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娑术,浮屠诀,因果之术。自打修炼了婆娑术之后,我便顿悟了许多。信天命,信因果,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生而为阴阳人,是天命;
被师父捡到,救活,是天命;
出山第一天买几个烧饼然后被小偷扒了包,导致我现在捧着一张干烧饼傻乎乎的站在路口发呆,亦是天命。
人人都说天命不可违,违了天命一般都得不能好死。所以我只是在刚刚那么一瞬间有些悲伤,然后迅速平静了下来,架了一个柴火堆,将烧饼放在旁边慢慢地烤,同时分析自己此时的处境。
没钱,没吃的,甚至连命也不剩下几天——
虽说我还有十六个月可活,但将它换算出来也不过五百多天。须臾一瞬,人生几何。我虽然才二十岁,但已经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很老很老了。
在这五百多天里,我要找到四个为我“分命”之人。这工作量着实不小。而且师父说的清楚,为我“分命”之人须得是心甘情愿,甚至是愿意为我去死。倘若他心里有一丝丝的不愿,那么这分命就不会成功。
我想了一下,人生在世,愿意为自己抛头颅洒热血,万死不辞。一个人只能遇见两个:他的父亲,他的母亲。若运气不错,再加上一个他老婆,那也不过才三个。一般人就算命再苦也能遇上父与母,爱情这玩意儿虚无缥缈,许多人终其一生也不会遇见。
可我的运气还要更坏一些,我连父与母都没遇到,更遑论别物?
想到这里,我更愁了。
就当我愁的不可开交之际,却听见不远处产来兵戈声。抬眼望去,只见几个大汉与一身穿白袍的男子打成一团。大汉用刀,男子用的却是一把白色的纸扇。行云流水之间,挡住了大汉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看着众人酣战在一起,我不禁热血沸腾。
高人!这白衣、这纸扇,不就是高人的打扮吗?啊呀呀——
我只觉得眼前搭了一个戏台子,轮番有大戏上演。
刺啦,对面荆棘丛里飞出一人,白衣高人被斜刺里扎了一刀,然后开始像喷泉一样喷血。
这后续发展……不太像高人啊。
高人打架,凡人遭殃。瞧瞧那些小说,高人交战的时候总是哀嚎遍野,炮灰遍野。最惨的莫过于那个叫“醉仙楼”的饭店。高人最喜欢在这里喝酒打架,偶尔拆个房子,死个甲乙丙丁。打完以后拍拍屁股走人,徒留一地炮灰。
显然,我就属于这类的炮灰。
想到这里,我决定偷偷溜走。抬腰时包里的烧饼掉了,这是我全身上下仅有的东西了,也是我唯一的口粮。正弯腰去捡,堪堪与一柄大刀擦着头皮而过。
几根断发翩跹而至,一滴冷汗砸在地上。
被发现了!
我激灵灵打一寒颤,就地一滚,只见两个手拿大刀的大汉左右夹攻,将我堵在中央。
“公子果然留有后手。”方才挥刀的大汉呲着一口黄牙,唾沫横飞道:“不过公子也真是看不起我们兄弟,居然只带了如此一个弱不禁风的仆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过是黄泉路上多一个陪客罢了。”
白衣男子勉强撑起身体,我才发现他下半身几乎被鲜血染红。原是大腿上多了一个窟窿,正潺潺冒血。男子点了两下腿上的穴道,止住喷血。
“哦?”他抬眼打量了我一眼,细长的丹凤眼逶迤艳丽,却并不否认。
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我眼巴巴地盯着他,期待他出声解释,放过我这个打酱油的。但他并没有说话,淡淡的扫了我一眼,又把眼睛挪开了。
无声的默认。
大汉见他不说话,嘎嘎一笑:“那就先让这小厮去给公子黄泉开路吧。”说着大刀轮下来就要砍我。
“啊?等等等等等——”我躲过大刀慌忙解释,“我不认识他!我就一路过的,真的!我刚刚只是在捡烧饼!”急的我都要举双手发誓了,赶紧晃晃烧饼,“你们继续,你们继续,别管我……”
大汉愣住了,扭头看向白衣男子,似是求证。白衣男子一顿,气虚幽幽对我道:“冬雪,你走远些。看好手里的包裹,不要被他们抢了去。”
大汉眼睛一亮,我几乎要哭出来了:“我真的不认识不你啊……”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他们立刻分作两拨,一拨继续围攻白衣男子,另一拨来追我。大约是觉得他没有了还手之力,所以所有人都朝我袭来。我不会功夫,唯一的优势就是跑得快。而我手里的确有东西,但只有两样:几个烧饼,一瓶芳华香。
芳华香是下山时师父给的,说要搭配着婆娑术一起使用,才能找出因果线。
若焚香,但凡是被芳华香笼罩之人,皆在我的婆娑术下。凡在婆娑术下,我就可进入他们的精神世界,寻找弱点,一击即破。可问题是这是一个远期长效的攻击方法,不适宜此时的肉搏。
抱头鼠窜中,我不时丢出烧饼朝身后的人砸。
“我真不认识他!”一个烧饼飞出。
“真的!我发誓!”又一个烧饼飞出。
这个硬的跟石头一般的烧饼暂时发挥了作用,阻碍了他们的步伐。但问题是,烧饼丢完就没了。
我很快被堵在了一条河流前,前有追兵后无退路,不时有浪花飞溅到脚边,我憋出一个哭脸:“我真的不认识那个人,他把我当靶子使,你们别上当了啊。”
大汉朝我一伸手:“当没当靶子使我们自己知道。把东西交出来,留你全尸。”
“那你还是一把火烧了我吧……”我不想给别人看见我的全尸。
正当我闭眼等着那一刀时,忽然听见空气里传出几声破响。抬头一看,却见方才那大汉此时如同被点了穴一般,直愣愣地僵在原地。仔细一看才发现,一根细针穿透了他的喉咙,一缕小小的血柱子正缓缓喷溅。
