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都已经回家,宿舍只剩下我一个人。正值国庆假期,我约了大哥3号一起出去看电影,结果在早上大哥突然说去不了了,因为大哥的室友张珍和她男朋友王强在前一天晚上吵架直到凌晨,导致她没办法睡觉。
我本就对大哥的室友印象不好,也就没多说什么。但其实我心里已经对大哥感到了不满。
自从中秋节从北京回来后,我好一段时间都没有和大哥出去玩。清心的生活,却让我情不自禁去回味细节,然而又毫无征兆,被黑暗拉回现实。冷风不刺骨,但也少不了透进毛孔的试探。无眠黑夜里,我抬头,不见月,不知道是云雾的遮挡,还是颜色的迷惑。
我在宿舍的水房洗了洗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打量着自己的脸。高中时我觉得自己长得还不错,有很多女生喜欢我,即使进了大学我也这么觉得。可现在我发现,我的脸有点歪,下巴向左撇,两个眼睛和两个耳朵也不一样高,甚至连鼻子也是歪的。
我意识到,这可能是因为我长时间坐在教室的右边,所以上课时头要向左歪,导致下颌骨已经出现了偏斜。这也是为什么我的手机自拍出来的照片看起来很丑,或许我没有意识到镜子里的自己出现的变化,但是当照片将镜子里的自己左右颠倒时,那种歪扭的不协调便放大至无法被忽略。
而现在,下颌骨偏斜的角度已经十分明显,连带着五官一起。镜子里自己的脸像是一个被蹂躏了很久的玩偶,长时间的玩弄让固定的丝线发生了断裂,一切都开始移位。
如果盯着一个字,时间长了,这个字就会变的陌生。现在,我看着自己,竟也有同样的感觉。
我回到空无一人的宿舍,坐在桌子前。弹琴的心情肯定是没有的,也不想去翻动书架上的书,索性拿出手机划动着新闻和资讯。
一条条标题闪过,喜忧参半,仿佛这世间发生的一切都处于平衡之中,有一人死亡便有一人出生,东边干旱那么西边必然洪涝。随着那些加粗的文字从我眼前掠过,四周甚至变得静悄悄黑魆魆的,我的大脑思考的无比迅速,却又似乎放弃了对身体的控制,而这也正一步步成为孕育下一次爆发的温床。
终于,最后一条新闻击碎最后一层护罩,血肉随着压力从破口处迸发。
我失去意识般在椅子上沉默着不动,大概有十几秒。
中间好像做了一个无比冗长的梦。
无法再在这里呆下去的我从宿舍拿了点东西便向学校大门走去。此时学校里路灯都亮着,但周围却比以往黑的多。我想起很多年前父母带着弟弟回老家看病,自己一个人在山东的家里,独自住了好多天,期间叫了一个同学来家里玩,中午我们煮了点汤圆吃,但是没有把握好时间,汤圆煮的像台球那么大。
等到下午,他要走,我没有办法劝他留下,只能在楼下看着他走后,一个人流着泪回去。
想到这里,眼泪又不争气的留下来。那明明已经好久之前的事了,但每次想起我还是忍不住哭出来。
那个同学我还记得名字,但是已经没了联系。事实上,每次搬家后,见不到的朋友都没了联系,即使高中我在一个地方连续上了三年,还是班长。
一阵强烈的孤独感和无力感袭来,我停下脚步,靠在了旁边的墙上。这是图书馆的东面,墙的那边坐满了正在安静读书的人。
我熟悉这种感觉,当这种感觉来临的时候,没有任何一束鲜花可以开放,没有任何一缕阳光不被遮挡,喘息声盖过了心跳,黑色力压希望。
海底的深处,漆黑一片,鲨鱼在周身游荡。我挥出拳,挣扎着驱赶,仅仅搅动了看不见的光。
