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思维
书名:夢魔驚魂Ⅱ-幻世浮塵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39354字 发布时间:2023-12-14








第110章 思维

 

 

  第七章可乐的MAIL

  风…我会带着笑走过奈何桥风…我会带着对你今生所有的依恋喝下那碗孟婆汤……

  凌晨2点20分整。冷风坐在电脑桌前,一直没有动过。甚至连思维也是懒懒的,可乐的来,可乐的走都好象一阵微风,他似乎有种错觉,觉得最后刮过的那阵微风就是可乐。

  ”当…”殷剑平从聊天室闪到爱情甜蜜蜜,估计都是到时间挂的。

  殷剑平:老大?你怎么这边挂啊?你不是平时都过去总部的吗?

  冷风:哦,没什么,刚才可乐叫我过来,说有话说。

  殷剑平:谁?乐乐丫头?她什么时候来的?人呢?

  冷风:走了,我今天下班回来就看见她在江湖挂着。

  殷剑平:不会吧,我怎么没看见她?

  冷风:谁知道你泡哪个妹妹去了你!

  殷剑平:别逗了,我今天晚上真的一直在,没看见乐乐过来啊。

  冷风忽然也觉得有一点点奇怪。

  冷风:你真的没看见她?是不是她刚来就和我过来这边了,你没注意啊?

  殷剑平:这个,可是如果她来了,不可能谁都没注意到吧?

  冷风:小屋那边没人提到乐乐来过吗?

  殷剑平:是的,没有。一个人都没有提到看见过乐乐出现。

  冷风:……

  是什么?到底是什么?一种抓不住的感觉在冷风脑海中流现,对了,可乐不是说会发一封MAIL到他邮箱吗?不知道这个时候信会不会已经到了。

  冷风:剑平,我先闪了,你自己挂。

  点开邮箱,冷风果然发现里面有一封新邮件,奇怪的是没有发件人地址,只有一个发件人名字:可乐,连主题都没有。冷风点开信。

  风~

  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乐乐已经离开了,离开你,离开江湖,甚至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风,记得吗,我以前就问过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当时你说,你不相信,你说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但是现在我告诉你,有的,这个世界上有鬼。

  风,你知道我刚刚为什么一直问你是不是相信有鬼吗?因为真的是相信有鬼才会看见鬼的,你相信,我才能够在我走以前出现在你面前。

  风你知道吗?我多么多么的希望在走以前可以真的去摸摸你的手,感受一下你的唇,呵呵,但是风啊,你是这么执着的人……

  风,乐乐虽然没有得到这最后摸摸你亲亲你的机会,但是,呵呵,风,这才是乐乐的风啊

  风,乐乐很高兴,我的风没有变,没有变……

  风…我会带着笑走过奈何桥

  风…我会带着对你今生所有的依恋喝下那碗孟婆汤

  风…他们说有缘分的人会在相见

  风…乐乐期待与你的来世相见……

  冷风的脑海一片空白,麻木的点开随信带的2个附件:

  一个是2个月以前XX城市的一个交通事故的报道:X年X月X日,下午2点14分,一辆公交汽车由于速度过快翻下某高架桥,车上乘客5死,16伤……

  死亡乘客名单里赫然写着:XXX(可乐)……

  另一份是一张可乐的照片,上面的可乐梳着马尾辫,回头笑着……

  风…我会带着笑走过奈何桥

  风…我会带着对你今生所有的依恋喝下那碗孟婆汤

  风…他们说有缘分的人会在相见

  风…乐乐期待与你的来世相见……

 

  引子

  传说在镜子面前冤死的人,他的灵魂会被抽离出身体,游离在镜子世界中,他只能不断地游荡在镜子世界中,伺机向镜子前的凶手报仇,这就是镜魂传说。这是一个流传已久但知道的人却很少的传说……

  第一章-镜魂复仇

  隆隆的警啸声打破了紫园小区的宁静,年轻刑警林铭只得穿过了层层人墙来到了现场—浴室,才刚入门林铭就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紧接着又被现场诡异的气氛所震惊,死者被悬挂在浴室的栏杆上,除了死者,周围环境与普通浴室一般,甚至死者赤裸的脚底下也空空如是,只有一面镜子面对着死者。

  林铭的助手凌文苑上前解说道:”死者杨茂书今年32岁,是达生公司的总裁,今天8点多被他的佣人发现死于浴室,死者被发现时浴室紧锁,现场也没有任何打斗迹象。你有什么发现?”

  林铭仔细检查死者尸体后道:”从死者的尸斑状态、尸僵强、角膜呈片状混浊显示死者的死亡时间为7~8个小时,即昨夜凌晨12点多,绳索整齐地缠绕在脖颈的中间部分,并呈水平状,类似于上吊自杀,但是现场却缺少最基本的可供死者垫上去自杀的物体,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只有两种可能。一种自己跳上去套住绳子自杀,另一种是绳子自动套上去再慢慢地把他拉上去致死的。”

  凌文苑听完竟认真地回答道:”但是根据他邻居的口供,死者在12点以后都会闭门谢客,昨夜12点后似乎也没见到人入出。会不会真的是镜子杀人?最近达生公司一直流传着镜魂复仇的传说,听说达生公司数月前曾辞退了一个生活困苦的女员工,女员工愤而自杀,在公司的女厕所的镜子前上吊,临死前还诅咒杨茂书不得好死。”

  林铭本来只是开玩笑,却没想到勾起了凌文苑的想象力,问道:”是谁告诉你的?”

  凌文苑答道:”是我的朋友陆昊告诉我的,他是死者杨茂书的特别助理,我已经打电话叫他来了。”

  这时陆昊刚好迎门而进,短暂的对话结束后陆昊便因公司的事情离开了,在调查无果后,林铭便被凌文苑拉去KFC吃午餐。

  安坐于餐厅中的林铭回忆着与陆昊的对话以及邻居提供的线索,心中得到了两条线索:第一,陆昊总是对公司内部的事避而不答,不过还是在自己旁敲侧击之下得知杨茂书与沈俊生由于公司坏账的事存在着矛盾;第二,也是最矛盾的地方,杨茂书习惯于12点后睡觉,没有人敢轻易打扰,而自己怀疑的沈俊生、李辉又在这段时间都有不在场证明。

  ”喂,你今天还没回答我,这件案子会不会是镜魂复仇?”在一旁的凌文苑打乱了林铭的思路。

  ”这个世上并没有鬼,虽然这件案子透露着古怪,从自杀来看现场缺乏类似于椅子的可垫物品,而且一个人入浴室时都会穿鞋,然而死者却是脚底赤裸,所以应该是他杀,但如果是他杀的话,一切又那么不可思议。”林铭答道。

  ”算了,别想了,先吃吧,冰激凌都快融掉了。”凌文苑随手递来一只冰激凌。

  ”融掉”两字惊醒了林铭,林铭顿时明白了凶手杀人的伎俩,难怪自己当时会打冷颤,这样一来死者的死亡时间会被延后,而且凶手的不在场证明都将作废。

  林铭再一次仔细地对现场进行地毯式的检查,竟从柜子与地板的细缝找到了一个徽章。

  凌文苑闻声而来,问道:”你找到什么了?”

