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孙雨晨家出来,我一路飞奔,心花怒放。
总算,我和她的事,有了个初步的结果,或说进展。余下的事,就是要我去好好经营,好好呵护了。
我也不打算再去郑飞家了,他的事,基本上是没问题的。我这份喜悦,是没法给他分享了。
骑了约半个小时后,我的老家,到了。
而随着我一跃下车,一个在八月的骄阳下被亲吻得黑不溜秋的家伙,惊喜地大叫起来。
“风哥,风哥,哎哟,我都想死你啦!”
接着,这个黑不溜秋的家伙,顾不得擦因激动而跑出来的鼻涕,向我飞奔过来。
“小武!你,你怎么在这儿?”
来者,正是有些日子没见的,我的铁杆粉丝,马小武。他的出现,的确让我也有些惊喜。
“嘻嘻,这不,风哥,你一去县城就不回来,我只好没事就来你家附近看着,防着小偷到你家干坏事。”
马小武咧着嘴,这份儿高兴,着实让我心间一暖。
“小武,好兄弟!”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心道,果然是铁粉啊!
“风哥,那是必须的,都是小弟我的份内之事!”
马小武拍拍胸脯,显得十分义气。
“哟,不错啊!”
我赞了他一声,不得不说,他这句话,真有点让我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感觉。
“来,买汽水去!”
我又接着掏出一块钱,放到他的手里。
你想,这人家白白帮我看家,汽水这个小小的酬劳,那是必须要到位的。
“嘻嘻,谢谢风哥!”
马小武更是笑开了眼,拿着钱,便往四婶的小卖部跑。
“你,你跑慢点儿,别摔着了!”
我笑了笑,向他喊道。
结果,我这话音才落,啪地一声,只见马小武应声一个狗啃泥。原来,他这兴奋过了头,跑得太急,竟是刚好一脚勾到了我邻居,也就那二叔马建功家门前的一个石槽上,自然,这摔相,瞬间难看。
“没,没事。”
不过,幸好他反应也快,一摔下去,立马就翻身起来了,上下左右看了看,除了膝盖擦出了几道血杠,倒也没什么大碍,于是,又回过头来冲我笑笑。
“你这小子!”
我笑斥了一声,摇摇头,摸出钥匙去开门。
“好家伙!”
哪知,我这一打开门,便有一只黑油油的老鼠正惊慌地从电视上溜了下来。
这确实是个人人喊打的家伙!
我反应奇快地冲上去,一个飞脚过去。
嗞溜!
自然,是啥都没踩着。
“唉,这家里没人,还真的不行。”
我叹了口气,实在无奈得紧。
前世时,我直到中专毕业,才得以在城里面寄居。当时,我常常以“城市边缘人”自嘲。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虽然有了份正式的工作,在县城里却真正属于“无产阶级”,蹭住、租住了好几年。那时候,我的户口是城市的,老巢却是在农村。
我曾为这个“城市边缘人”的身份深感苦恼,可微薄的工资,又实在积攒不起家业来。到1998年的时候,县政府集资建房,我囊中空空,月月光光,就只能是一声叹息,名额都不敢要了。
所以,这一世这么早地做了城里人,这乡下的家啊,是真的打理得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