我撑起身体沿着图书馆的墙继续向大门口走,来到图书馆前面的空地,这里被灯光照的很亮。我想起三年前那天,我拖着被酒精浸透的身体从县城的一边走到另一边的李知家,路过一个街角的小广场时,看到那里也是那么明亮。
那天王颖也在那个街角,我没有看到她,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我。即使发现了,她或许也不会做什么,毕竟,面对一个又怂又傻的喜欢自己却又不说的小男生,还喝了酒,任谁看到都会避开。
我又想起那句话:“我觉得你很好,以后一定能找到完美的另一半。”
除了这些,其他一些尘封已久的记忆同样开始浮现。我对张一说过的那些事情,早就已经在高中毕业前就告诉过王颖,她只是不感兴趣,甚至还有点嫌我烦。
“你又来了!”记得那时候王颖说道。
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再没可能喜欢我。
我时常苦笑,笑自己当年,为赋新词强说愁。
今天再次想起这些事,我笑不出来了。原来我说过的那些,都是真的。
短暂的黑暗过后,我已经走到了主教学楼前,这里不仅明亮宽敞,而且人很多,有一小块地方正被十几个大妈征用来跳广场舞,还有很多一家三口穿着拖鞋在这里踢球、跑闹,或只是单纯的边说笑边走。
师大也有这样一片地方,还有一座时光塔,塔下的两边有很多石凳,晚上的时候就会坐满了情侣。
如果那天晚上我不在电话里和张一说这么多,会怎么样呢?
终于,我到了学校大门口。虽是夜幕,依然有人在结伴外出,走到对面的超市或打车去远处看不到的的霓虹灯下。我驻足在这里,和停在西教学楼前的自行车一起看着学校外面。
那天在山西的旅店,我抱着大哥坐在床上。窗外渐渐没了光亮,桌子上的矿泉水瓶随着温度的升高,变得模糊起来。天色暗下来后,我们的呼吸也慢慢平静。
我不想让大哥走,我怕她走后便再不回来。我很后悔刚才做过的事情,如果可以重来,我只想淹没在单纯的相拥和亲吻中。独自坐在空房间里时,我像是又回到很多年前,那时的我看着碗里剩下的一个大汤圆,正如此时的我盯着桌子上那瓶未开封的水。
学校大门口的保安露着肚子,瘫坐在椅子上,对进进出出的人毫不在意。我不想加入这人群,便继续站在旁边的黑暗中,守着一辆不知道属于何人的自行车。我掏出刚才回宿舍拿的东西,那是一盒在山西的一家药店买的避孕套。那是第一天晚上送大哥走之后,也是在和刘星雨分开之后。
在见到大哥的前一天,我骑行路过山西运城闻喜县,便在当地落脚,计划第二天抵达大哥所在的汾城。我找了一家小旅店,把自行车放好,洗澡后换了干净的短袖短裤后,便出门寻找可以吃饭的地方。在经过县城一处围湖而建的公园时,遇到了刘星雨。
“嘿,你怎么在这啊?”率先发现我的刘星雨打招呼并问道,“我记得你说你是河北人来着,怎么跑山西来了?”
“你还说你是河南人呢,怎么也跑山西来了?”
我打量着眼前这个意料之外的朋友——如果我们的关系可以这么说的话。白色的素净T恤配牛仔短裤,一双帆布鞋,手臂上有被晒过的痕迹,脸上和腿上似乎有一些灰尘,但简单的马尾衬托着圆圆的头部,看起来却随意蓬松,不像是刚刚骑车赶路的样子。
“骑车出来玩喽,”刘星雨背倚着栏杆,撩拨一下眼前的碎发,两条腿交叉后说道,“我这人,闲不住的,在家呆着没意思,推了车子就出来了。”
“一个人?”