  林铭解说道:”这就是华江大学的荣誉徽章,从设计来看,这应该是96届的,那一届获此殊荣的有当时”华江三杰”的杨茂书、沈俊生、李辉,还有已经入狱的何阳,死去的陈洁,当时华江发生了女大学生陈洁被奸杀一案轰动全校,后来经杨茂书、沈俊生、李辉三人齐力侦破才查出凶手就是陈洁的男友何阳,过程曲折就不说了,他们三人毕业后就在父母雄厚资金的资助下成立了达生公司。”

  ”那又能说明什么?”凌文苑又问道。

  ”通过种种线索我们可以让案情重现,凶手先使死者沉睡,接着又将冰块置放于死者与地板之间,将死者固定在悬挂在栏杆的绳索上,这样的手法一方面死者只有在冰块融化到足够高度才会真正窒息死亡,二来死者由于冰块的降温死亡时间也会大大地延后,这样一来凶手有充分的时间制造不在场证明,以凶手对死者的熟悉程度再加上这个徽章,以及达生坏账之争的杀人动机,一切线索都指向一个人-沈俊生,现在缺失的不过是证据。”林铭一口气揭开了案件的始末。

 

  第二章-死亡再临

  当林铭和凌文苑来到沈俊生家准备将他以疑凶的身份进行调查时,竟在厕所发现了沈俊生的尸体,冰冷的尸体横卧在地板上,凶案再一次出现在镜子面前。

  通过法医检查,确认死者沈俊生是由于误混合用两种清洁剂,导致氯气中毒死亡,死于巧合的意外并排除他杀的可能性。

  正在林铭沮丧的准备离开时,眼尖的他忽然瞅见死者手里的手机,林铭查看了手机,发现手机屏幕上呈现了一串数字:5382422163,林铭意识到这是沈俊生死前留下的有关凶手的最后线索。

  重拾信心的林铭开始整理思路,发现这一件案子中缺乏了一个很重要的人证——佣人,那清洁剂的使用必然经过佣人的手,全部的真相就在沈俊生的佣人身上。林铭想到这里立即通知凌文苑:”马上给我找到沈俊生的佣人李燕。”

  几天下来费尽心力也没找到沈俊生的佣人李燕,案子线索只有一组毫无头绪的密码,死者之所以留下这么隐晦的密码,想必是氯气中毒后意识已模糊无法正常地使用手机,只能利用手机按键留下了这一组密码。

  林铭不小心按下了呼叫键,从电话里传来一组声音:你好,我是李辉,我现在外出,有事请留言。林铭忽觉当头棒喝:会不会是自己把密码想得太复杂,手机最基本不就是打电话,沈俊生临死前在手机上输入的就是李辉的号码,加上从这两宗杀人案中获利最多的就是李辉,他完全有充分的杀人动机,然而心思如此缜密的他又为什么会留下如此明显的杀人动机。但是现在的自己手里根本没有证据,只凭一组号码,根本无法将李辉认罪。

  林铭经过一系列的权衡利弊,决定先把李辉找到再说。

 

  第三章-一切归零

  没有上班的李辉最终被人发现同样死在自家的浴室中,死亡原因为溺死在浴室的洗脸盆上。

  这一次李辉的死亡却远远比上两次来得诡异,死去的李辉一只手撑在洗脸盆上,另一只手却抓着自己的头泡在水里,这让林铭不禁产生了一种错觉,那就是他依稀能看见李辉一边用手顶住让自己离开洗脸盆,另一只手却将他自己压制在水里,在反复的挣扎后他最终放弃了求生的欲望。短暂的走神过后,林铭翻过李辉的尸体,在那一霎那,冷静如林铭也不禁倒退了一步,深吸了一口气,死者在水中泡肿的脸扭曲地十分诡异,仿佛死前见到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太害怕太痛苦太紧张,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凶手似乎十分憎恨李辉,竟把他的头旋转放在水中。

  李辉的死亡不仅颠覆了林铭以往的推理,意味着一切案子的进程将重新开始。同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一阵震动,镜魂持续复仇的流言不胫而走,媒体有意无意间也把这三宗命案归结于镜魂复仇,并对案子的不合理处大肆渲染,引起了当地社会的极大恐慌。

  而警局中沮丧的林铭在发信息给凌文苑忽然惊悟,那一组手机密码不就是输入法的暗示密码吗?林铭立即明白了凶手是谁了,不过还需要更多的线索。

 

  第四章-真相假象

  黑夜中,一个男人站立在腐旧的地板上,对着镜子笑道:”阿洁,我终于为你报仇了。”

  门外传来了另一阵声音:”陆昊,不,应该叫你何阳吧,你果然在这里。”

  镜前的男人赫然便是陆昊,但他仍保持着冷静的微笑:”果然没让我失望,不过我仍然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是我的,而且又是怎么知道我就是何阳的?”

  林铭答道:”那组密码,我想那组密码恰好是李辉的号码也是你计划之外的巧合吧,53代表的是手机5号键的第三个字母,也就是l,以此类推,便是luhao,你之所以取名陆昊,也是与你原来的名字何阳分不开的,陆是与河相对,河与何同音,昊字上日下天,即是天日,也就是‘阳’,所以陆昊便是何阳,当然这只不过是我的推理,但是能与三人有深仇大恨莫过于99年被他们送进监狱的何阳,我去了一趟监狱发现何阳早在01年便越狱逃跑,但监狱里负责的警察害怕降罪,便对你越狱一事秘而不宣。不过为什么你的容貌会大不相同倒是让我费解?”

  陆昊爽快地笑道:”有意思,虽然我知道你的证据不足以让我入罪,但我愿意承认我的罪责,不过我想让你先听一个故事。”他也不加理会林铭的意见,自言道:”那时读心理学的我爱上了陈洁,为了我她决定和苦苦缠了她数年的李辉划清界限,那一天夜晚,我接到洁的信息,约我去老屋见面,当我赶到时,洁的尸体已经衣衫不整躺在老屋的浴室前,不一会儿警察赶来把我拘留了,一个多月后,我便因为奸杀罪入狱了,在监狱里熬了两年的我终于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在那三年我跟随难民群在世界各国流浪,直到整容换指纹后再以陆昊的身份回到国内,我费尽了多少功夫才查到当年的真相,5年前的一切根本就是阴谋,当天李辉三人就约了洁到老屋,李辉三人一不做二不休,奸杀了洁,事后他们便用洁的手机约我前来,而他们的父母动用了庞大的资金和关系网颠倒黑白的将一切罪名落在我身上,接下来的一切你都知道了。”

  林铭串联了三件案子的始末,终于明白了其中的端倪:”我想以杨茂书对你的信任,第一件案子的工具冰块应该是你一早就准备好放在冰箱里,而且你学的是心理学,你是用催眠术让杨茂书入眠的,所以杨茂书的体内才没有任何致眠物质,现场的徽章也是你故意留下的吧,镜魂传说恐怕也是你编出来的,第二件案子,你是利用李燕了解沈俊生的习惯,利用两种清洁剂的混合产生有毒气体从而布下这意外死亡案,然而第三件案子我却始终想不明白你的作案手法?”

