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大明的统一与人民交易的便利性,政治中心决定对大明的货币、度量衡等进行规范统一,朱毅当即就拟定好了政令,准备交给金融部执行:要求金融部每3年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重新预估,保证货币供应量等于国内商品总值以确定货币的发行量,每张货币需要使用特殊材质进行打造(添加麻、高等纸浆,仅限面额较大货币,面额较小货币只使用高级纸),且货币两面图案均采用双面绣的工艺,分布将国旗(黄龙旗)和玉玺图案绣在上面,其次在顶端盖上金融部的印,每张货币都应有特定编号,每个编号都因该记录在册(但是现在还没有更好的计划,所以暂时延后)其次还要约束人们不得故意毁坏货币,因工程量巨大,所以预计在三年内完成批量生产。而度量衡的统一,均一致使用中央朝廷颁布的砝码,各郡县必须配备至少10套。
其次还需要制定一套汇率系统,来保证与他国沟通的便利,政治中心决定以100个单位的大明币与外币进行计算也就是间接定价法,这需要金融部和外交司联合制定。
在全国各地都要设立金融部的分部以保证能全国监管,而且各个城市都必须要有至少1个钱庄,大型城市必须有至少两个钱庄,大明将大部分钱庄收归国有,开发钱票、外汇窗口、存取款窗口等,钱票会有所有人的姓名,票号等,每个人必须设置密码,不论在国内外,只要在有大明钱庄字样的地方都可以进行存取款、兑换外汇、开立账户,每个月钱庄会将所有信息由金融部进行全国同步,国外会在3个月内同步。开立钱票账户需要到所在地的金融部进行开立,每个人只能开立一个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