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们,按理说,训练营运转如此顺利,这些话,我不该在今天说。只是,正所谓居安思危,在训练营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呢,说急,也不急,但却是未来我们必须面对的难题。那么,说到这里,我想大家一定想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问题?”
我很平静地说着,很平静地看着大家的反应。
果然,我突然来的这一出,令所有人有些莫名惊诧。
“这个问题,就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的激烈,未来如果化肥厂渐渐地人事臃肿、经营不善,甚至面临破产时,肯定会做一些必要的改制、重组,比如公私合营,比如完全私有化等等,那个时候,因为我们训练营只是与化肥厂签订了租赁合同,对于训练营的场地,并没有真正的所有权,一旦出现这个状况,我们将何去何从呢?而且,要知道,国有资产的处置是很麻烦的,如果他们不接受我们的租赁条件,那么就意味着,我们前期的投入,有一定程度的风险。所以,我很担心。我说出这个问题,就是想在暴风雨来临前,要做好防备。从我个人来说,我不希望看到那一天来临,我也不希望到时候还得为这个事与化肥厂对簿公堂。”
我这一说,像宋远航、刘国材几个大人,倒是有几分明白了。我这些话,要说呢,也有些超出他们的认知。毕竟,他们都不过是奋斗在教育战线上的平常人。对于经济这些,本身来说,就有一定程度的盲区。
“小风,如果是这样,那是得有个备案。我建议,一是重新再理一遍合同,再明确一下双方的权益,二是在这之前,加紧发展壮大,想法子买地,建一座所有权在自己手上的训练营。”
王义的父母毕竟见识多些,他多少也有点受启发,稍作思索,就我提出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的建议,是有道理的。
我点点头,继续说道:“义哥的建议,很可取。确实,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买地建馆,应该是我们未来的方向。据我来看,不过几年,房地产将成为咱们国家最大的投资热点。如果咱们先行抢滩圈地,绝对会让价值翻倍。”
其实,我说这些,也相当于一定程度上的透密了。
关于房地产,在1980年以前,国家实行的是分配制度,房子是不需要通过买卖得到的,所以咱们从来不会担心没钱买房的问题。尤其是有单位的人,只要耐心等待,符合条件后,都能拿到单位的分房。所以,幸福指数是比较高的。
1980年,邓公提出了“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建议个人建房买房”的设想,第一次把房子定义为商品,由此,房地产的改革拉开序幕。1981年,深圳、广州进行商品房开发试点,1982年国务院在郑州、沙市、常州、四平四个城市进行售房试点,实行了“三三制”,就是政府、企业、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
1988年,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而也在这一年,海南独立建省,成为中国第31个省级行政区。有识之士纷纷到海南淘金,由此催生出了潘石屹、冯仑、易小迪等第一批地产淘金人。
……
这段历史,着实有点长,有点曲折。这么一分析,我在1989年才开始觉悟,都感觉有点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