  陆昊大笑道:”你还是错了两点,李辉并不是我杀的,还有镜魂传说是真的。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说完陆昊瘫倒在地上。

  林铭一惊,才发现陆昊早已经服了慢毒,只是等到现在才发作,他只断断续续说道:”她来接我了,她说,她为我们完成最后一件事……”

  三件案子就这样真相大白了,只是林铭一直久久无法释怀,他一直忘不了陆昊最后的话和李辉的死因。林铭回到家里的浴室后,打算洗把脸清醒一下,当他照镜子时,发现了一点不对劲的地方,自己明明是用右手捂在脸上,镜子里面的自己也是用右手捂住自己的脸,这没错吧,但为什么会有诡异的感觉,对了,现实中自己用右手,但镜中的自己由于是虚像不是要用左手吗?忽然镜中的自己对林铭诡异一笑,林铭忽然明白了一切,但他却同时感觉一阵眩晕……

 

  第一章 半夜惊魂

  故事发生在浙东丘陵的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改革开放的春风虽然给广大的农村虽然带来了致富的好路子,但不得不承认,也带来了许多丑陋的思想,淳朴善良已不再是这个年代的农民所具有的品质了!

  这个小山村的村长叫赵金富,别看他整天吊儿郎当的,三十好几还娶不上媳妇,可人机灵着呢,以前在居委会混,也不知怎的和大队书记、支书都熟得很,改革开放的号角没吹几年他就回村任村长了;本来大家还颇有不服,尤其那被挤下台的老油条,整天摇一把破蒲扇,坐在村口,又是骂天没眼,又是骂梁不正,而赵金富一脸无赖的样子,也不生气,嘻嘻笑道:”我这可是子承父业,您还有什么看不过去的吗?”

  ”呸!承个屁,跟你老子一个德行!现在可不是文化大革命了,你还想喊喊口号就混下去啦?”老油条膀子一抹,在胸口上搓出个泥蛋来。

  赵金副依然嘻嘻笑道:”这是什么世道呢,我金富自问比你老人家清楚,你这一辈子去的最远的恐怕就是小县城吧?见过电视机吗?看过四五十层高的大楼吗?外面的人现在抢钱都抢疯了,手里一抓一沓钞票,你见过吗?”

  老油条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但围观者已如堵,便嘘他道:”钞票是人家的,又不是你的,你眼红什么?有本事自己去挣啊,回这穷地方来当什么村长呢?毛都还没长齐呢”

  众人也都哄笑起来,赵金富也不多说话;没想不几天,上面来人给村里通了电,并做示范点使用呢,这可是十里八乡唯一给农村通的电,大事啊,围观的人都啧啧称奇,知道情况的也都纳罕,这唯一一个指标竟落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村里人自然知道这是凭了金富和上面的关系,而人一旦得了好处,你就是作奸犯科、杀人放火,他也不会多管!

  此时,正值金秋十月,临近的几个村都想在农忙时往这儿搭个电,所以百般献殷勤,讨好小小村长赵金富;而赵金富同志向来闲暇有余,热衷此道,今天在小李村打一圈麻将,明天在小王庄喝个三道酒,凡是有求他必应!助人为快乐之本嘛,阶级同胞应该相互帮助!

  这不,今晚他又在仙桥寨喝了个酩酊大醉而归,群山迤俪好象女人的胸部一样,金富觑着小眼睛数道:”一对,两对----”他打了个饱嗝,又向近处的稻田看去,金黄色的稻谷在昏暗的月光下并不太好看,风一吹好象黑色的海浪,要把这微如草芥的生物一口吞了。蛙声此起彼伏,金富想:等割了稻子,抓些青蛙吃吃,书记和支书肯定喜欢!

  他沿着田埂一路跌跌撞撞地往家里爬去,嘴里还哼着小调:”大姑娘呦,屁股大哦,奶子圆哦——”

  渐渐近了村子,那些黑黢黢的山峦也更近了,面目清晰起来,原来如此的可怕,倒把金富吓了一跳,酒也醒了半分,左右瞧瞧,还以为是自己走错了呢!

  这是村子的最前面,小山垛上有两间瓦房,耳窗里透出一丝昏黄的灯光来!这原来是生产队拴耕牛,放农具的,改革开放后东西全分了,留下这几间房子便全给了一个叫邵英小姑娘,她父母是上山下乡的知青,后来都死了,回城办的答应给她找城里的亲戚,可后来又忘了,一拖两三年,这事便不了了之;她还有一个弟弟叫小虎,是个痴呆儿,整天就喜欢和狗呆在一起,没事往山里面瞎钻!

  金富想:这邵英应该也不是小姑娘了吧,今年要有二十多了,怎么还没嫁人,难道还想回城?记得上次在路边,二狗指着一个大姑娘的背影说:”村长,她就是邵英!”那时天色有点暗,那邵英又低着头走路,也不和人打招呼,所以并不太看得清楚,只知道她平时在学校里打杂,农忙时捡点稻穗,对付着一年一年也就这样过去了!

  这昏暗的灯光忽然勾起了金富的一点遐思,他见四下无人,便扭动着肥壮的身躯一点点向那山垛上挪去;那墙是土坯石料,土都掉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块块咬合不紧的石头!金富一靠近那山墙就听见里面哗哗的水声,他再眯着眼睛望里面一瞧,这可不是邵英在洗澡,可惜缝太小,只能看见局部的肌肤,而凭他这样的想象力是很难塑造出整体形象的,所以只能发急发狠!

  焦急之余,他一抬头,看见了上面的耳窗;这耳窗没有窗户,也不太大,只能容下一个人的脑袋,要不然金富肯定想爬进去了;他往脚下搬了几块石头来,颤颤微微地站了上去,然后脖子一伸,还好,邵英是背对着他;他看见她湿润的头发,裸露的双肩,后背还是相当丰腴的,的确是一个已经成熟的女人了;而且,城里人就是城里人,皮肤这么好,一看就叫人心动,即便从小再农村长大也是如此,上面晶莹剔透的水珠散发着诱人的魔力,金富简直激动难耐了!谁知这一蹭,石头扛不住了,骨碌碌带着金富一起滚了下去;这金富好象一个肉圆子,竟然滚得比石头还远,一头就栽进了稻田里!

  好在他膘肥肉厚,伤皮不伤骨,小憷了一会儿,竟摸摸爬爬地能站起来了;稻田里一片寂静,连蛙声也没有了,金富忽然感觉不对劲,后面好象有个什么东西正望着自己,他的手动了动,在地上摸到一堆软粘粘的东西;借着昏黄的月光一看,竟是个死人,脑袋都被吃掉了半个!

  金富吓得一下就蹿了起来,再望后一看,可不就有一个黑黑的妖怪,像人又像狗的,浑身都是长毛,正哈着一张充满腐肉臭味的嘴盯着金富看;金富叫了一声:”妈呀!”撒腿就跑!

  其实是他腿软了,脚下一个不小心又打了滑,没爬上田塍便又滑了回来;但这种情况下他自然是以为,那妖怪抓住了他的腿,便哭爹喊娘地又蹬又踢,结果把那妖怪激怒了,扑上来对着金富就是一口咬了下去!

  金富抡起膀子来,挡下这一口,好在这妖怪的牙齿不是很长,只咬下一小块肉;金富虽然吃疼,但小命要紧,挣扎起来,竟一个后蹬腿,蹿出一米多高,直接落在了田埂上!他也来不及看那妖怪是不是追了过来,爬起来就往家里跑,说也奇怪,整个村子都是静悄悄的,连一两声犬吠都没有;这使得金富也忘了大声呼救,一跑到家里就把门关上,也不清楚锁了没有,等躲到床底下时才后悔莫及,但又不敢再出来看了!