“对啊。”
“有点危险吧。”
“你不也一个人。”
“我好歹是个男的啊。”
“咱俩谁沉还不一定呢。”刘星雨上下看了看我说道。
的确,刘星雨虽然不胖,但浑身看起来很结实,锻炼过的痕迹十分明显,在骨感与肉感中偏向后者,而且或许是骑车的缘故,大腿和臀部看起来尤其有力量。
“您这身材要是配上古铜色的皮肤,就绝了。”我调侃道。
“那是。怎么着小老弟,吃饭去啊?”
“我可比你大。”
“我就叫你小老弟。你也是出来散心的?”
“也不算,跟一个朋友骑了一路,在河南那边分开了,我来山西找我女朋友。”
“浪漫哦,七夕了啊,骑行来的,可以可以。”刘星雨拍手叫好。
“那您这七夕······”
“路上过了,”刘星雨不无豪迈地说,“风尘为伴,四海是家,男朋友哪不能找,高兴了,一路上都是我男朋友。”
“这样的话,有机会带你见见我的大学室友。”
“帅吗?”
“不重要,就是让你知道知道这世界上也没多少好人。”
“切······什么人我没见过。”
“一看您就是阅男无数啊。”
“别瞎说,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简单聊了一会后,我们两人并肩沿着公园旁边的路向东走,在几百米外的马路对面的一家烧烤店面对面坐了下来,简单的点了一些烤肉串,又一人要了一杯啤酒,两人用的都是大扎啤杯。
“干杯,祝你马到成功。”刘星雨提起酒杯主动和我相碰。
“这点路还不成功?”我说,毕竟此处离汾城已经很近了。
“我说的是,祝你十个月后喜当爹。”
“你还真看得起我。”
“不然你七夕去看她干嘛,下乡送温暖啊,”刘星雨放下酒杯,把脸向我凑近,丝毫不顾自己蹭在满是油污的餐桌上的白T恤,说道,“老实交代,打算怎么个玩法?”
“什么玩法?”
“就是晚上啊。”
“没玩过。”
“一次都没有?”
“没有。”
“和以前的对象呢?”
“也没有。”
“孩儿啊!”刘星雨感叹了一声,把身子收了回去,端起杯又和我碰了一下。我们吃着五花八门的烤串,大口喝着啤酒,没等反应过来,两人就已经喝到了第三杯,且已经喝掉了各自杯中的三分之二。
放下酒杯后,我仔细回想着刚刚的对话,类似的内容甚至都没有在我与李知常佳之间的对话里出现过。高中时,我们谈论着理想和未来,而到了大学,我甚至记不起我们每次都说了些什么。而谈论女人的情况少之又少,大概只有第一次骑行时与李知聊起的那一次吧。
时间过的真快啊,我想。或许上一秒,我还像刘星雨这么大,或者像我两个弟弟这么大,可是一眨眼一切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所有事情沿着既定路线如宿命般无情推进着,一如物理定律之严肃冰冷。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像失去那些曾经的朋友般与李知常佳渐行渐远,那只操纵我的手从没失败过。
我喝掉了杯中最后一点泡沫,随后叫来服务员,又为我们两人一人要了一杯啤酒。
刘星雨慵懒得用手杵着下巴,转着脖子盯着服务员直到他离开,看着他又端着两杯酒来到我们面前,直至放下后走开,才回过头,眯着眼睛,以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
“很奇怪。”
“什么奇怪。”
“和你在这里喝酒的感觉。”刘星雨说。
“说来听听。”
“以前在酒吧,我碰到过坏人,也就是使劲给我灌酒的,也碰到过所谓的好人,也就是拦着不让我喝的,甚至抢着结账的,这两种人我都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在酒吧里给你端一碗粥过来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刚刚直接给咱俩一人要了一杯,这感觉,还不错。”
我越过桌上的残羹和酒杯,看向对面的刘星雨。两人早已停止了以对抗饥饿为目的的进食,剩下的肉与菜也早已散尽了仅存的一点热气,静静地散落在桌子上,成为我们两人刚刚进行的一番对话的见证者,或许也是唯一的见证者,随后便会被无情地带走,处理掉,以一种全新的面貌迎接新的客人。
屋内食客不多,仅有三桌,其余两桌均在认真的品尝着刚端上桌的考肉串和韭菜,刚刚端来酒的服务员此时也斜倚在大门处,用围裙擦了擦手,吹着室外的自然风,之后从兜里掏出了手机刷着什么。
我的视线再次回到刘星雨,她已经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那像是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似乎在传递着某种信息,想要说些什么的信息。
“我也喜欢这感觉,”我说,“我还从来没跟女生一起喝过酒。”
“你和你女朋友,每天都干嘛。”
“上课。”我思索后说道。
刘星雨似乎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而是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我也一同喝了一口。
“咱俩一样啊,无非是太想有人陪着了。”
“是吗?”