血溅在了我的脸上,温热湿润。
另外两个大汉以相同的方式死去。
暗器。
发送暗器之人,正是方才将我当靶子使的白衣男子。他站在三步之遥,手举白扇。细针正是从扇骨里射出。
做完这一切,他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下子跌倒在地上。
第二个摔倒的是我。我很没骨气的腿软了,像面条一样瘫在地上。
眼睁睁的看着人在我面前死去,而我没有当场吓尿就已经是此生最大的男子汉气概。
捶了捶腿,还是站不起来,我手脚并用的扶住一棵树,以最快的速度捡起烧饼。正准备离开,却听见身后一个幽幽的声音:“我刚刚才救了你,你不报恩吗?”
我气不打一处来:“报你大爷的恩。要不是你,我能这样吗?还有,你早有这个暗器,干嘛不使出来?留到最后才发,装逼吗?”
男子嘴角一抽:“……方才暗器卡壳了。所以我才利用你引开他们,修理了暗器。”说着还晃了晃扇子,示意自己没有说谎。
“哦。”我用力地捶了捶腿。还好,能走。正要离开,又听他道:“你别走。”
不理他。
“你若救我,我给你钱。”
我耳朵一竖,只觉得这声音宛如天籁:“见你就连死也要带着那几个烧饼,想必很缺钱吧?你若救我,我给你钱,很多很多的钱。”
“成交。”
报恩,报什么恩,我只要报酬。
我将他拖去火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是因为他伤的实在不轻;二是因为他体重实在不轻。拖过去以后我已经筋疲力尽,哆哆嗦嗦扒掉他的衣裳,才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口。纵横加错,如一张细密的蛛网。不过伤口最深处在他的大腿,那里有一道深三寸的伤口,鲜血淋漓,而且四周的皮肉已经发黑,可见他中毒颇深。
我捧水帮他洗伤口,但只能做到如此了。我不会歧黄之术,能勉强止血就已经是上天垂怜。
半夜,他被活活疼醒。豆大的汗珠,满脸通红,但嘴唇却是白的。
“火。”他虚弱的指了指那堆柴火。我拿来一根,熄灭,递给他。他抓起那根还带有火星的木柴,摁在了伤口上。
“嗯——”强压下呻吟,空气里传来噼里啪啦的脆响。肉被烤熟发出滋滋的声音,听得人心惊肉跳。我忽然想起以前在山上的时候,因为馋得慌,也时常去打一些兔子野鸡之类的。扒掉毛,直接在火上烤,也是这个声音,这个味道。嗯……很香。
我不能告诉他我饿了,因为这实在是太变态残忍了。
但我又真的饿了。如果就这么白白的扛着对我也未尝不是一种残忍。思考一会儿以后,我掏出一个烙饼,默默地啃。
他不敢置信的看了我一眼。
我琢磨了一下,也掰了一小块,塞进他的嘴里。
他“呸”的一声吐了出来,哆哆嗦嗦道:“你、你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你不是一直看着我,用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饿吗?”
“……我没有。”
好吧,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继续转过头啃烧饼,中途还因为口渴喝了一大口水。咔嚓咔嚓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十分刺耳。
终于,他忍无可忍:“给我也来一块。”
被烧过的伤口不再流血,毒也被遏制住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痛,撕心裂肺的痛。饶是他再刚硬,方才经历过挖肉止血之痛,也是扛不住的。
我这里没有能解毒的药,却有能止痛的。
芳华香。
千金难买之物。不光能施展婆娑术,更能致幻。而人只要一旦进入幻境,就会五感大减,疼痛也就没有了。想到这里,我掏出装芳华香的小瓶,用指甲挖下一点问道:“我这里有个东西可以让你不这么痛。但是话要说明,这东西很贵的,我要加钱。”
他痛得死去活来,双眼几乎都不能聚焦了,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多少钱都行,你给我用……”
于是我挖出一点点,抹在了他的伤口上。
果然,抹完以后他的神色平稳了,立刻睡去。空气里传来一股淡淡的芳华香。我低头嗅了一会儿,发现这个味道和我身上的极为相似。忽然想起,师父说在我的身体里植入了芳华兽骨头,那么这么说我便是一株行走的芳华草。价值万金,还效果无穷。
柴火“噼啪”一裂,崩出一个火星,我被吓了一跳,他也醒了。
“这是什么东西?”他指了指自己的伤口,“居然抹上就不痛了。”
我心想这不屁话吗,你抹了芳华香。当然,我嘴里不会这么说的,便道:“是一种我家祖传的药。千金难买,方才给你抹了好大的一块,记得我的酬劳必须得涨啊。”
他用力地给我翻了一个白眼,不再言语。
我也权当他是默认了。
第二日天微微亮,我听见河里传来水声。抬眼望去,却见他正站在河里沐浴。冰凉的河水卷过他的身体,昨日受伤的地方居然已经结痂,生长出新鲜的皮肉。
我内心腹诽,好变态的恢复力。但转念一想,似乎盯着别人的裸体更加变态。我连忙回过头。但又一想,他是男人,我也是男人,这么把头转回来似乎又显得有些心虚,就更变态了……
我在变态与不变态的想法里来回穿梭。
他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我纠结的眼神,扭头对我微微一笑:“你醒了?昨夜多谢相救。在下公孙白,敢问公子大名?”