  这时,老天好象有意与他为难一样,院门扑通一声,被什么东西撞开了;金富心也扑通一跳,就昏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金富还心惊胆颤,想:应该走了吧?白天应该不敢出来吧?可他胆子太小,仍然不放心,抖抖地从床底下爬出来,然后扒在门缝边望外面看,外面是好阳光,他放心了很多;再望院门边一看,只见一个酒瓶倒在地上,半扇门大开着,而一个戴毡帽的家伙竟然歪着头在那边呼呼大睡——这家伙自然就是二狗,昨晚不用说,一定是这家伙喝醉了酒,误打误撞地结果把金富吓了个半死!

  想到这里,村长发怒了,把门一摔,冲过去就是一脚,这一脚一半是踹在了二狗身上,一半是踹在了门上;结果可想而知了,村长把这种失误全算在了二狗的头上,又揪住他稻草一样的头发狂殴不止!

  二狗渐渐有点吃痛了,跺着脚站起来要发飚,可一看是村长那副尊容,马上点头哈腰地陪笑脸道:”村长,是你啊,怎么这么早就来俺家啦?”

  ”放你妈的屁,是老子家!”村长也有脾气的,吼道。

  ”是是是——是老子家!”二狗忙跟着拍马屁说。

  ”啪!”一个大嘴巴,把二狗扇得眼冒金星,委屈得像无端挨了主人一脚,蹲在那里不说话了!

  ”去,叫上几个爷们儿,到邵英家!”

  二狗一听要去邵英家,这可来劲了,一下把刚才的苦恼全忘了;将地上的破毡帽一捡,也不管脏不脏,就往头上扣下去,嘴里乐滋滋地应道:”好嘞!俺这就去——”回头叫门槛一绊,摔了个狗吃屎!”

 

  第二章欺善怕恶

  待金富在家里将伤口大包扎好了,二狗也找了一些二流子在门口候着了,只等村长一声招呼,这帮人便气势汹汹的杀向邵英家了!

  这回,二狗总算扬眉吐气,给祖宗牌位增光了,多少人在看呢,这些人一年到头难得遇上点可作谈资的大事,岂能就此错过了!都等在自家门口,然后尾随其后!

  二狗是开路先锋,甩着两个膀子在前面走,见人就:”嘿!早——?”敬的也不知什么礼,倒把孩子给逗乐了,远远地说:”傻样哦!二狗呆子!”

  这邵英家住在村子的最前面,平时很少和村里的人来往,别人也很少嬲她,而那些二流子自然是看重她是个未婚无主的大姑娘,既然有村长出头,何不也跟着去看看!

  一群人,男女老少齐全,竟都不知为何事,就跟着这光棍村长,往一落难少女的家来看热闹了;刚上了土垛,二狗就扯着驴嗓子叫起来:”邵英!邵英——”

  邵英正在厨房里洗衣服,听见有人叫她,很感意外;忙擦擦手,跑出来一看,却见二狗正攥着拳头,想要欺负她的弟弟小虎,马上柳眉倒竖,但又见这么多人在她家外面,也不知所为何事,所以不敢随便说话!

  二狗见了邵英,又是欢喜又是害怕,忙退缩到群众队伍里,说:”村长找你呢!”

  邵英虽然对村长不熟,但还是认得,在人群里找了找,见到金富便有点害怕地问:”赵、赵大哥!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金富不言语,其实他早对二狗交代好了,这时他心里却在想:这邵英长得倒还真标致啊!

  二狗便又跳出来,指着金富膀子上的大布球,说:”你家小虎昨天晚上犯病,把村长给咬了,你看怎么办吧?”

  邵英一下愣住了,看看自己的弟弟,一脸傻兮兮的样子,正跪在地上和狗玩,对这些人的到来竟无动于衷;邵英解释道:”小虎虽然脑子不好,可从来没咬过人啊!怎么可能呢?况且昨天晚上,他一直在家的呀!”

  ”哼!不会咬人,那才怪呢——你不记得村长的老子是怎么死的了?是被他老子咬死的!我记得清楚呢!”二狗得意洋洋说着,把两只手往袖管里一插!

  人群里便有人议论开了,那还是文革时候,赵金富的老爹当生产队的队长,他差不多也是半个光棍,金富他娘生下她没几天就死;来奔丧的人都说:”孩子还小,赶紧再娶一个,带大孩子要紧!”

  可他嘴里答应着,把金富交给自己年迈的父母,在老婆尸骨未寒时就拿着钱到县城里嫖娼去了;一年半载一后,钱全花完了,他只好再回来,却也并不好好过日子,整天就做着不劳而获的美梦!谁知这梦真成真了,文化大革命来了,他自吹自己去过北京,上过天安门,被毛主席会见过,毛主席还郑重地交给他一个任务:以家乡为根据地,打倒地主,打倒封资修,打倒一切反革命!他自己是三代平农,现在又穷得叮当响,所以他说谁是地主,谁就是地主!

  后来,上面又有上山下乡的青年分到他们队里,他看上了邵英的妈妈,所以百般刁难他们;一次,邵英的妈妈因为喂奶上工迟了,金富的老爹就揪住她不放,说:”喂什么奶要这么长时间,一定是想偷懒!”要邵英的妈妈亲自喂给他看,他才相信!

  邵英的爸爸岂不知他在耍流氓,两人便争执了起来;而金富的老爹就以他们两不服从管理,将他们两绑在了山上!邵英的妈妈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一吓,又被晾了半天,竟身体虚脱而死!

  邵英的爸爸气愤极了,他是一个文弱书生,怎么打得过金富的老爹,便抱住他,死死咬住他的脖子,一直将他咬死!当时的情况实在太吓人,金富的老爹翻着白眼在地上挣扎着,血流得满地都是,而邵英的爸爸像疯了一样,要将他身上的肉全部咬下来!

  大家都以为他被山鬼附了身,将他乱棍打死,又扔到了山沟里;上面知道了这件事,但所谓法不责众,也不好追究,只让他们找回尸体,但尸体哪里还能找得到,可能早叫豺狗拖走了!

  旧事重提,未免触人伤心之处,邵英也以这为屈辱的历史,使她被人指指点点,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不禁垂泪不止;而这时,从人群里走出来两个人,他们的年龄都比金富大,更重要的是肚子也比他大,穿着崭新的的确良衬衫,看来派头不小。

  其中一个拿西湖折扇的人,老格格地说道:”我说你们这些乡下人,不懂就不要乱说!什么山鬼,什么附身?简直是无稽之谈!”

  众人还要说什么,忽见金富狗一样蹿了过来,拉着那人的手说:”书记,您怎么来?”

  众人一听,都”哦”地一声,马上心悦诚服了,七嘴八舌地说道:”是啊是啊!都是过去人不懂,瞎编撰的,哪有什么鬼呀?色鬼、酒鬼还差不多!”

  众人哄笑起来,以为这样也将取悦了书记;而书记自问走遍大江南北,于这些土包子还是能不屑一顾的,看也不看金富,说:”我这次和支书过来,主要是看看;农忙了嘛,电力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没有!”金富忙恳切地回答道。

  ”那就好!别给我捅什么娄子!”书记不客气地说道。

  金富忙答应着,要把书记和支书往自己家里请;而书记却盯着邵英,问:”这是怎么回事啊?”

  人群里马上有好事鬼叫道:”村长被鬼咬了,在找鬼呢!”

  支书说道:”大白天也能找鬼?金富,你倒是好本事啊!”

  书记也说:”我看他是没事找事,怎么,这个村长当得太闲了?”

  金富吓出一头汗,回答是也不好,不是也不好,只能一个劲地陪小心;而书记却走上前去,拍拍邵英的肩膀说:”莫哭莫哭,没事了!”