“是的,你只是还没意识到。为了能有个血肉之躯陪在自己身边,我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那是一种······怎么说呢,隐藏在骨子里的孤独。”刘星雨看着我,说,“不过有一点我挺佩服你的。”
“哪里?”
“那天晚上,在济南,你居然就这么丢下我出去了。”
“珍惜吧,”我笑道,“我这种人在历史上已经灭绝的差不多了。”
“绷得太紧,太紧张了。”
“或许。”
“有你后悔的时候。”刘星雨说着,一仰头喝光了杯中剩下的酒,扭头就要叫服务员满上,被我拦下了。
我俩走出小餐馆,头顶偏向北方的弯月散发着温润的亮白色,一如被抚摸过千年的白玉。身体内的酒精在此时此刻恰到好处得带来一种飘忽夜空中的感觉,本是笼罩在头顶的黑夜却仿佛从四面八方浸润下来,一点点渗透了大地与世间万物,从周围汇聚到我们的脚下,目之所及,仅剩那弯白玉。
“看什么呢?”刘星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喝退了正在将我包绕的黑夜。
“看月亮。”
“我也喜欢看月亮。”刘星雨说着,她的发音已有些模糊,让我不禁怀疑,刚刚那些酒不是她今天喝下的唯一的酒。
“你喜欢她哪里呢?”刘星雨问道。
我回过神,望向她。我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但我还是回答了刘星雨。
“不知道,陪着我吧。”
“悲哀啊,”刘星雨突然向着天空吼了过去,拉着长音的“啊”在这座小县城的角落回荡了好久,直到逐渐消失。
“我读书少,只知道以前的时候……很久很久之前……人们崇尚太阳,因为那代表着生命。没有太阳我们所有人都活不下去。”刘星雨继续说道,依旧仰着头望向天空,此时我们已经从吃过饭的小店走出了一段距离,她开始靠在我的身上,一只手跨过我的脖子搭在我的左肩,我能感觉到她的每一步。每一步,迈出地都很艰难,但还是尽力支撑着向前走着。
“但是我,或者说,咱俩,偏偏爱看月亮,这说明什么?”
“饱暖思淫欲?”
“好好嗦。”刘星雨的舌头已经无法支撑她清晰地发音。
“不知道,某种习惯吧,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在抬头找月亮。”
“对了,说到点上了,‘找’。”刘星雨比刚才激动了一些,眼睛突然瞪大,眉头紧皱,声音末梢颤抖起来,甚至挥起了手。
“月亮啊,它有的时候早早得就在那等着你,有的时候比路灯还亮,可是有的时候,你要去找,找到了就找到了,可偏偏有时候,你在路上跑了很久,绕过所有的楼,翻过一整座山,你还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那就别找了,”刘星雨比刚才更加激动,话中带了一丝哭腔,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说些其他的话安慰她,“星星也很漂亮。”
“我跟你说,有一次,我一个人在云南徒步,雨崩村。结果时间算的偏了些,一直在山上走到天黑······那地方可是有熊的。”
“碰见熊了?”
