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靖康之变后,金国在淮北地区,先后建立了伪楚、伪齐两个傀儡政权,试图以“汉治汉”的方式,形成金宋之间的对峙局面。
伪齐政权比伪楚政权存在的时间长一些,但南宋军民对伪齐政权相当不满。
此外,伪齐军在与南宋的战争中频繁失败,逐渐成为了金国眼中的负担。
以“汉治汉”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宋军屡屡挫败金兵,使金国产生了暂时停战的念头。
于是,金国对南宋采取了诱降策略。
他们告诉南宋使者,如果南宋愿意向金朝称臣纳贡,金国可以“归还”河南和陕西之地。
宋高宗大喜过望,遂定都临安,任命秦桧为右丞相兼枢密使,抓紧时间处理宋金议和事宜。
秦桧起草了一封议和国书,呈现给宋高宗看。
宋高宗本来就主张投降,看到这封国书后,非常高兴。
甚至称赞秦桧是忠臣,并派人带着国书带到金国求和。
后来,秦桧又向宋高宗提出了一条建议,叫做“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这意味着宋朝只统治江南地区,让所有来自北方参加战争的人都回去,归金国管。
这条计策,遭到了南宋军民一致反对,大臣们纷纷上书,要求罢免秦桧这个奸臣。
在巨大的压力下,宋高宗不得不暂时罢免秦桧。
不久,金国向南宋使臣王伦传达了一封愿意议和的口信。
到了1138年,宋高宗重新任命秦桧为宰相。
秦桧让王伦给金国带话,说:“只要能议和,地界划到哪里都可以。”
这个奸臣,居然说出这种卖国求荣的话。
听了王伦的传达,金国人甚至要求宋高宗跪拜接受金朝皇帝的诏书,诏书中将宋朝称为“江南”。
这再次引起了抗战派的激烈反对,南宋朝廷很多人都反对绍兴和议,主张积极抗战。
在提出这种意见的人当中,胡铨(quán)的言辞最为激烈。
他原本是枢密院的编修官,专门负责编写当时历史的史官。
当初,胡铨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他在答卷中强烈提倡抗金主张。
那些考官中有贪污受贿的人,看到这篇文章,觉得这样的人如果当了权,自己就不能再贪了,于是只给了他第五名。
听说金国派使臣来,要求宋高宗跪拜,称臣纳贡。
胡铨立即给宋高宗写了一篇言辞非常激烈的奏章,说:“如果陛下屈膝接受金国的诏书,那么子孙后代将成为金国的奴仆。”
他还说:“朝廷应该杀死秦桧、王伦、孙近这三个误国的人,扣押金国使臣,指责他们的无理行为,然后再兴兵攻金,收复中原失地。”
胡铨的奏章,得到了朝廷大臣和广大百姓群众的支持,有人把他的文章印出来分发。
金国统治者看到后都说:“文章不错,原来南宋还有人呀!”
宋高宗和秦桧恼羞成怒,便找了个理由把胡铨贬谪到广西。
胡铨到了广西之后,经常吟诗赋词,其中一首诗词有“豺狼当道”之字。
秦桧听说后,觉得讽刺的是自己,再次把胡铨贬谪到更偏僻荒凉的吉阳军(今海南南部)。
绍兴九年(1139年),投降派不顾抗战派的反对,宋高宗让秦桧替他跪拜,接受金国国书。
根据和议:金将河南、陕西之地,划归南宋;南宋向金称臣,交纳岁币。
到此为止,南宋与金国达成了暂停战争和议。
但好景不长,金国的主战派很快又占了上风。
主战派的完颜宗干、完颜宗弼(金兀术)等人掌权,他们以谋反罪处死了主和派的完颜宗磐、完颜宗隽等人。
1140年,金熙宗(完颜亶)旨令完颜宗弼等人收复河南、陕西等地,完全违反了之前的和议。
金兀术率领东路大军从黎阳(今河南浚县),一路南下。
宋军节节败退,金军成功占领了东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等地。
当金军前往顺昌府(今安徽阜阳)时,宋将刘琦和知府陈规奋力守城,击败金军主力,使金兀术不得不退守开封。
在名将的领导下,顺昌军民以少胜多,粉碎了金军的进攻计划,遏制了金军南下的步伐,赢得了保卫战的全胜。
在西路,宋将吴璘打败了金兵,收复了扶风(今陕西咸阳东),守住了通往西南的要地,使金军无法入侵西南。
虽然高宗也让武将积极面迎战,阻止金军南下,但他只是为了保全自己,根本没有夺回失地的想法。
就当岳飞准备收复中原时,宋高宗派李若虚传旨给他,命他班师回朝。
岳飞坚决不从,率领岳家军分路出发,很快收复了颍昌(今许昌)、陈州等地。
岳飞在河南战场连战连捷,这使南宋军队士气大振。
抗金战场上经常有好消息传来,然而宋高宗担心若北伐成功,钦宗归来将威胁自己的皇位。
如果宋军战败,则会得罪金国,影响和议。
金兵返回淮河北岸之后,高宗与秦桧等人开始谋划求和事宜,宋军不得不奉命撤军。
这使刚刚恢复的中原再次沦陷,岳飞北伐的愿望彻底破灭了。
1141年初,金兀术趁各路宋军撤兵之机,又率领大军渡淮南下。
不久,金兵主力遭到宋军部署周密的阻击,伤亡惨重,只好放弃渡江南侵的计划。
宋高宗依靠武将抗金,导致武将势力崛起,对皇权构成潜在的威胁。
因此,金军撤军后,宋高宗开始削夺武将的兵权。
他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召回朝廷,表面上是提升他们的官职,实际上是为了收回他们的兵权。
后来,宋高宗与秦桧合谋陷害岳飞。
这样一来,宋朝廷的主战派就没有能力阻止宋金议和了。
绍兴十一年(1141年)秋,宋金终于达成和约。
第一:宋向金国称臣,金国册封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
第二:划定东面以淮河中流为界,西面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南属宋,北属金。
第三:南宋割让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县)二州、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的半给金国。
第四:宋朝每年向金国交纳白银25万两、绢25万匹。
自1142年开始,每年春天,宋朝廷都派人送至泗州交付于金人。
南宋与金签订的和约,由于发生在绍兴年间,因此史称“绍兴和议”。
对于南宋来说,这就是一条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此后,宋金两国没有发生过较大的战争,双方形成了对峙局面,维持了20年相对和平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