  支书则吭了一声,对众人说:”都回去吧?有什么好看的,家里没事了吗?”

  人群便一哄而散了,而坐在墙上的顽皮孩子却站起来,一边追打一边喊:”哦——小虎吃人喽!呆子咬人喽!”忽然墙坯塌了一块,小孩子从墙上掉了下去,哇哇地哭起来!

  当此时,支书望着墙外,而金富盯着支书;二狗看着书记,书记看着邵英,邵英看着小虎,小虎看着狗,狗也盯着墙外!

 

  第三章狗胆捉鬼

  晚上,金富叫了几个老妇女来,杀鸡宰鹅款待书记和支书,而给她们的好处的是:让她们家优先用村里的脱稻机!

  支书却又把二狗叫了来,金富大为不解,想这小子傻帽一个,也配上酒桌;果然,这家伙洋相百出,搅得金富都没有酒兴了,而支书还只管给二狗倒!

  看二狗喝得差不多了,支书忽然问金富:”你这伤到底是咋回事?老实跟我说!”

  书记也好奇道:”老周,你怀疑真是那傻小子咬的?”

  ”不可能!那孩子一脸呆相,也敢咬人?”

  金富叹了口气,说:”不瞒两位,真是叫东西咬的!那东西想想还害怕,吃人呢!”

  ”吃人?没这么邪乎吧?”书记紧张地问道。

  ”我亲眼看到的,就在邵英家下面的那块田里;今天白天一忙,给忘了,都没去看一下!”

  支书想了想,说:”你们这里是不是一直有个关于‘山鬼’的传说?”

  ”是啊!”金富说道,”您怎么知道的?哎,都是老人瞎编的,谁信啊!”

  ”无风不起浪啊!你跟我说说。”支书点了一支烟,问道。

  而书记也起了兴趣,说:”讲讲吧,听听是无妨的!”

  金富便只好说了:”我们这个老山上,有个庙,这庙却不是和尚庙,也不是山神庙!说来也奇怪,香火却从来不断,有老人就说,那是山鬼,会附人身的!还说,很早以前,这里有个大户人家,很有钱,光造房子就有九进,后来不知为什么事,叫人把一家老小八十余口全杀;你说杀了就杀了吧,偏偏还有一个小孩子没死,趴在死人堆里,靠吃腐肉为生,便成了后来的山鬼了!人家说,发现它的时候,浑身长满长毛,嘴唇都发绿,两眼通红通红的,而且凡是被它看到的人都跑不掉!没有办法,大家又捉不到它,只好一把火将那大房子烧了,那鬼就天天在山上嚎,吓得人都不敢睡觉;后来又请了阴阳先生,说要给这鬼盖一座庙,把它当神供起来,方才不再害人!”

  ”那么说,这庙就是给鬼建的了!”书记有点害怕地问道。

  支书却说:”哪有这回事,你们村,几百年都没出过什么像样的人才了,还九进大房子呢!我看,你们这里是有什么动物,不,应该说是什么狼孩之类的东西;你不是说,文革时期,你们这儿有孩子被狼叼走了吗?”

  ”是啊!连尸体都没有找到,那时候,一家都有好几个孩子,哪顾得过来?”金富说道。

  ”这就对了!”支书诡笑道,”你们知道吗,现在外国经常暴出什么狼孩,熊孩;都是大新闻啊,要是让我们也找到了,往城里的报社一登,别说出名了,钱是花花的来啊,现在人就喜欢这个!”

  ”你说真的啊?”书记有点不敢相信地问道。

  支书说道:”我骗你干嘛呀?这事我有把握,你们相信我!”说着,又指指趴在桌子上都睡熟的二狗。

  金富终于理解到支书深远的用意,把二狗推醒,说:”别睡了,支书有话问你!”

  二狗端起酒杯来就要敬支书,支书把杯子一按,说:”二狗,有没有去过山上的那个老庙啊?”

  二狗含含糊糊地说:”去过!没酒喝的时候就去,那里有妖怪,怕的!”

  支书听了,不禁笑道:”怕什么!今天我们一起去,把妖怪抓住了,以后你要偷酒就不用怕了!”

  二狗愣了半天,才说:”好啊!那就去吧——”

  支书进厨房拿了把菜刀,金富又翻箱倒柜的拿出一把锤子,一根麻绳;书记忙捡了锤子,而金富只好拿绳子了!

  四个人借着酒胆,居然在这样的黑夜往山上去了,二狗走在最前面,支书紧跟其后,而书记拉着金富,说:”要不你走最后面吧?”

  金富说:”那你把锤子给我!”

  书记又不肯,金富也不让,两人一路拉拉扯扯,心惊胆跳!

  好不容易翻了一座山头,前面的林子却更密了,黑压压的一片,脚下的羊长小道阴森森的倒有点像黄泉路;偶尔有什么东西”哇”地一声大叫,山谷里就有蓝色的磷火飞起,把书记和金富吓得不停地放屁!

  书记终于忍不住说:”回去吧?老周——”

  支书却不高兴地说:”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你要这时候跟我打退堂鼓,以后就什么也不用跟我说了!”

  书记知道他这位多年的官场好友,想出名,干大事,都想疯了,没想到今天居然想到来捉怪物?

  要他一个人回去他自然是不敢,只得硬着头皮跟上!

  上路崎岖不平,书记也不知栽了多少跟头,偶尔有孤坟挡道,更把他吓得浑身冒汗,心想:此时要呆在县城的家里该多好,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什么出名啊,钱啊,好好当我的书记就好!

  大约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那破落的山鬼庙了,门窗都已腐朽烂掉,惨白的墙垣显得特别的恐怖;当中一棵百年老槐树,枝杈比叶子还多,像鬼爪子一样,也不知是活的还是死的!

  二狗却指着那棵老槐树说:”邵英的妈妈就是死在这棵数上的!唉——”

  这一声叹息把金富三人吓了一跳,照理说:邵英妈妈死时,二狗也不过才十二、三岁,以他这种呆呆的样子,怎么会记得如此清楚,而且还叹息?

  好在二狗没有再进一步做出骇人的举动,支书就说:”进去看看!”自己拿着电筒就走进庙里了。

  这庙里竟然什么塑像也没有,当中放着一个红色的案桌,而案桌后面就是一副棺材,头大尾窄,棺材盖还半开半合!

  二狗爬上案桌,说:”里面有没有东西啊?”拿着电筒就往棺材里照!

  书记一把将他拉了下来,骂道:”你他妈疯的啦?滚下来!”

  金富也说:”好象有点太恐怖了!”

  书记实在不能忍受了,扯着嗓子叫道:”回不回去啊?还捉什么鬼?哪里有什么鬼?有鬼就叫它出来啊?”

  其实支书心里也害怕了,却稳着沙哑的嗓子说:”走走走!没什么好看的!”

  四个人便又急急忙忙地下山了,这回却比上山快得多,只用了一个小时多一点,而路线却出了差错,竟走到村子的最前面,也就是邵英家下面的那块稻田,她家的那个耳窗上依然亮着昏黄的灯光,和上次撞鬼的情况一模一样,这让金富大吃一惊!

  当他们走过田埂时,金富留意往下面一看,那具尸体居然还在那里,吓得拉住支书叫起来!

  支书嘘了一声,往稻田里看了看,只见不远处有个黑影在移动;他一把拉住二狗的手,把菜刀塞给他说:”二狗,好样的!过去对着它一刀砍下去,替小虎洗清了冤屈,邵英就会喜欢你的!”

