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的母亲薄姬出身低微,汉高祖在世的时候,她是一个不得宠的妃子。
后来,她因为害怕在宫中受到吕后的陷害,便请求跟随儿子住在代郡。
居住在代郡的生活条件,自然没有皇宫那么好,所以母子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登基不久,就颁布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他的罪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一起抓捕惩罚呢?”
“朕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大臣商议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番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临淄有个叫淳于缇萦的小姑娘。
她的父亲淳于意,原本是个读书人,由于对医学感兴趣,经常给人治病而出名。
后来淳于意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与官吏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
没过多久,他辞去官职,当起了大夫。
有一次,有个富商的妻子生病,请淳于意治疗。
可是那个病人吃了药后,病情反而没有好转,没过几天就死了。
富商向官府控告淳于意,说他是个庸医,胡乱医治,治死了人。
当地官员判处淳于意“肉刑”(肉刑包括在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下令将他押往长安受刑。
淳于意只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
他被押往长安之际,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儿子,遇到危难时刻,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伤心地低着头哭泣,默不作声。
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既悲伤又愤怒,心想:“为什么女儿们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去长安,家里人再三劝阻,最终拗不过她,只好同意。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来到皇宫门前,递交给了守门侍卫,恳求献给皇帝。
汉文帝接到奏章后,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女孩,十分重视。
奏章上写着:“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
“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百姓都说他是一个廉洁的官员。”
“这一次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
“我不仅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感到伤心。”
“一个人被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鼻子后就再也无法恢复,即使想要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了。”
“我愿意被官府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后,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于是召集群臣商议。
汉文帝说:“犯了罪就该受到惩罚,这是没什么可说的。”
“可是一旦受到了惩罚,也应该给犯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现在惩罚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如何能劝人为善呢?”
“请大臣们商议一个替代肉刑的方法。”
大臣们商议后,提出将肉刑改为打板子的刑罚。
原本需要砍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本需要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
随即,汉文帝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就这样,缇萦就成功挽救了自己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似是一件好事,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子后,却被打死了,反而加重了刑罚。
后来在汉景帝的统治下,打板子的刑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