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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把书放下时,有人敲门,我那陌生人走了进来。我给了他一支烟斗和一把椅子,欢迎他的来访。我还为他提供一杯热的苏格兰威士忌来令他感到舒适;再给他一杯,然后又是一杯——一直期待着他的故事。劝了第四杯后,他自己慢慢地提起了它,用相当简单而自然的方式:
陌生人的历史
我是个美国人。我出生长大于哈特福德市(Hartford),在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总之就在河那边,在乡下。所以我是美国佬中的美国佬——为人实际;是的,几乎是情感贫瘠,我想——或许换句话说是没什么诗意。我父亲是个铁匠,我叔叔是名马医,我起初两样活计都干。然后我进了那家巨大的武器制造厂【注8-1】,学了我的真本行;学会了相关的一切;学会做所有东西:枪、转轮手枪、加农炮、锅炉、引擎,所有这类能节省人力的机械。哇哦,我能制造出一个人想要的任何东西——或者说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两种说法没什么区别;如果没有什么快速新颖的方式来制作某样东西,我能发明一个——干起来就跟滚一根圆木一样简单。我成了大主管;手下有几千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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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动手大牛人啊。
艾克:可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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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一个这样的人物总是与争斗相伴——不用说也知道。一个人手下要是有几千号粗人,那他可会有不少那一类的消遣。总之我就有不少。最终我碰上了对头,尝到了苦头。那是发生在我和一个被我们叫做“大力神赫拉克勒斯(Hercules)”【注0-9】的伙计一起用撬棍解决误会的时候。他一记敲在我的头侧把我给放倒了,那一下子把什么都打破了,好似把我头骨的每一条接缝都打崩了开来,令它们块块相叠。然后世界陷入一片漆黑,我再也感觉不到什么,压根什么也知觉不到——至少持续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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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虽然原文就提到那伙计外号Hercules,不过还是加上“大力神”吧。
艾克:嗯,不熟悉希腊-罗马神话的人光看这名字可能头上冒问号吧。
艾莉:以前引进过以这位宙斯私生子为主角的动画,动画名字就是主角名字,那时候对希腊-罗马神话体系不熟悉,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标题确实是头上冒问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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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重新取回意识,我正在一棵橡树下,坐在草地上,独享着眼前一派美丽辽阔的乡村风景——几乎是。我没能完全独享这风景,因为有个伙计骑在一匹马上,低头看着我——一个像是刚从图画书里跑出来的伙计。他从头到脚套着古式铁盔甲,脑袋上戴了个头盔,那头盔外形像是带着数条裂缝的钉桶,他还带着一块盾牌,一把剑,一柄尺寸惊人的长矛;他的马同样穿着装甲,一根铁角自他前额突出,红绿相间的华丽丝绸装饰像棉被一样挂在他身上,几乎拖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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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自“它”前额突出、像棉被一样挂在“它”身上,应该是用指代动物的“它”,不是单人旁的“他”吧。
艾莉:我知道,中文是动物一概用宝盖头“它”。但英文里动物也分性别,用he和she。那样一看就知道公的母的,用宝盖头它就把这层信息过滤掉了。
艾克:但这……我第一眼看过去还以为“他”是指那个骑士呢。
艾莉:看原文的his也会有这个误会,这就要结合上下文了。不是说好了要遵守“信”原则吗?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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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贵的先生,汝可愿比试?”这伙计开口说。
“我愿意什么?”
“汝可愿交锋一回,为土地或女士或为——”
“你是要给我什么?”我说,“径直回你的马戏团去,否则我要报警了。”
当时那男人所做的就是后退了几百码,然后能多快就多快地冲我奔来,他的钉桶头几乎俯到他的马脖子处,同时他的长矛直指前方。我见他是玩真的,所以当他抵达时我已爬上了树。
他声明我成了他的财产,他长矛之下的俘虏。他那一侧有着论据——以及大部分的优势——因此我判断最好是迁就着他。我们谈妥了一个协定,就是我会跟他走,而他不能伤害我。我从树上下来,而后我们开步离开,我走在他那匹马的一旁。我们一路安逸地行进,穿过些林地、越过些溪流,而我不记得在之前有曾见过它们——那让我迷惑又惊讶——而且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马戏团或马戏团的标志。所以我放弃了马戏团的想法,推断他来自一个精神病院。但是我们也未曾看到什么精神病院——于是我陷入了僵局,像你可能会说的那样。我问他,我们离哈特福德市有多远。他回答说从来没有听过这么一个地方;我觉得那是个谎言,但让它就那样算了,没细究。一小时后,我们看到一处遥远的村庄,它沉睡在一条蜿蜒河水旁的山谷里,在它后面的一座小山上,有一巨大的灰色堡垒,带有数座塔和角楼,我第一次在图片之外看到这些东西。
“桥港市(Bridgeport)【注0-10】?”我手指着问道。
“卡米洛特(Camelot)【注0-11】。”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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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桥港市(Bridgeport),康涅狄格州的一座城市,位于哈特福德市西南方70多公里处。不知道那年代的桥港市是什么样子,能让他起这样的猜测。
艾克:卡米洛特(Camelot),知道亚瑟王的人应该也知道这地方吧,亚瑟王宫殿座落处,亚瑟王在此居住与统治。不知道他看到的卡米洛特是什么样,能让他觉得是桥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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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陌生人显示出了困倦的迹象。他发现自己这会儿困得直点头,就用他那些伤感、过时的笑容中的其中一种笑着说:
“我看我是继续不下去了;但是跟我来吧,我已经全都写了出来,你喜欢的话可以读读看。”
在他的房间里,他说:“一开始,我记日记;接着过了没多久,在几年后,我把日记整理成了一本书。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啊!”
他把手稿递给我,指出我该从哪段开始读:
“从这儿开始——前面的那些我已经说给你听过了。”这会儿他已深陷于睡意之中。当我走出他的房间门时,我听到他满是困意的低语:“祝你晚安,尊贵的先生。”
我在我的炉火旁坐下来,检查我的宝藏。书的第一部分——其中的好大一部分——是羊皮纸,因岁月而泛黄。我特别检视了一页,发现那是重写本【注0-12】。在那美国佬史学家陈旧模糊的字迹之下显现出残留着的更加陈旧、更加模糊的字词痕迹——是一些拉丁词句:很明显,是古代修道士传奇故事的片段。我翻到我那陌生人指示的地方开始读了起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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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重写本就是书写在使用了不止一次的羊皮纸或莎草纸上的手稿,之前的内容被不完全擦除,仍留有痕迹。
艾莉:就是说那时物质匮乏啊,用纸紧张。让我想起以前打草稿的时候,铅笔一遍,圆珠笔再一遍。
艾克:咦!你用得着那么省?
艾莉:因为听了哪个老师这么分享过去经历,所以也试了试。真算起来,我打草稿还挺省的,别人一张嫌不够,我还能剩半张。
艾克:真的假的……序幕算到此为止了。
艾莉:我瞧瞧,四千多字花了四天啊……
艾克:花太多时间在查资料上了。
艾莉:唉,急了不出质量。耐着性子来吧。
艾克:现在刚上手,之后效率应该会上去。
艾莉:今天就这样吧,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