  二狗一听,当即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照着那黑影就是一刀,然后扬扬手;支书笑了起来,而书记和金富嘘了一口气,都不约而同地跑了过去!

  可刚到那边三人就吓傻了,这哪里是什么山鬼呀,分明就是邵英的弟弟小虎,手里还抓着电筒,身旁的竹篓里沙沙地响,原来他是蹲在这里抓螃蟹!

  二狗醉晕晕地站在原地,还不知道;支书忙使了个眼色,让书记和金富架着他快走,自己则把菜刀拿着跟在后面!

  到了二狗家,支书把菜刀往井里一丢,然后问书记二狗怎么样了;书记说:”睡了!”

  三人便又悄悄地摸回金富的家里,把门窗都关紧,围在一起抽闷烟,连一句话也不说!

 

  第四章报应不爽(结局)

  早晨的时候,他们刚打了个盹,就听有人敲门喊道:”不好了!村长,死人了——”

  支书丢了个眼色,金富只好乖乖地出去了,僵着脸跟那人说:”谁、谁死了?”

  那人急急忙忙的,说:”邵、邵小虎!”

  ”呃——”金富还想说什么,可话卡在喉咙里就是说不出来,急得满头是汗。

  这时,支书出来了,说;”什么事啊?”

  那人忙又转头说:”那个小虎子,今天早上被人看到,死在田埂上了!”

  ”怎么死的?”支书又问。

  那人摇摇头,说:”不知道,现在已经抬回邵英家里了!村长,这事咋办啊?”

  金富愣头愣脑的不知该怎么说,支书便又开口了,说:”你先过去看着,别叫人乱动,我们马上过去看看!”

  那人答应着便去了,支书便对金富说:”快去别的村子找些木匠来,连夜打一副棺材,先埋了再说!”

  金富得了主意,忙奔了出去;而支书和书记连牙都没有刷就跑到邵英家里去了,这里早聚满了爱看热闹的大妈大婶们,而小虎的尸体就放在当中的一间屋子里,用一床破棉絮盖着!

  大家见书记和支书来了,都七嘴八舌地出起主意,有说可能是被狼咬死的,有说可能是被流窜犯杀的,更有说可能是山鬼又下来害人了!

  支书博采众议,深以为然,笑道:”大家说的都有道理,不过,事情还要一步一步来;现在重要的是,尸体不能放在这里,天热——也是让死者先入土为安嘛!恩,邵英在哪里?”

  女人们便说:”刚刚哭晕过去了,已经在屋里睡下了!”

  ”没什么事吧?”支书关切地问道。

  女人们便矫情地说道:”没事没事!支书真是好人哩!”

  书记也忙说道:”唉!这事,摊上谁谁都受不了!”

  女人们便又奉承道:”书记也是好心肠,现在像你们这样的干部,少喽!”

  书记最爱听这样奉承的话,忙笑着摆摆手,说:”哪里哪里!我们就是想为老百姓办点实在的事,可上面的人不了解当地情况,就喜欢瞎指导;我们也难啊!”

  女人们理解道:”是啊!我们也知道!”

  ”就说给你们村拉线装电吧,我电力局、县委办公室也不知跑了多少回,这批文才总算批下来!”书记声情并茂地说道,”上面的人还跟我说:老李,娶媳妇都没见你这么忙过!我就说:这不是我个人的事,人家一村老小正等着用电呢!我不操心谁操心?”

  女人们便幸福地笑了起来,说:”还是书记想着我们啊!”

  书记又说:”我准备呢,再给你们村申请装一部电话!”

  ”哦”女人们欣喜地叫了起来。

  书记继续说:”这电话可是个好东西,只要号码一拨,直接打到北京天安门!”

  中午,几个女人将邵英家的米拿出来,煮了一锅饭,又各自在地里摘了些蔬菜,便将就着一桌吃起来了;支书让一个女人进去看一下邵英,那女人刚进去便出来了,笑道:”还睡着呢!”

  饭后,书记继续和这群女人闲聊,而支书却焦急金富怎么还没回来,找到村口要向人打听,却见一个戴草帽的农民兄弟失魂落魄地从田里跑来,支书问他怎么了。

  那人惊甫未定地说:”出妖怪了!二狗也死了!”

  支书也吓得一愣,说:”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那人只得又返回,在一块稻子割了一半的田里,也围着好多农人;支书挤进去一看,只见一张草席盖着一具尸体,两只脚还露在外面!

  支书让人把席子揭开来,确实是二狗,脑袋已经被什么东西吃掉了一半,手里还抓着那把菜刀;支书整个人都吓傻了,望着那黑莽莽的大山,心头仿佛有块巨石压了下来!

  支书连忙回去找书记,可只一群女人坐在树阴下拉家常,便问他们书记哪里去了!

  女人们笑道:”去后面拉屎了!”

  支书便又从土墙下绕到院子后面的一小片树林里,这里茅坑遍地,都是生产队那时候留下的,大得能淹死人;支书喊道:”老李——老李——”

  可是没人回答他,他又继续往前走,前面是一条小河,河对岸长满芦苇,忽然,听里面有声音哗哗地响,支书小心地问道:”是你吗?老李——”

  不一会儿,从里面蹿出一条狗来,正是邵英家的那一条,瞪着两只散黄的眼睛看支书;支书吓了一跳,只见那狗嘴里有血,再回头找找,书记的那把西湖折扇正落在草丛里,一动不动地躺着!

  支书慌得也不找书记了,忙向大路上跑去;而那茅坑中渐渐浮上来一堆头发,散发着熏人的恶臭!

  金富在傍晚时候才赶回来,临近几个村找个半天,才请到三个木匠,然后又到自家的猪圈里把陈年的五六根水杉木扛到邵英家,天色已经有点黑了,那些女人们也早回家做饭去了!

  金富喊书记和支书,可没人回答他,他便到邵英的屋里去问;可一进门他就闻到一股腐臭味,邵英背对着他睡在床上,昏暗的光线照在她的瘦削的身体上!

  金富轻轻咳了一声,说:”恩,邵英啊!书记和支书呢?”

  邵英睡在那里还是一动不动,金富有点害怕了,又大声一点喊道:”邵英?”

  邵英慢慢转过头来,金富吓得腿都软了,她的脸上血肉模糊,牙齿都訾在外面,睁着两只通红的眼睛,这不就是那只山鬼吗?

  金富吓得失声叫了起来,外面那三个木匠闻声奔了进来,说:”村长,怎么了?”

  金富猛然醒来,一看,这床上原来什么也没有,就说:”人呢?人都到哪里去了?”

  那三个木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说:”我们也觉得奇怪啊!怎么没人呢?那棺材还做不做了?”

  金富只觉得头疼得厉害,摇摇手说:”你们先回去吧!明天再说!”

  金富昏昏沉沉地回到家里,倒头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他走到通往县城的那条大路上,好奇怪,这路上居然连一个人也没有,他却不停地往前走,忽然,前面一声惨叫,一个满身是血的人冲出来抱住他,说:”救我啊——救我啊!”

  这人正是支书,金富问他怎么了,而支书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睁着两只惊恐的眼睛,一个劲地说:”救我啊——救我啊!”

  金富吓得一把将他推开了,而面前站着的却是二狗,手里还拿着那把菜刀,半个脑袋已经没有了,却阴惨惨地笑着!

