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书名:永远向光 作者:清茗 本章字数:3168字 发布时间:2023-01-05

我坐上了北上的火车,我想换个城市。

我在南方已经呆了足够久了,我也想去看看世人们说的皇城。世人们说的故宫、紫禁城、颐和园啊那些——中国自古至今的文化积淀。在靳东的酒吧我只见了人渣的积淀,所以这次再去北京,已经打算好了一边工作一边要干的事。

我在火车上坐着闲着无聊,七个小时的车程,我索性从包里掏出老板给我发的工资来哒哒哒数我的钱。我在店里没有数,老板用点钞机点了四十一张钞票。我听到了点钞机报数的声音,4100元不多不少。因此我没再数,我那时正忙。

可是当我从火车上掏出那沓钞票再数时,居然是3900。我反复数了四次,都是三十九张!我脑袋一阵蒙圈——莫非他用点钞机点了之后又拿了两张?

我盯着那沓钱目瞪口呆,僵硬了半天。周围有个中年大哥一直在看着我点钱。

他问我说:“怎么小伙子,少钱了?”

“嗯。”我说。

“咋少的?领工资时没当面点清吧。”那大哥自问自答。

听他那话简直像我活该。

“嗯。”我说。

那大哥笑了。

“他给我用点钞机点的,我听着他给我用点钞机点了四十一张。我就没数。”我说。

那大哥又笑了笑,没说什么。

在城市里,没人会当面直接说你,也没人会稀罕听你那点破事儿。

我现在只想到了北京找份实在的工作。

我可能先住上一段时间,再找工作。两百块钱我权当施舍了。毕竟现在看来我胸怀比他大,我每个月还挣着更少的工资。

穷人一般都分两种,一种整日喊着:“我穷啊!这就是命!”一种整日想着:“我将来前途无量”,但是前途永远望不见。

我对现实实在是太幼稚,我来到北京,才发现我那一个月四十天的工资只够我一个月的开销。我就只能赶紧找工作,我找到了一家酒吧,鼓起勇气进去了。

我在他们眼前就像是怪物。一身运动服,一双沾满灰的运动鞋,浓郁的村土气息。尽管我跟这里的人不是很契合,但这也无妨,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世界,我来只是要挣那一月六千的薪水。我生活在大山和城市之间,他们生活在城市和另一个城市之间。

或许有些事情要比钱重要,但这时代,重要的事都要钱。既使我想让自己内心平衡,不到生命最后一刻,意识不到大富大贵也终有一死这一事实,我依然愤恨这世界。我愤恨这世界为何人即便都有一死,可却有的人生前活的逍遥自在,有的人却总是被命运扼住咽喉,甚至连自尊都岌岌可危。

努力奋斗合情合理,懒散堕落是穷的活该——有钱的都是心肠好的,品质高尚出手大方言语文明,穷人就是因为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和无知懒惰带来的活该!所以穷人没什么好可怜,富人才是这世界的成功者,穷人都是失败者——我们为什么要可怜失败者?

看看我身边的同事就能明白,他们无论曾经怎样,现在至少因为高薪水能打扮的像模像样,完全看不出来什么农村气息。

可能这就是我想要的机会——一个能让我改变自己融入进城市并且拿一份体面的工作养活自己的机会。但我只在那家酒吧待了两个月就离开了,这应该是我换的第五份工作。数不清了。

我迫不得已跟老板撒了个谎,说我想转去别的城市跟朋友们呆在一起,这里我一个说话的都没有。老板问了我为什么要离开,是不是觉得工资不够?

我说不是。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犹豫了片刻。

他最后一分没少地给我发了两个月的工资,还送了我一瓶红酒。

我没法解释这件事,我就是离开了。你说我傻也行,蠢也行,我实在受不了待在酒吧站在吧台前的感觉。

我又到了上海。

我找到了一家餐厅,一家在美食城经营的小餐厅。我在那里去了后厨,学厨师。学徒期三个月,我已经不想再提任何生命价值文化享受之类的词了,谁若是跟我提起我曾经特喜欢杂志文化那事儿,我准会大声冲他吼:

“别说了!”

