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时候为了赶潮流,我搞起了早恋,和大我一岁的学长。
学长住对面楼,虽然大我两岁但是脑子太笨小学的时候留了一级,所以只比我高一个年级上初三。
最初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学校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物,说是喜欢我了两年,但马脚藏的未免太好,两年时间愣是没有让我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初中的时候除了流行早恋还流行抄歌词和写非主流言情小说,为了追赶潮流,我当起了班里“抄歌词帮”的帮主。
至于为啥不写小说,我觉得我自小就是一个毫无浪漫天分可言的人,所以没办法幻想霸道校草爱上我的剧情,于是只能退而求次当了抄歌词帮的帮主。
说是“帮主”,其实只是因为我的字写的好看,人又老实不爱讲话,于是他们自顾自为我举行了“加冕”。
那段时间一到下课总有人围着我转,除了喝水我都在不停的抄写,因此没什么人像小学的时候一样找我的麻烦。
平静的日子一直到那封“表白信”被疯传。
说是表白信其实是三页小说。
那是一个不知名的白痴写给我的,恋爱题材的非主流霸道校草爱上我。
我此生都没有那么尴尬的时刻。
比起被一个不喜欢的人喜欢,更雪上加霜的是——那个人是一个白痴。
他居然把我写成了被他追求的“白富美”公主而他是“高富帅”王子。
事实上我的家里并不是很有钱,我长得不美也不难看,除了学习成绩的确优异以外,和白富美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因此受到班里的同学嘲笑,这件事一直到半个学期以后才被人渐渐遗忘。
结果新学期一开学,那本小说居然因为在年级里广受传阅被人编纂出了第二部……
以更夸张更白痴的情节和稀烂的文笔“重现江湖”。
这次里面用了真实的人名所以我得知写这个的幕后主使是我初一的同学,孟千席。
天知道我在知道真相之后有多受打击,虽然一个白痴已经让我如坠冰窖、食不下咽,万念俱灰,以为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然而现实总是告诉我,我的想象力不够丰富。
孟千席不仅是白痴,学习成绩超级差,还是个丑陋的眯眯眼、厚嘴唇,大鼻子。
曾有同学这样描述:“说话像是鸭子叫,呼吸像是牛在喘,走路像是缺了一只腿的蹩脚癞蛤蟆。”
以一言蔽之,是我看不上的类型。
偏偏班里面“好事”的八卦人员众多,他们都希望我能主动、正面的迎接此事,在另一个班的同学撺掇了孟千席来班里找我表白之后,我们班里的同学把我堵在了门口不让走。
那天孟千席真的出现,在人群里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的手边是看好戏的男同桌和女后桌,他们都掐着我的手鼓励我:“亲一个,亲一个。”
简直没有把我当作人来看。
正当我因为即将要失去初吻而痛苦的泪流满面时,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奇迹一般的出现。
他就是那个大我一届的笨蛋学长,犹如仰望着灯塔在黑暗的海面上航行的勇者。
他的出现拯救我于水深火热,狠狠揍了孟千席一拳。
他们两个抱在一起打架,我趁乱在孟千席的身上补了两脚。
孟千席最终落荒而逃,学长以一己之力骂走我的所有同学,把我拉到楼梯间二话不说的亲了一顿。
我们至此开始交往,赶上了早恋的热潮。
和众多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牵小手、亲小嘴,更过分的没有做过。
我们每天腻在一起。
上课的时候想他,下课了就穿越教学楼去他们班的教室见面。
放假约好了一起出去玩,学长总是照顾我的感受陪我一起去书店,我陪他去打电玩。
他真的很喜欢我。
因为是在一起了半年如一日给我买早饭送牛奶的人,是他升了高一去外地上学以后仍然会给我寄手写信的人。
我有一个铁匣子里面塞满了他写的情书,因为他说孟千席那个狗崽子的文笔稀烂,惹的我的眼睛生病掉眼泪,他生气,他不甘,所以他要用他的爱帮我洗刷那段不好的记忆。
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我无法相信。
当我还沉浸在他对我的爱里无法自拔的时候,他和我提了分手,仅仅是因为异地恋,没有办法见面恋爱就没有意义。
他不和我说是因为学业,因为压力,他说真的喜欢过我所以永远不会骗我。
他有了别的喜欢的人。
是他班上的同学,还发给我照片,和我长得挺像的。
后来我们很久没有联系。
高三下学期有一次收到他的“节日祝福”,问我考取了哪所大学。
再后来就是他“江湖救急”问我借两千块钱。
我都看见了但从来没有回复。
我很久都没有谈过男朋友,空窗期一直到大学二年级上学期,同班男同学来和我表白。
我拒绝了。
他长得像“曾志伟”,又矮又黑,还带点猥琐。
简直是丑男人中的珍品。
更可怕的是——我拒绝了他以后,他就刻意抹黑我,四处宣扬我已经不是处女,和多少个男人搞过,哪个系那个专业,说的有鼻子有眼。
我因此在表白墙上四处澄清,甚至把周围的大学都加了一遍。
这个丑男人让我心烦意乱,但也让我因此拾起很多年前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