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从江南皇汉到胡人牛子(19)
书名:魇变危机 作者:张辽文远 本章字数:2463字 发布时间:2023-07-25

看着跪舔胡人大蘑菇不止的金庸,虎岭和凌云当场火大得直接上天。

“金庸?这个老头子不是死了嘛?”德军好奇问道。

凌云怒声轻蔑道:“金庸的肉体在现实中死去了,金庸的灵魂永远活在某些人的心里。真是阴魂不散的妖祟。”

金老头搅混水的技术,分析起来非常有意思。

你去观察其人的视角与立场,世界是无数零乱不相干的碎片,你可以跳在这片碎片上,也可以跳在那片碎片上。碎片与碎片之间,互不融合互相矛盾。

根本没有一块永远挺立的、值得坚守与忠诚的领地。你不用留恋和情感绑定其中的任何一个碎片。

所谓乔峰,一个汉人中从小养大的胡人英雄,一个霎那的转换之后,可以瞬间心无挂碍地把自己代入胡人。这是不是一种凉薄无情?

是乔峰无情,还是金庸无情?

从不同碎片出发的视角与叙述,互相对立,导致变形,道义的黑白边界就这样被模糊起来。

每一块碎片自身又往往是孱弱不堪的,各自顽固地保持着自身的私心欲念,互相伤害。

它自身孱弱到无法掌握自身的命运,仿佛惊涛骇浪中飘摇无依的孤舟。于是只能寄希望于外来的强力,将其救赎。

而其中最强力、最值得希冀的碎片,却不是自家的汉人,而是胡人,是残暴野蛮的外来力量。

金庸作为一个小文人,其个人乃至其家族,从满清至红朝兴衰的整个喜悲历程,实在是将自己笔下描写的种种不堪命运,亲身演出得淋漓尽致。

模糊意识形态问题,总说正邪两道没什么区别。

模糊民族主义问题,偏好站在侵略者视角叙述。

投机主义和投降主义。

契丹和宋明显不能两立,还有幻想一个契丹人出来主持正义。

对少数民族的吹捧永远是赤裸裸的。《天龙》之中,耶律洪基被萧峰擒下,却慷慨激昂,先送十倍财帛,继而与之结拜,后封其为南院大王。怎么看都是一副气度非凡,慧眼识人的英主。

而事实上呢?耶律洪基为人昏聩,乱定十香词案,逼死皇后,已失夫妻之伦。重用耶律乙辛,以致太子被杀,又去父子之伦。迷信佛教,广印佛经而灾梨祸枣,频建塔寺而劳民伤财,更有“一岁而饭僧三十六万,一日而祝发三千”的奇葩行为。

苛待女直,已而坐失江山大势。如此一个昏聩不堪、忠奸不辨、奢靡无度的无道之君,竟然被查良镛吹捧的如此英明神武。

同样的女直完颜部,义助萧峰,显得如此淳朴热肠,其首领阿骨打更是关键时刻拔刀相助,显得如此好人。实际上呢,此人残暴虐戾,征伐无度,杀人如麻。其部族后人更是攻破东京,断中华之鼎盛时期,凌辱宗室,烧尸熬油,恶行累累,罄竹难书。

如此低劣的民族,又被查良镛吹捧上了天,原因何在?无他,查良镛包衣奴才尔。

谀佛贬道,更是查良镛的一贯风格。对本土道教大加污蔑,对外来佛教尽力鼓吹,于是清和真人被污蔑侮辱小龙女,狠毒的李莫愁被戴上女冠,全真七子个个开山立派的大人物,被写的不堪一击。

《笑傲江湖》中青城山、泰山的道士都成了跳梁小丑,查良镛已经是赤裸裸的攻击汉文化之魂了。张三丰更是被黑的不要不要的,底子要是和尚教的,偌大岁数要上少林拜山,摆个寿宴还要被和尚打的吐血。