公孙。这是南川国王室的姓氏,但同时也是南川国最普遍的姓氏,普遍到与赵钱孙李是一个水平。这主要得益于前几任的国君太过厉害,充分继承了“多子多福”的美德,在床上耕耘的十分厉害,导致王室子嗣过于兴隆。按照分封,这些子嗣一代代的变成了领主、城主。然后他们又继承了祖上的荣光,继续耕耘,然后变成了地主、保主。这么稀释下来,导致公孙这个姓氏落下了神坛,变得十分普罗大众。
你姓公孙,我也姓公孙。镇上的教书先生姓公孙,村口卖豆腐脑的也姓公孙。若是往上回溯,大家都说不定都是哪个侯爵的亲戚。
这么一番思索,我便将此人同村口卖豆腐脑的老汉划了等号。朝他微微一点头,道:“我叫苏启。”
他眉头一挑:“姓苏?”
这个姓也很大众,但是远没有公孙这么大众。
“嗯。”我低头嗯了一声,开始收拾东西。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这个名字和当年苏将军的亡子一样?”
我不想和他讨论这个话题。主要是不想提起苏将军,于是随口糊弄道:“哦,因为我们那里有个苏家村,人人都姓苏。这个名字很大众,叫苏启的都有十几个。”
其实当年被刺了那一剑以后,我就在心里和苏峥划清了关系。被师父救起来以后,他成了我的再生父母。我本想跟着他一起姓屠。但无奈此姓过于特殊,实在不好起名字。再加上师父一直劝我放下,若我执意改姓倒是显得斤斤计较了,也就没换。
至少,苏启这个名字,还是好听的。
天完全放明。我四周眺望了一下方向,准备离开了。走之前,得先收一收账。
我咳了咳,把手摊开。
“作甚?”他一脸无辜样。
“钱啊,钱——”我大声强调,“不是说了救你给报酬吗?还有昨夜我给你用了我家祖传的芳华香,一块儿给了。”
他一脸恍然大悟:“说来,似乎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但是——”
我狠狠地瞪着他。
“昨日我遇到了歹徒,钱全给他们抢走了。要是苏兄执意要,恐怕只得找他们了。”他说着笑了起来,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模样。
我气不打一处来,知道自己遇到无赖了。昨日做了无用功,自己还差点被当成靶子。我越想越气,快速收拾好包袱,决定不再同此人多废话。
他在我身后还一副无辜的模样:“哎,实在抱歉,我也不想这样的。若是能报答苏兄的救命之恩,我愿意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我顿住脚步,扭头问道:“当真?”
他笑着回答:“当真。”
“那你愿意为我去死吗?”我想起了“分命。“分命”必须是心无杂念,一心一意。
“……啊?这也太快了吧,我们不是才刚认识吗。”
“对啊,你也知道我们才刚认识,你怎么就能说出为我‘肝脑涂地’这种谎言呢?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去哪儿了?”
“……”
“罢了。”我挥挥手,“就知道你是骗我的,信了才是傻子。你赶紧走吧,别在这里碍眼。”
扇子“啪”的一声撑开,他看着扇面,抚摸上面的青花纹路,忽然淡淡道:“你说的不错。你救了我一命,我理应还你。但若要拿我现在的命来抵,我的确做不到。但是,我还有别的法子可以还你。”
我看了他一眼,他接着道:“不知苏兄要去哪里?这里四处是山,土匪横行。你又不会武功,如果一人出行,很容易遇到危险。”
我心里想得了吧,最大的危险就是你。
“我愿意陪苏兄一块出行,护你周全。”
“……你是不是还缺一个活靶子?”昨夜的惨痛历历在目。
“……不会了。扇子上的机关我已经修过了,不会再卡壳了。”
风晴,天暖,宜出行。
“你要去哪儿?”
我眯着眼眺望了一下四周,随手拿起一块石头一扔,正好是西边。
“石头朝向是西边,那就去西寒国罢。”
“那是南边……”
“就去西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