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啊,我亲爱的母亲!我的进步更少不了您的关怀和教育啊!”秋月的泪水刷地流了下来。她在阳台上,沐浴着新世纪第五个年头的月光,轻轻地踱着步。
大学毕业后,以她的条件,她完全可以留校教书和做研究,但是她主动放弃了,因为在她看来,学习法律的人,无论是想成家还是想干一番大事业,都应该到实务部门到司法实战中去锤炼、去摔打、去拼搏。否则,就是一个毫无作为的人,就只能是一个卖卖嘴皮子的教书匠,就只能是一个不能超出自我,超越别人,超越国界的小人。而这样的人,纵然侥幸取得一些成果,却永远走不进圣人的庙堂,成不了正果。因为,她知道,美国一些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大法官,而且往往首先是一位大法官。带着这样的心境,带着这样的雄心,带着这样的认识,她回到了她的故乡,回到了山清水秀的高瑞县。
秋月被分配到了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当上了书记员。由于工作出色,两年后,她走上了法官席。又是两年后,秋月又走上副庭长的领导岗位。如果不是那次意外,不是那次不愉快,不是为了心爱的人儿,她也许还会在刑庭继续干下去,而且会大有作为,她的工作也就会流金跑银。她当上副庭长不久,就到了民事审判庭,职务还是副庭长。
没有了刀光剑影,没有了剑拔弩张,没有了战火硝烟,没有了硝烟弥漫。她确实有点不适应,甚至有点头晕和莫名的惆怅。然而,她用理智战胜了情感,她用冷静的思考取代了浮躁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安。她想,她是一个党员,是党员就应该让党来挑选自己,而不是由她来选择党的事业。她想,她是应该是一个生活的强者,是强者就应该具有广泛的生存能力和为了生存所必需的适应能力。“我一定得好好地干!决不能让人小瞧了我。”她悄悄地立下了誓言。就这样,她开始用充实的工作来排缱不快,用工作换来的欢乐来冲淡、稀释心中的痛苦。她要在新的天地里,再展她的大略、她的雄才。
不久,她如同迷恋刑事审判工作一样迷上了民事审判这个事业,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一天,她突然而又惊喜地发现,原来民事法律的天地更广阔,民事法律科学更精深,民事审判更需要心智,真是“博大精深”,现在她才真正理解她的民法教授此说的真谛。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她在民法科学的大海里畅游,她在民事审判的这个大舞台上施展她的才华。大海的风浪很大,但她胜似闲庭信步,如鱼得水;台上日理万机,琐碎纷繁,但她有着女孩子的细心,有着女人的善良和坚忍不拔,更有一个共产党员的执着和优秀品格,她心里装着一轮太阳,这就是共产党全心全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两年来,全院审结案件数她最高,案件的质量也是第一流的。她被评为全县的劳动模范、全县的三八红旗手,全市政法系统的先进工作者。
荣誉来了,光荣称号来了,她的政治进步也来了。两年后,28岁的秋月被提拔为民庭庭长。1996年,秋月29岁时,被提拔为红水镇镇长。四年后,秋月又从十二名候选人脱颖而出,一跃为高瑞县政法委员会书记,走上了更加辉煌的政治舞台。她在这个更加辉煌的舞台上挥汗、辉煌三年零一个月。她抓住大好时光,在这个时期完成了武汉大学民法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为整个江南市唯一的硕士政法书记。
至此,她完成了她政治资本的原始积累,她收获了一个沉甸甸的金秋收获了一个沉甸甸的金色希望。当然,这不是说秋月是一个野心家,而是说秋月具有一个政治家的素质及其各要素的最佳搭配,具备了一个政治家播种管理收割的全套技能。当然,也不是说秋月是一个经营政治的能工巧匠,更不是说秋月是一个政治王国的投机商。秋月的政治成就是靠她的才能和汗水换来的。也许,秋月根本就无心政治和仕途,但是党和人民却偏偏选中了她。要知道,共产党的官位是无价的,更是买不到的。秋月的成长经历也昭示后来人,一个人只有心无杂念去努力,你就可能得到你根本不曾想要得到的东西。
2003年,在那个春花烂漫的时节,在那个明媚的早晨,年仅36岁的秋月又走上了江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这个令人称羡的岗位。
然而,在这个重要的岗位上,秋月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工作,而是学习,学政治,学理论、学管理,学领导艺术,为日后更大的发展充电蓄能。因为,我们的党看中了秋月这个美妙的女子;因为,我们党的改革大业还要寄希望于秋月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秋月的任中院副院长之后,在院里仅仅抓了两个多月的政策研究和行政审判工作,先是到省委党校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政治改革理论六个月,后又到了国家法官学院深造了六个月。秋月在这一年的时间,认真学习,潜心研究,在老师的指导下,先后写出了8篇高质量的论文,并陆续在国家级特有影响的报刊发表。待这一切都完成后,秋月便挂职于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任副局长,因为局长是由副院长兼任,所以说秋月这时已是一个正处级干部了。
在执行局,秋月努力工作,在院领导的积极支持下,锐意改革,相继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出了三项有关执行工作的重大举措,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称赞。秋月以她的不凡的业绩取得了高院领导的赏识。
2004年12月,秋月带着党的重托又回到了江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代理院长。在这个期间,秋月将学到的改革理论,与江南中院的具体情况紧密的结合起来,用一个年轻的共产党员的热血用思想和时间熬成的汗水,勾勒江南中院乃至全市法院系统的改革蓝图。
眼下,她从阳台上折了回来,就着银色的月光,轻轻地拉开抽屉,轻轻地拿出那本硕大的红红的江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书,轻轻地抚摸着。
摆在秋月同志面前是这么一幅图案。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早于1999年就下发了《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尽管,省高院早就出台了落实这个纲要的决定和细则;尽管,江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广大干部群众都十分热望进行改革。然而,前任院长而现在还依然担任中院党组书记的范守成同志,却迟迟按兵不动,江南中院很难闻到改革的气味,更见识不到什么改革的气氛改革的气象了。后来,还是在省高院和市委的多次催促下,江南中院才不得不象征性的非伤筋动骨地搞了一下改革。一是将原来的两个经济审判庭和知识产权审判庭予以撤销,合并到民事审判一块。二是在依照传统方式提拔十二名中层干部的同时,也挤出三个指标,实行竞争上岗,竟出了一个办公室副主任,一个老干科副科长,一个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出人意料的是,有一名叫宋飞雄的获胜者竟一步到位,从审判员一跃当上了民一庭庭长。原因何在?在此存疑!但决不是人们常说的“破格提拔”之故。三是调整了几名中层干部。四是象征性地增加了4个审判长,而且群众意见很大,“庸者居上,贤者屈下”的基本格局,没有得以实质性的变革,更谈不上根本性的动摇,没有让低素质的人出局,没有让高素质者胜出。五是让三个超龄的老庭长退居二线,声称是为了给青年才俊让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