天选之子!
我不得不为自己感到骄傲。
但是,偶尔地,我还是想回去。
我不知道我是死了,还是像夏洛一样,只是在梦中穿越了。我告诉自己,可能我在这里过完半生,那头只不过是刚好打了一个盹儿。我很坚信,我比常人健硕的身体,还不至于那样子早夭。
总有办法回去的。
我依然让自己相信,重生,是老天让我来做点什么,这是一次奇妙的命运安排。到了某个界点,可能,我就回去了。
我扳着指头算日子,着实,离公元2022年那是差得真远。我的优化计划,还得继续有序推进。
清早一起床,我又精神抖擞起来,我要做与前世不一样的自己。
“妈,我上学去了!”
一声告别,我背起书包,大步出门。
马小文哥俩一直还在家里蹲着,家里穷,要他们到八岁了才去上学。
“风哥,放学回来一起玩儿啊!”
哥俩眼巴巴地看着我从身边走过,提出了这个可怜的要求。
“好的,等我回来!”
我摇了摇手,拜拜。
“风哥,等等我!”
一个声音很是焦急地从背后传来,不用想了,定是那小胖妞马小红。
马小红也跟我同班,家里伙食不怎么样,她却从小就有吨位。我这时算是她的偶像,在班上,她很以是我的堂妹为荣。
“你快点儿!”
我知道她不仅胖,还是扁平足,走不快,故意催她。
她喘着粗气跟了上来,马尾辫都快散掉了。我不由想到她后来初中辍学,远嫁到外地,过得很不如意。也许,我也该帮帮她?
“风哥,你把昨天唱的那首歌儿教教我呗!”
马小红噪子不错,如果有条件,是可以培养成宋祖英式的人物的。但我的歌,她真是不适合,她是天生的美声噪,很需要专业的训练。
“好啊,只要你不嫌难听,我唱给你听!”
我以四十几岁男人的心态,就当作是哄小孩一样,唱起了那首《Super star 》。
这首歌,我改了下名字,前世我的英文就不怎么样,我得扬长避短,我直接改成《超人》。这首够摇滚的歌,可是取得过不蜚的成绩,俘获了不少少男少女的心呢。
这也充分说明,好的歌,是能够引起共鸣的。只可惜,我不会唱《孤勇者》,要不然,那效果会更加立竿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