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是等还是走?
大门进来右边,一个小房间是移民官的办公室,九点十八分亮起灯,一个谢顶男人坐在桌边,显然他没有准时到。门口一溜人排队,伸着脖子等。
8点30分,109来到办公室门口,抢了第一的位置,和她吃食物一样快。她吃什么都在三分钟内完成,餐盘里几乎很少有剩余,从不对食物抱怨嫌恶。她总是第一个吃完站起身,将餐盘冲洗,放回到餐车上,一阵风不见了。
在她之后,陆陆续续的,人一个个来,排在她后面。众人一直等到9点20分,才允许入内,足足等了50分钟。这50分钟里,109一点也没有闲着,她忙着干她每天干的活:自说自话,吹口哨,哼曲子,她口哨吹得亮,飞扬尖脆,在大厅墙壁天花板来回撞击,轮到哼唱时发出的嗓音如天籁般醇厚。
不耐烦情绪开始蔓延。一个个扭动身子,摆换手脚。尤其耳朵被迫灌进来杂音,叫人厌烦。再好听的声音,时间久了耳朵也受不住。众人被搅得心里痒痒,恨不得叫她住口。
9点18分,大门开,进来一个中年男人,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身边陪着一个看守为他打开办公室门,开灯,他入内坐下,放下公文包。看守出来招手让第一排队人109 跟进。
三分钟,109从里面出来了。她撅着嘴摊开双手,脸上挤着似笑非笑,看起来像只被主人嫌弃的猫。她在这里住了将近法律规定的100天期限。根据法律有关条文,假如过了100天她原生国家的政府还没有出具文件接受她,那么移民局将不能遣返她,只能将她送回到她原先居住的美丽城市,当然这肯定不是移民局的意愿。估计移民官没有什么话可说,除了一句话:你再等等,还没有到100天期限!她对移民官这样说:再过几天,就满了100天,你们可能需要修改法律了吧?移民官眼皮塌拉回话: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103在里面磨蹭了很久,至少15分钟,队伍里的人都站不直了。她想要申请庇护。移民法有一条说如果回到本国会有生命危险可申请庇护。她说她是女同,家乡是膜拜宗教之地,对此类癖好深痛恶绝。她若回到家乡会被人当街活活打死。可是这不能成为其允许留下的借口。缺乏证据,属于臆想。究竟她回国后会不会被活活打死?谁能预料?联合国人权法也救不了她。但,申请期间可以滞留,直到被否决。那么她就是Abiba第二,缩在洞穴里过日子,食物粗陋,空气浑浊。
102原本排在103后面,不过,她让分餐人101先进去,知道她不会耗去很多时间,她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字:等,或直到被告知不能再等,必须遣返的最后通牒。那么,她也就不必再排队。假如这次是最后一次被告知等,也不会耗费多少时间,大约以听到嚎哭为准。102头脑聪明,逻辑合理。果不其然,一分钟,101开了门出来,102走过去,101附在她耳边轻轻说出一个字:等。
102费了大约10分钟左右,出来,摇头耸肩膀。她出生地的政府没有错,英属还是美属都不显示在出生证明上面,谁承认谁接受就是主宰。所以102不能被认定具有合法居留权。她肯定要被送回到那个南太平洋岛屿。移民官善意劝慰:那个岛屿生活很惬意嘛,以后让你丈夫孩子去探望你,就比如度假。我有了假期都想要去的。她当即表示愿意立即就走,移民官答应,三天之内买好机票通知她。
她在这里住了二个多月,积蓄了一些小物品。她把没用完的小包的糖,茶杯,半支牙膏,小镜子,信封,邮票,旧衣裤都送了101,101照单全收,住在这里什么东西都用得着。到底要耗多久?无人知晓。命运不是掌握在她手里。尽管她自己完全可以掌握。她等待上天的旨意,在有住有吃的地方活,就是上天的旨意,尽管这口饭吃得不安稳。申诉还没有被否决,也没有被肯定。所以她脸上的表情是混乱,希望加无望,窜来窜去,没有定数。
站队的人里面没有墨西哥国家人。她们基本没有申诉的必要,她们通常来了很快就被汽车送到美墨边境,再被那里边防站警员押送离境,也是用汽车,不需要为她们花钱买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