“那倒没有,只是下山后听说有熊。不过我应该是看到猴子了,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没看清,只记得是一个黑影从这棵树跳到了另一棵树上。这不是重点,我想说,爬到山顶的时候,我已经累的不行了,但是还有一半的下山路程要赶。我休息了一下,抬头一看,我愣住了。一条银色的丝带在天上飘着,亮晶晶的好像是上植物学的课的时候用笔点出一个个小点儿作图一样画在天上······不,不准确,应该说是用钻石凿子扎在黑夜上的小洞里漏出的天堂的光亮一样,从这头一直到远远的那头,天边处的尾巴不是很明显,但是也可以辨别出来。”
“银河。”
“对,银河……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看到银河。你知道吗,那里只有我自己,四周都是黑魆魆静悄悄的。我昂着头愣了大概半分钟左右,直接坐在地上哭了出来,眼泪簌簌得掉,止都止不住……那种感觉你懂吧……不仅如此,或者说,不仅是上面……你懂吧……你是医生,我没记错吧。”
“医学生。”
“我在路中间,土路,姑且叫做路吧,摘了背包然后躺下。眼泪因此也沿着眼角划过两边的面庞,我能感觉到它们湿润每一根打湿的汗毛,淹没每一个毛孔,把我的头劈成两半,一点一点剥夺我的呼吸……我仰望着天上那如同被水珠包裹着的蓝宝石组成的雨后小路,手也顺势向下摸了下去,一点一点到达位置。你知道那叫什么……小孔成像吗……我在这边,宝石在那边,通过下面那一点,我们……连通了起来……第一次,也是最颤动的一次……头仿佛真的裂开那种。你大概以为我是那种和很多人睡过的吧……其实不是的……这也是我们像的另一点。”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这些话,或许我认识的人里有人知道,感情方面的,但此时只有我在这里。
“有意思的是,我叫刘星雨,但我从没见过流星雨,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她说着,颤抖起开,浑身被无形的力量包裹,从发梢到脚趾,或许也有那个小孔,完全抖成一团,脚步也瘫软了许多。我从一边紧紧得搂住她,带着她一起向前走着。
我们就这样一边数着星星,一边沿着马路走。道路两边零星得还有几家店铺亮着灯,但透过玻璃门望进去却看不到人,其上方的住户早已熄了灯,没有人关心此时此刻走在他们家窗下的两个醉汉,一个这辈子只见过一次银河,另一个到现在还没见过。我们两人就这么沿着来时的方向走着,我尽量搀着刘星雨以防止她摔倒,她也毫不在意我们怎么走,只顾抬头看着星星,就这么顺着我一路走到了我入驻的旅店。
“你住哪啊,我送你回去。”我说。
“太远了,回不去了,收留我一晚吧。”刘星雨眯着眼睛,将头搭在我的肩上说。
“你还挺不见外。”
“又不是第一次见了,怕什么。”
我扶着她进到旅店,上到二楼,本以为这过程中她会醒酒然后离开,结果她非但没有走的意思,还拉着我向上跑。
进到屋里,刘星雨先是一头仰在了我的床上,长呼一口气后又起来,前后左右仔细看了一下我的自行车,说后轮外胎快磨平了,建议换一下,随后便走进浴室洗澡。
我将床简单铺了一下,便直接躺了进去占了靠墙的位置。或许是酒精的作用,加上一天的路途行进,我完全忘记了浴室中那个洗澡的女人,倒头便睡了过去,中间只感觉她一同钻进了被子里,她的脚碰了一下我的脚,我侧过身子面向她,手搭也在了她的肚子上。