把清和真人写成强奸犯,是有原因的。当初写射雕,香港道教界说道家没有“九阴”的说法,只有“六阴”,“六阳”。老查辩不过,才把尹志平写得如此不堪,心胸如此狭窄也是世间无两。

金庸的很多主角,对己方总生出离心力,他方则对主角总有一种向心力。比如杨过厌恶郭靖,但见了西毒没几下就磕头认爹。是为认贼作父。

令狐冲对己方也是很有离心力。

对于一些兄弟门派的人,有一股发自心底的厌恶,眼里揉不得沙子,鸡零狗碎的事,令狐冲就打了鸡血的疯狂挑衅,对方暴跳如雷后,令狐冲再将其打死打伤,然后自凌云心理建设,是他自寻死路。

这没什么,在武侠情境里算不得黑点,关键是令狐冲对于另一波人,眼里不但容得下沙子,连石头都容得下了。奸杀妇女不是事,动辄毙杀路人不是事,手撕活人不是事,甚至往死里坑他也不是事。

因为那一波人,个个都有才,说话又好听,令狐冲最爱说话好听的人了。活脱脱一个殖民地长大的双标狗。

你看令狐冲在己方时,总有点不自在不如意,到了各路妖魔鬼怪的窝里,就很如鱼得水,快快乐乐。

总之吧,故乡非我安身处,反认他乡是故乡。

至于三观。令狐冲压根就没有三观。他的三观是被教化的鸡蛋的外壳,打破了,真实的里面是一团混沌包着的一个很自私的蛋黄——爱咋咋,爱谁谁——就一个无是无非随心所欲的巨婴。

老子高兴了,命都不要,老子不爽了,杀人如麻。金庸的主角,你排一排危险级别、恐怖程度,令狐冲肯定是NO。1。

认贼作父,指父为贼,主角自己的出生受养之地,永远不是自己的真正归宿,反认他乡是故乡。咱家,不好,隔壁,好。

更残酷地说,好认他爹为己爹,野爹更比家爹强!金家在红朝的历史惨相,真是足足地为他做好了小说情节底本。

虎岭看着凌云面色越加郁怒阴沉,却一语不发,于是不安地发问:“云哥,咱得想个法子把这些人甩掉呐,是不是?实在太膈应人了。”

“……不。”凌云仰起头,气定神闲吐了一口气,道“老小子,你这种的江南名流,我记得很清楚,远不止你一个。去多找几个过来。老子今天要干大事,必须找能干的,名声大的!”

“哎,喳!奴才这就去办。大将军您等好了。”金老头满脸媚态喜气洋洋地得令散去,不多会就又拉了个人回来。

“这狗东西会干嘛?没本事我可不要。”凌云轻蔑地笑道。

“禀大将军,这个人可了不得。奴才办事,您绝对放心!”金老头搓着双手,一脸的谄媚兴奋。

“哟是嘛?那自我介绍下。”凌云仰头闭上了眼睛,懒得去看那人蝼蚁般猥琐的面庞。

“是胡人?啊胡人好棒哎!以塞外野蛮精悍之狼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羊躯!啊呀呀,这是胡人的牛子!我好喜欢!都让开!留给我来舔,让这胡人牛子里的精血,先注入我颓废孱弱的羊躯!”来人低三下四跪拜完凌云以后,简直是迫不及待,蛮牛冲锋一般撞开周围的吃瓜群众。扒上来抱住凌云那最为粗壮的候景牌胡人大蘑菇,疯狂而饥渴地跪舔起来,“哇啊啊~miamiamia~~~”

“马勒戈壁的狗东西!一听你嘴里的逼话,我就知道你是陈寅恪!”凌云不可抑制地放声大笑,内心充满荒诞寒凉的黑色幽默。

“哎不不不,我上一世虽然是陈寅恪,但是我学得了东瀛脑控夺舍大法,已经重新转生成年轻人了。现在我不叫陈寅恪了大王。”

来人到底是谁,现在叫什么名字?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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