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的事,就此搁浅。
余下的事,就是全力以赴、开开心心地过年。
今年因为准备得早,糍粑、炒米、腊肉、腊肠,是应有尽有。东西是齐了,只是缺了点味儿。
我想,那味儿,或许就是我们后来一直念念不忘的东西。而往往,这味儿,就是在我们追求所谓幸福生活的同时,给慢慢地遗弃了。这或许是一种趋势,一种必然,多少人沉浸在物质丰满之时,显然无意中已经忽略了它。
我左右无事,在除夕倒计时的这几天,天天在街上逛,看着满目朴素的拥挤的人群,贪婪地感受属于这个时代的美好。
王云也借机缠上了我。
对她来说,这是属于我俩的美好时光。我平日里大部分时间在乡下,跟她见面不多。上了四年级的她,怎么说呢,就像一朵雏菊,正慢慢地在绽放。她是天生的美人胚子,是永远开不败的花。在她面前,如果是前世,我一定会自惭形秽。不过这世,我却成了她的偶像。这似乎又说明了,男人,有本事才是王道。
她不知道是从哪里学的,竟然挽着我的胳膊,这让我多少有点不自在。街上的人,不时很奇怪地看着我俩,有人还在窃窃私语。
“这成何体统哦,这么大的孩子,就这个样子!”
这听来,是喝过几年墨水的古董。
“这两个娃儿,就谈爱了啊!”
这是一般群众的水平。
“这个小姑娘,胆大好大哟,屋里莫不管滴!”
这自然,也是来自基层的声音。
我心里叫苦,脸上仍是洋溢着得意,王云傍得太紧了,我试着一挣,她就会哼地一声,美目圆睁。
也罢,随她了。
这世间的人云亦云,飞短流长,哪个不经受一些呢?何况,我俩确实在不合适的年代,做着不合适的行为。再往后推个十来年,满大街都是一派卿卿我我,说不准还有直接在街心花园抱着啃的。相比他们来说,我们这样子,还是很传统的。
“风哥,他们都是老封建!”
王云不以为然,蛾眉一扬。
“哟嗬,你还知道封建啊!”
我笑着打趣她。
“哼,你以为,我就不学无术啊!”
王云噘起了嘴,有点不服气。
“没,风哥哪是那个意思,说吧,想吃点什么,我请客!”
我赶紧辩解,顺便展示自己的大方。
我俩相拥着走到百货公司,这是县城里物品最齐全的地方。不过,这可不像多年后,有肯德基,有麦当劳,我俩选了半天,最后,才一人拿了一块桂花酥。
走出大门,冬日的阳光,暖暖地让我感到人生美好。重生这么多年,虽然一度想起前世的亲人和朋友,但终究还是慢慢地接受了现实。既已重生,更要热爱啊!
这时,迎面却有三个人手挽手走来。
我的眼睛睁大着,在无限的惊异中,与三人擦肩而过。
孙雨晨!
不错,正是孙雨晨和她的哥哥、姐姐。
我真没想到,我与她的见面,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时候的她,比前世我初见时要更青涩。她穿着新衣裳,有点小时尚,这应该,是她刚下去打工的姐姐,从南方带回来的。她的脸,清秀,淡淡的有点黑,有些瘦弱的身子,不改那“我见尤怜”的气质。
我的心,猛地一动,她注定,是我命中的克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