这期间她好像还说了一些什么,大概是她自己的故事吧,而我也适当做出了回应。只可惜头脑混乱中我只记得零碎的只言片语。
一个在一大片果园中长大的小姑娘,年幼时母亲去世,和自己的父亲、哥哥一起生活。小女孩在上学期间成为学校里的体育生,以最小的个头打破了学校的短跑纪录,但是一次意外的受伤使得自己无法继续高强度运动,只得放弃。临近高考,本想转为文科,可惜家人偏爱理科,又重男轻女,私自替她做了决定,刘星雨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从此爱上了骑行,自学了一些大学的课程,而这之间若是还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那肯定也随着我体内的酒精代谢掉了。
早晨醒来后,身边已经没有人。我洗漱过后收拾了东西,下楼退了房,便骑上车出发赶往汾城。一时间,我甚至忘记了昨晚与刘星雨之间发生的事情,那些吃过的菜喝过的酒说过的话仿佛从没存在过一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甚至都没有她的联系方式。
她就像数天之后才回忆起的梦,仅剩残存的片段萦绕在脑子里。
一声短促的鸣笛声将我从脑中的世界拉回现实。学校大门外的中山路上车流依旧如江河流水,或许此时,整个城市的交通道路都在超负荷承载着车辆与人群,一如这座城市的每一个黑夜。
想起刘星雨,我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天,可脑子里却全是刚刚走出宿舍前看到的新闻。
青海省某公路,一辆大货车侧翻,一名骑行者头部被碾压,当场死亡。死者为女性,21岁,来自河南洛阳。图片里已经冰冷的血肉做了模糊处理,但一旁还算完整的红色自行车架像子弹一样击穿了我的身体。
我无法走出那个大门,外面的大街很陌生,四周都是一个样子,来往的车辆也不会避让我。老天爷大概也是为了让这世界偶尔绚丽,才会时不时降下一场流星雨,或者倾倒出一条银河。昙花一现连芳香都不曾留在手上,再见已是来年,亦或许死亡率先一步在前方等待。
我不敢再向前挪动,右手紧紧抓住旁边这辆自行车的后座。几分钟后,我平静了一些,扔掉已经捏扁的避孕套盒子,返回了宿舍。
我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虚伪。
国庆假期结束后,班里的文艺代表找到我,说自己的乐队缺一名吉他手,想让我加入。我同意了,然后开始和乐队其他人准备元旦晚会的节目。因为马上就要下医院了,大家的功课都很忙,再加上这学期开的《机能学实验》还有一个课题项目,我只能在忙完所有的事情后,再拎着琴箱去主教学楼的排练室排练。
一段时间的忙碌让我的心情好了很多,睡眠质量也比之前有所提高,只是一起做项目的队友——张珍王强——很让人上火。虽然在大学里,大家对于一人干活其他人偷懒的情况早已见怪不怪,但每次从实验室走出来,看到张珍和王强唱着刚刚在实验室里偷懒时一直在唱的歌,还是有种想骂人的冲动。
好在大哥和好人也和我在一组,使得项目进行的比较顺利。
终于,乐队在基础医学院的元旦晚会上的节目演出成功。虽然只是学院的元旦晚会,但也是在学校大礼堂举办,现场来了很多人。而且参与者有人来自药学院,而药学院资金充裕,大家的各种花费都有报销。我在舞台上,按照排练时的样子配合着其他人,手里的吉他反射着头顶照下来的光。我不自觉抬了一下头,看到台下的人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然后扬起手机在空中随着主唱的声音和鼓手的节奏摇晃着,整个大礼堂像是被整齐的萤火虫塞满,一起欣赏面前的舞台上摆动的篝火。
