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忘川水(十二)
“知味,我要成亲了,夫君是一个忠厚善良之人,家中虽无钱财万贯,良田千亩,但是爹娘爷奶健在,家中和睦,勤劳善作,将田地伺候的极好,我想,嫁过去我会过上好日子的。”
“清欢,我要成亲了,妻子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家中爹娘双全,奶奶虽已年迈,但是村子里出了名的老好人,各家各户相敬如宾,若遇上了难事,也会守望相助,我的妻子也是这般的好娘子。”
“知味,从前我一直想着,我长得没有溪音好看,也没有田甜可爱,在村子里如此普通平凡的我,却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嫁给你,你说,我是不是痴心妄想?我觉着是,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
“清欢,我自认是一个老实勤快的人,田里的活我从来没有偷懒过,阿爹阿娘的嘱咐我牢记在心,村尾的老丁是个厉害的猎户,我曾经偷偷地跟在他后头上山,他的身手果真极好。”
“知味,你知道吗?我曾在很多个夜里,偷偷点一盏油灯,借着光练女红,我知你想要一个荷包,我很想为你亲手做一个,可是,我太笨了,我豁得出面子卖手串,却捏不好一根细细的绣花针,我真没用。”
“清欢,丁叔的弓箭真的好厉害,我跟在他后头看他弯弓搭箭,一箭射中野狍子的后腿,它就动不了了,阿娘说野狍子很值钱,如果我也能有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知道,田里刨食只能得个温饱,想要全家人过上好日子,种田是远远不够的。”
“知味,我近日做了一个抉择,可能很多人都不会认可我的选择,包括你,或许你们会不屑,会指责,甚至会点着我的鼻子说我是丧天良的玩意儿,与妖为伍,注定被世人唾骂,你们会说我被猪油蒙了心,这些我都知道。”
“清欢,我最近偷偷地在码头上干活,攒下银钱好打制一副弓箭,起早摸黑的日子真的很艰苦,人都晒黑了,有很多次我都想放弃了,回到村子里干我最擅长的农活不好么,庄稼汉本就是靠田吃饭啊,可是想想,我又觉得不甘心。”
“知味,我夜不能寐,违背良心的事情做了,便不再是那个纯洁善良的清欢了吧,我被繁华迷了眼,我盼望着积攒够了银钱可以变美,可是紫衣与我说,人的皮相是爹娘给的,不是后天可以改变的。”
“清欢,每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跑到从前与你去过的月老庙,我没脸去见那棵桃树,只是在庙里,我看到了很多人,他们手挽着手走过门槛,就像是我脑海中演习了千万次的你我。”
“知味,我没有放弃,我知紫衣有些邪性,也知与她一起无异于与虎谋皮,紫衣从未说过她的真实身份,我也极少过问,她给我手串,我将其卖出,她获得信仰之力,我获得银钱,她得到功德之力,我得到如花面容。这便是我们之间的交易。我所求的,是更美的自己,好配得上努力的你。”
“清欢,我听说书先生说过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想来女子都是爱打扮的,我囊中羞涩,买不起珠钗翠环、胭脂水粉,更不用说时令最受欢迎的襦裙云肩,我一直想着,其他姑娘有的,你也要有,这话说得简单,做起来却是难上加难。”
“知味,凭着我的机灵应对,我卖出了很多手串,那些姑娘们因手串而改善了桃花运,由此产生了感激和信仰之力,我如愿得到紫衣的帮助。再过不久我便能拥有独树一帜的美貌,成为十里八乡的美貌女娘。”
“清欢,我偶然挖到了一株品相好的药材,卖给了药铺,攒够定制弓箭的银钱,其实我不必买弓箭,药材卖得的银钱已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可是我总想着,打猎是一个本事,能赚钱养家的本事,所以我去找了丁叔,他见我心诚,便同意我跟着他。”
“知味,我被天机阁的修士盯上了,他们似乎发现了我卖的手串有问题,我很害怕,我不知道被她们抓住之后等待我的结果会是什么?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八方城若是知道了,必定不会放过我的。”
“清欢,老丁有问题,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他的伪装,没有胡子的他俨然是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他为何要装作不惑之年,他一箭可以射穿一棵三人合抱的大树,他的速度比野猪还快,他不是普通人,或许是武者,或许是修士。”
“知味,那两个修士没有直接抓了我,显然他们是想通过我找到背后的紫衣,我很迷惘,紫衣虽然不是普通凡人,但是在我看来她不是坏人,我们合伙卖手串,从未有害人之心,若是她落到这些修士的手里,必会吃上苦头。”
“清欢,在亲眼看到他一跳一丈高、一蹦三丈远之后,我确定了他不是普通人,我的心中有两个念头不断撕扯着:他是个危险的人,得离他远点;他不是一般人,若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需要外人的指点和帮助。我不知该如何抉择。”
“知味,我被修士抓住了,他和师兄弟似乎去追紫衣了,我和溪音被绑在了一处,手脚被束缚,很是难受。溪音睡着了躺在我的腿上,压的我腿都麻了。我心里想的却是:太好了,终于被发现了,我再也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清欢,我去找了他,向他说了我的请愿,可是他没有答应。开口之前我便知道他或许会拒绝,不,自信点,把或许去掉。穷乡僻壤的农村,怎会有一鸣惊人,我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普通人,没有他所说的灵根,便是骨骼也平平无奇。”
“知味,被绑着的这段时间里,我突然想起了少时和你在河边捉萤火虫的时光,你我都是垂髫之年,家中贫寒,一日三餐堪堪温饱,却很是幸福。我素来所求不多,只求那段开心的时光能延续下去,与你一起。”
“清欢,我没有他所说的奇骨,也没有天生剑骨,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能学会一手箭术已是足够,丁叔与我说,知足常乐,能力越强责任越大,有时做一个平凡之人没什么不好。他向往的便是村子里这般安宁的日子。”
“知味,我和溪音没有害人,也因此没有受到惩罚,只是这手串却不能再卖了。前几日紫衣向我道别了,她似乎找到了她一直等待的人,也做了她一直想做而不能做的事。真好,她的心愿实现了。”
“清欢,我很努力地在学习箭术,同时学些拳脚功夫强身健体,阿爹阿娘终是知道了我的想法,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很支持我,与我说,娶妻子便是要努力给她安稳的生活,若是婚后的日子过的不如婚前,又何必成婚耽误人家的好姑娘。”
“知味,没了紫衣的法术,我怕是没有这般的美貌了,我本就没有溪音好看,昨夜望星辰时,我突然想明白了,皮相平凡便平凡吧,天上那么多星星,也不全是璀璨。是我自己不甘心,而今如梦初醒,索性这邪恶日子赚了些银钱,也不尽是一场空……”
“清欢,修习箭术很难,我每日勤加练习,丁叔说我学的极好,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在你面前展示我的箭术,好叫你知道,我也是可以养家之人,是你可以托付终身之人。我努力了,也尝试了,所以我不后悔……”
“知味,我要成亲了。”
“清欢,我要成亲了。”
鞭炮齐响,锣鼓喧嚣。
洞房花烛之夜,知味挑起盖头,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挚爱之人。
“清欢,我成亲了,也如愿了。”
“知味,能嫁给你,我知足了。”
两人饮下交杯酒,从此白首不分离。
“傻瓜,我又不是你变美之后才喜欢的你,你肯定不知道,在你垂髫之年,我便喜欢你了,一看到你的笑靥,我连我们以后的孩子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