——我要挣钱,这就是我仅剩的唯一目的。

我每天干十个小时,我一手端十斤重的锅,我一切就是十斤的菜和虾,我每天听着巨大的油烟机哄哄地在我头顶像个不停,我闻着围裙上长年累月的油腻散发出来的味道,还有火碱泡洗过的味道,我一天到晚汗流浃背,鞋子被磨出洞。我用两升的富光塑料杯喝水,在大锅里用一米长的铁勺盛一勺就倒进杯子里,等着一小段空隙时一口气喝完。我们用洗衣服的大盆和面,我脖子里挂着白毛巾擦汗,等用脏了就扔到洗碗池里洗净让前台人擦桌子。我脚下全是食物残渣,一些打扫不到的角落的残渣发酵、长毛,等发现后用手抠出来——

我就像个怪兽。我只要工资。

三个月里我经常挨骂,经常被扣工资,时常被经理在下班后的会议上点名批评,厨师长也找我的错,打小报告,背地里跟经理说我不服管教。我因为错误加班,炒坏了菜被退要自己买单,经理再上到后厨——我一边他妈给他晃着十斤重的大锅炒菜,一边听他妈的混账王八蛋骂我个狗血喷头,我还要奉迎着道个歉。一个月到手的工资没多少,第一个月差点还要自己贴钱。一份菜的价钱就够我三天的工资,发钱那天经理给我发了二百,全餐厅的服务员笑了。就是因为我炒菜经常忘记放鸡粉和味精。在家乡,没人会吃那个。

三个月过后我转正,我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我在那家饮料店已经卖过良心了,又有什么可惦记的?

我炒菜使劲放油,油多了没关系,下一锅菜还能用上,再下一锅菜放油多了也没关系,再下一锅菜还能用上。那个我用来舀热水的铁勺,后来被我用来舀油。厨师长骂的对,“你他妈把炒一碗鸡蛋同样多的油炒一碗鸡蛋,他妈的我就不信你一个月拿二百块钱!”

后来我真的再也没拿过二百元的月薪。

我一切照厨师长的话去做。他让我把咸菜放脚底旁边,我就放脚底旁边;他让我把生了蛆虫的刚买进回来的皮蛋煮一煮,我就一箱子倒进去连虫子一起煮;他让我把新鲜的西兰花剪一剪就煮,我就看都不看剪好后扔锅里;他让我把一整箱肉馅泼盆火碱,我就一盆火碱泼上去肉跟纸箱都成了肉馅;他让我把白菜叶、青椒把儿、萝卜皮扔掉,我就扔掉;他让我把他让我把长了毛的腊肠煮一煮准备调凉菜我就煮,反正最后使劲放味精辣椒油鸡粉花椒油,谁也尝不出来异味,个个吃得一副有钱真好的样子。

那是二零一三年,我在那里只干了九个月,最后那家餐厅被查封整顿了,以往的牌子不能再用,他们就改成了火锅店,兼有烤鸭——一锅的油,菜都是涮油吃,先把肉拿油过一遍,再把红油沥出来,放进火锅里浇水,涮菜——很是有人享受这火锅。

我因为查办整顿的事丢了工作,但是很开心,觉得这太好了,上天的安排!我没继续留在那里给那个火锅店打工。我去了一家食府,富国餐厅,五层楼高,我在那里依旧干厨师,一个月两万到三万。

我学会了礼仪,糕点制作,食物营养比例,西方烘焙的那一套,这里一二层是中国的川湘菜,三楼咖啡厅,四楼以上是西式餐厅。我在一二层既当厨师,偶尔又替经理管吧台的收账。他经常出去,不是签买单就是找什么客户,公司老板啊,那些人。我在这里成长了很多。

我见到了很多外国人,说着英语,我也开始支支吾吾地学说起了外语,点餐和要求口味时的用词,标准礼仪不同文化等等,庆幸,我的蹩脚外语没让人家扬长而去。最难的是把菜翻译过去给他们听,因为这里一道菜的食材就能有五种往上,他们一个问题就能考验我半辈子的英语单词了——“What is this made of?!”

我知道“I don’t know”很潇洒,但这行不通啊!

每天除了上班时间就是培训。我们被培训各种礼仪,各种礼貌用语,怎么处理意外,怎么用外语更好的沟通。每天九点半上班,我们要八点到餐厅报道,还有如何理解他们的文化。我在酒吧学过一点调酒,这是我唯一一点能拿出手的、跟同事们相比见长的。所有偶尔我跑到四楼去,一边给他们帮忙一边扯闲天。有一次,经理走到后厨跟我说,一个老外觉得我调的琴费士很好喝,当经理问我要不要去四楼调酒,工资不变,我摇了摇头。

我可能一辈子都抹不去心里那块阴影了。那块阴影既美丽让人留恋,又可怕地让我憎恨。

我觉得自己还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更喜欢中国大江南北苦辣酸甜的味道。我跟经理这样说。经理点了点头以示明白。

但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为何选择厨师这行业。做这份一天到晚伺候人肚腹的吃吃喝喝的行业,挣再多我都觉得自己早已失去了未来,最初热爱的,想要的知识文化精神世界理想生活,早在遥不可及的另一条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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