  金富吓得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可他却觉得自己没有坐起来;再仔细一看,自己却不是睡在自家的床上,而是睡在那山鬼庙里的棺材里,手脚都被绑住了,一个人正慢慢地将那棺材盖合上!

  金富扯着喉咙叫起来:”啊——”但是已经没有用了,声音在空空的山谷间回荡,传到山下的村子里,人们就絮絮叨叨地说:”山鬼又哭了!唉——”

 

  没人想象得出我就是最近令全国万千少女都人心惶惶的连环杀手。因为我的风格实在太过独特。我从不像个变态狂一样跟踪目标,风衣、墨镜、口罩、帽子这些装备就算什么坏事也不干,也足够引人注目,白痴才会这么打扮。

  我总是西装革履,头发梳理得纹丝不乱,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显得十分文质彬彬。我的袖扣都用白银定制,手腕上变换着各类名牌手表,当然我比较喜欢的是J家,因为那和我的偶像花花公子Tony Stark品位一致。

  我拥有一家中等规模的进出口公司,我也是一名连环杀手。

  这个癖好我想大概是父亲遗传给我的,印象中的父亲和如今的我一样:温文尔雅、名牌傍身,一看就是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

  自从母亲死后,父亲招来很多女人的追逐。其实在母亲生前也一样,只不过还没有到如此登堂入室的地步而已。

  我记得那是我大约十八岁的夏夜,我因口干舌燥而醒来,心想着或许是空调导致室内太过干燥所致,后来才知道那是我内心与父亲的共鸣,拥有相同DNA的两个男人的觉醒。

  不,那只是我的觉醒,他早就习以为常。

  我去厨房倒水时,看见地下室门缝里隐隐有光,心里正担心着可不要是进了小偷,毕竟这里独门独户,没人理会邻居的死活。

  我握住一把双立人切菜刀,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屏住呼吸,一步一步走向地下室。

  我看见父亲穿着一件黄色雨披,在一只陈旧却巨大的浴缸旁忙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歪倒在浴缸里,她的眼镜瞪得硕大却无神,直愣愣地看着我,一条白皙的手臂软绵绵地垂在一旁,鲜红的指甲很是显眼。

  我很少会来地下室,不知道父亲居然将它改造成了一个屠宰房。

  或许是血液导致手滑,”当啷”一声,父亲手中的刀落在地上,他俯身去捡拾的时候,透过腋下看见了我。

  我慢慢向他走来,递上手中的切菜刀,说道:”爸爸,试试看这把刀。那个女营业员说非常称手。”

  父亲一点都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若无其事地接过刀,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哦,那个女营业员,看起来很好切的样子。”

  ”那我下次试试看约她。”我站在浴缸旁,注视着浑身被鲜血淹没的赤裸女子,”我上次一口气买了一万块的厨房用品,她对我青睐有加呢。”

  父亲停住了手上的动作,用严肃的表情说道:”记住,尽量不要带来家里。我这次是一时冲动,已经很后悔了。”

  我点头称是,毕竟父亲经验丰富。

  一直以来,父亲在我的眼里都是沉闷乏味的工作狂,万万没有料到竟然有如此前卫的爱好。如今我子承父业,除了公司业务之外,爱好也不能输给他哦!

  连环杀手这个称号其实是我自封的。

  我可不会为了享受短暂的快乐而弄得全国皆知,被迫在警察的追捕中停不下脚步四处逃亡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我犯案的手法干净利落,创造性十足,虽然我每到一个地方总会寻找自己的猎物,但是没有人会将我这个有为青年将变态杀手联系起来。

  记得有一次,我故地重返——其实是去那里签约一张进货合同。我在当地最大的一家百货公司买了好几瓶H家香水准备送给客户,或许是我刷卡的时候比较爽快,我引起了售货员小姐的注意。

  这里我要说一句,我从来不会主动向我的猎物搭讪,我采用的方式永远是守株待兔。这点是父亲教我的,他说冷漠生硬的态度即使在旁人眼中留下印象,也绝对不会引起怀疑,甚至可以拒绝那些女人一次,在没有人的地方再对她们露出笑颜。

  父亲喜欢在酒吧勾搭女人,我则比较博爱,任何地点任何女子,我都不会错失。

  售货员小姐主动要求帮我把一大袋香水提上车,我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习惯借一辆车,便于出行也便于抛尸。她的看着我的名车,眼睛在放光,笑容愈加妩媚起来,看起来像是一朵迎风而动的喇叭花。

  她主动问我要联系方式,说还有很多香水试用装可以专程送到府上。

  我突然就有些兴奋,想象着拧断她纤细脖子的那一刻,竟有些不能自已。哦,不,我不能拧断她的脖子,上次就在这里,我已经用过一次这样的方式了。

  一种犯案手法绝不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这是我的原则,也是安身立命之本。基本上,我每做一次,都会留下不同的感受给警方。

  有时是抢劫杀人——我会从身后袭击女人,取走她们的财物。

  有时是性侵害——我会勒死她们,然后脱光她们的衣服,在她们白皙的肉体上留下各种青紫。

  有时又像是掠夺人体器官——他们发现女孩尸体少了个肾脏的时候,不知道那颗鲜血淋漓的肾脏就埋在距离尸体三十公尺的地方。

  还有时……

  她们都是咎由自取。我看着售货员小姐笑靥如花的样子,身体已经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股虚无的快感,几乎要让我呻吟出声。

  既然你这样迫切,那就选择你吧!我问她什么时候下班,或者可以请她吃个宵夜,然后好好谈谈接下来的计划。

  我说小姐你如此亲切可人,以后我所有送给客户的香水都问你买吧!

  ”我十点下班。”她一步三回头,步伐轻盈地好像在云端飞行。

  你马上就要飞去真正的天国了。我目送她离开,今天真是好运气,这里大约是我的福地,每次来都有不同的猎物送上门,上次是娇俏可爱的学生妹,这次是温柔甜美的售货女郎。

  嗯……以后的供货商就定在此地的那家吧!要是这些供货商知道,他们之所以受我青睐,都是拜这些腐朽的灵魂所赐,不知会流露出怎样的表情呢?

  那位可爱的售货员小姐很健谈,稍微有些喋喋不休。我的车沿着江边慢慢行驶,江风吹得她发鬓散乱,她或许是为了博取我的信任,将自己的情况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

  我是A省X城人,来到这里工作有一年了。其实我还很能读书的,可惜中学时交了坏朋友,高中都没有考上,只能随便念了个中专。我很喜欢文学的,你听我念”江枫渔火对愁眠”,对不对?我念地对不对?

  售货员小姐长长的睫毛闪动,嘟起涂着鲜艳口红的小嘴问我。

  我注意到她重新涂抹了口红,原本在商场里见到她时,她的唇上是淡淡的裸色。

  这个红色真难看!和那些野鸡爱涂的颜色没有区别。我在心底暗暗咒骂,这些女人总以为男人见到这种烈焰红唇都有亲吻下去的欲望,殊不知对我而言,只有用刀一把切下的冲动。

  对不对?我念地对不对嘛?她撒娇似的抱住我的胳臂,饱满的胸部左右蹭着我的手臂,想要得到我肯定般又念了一遍”江枫渔火对愁眠”。

  我他妈哪里知道对不对,我真想立刻拧断她白嫩的脖子,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借着夜色掩饰自己有些变异的神情,竭力镇定着赞美了她几句,说她声音动听,最适合吟诗了。

  售货员小姐笑得更加妩媚,一双眼睛在路灯的照射下好像能滴出水来。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永别了,爱人》?”