一阵鼻酸袭来,我深深记下了这个场景,也注意到了角落里的大哥。
演出结束后,实验项目也接近尾声,就只剩下最后一整天的实验操作和结题报告。我们组需要对至少六只大鼠进行股静脉插管,然后分组实验,探究依达拉奉对大鼠心肌损伤的影响。整个操作过程十分顺利,我们三人——我、大哥、好人——成为整个实验室唯一一个全部插管成功的实验组,我和大哥的配合也相当默契,每次成功后我都下意识和大哥击掌庆祝。
最后一天的实验操作完成后,还剩下一点时间,我们便提前对电脑上收集的数据进行筛选整合。我和大哥还有好人在认真记录,旁边的张珍和王强边玩边笑,声音变得越来越刺耳。我没办法再忍受他们两个,于是和大家商量,提前结束了实验。至于实验数据和结题报告,准备回头再说。
晚上,我躺在宿舍床上,读着《挪威的森林》,紧挨着我头的后面是好人的头,他躺在自己床上半倚着枕头,光着身子盖着被子,拿着手机一动不动,不知道在看什么。
桌子上电脑开着,上面是写了不到一半的实验报告,这还是算上直接抄上去的早就写好的实验过程和实验讨论。
其实并不是我写不下去了,数据已经整理好了,在电脑旁边的草稿纸上草草地记着,只是不想写了。剩下的实验报告让好人去写吧,我想,想来反正数据是我俩整理的,他也知道怎么写。
老马和小杰也在床上躺着,老马在玩游戏,小杰不知道在看什么,永远蜷缩在床的一角。大唐和小唐都去开会了,他们的实验组数据不是很好,打算一起讨论一下怎么办。
做了一天的实验,我真的感觉有点累。除此之外还要忍受张珍王强两个人,整整一天的时间我都在控制心里的怒气。
自从那天晚上在校门口逗留过后,我似乎变得愈发暴躁,我害怕自己最后会控制不住自己。
门开了,大唐和小唐回来了。
“我们商量好了,”大唐说,“实验数据我们打算编。”
“垃圾了吧。”好人头都没抬,两眼盯着手机说,“你看我们组,看咱这操作,静脉插管‘唰’就插上,实验数据也整理好了,完美,就差往实验报告上写了。”
“你们组有你和李沐啊,我们组连插管都插不好。”
“一点数据都没有?”好人从床上稍微抬起头,或者说是把头歪起来免得被手机挡住脸,说,“怎么着也得有点吧,那也算是有点真东西,编起来也好编啊。”
“一点都没有,”小唐说,“真邪了门了。”
大唐在一边笑着说:“我们一个组的那几个女生负责编数据,我们负责先把实验报告凑合着写点。”
“我就说吧,你们肯定做不完。”老马在床上翻了个身,说,“我们组连10个小鼠都没做完,你们居然敢要24个。”
“不是没做完,是根本做了的也没结果。”大唐还在嬉皮笑脸,看见我也在床上,走到我床底下说:“我们一个组的女生都夸你了李沐,说你大鼠静脉插管特别快。”
我还没说话,好人整个身子从我脸上跨了过去,冲着床底下的大唐问:“有夸我的吗?”
“没有。”
“咋没人夸我啊,我插管不快吗。”
“李沐人家帅啊,再说了,人家女生有跟大哥一个宿舍的,大哥肯定夸李沐啊,谁夸你啊?”
“哎······”好人叹口气,回自己床上躺下,“咱还是缺张脸啊。”
“她们还说了,”大唐接着在我床底下说,“大哥跟她们宿舍说了好多咱们宿舍的事,都是李沐告诉她的。”
“对对对,然后我和大唐说,”小唐接过话,“我们宿舍也知道好多你们宿舍的事,都是大哥告诉李沐的。”
“你们这······通敌啊。”老马笑着说。
“我啥也没说啊。”我回头问床下的大唐,“我说啥了?”
