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学呆了四年,但是我还没认真好好的去图书馆学习呢!兴致勃勃的带着刚买的肖秀荣还有专业书以及不可缺少的单词书,踏上了去图书馆的路上。这条路要经过超市、食堂、以及一条小道,小道十分狭窄,道两旁都是树,每次一到放学人流高峰期,这条道上就挤满了人,尼斯是感觉你会被挤出轨道。我在这条道上看看枯黄的树,听着踩落叶发出的声音,一道上慢悠悠的溜达,走了十分钟才到图书馆。刚进去,我就看见了两位保安大叔,大叔并不理我,我拿出饭卡,刷卡进去。我这种患有懒癌的人自然是选择二楼这个最不消耗体力的楼层,话说我也只来过二楼,其他楼层可都是陌生地域,轻易还是不去了,免得啥也弄不明白,作为大四的“老人”,还是挺尴尬的。果然,刚开学就来图书馆学习的,也只有我们这些考研狗了,所以座位一点也不紧张。众所周知,图书馆只有期末才会爆满,一座难求。我随便刷了一个座位,拿出东西,坐下,然后开始学习。
我是金融专业,当时也不知道该学什么,就迷迷糊糊选择了金融这个热门专业,我一来上学的第一天就后悔了,班上就那么几个男生,有胖胖的小宅男,有话超多见面就熟的,唯有一个好看一点的还不怎么说话,诶,我想念我高中理科班那些逗比男同学了。于是,考研的时候,我理所应当的选择跨专业,并且选择了文学,追逐我的文学梦。翻开我的专业书,去知乎搜经验贴,我立马意识到了,我这些能背下来就是王者,看着这些密密麻麻的字,我知道我走上了一条不容易的路。我每天要和鲁迅、胡适、郭沫若打交道,还得去学习学习中国的文学史,光是古代文学史就有四大本,这是一个靠记忆力的战争啊!
于是我开始了每天在二楼大厅走路背书的日常。在走廊背书的都是那几个人,大家也都互相眼熟,而且大四也并没有什么课,所以基本都是每天见面。我注意到了一个个子小小的男孩子,穿黄色毛衣,干干净净。后来就有女孩子主动和他说话,有一天,一个胖胖的,有点黑,满脸写着不知所措的女孩子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面,她在这转了很久,眼神都在那个男孩身上,我瞬间就懂了。想着应该要有一出好戏了。男孩突然进去了自习室,拿着水杯上去三楼打热水了,女孩这时候冷静下来,她好像做了什么决定,终于,男孩下来了。她等到了,于是她鼓起勇气拿着手机冲上去,一脸紧张,只看见男孩子看了她一眼皱皱眉毛,摆了摆手,然后走回了自习室。我大概能猜到剧情了。真为她感到惋惜,不过也觉得她,勇气可嘉。我的话,自傲又自卑,这种事,定是我做不出来的。这么想想,其实也很期待是不是也能遇见一个能让我动心的男孩子,就是每天看着就十分美好了。老夫的少女心在不断地翻涌。毕竟,大学以来,我就没有动过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