“不是,就是说啊,你俩聊天,让我们两个宿舍都知道了点以前不知道的事。”
“我什么也没往外说,你下次直接问问她们我说什么了。”
大概是听我语气不对,宿舍里安静了,只剩下老马打游戏的声音。
几天后,我们组对实验做出了结题报告,实验很成功,数据也很完整。只是我没办法再以平和的心态去看着张珍和王强两个人,每次看到他们两个都有一种莫名的火气。
而这种状态一直延续了下来,变得越来越严重。
临近期末考试,我正在教室学习,距离《外科学》总论的考试还有三天。突然,一阵突如其来的沉重降临在我的身体之上,好像被一团有重量的棉花压住并陷入其中,带着一点无力,还带着一点窒息的感觉。我不自觉地低头,向后靠,深呼吸。
我扔了手里的笔。我知道,现在继续下去只会更糟。
周围很安静。或者突然安静下来。只有我大脑发出声音,发出我思考的声音,越来越快。
我的身体保持不动,我的眼睛随着我思考的声音旋转震动,看着我桌子上的书和笔,带动着我的头左右摇摆,好像一个飞速旋转的小齿轮带着一个大齿轮,无论小齿轮转的多块,大齿轮始终保持着很慢的速度。
而这则给我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仿佛我只是一个缩水的意识,不再有能力支配我的身体,我的手脚就像松垮的毛衣毛裤一样从我意识的身体上脱下去,每一次运动都要经过很长的路才能支配到我原有的身体。
我继续听着我脑子里思考的声音。思考很快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字词,刚开始或许还是有意义的,直到语速超过了我能接受的范围。
我知道终止这一切只需要站起来走出门去。几个肌肉群的协调运动就可以击破这一切不协调的乱曲。
可是我没有站起来。我靠着靠背,任由这噪音抽走我意识的身体。
等我终于屈服于仅剩的一点混乱与眩晕,教室已经只剩我自己坐在后排。我喘了口气,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出了教室。
主教学楼前的广场上是玩滑板的大一新生,还有带孩子出来玩的年轻夫妇,整个场地被主教学楼楼顶的大灯照的通明,没有留下任何一个隐秘的角落。而在主教学楼和东教学楼后面的小花园,不知名的几棵树和十几株花静静得感受着土地的冰冷,在黑夜里包绕着正中间的凉亭,阻挡着喧嚣,胆小之人的颤抖从没有机会在此振动任何一粒尘埃。
我穿过凉亭,走上回宿舍的必经之路,昏黄与黑暗交替。眼前的路突然变得很长,路灯照下的光跟随着向前延伸,未被眷顾的黑暗部分被分割得更加粗糙,但又不容怀疑。水泥地面被草率的砖墙护送着,紧挨着马上要被拆掉的平房。在路的尽头拐角处,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拐角处的垃圾桶,好像离我近了许多。
微风不凛,鸟雀难觅。路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不时饮一口那泛着泡沫的液体,目光所及,只有前面的实验动物尸体回收处。
在某个夏天的夜晚,在一条新修的路上,我曾跨过马路,踏上旧途。
我看到,南方的雪化作北方的水,一滴一滴流下树叶,拍在地面。
我看到,那滴水滴在酒里,酒里就有了味道。
我看到,一架钢琴摆在这里,琴键向前延伸,却是黑色和枯黄。
而我,疏于练习,走在上面踩不出声音。
我拿着酒,边走边喝,边喝边走,垃圾桶过来了,酒也喝完了。
我站在街角,把瓶子扔进垃圾桶。
没扔进去,瓶子掉在地上摔碎了。
我弯腰,想捡起碎片,右膝盖一股刺痛劈过来,我不由得撅起屁股,龌龊又滑稽。
侧的角度太大,口袋里的钥匙掉进了下水道。
我咒骂一声,踢起地上的碎玻璃,连带着干枯的树叶。碎玻璃划伤了路过的白猫。
冬天快到了,该结冰了。好在,这里已经不再热了。
回到宿舍,门口站着五个人。
老马,小杰,大唐,小唐,好人。
五个人没有一把钥匙。
他们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我看到五双放光的眼睛。
“都没带钥匙?”
“嗯。”
“不下去拿?”
“太远。”
“等多久了?”
“没多久,半个小时。”
真是懒死了。我边想着,边从书包里掏出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