  我在一张薄薄的纸上写下这几个字,露出招牌式的文雅笑容。

  售货员小姐顿时有些尴尬,但是她仍然坚持道:”是,我当然看过。我最喜欢看文艺片了。”

  她想要证明自己般也接过我手中的笔,在纸上写下”永别了,爱人”这几个字。她写得很认真、很端正,得到我的夸奖后更加笑容可掬起来。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她将我的原子笔一端咬在嘴里,定定地看着我,或许她想表露出有如艳星般的性感风情,我却只感到厌恶,深深意识到这次选择她有多么正确。

  果然有时候,命运会将猎物推到我跟前。

  你叫什么?美人?我挑逗般的用小指轻刮她的下巴,惹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王小玉。

  好名字。我真心实意地说道,伸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而她也顺势倒在我的怀里。

  ”话说就在这里附近啊……”她神秘兮兮地说道,”老板你不是本地人,不知道前段时间发生的案件吧?”

  我停止了动作,低头看着她。

  或许是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卖弄般的说道:”半年多前,就在这里江边哦,据说有个夜归的女子被劫杀。非常恐怖的犯罪,她的脖子被硬生生拗断,浑身衣服被扒光。后来尸体都被冲上江心的小岛上了呢,引来一群野鸟啄食。”

  ”江心的不叫小岛,叫沙洲。”我淡淡纠正。

  ”总之恐怖吧?”她的声音渐渐放低,终于倒在我的肩头沉沉入睡。

  我将剩下的半罐果汁倒入阴沟,易拉罐要随身带走。

  我取出一条半路上捡来的麻绳,凝视着她酣然入梦的睡颜,激动地难以复加。

  关于凶器,我一向喜欢就地取材,一来便于发挥我的主观能动性,二来让想从凶器购买地入手调查的警察们无所适从。

  我抱起她轻盈的身子,慢慢走进树林。

  离别的时刻到了,永别了,爱人。

 

  如果你们以为我是如同白教堂血案中享乐性型的罪犯开膛手杰克,那么就错了。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当然是努力工作。因此,父亲留给我的公司我将之经营得风生水起,甚至成了我们那片区域的纳税大户,就连区长也听到过我的名字。

  我的相片偶尔也会出现在地方性财经杂志上,所有人都说我是年轻有为的钻石王老五。

  谁又会想到,那些光怪陆离、惨绝人寰的年轻女子谋杀案,居然都是我的功劳。

  所以,当我将车停在街角,用早已准备好的洋酒稍微洒了些在身上,满身酒气地回到酒店,随口与擦肩而过的女服务员调笑几句,惹得她们一阵脸红。

  回到S市后不久,我听闻那边的供货商说,在之前发现女尸的江边树林里,有个女营业员自杀身亡。脱下的鞋子压着遗书,上面写着”永别了”三个字。她的身体吊在树上随风摇曳,最可怕的是她那殷红如血的双唇,看起来随时随地会张开大口吞噬路人一般。

  是吗?真可怕,你们C市是怎么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透过手指间冉冉升起的烟雾,细细打量着坐在我面前的供货商——一位年过五十的中年妇女,这次专程来S市探望念大学的女儿,顺便拜访我公司。

  要是她知道坐在她面前的我就是杀死那两个女人的凶手,还会故意向我透露她有个年方二十、知书达礼、貌美如花的女儿吗?还会频频向我展示她女儿的照片,并暗示可以介绍我们交往吗?

  我估计她会害怕地屎尿齐流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面对我突如其来的大笑,她有些不知所措,只能附和般的干嚎几声。

  之前我提到过,我的觉醒大约是在十九岁的夏天。我是我父亲的儿子,各方面都青出于蓝,不仅是读书为人做生意,还有……

  父亲觉醒于三十岁的某个夏天。看吧,又是夏天,究竟是炎炎夏日令人烦躁难安,更容易激发内心的欲望?还是原本在地狱之中就是烈焰滔天,即使经历了再多人间,也无法改变炼狱铸就的残酷本性?

  我想我和父亲一定都来自地狱。

  那一年,父亲的公司小有成绩,母亲怀有身孕,对,那正是我。

  当时父亲的公司规模还小,虽然经济条件算是不错,但是很多事情都需要亲力亲为,工作到深夜乃是家常便饭。

  父亲原以为公司里的其他员工都已经下班,谁知在十点半左右的时候,前台小姐Cindy端来一杯冰镇普洱放在他案头,虽然普洱茶清香扑鼻,Cindy的声音却甜腻腻的好像冰激淋。

  我下午泡上茶后一直等到六点才算茶凉,然后放在冰箱冰镇到现在。尝尝看,是不是特别凉彻心肺啊?父亲其实不喜欢女员工取英文名,这让从小英文成绩颇烂的他有点分不清谁是谁。

  不过她们仍旧乐此不疲。

  按照父亲的说法,他和Cindy原本交集便不多,毕竟一个是老板一个只是公司前台。我却猜想这不过是叙述时顾虑到我的感受而想出的推脱之词,两人若是一点暧昧也无,这Cindy莫非是花痴?

  其实那天父亲一点和Cindy发生关系的兴趣也无,他正在为一笔款项而心烦意乱。当Cindy滑腻腻的手臂绕上他的后背,整个人都要瘫软在他怀中时,他不自觉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待到他计算完那笔款项,这才惊觉怀中的美女竟然已经如同那杯冰镇普洱般冰凉舒爽。

  父亲最后是怎样处理Cindy的尸体,我不得而知,他也语焉不详。我猜想不外乎是分尸后抛尸。因为父亲在事业刚起步阶段非常繁忙,常常加班甚至直接睡在办公室。因此在办公室里有一间小小的浴室,当他轻描淡写地向我描述的时候,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他身穿雨披,挥舞着切肉刀的样子。

  奇妙的是,这把切肉刀是他在网络上订购,本来打算带回家供母亲做饭之用。谁知却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父亲内心深处那隐藏着的渴望一旦被激发,有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只能顺应天命,顺其自然。

  仔细想来,我内心的渴望并非始于十九岁,只能说量变演化为质变,积砂石成大厦。而我心中的这栋摩天大楼里,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小房间,我每推开一扇门,都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

  在我高中时代,我一向是学校里公认的模范生。甚至我知道在很多女生心中,我简直就是”白马王子”的代名词。

  我成绩优秀,每年都是年级排名前三,不过对她们而言,我反而更胜那两个所谓的”状元”和”榜眼”——因为他们是木讷肥胖的四眼田鸡,我却是分度翩翩的体育健将。当时坐在我前排的是个叫谢爱琳的女生。

  她其实长相很平凡,读书很平凡,性格很平凡,就连身体也发育得很平凡。她好像很注意坐在她身后的我,每当老师点名要我回答问题,她总会第一时间回头,用那双单眼皮小眼睛凝视着我,那双眼睛闪烁着令人捉摸不透的光,有时会让我心烦意乱,说出极其可笑的答案。

  这并不是说明我被她吸引,不,也可以说是吸引,是另一种吸引。

  我算得上是少有的文理双修的男生,大部分男生大概是大脑结构的问题,对理科的理解力比较强,一旦写起作文或是背诵英文单词,多少都有点焦头烂额。

  我倒是无所谓,文科有文科的生动、理科有理科的趣味,就好像武侠书里写的那样,刚柔并济才是至强。

  哦,不好意思,扯远了。

  我想说的是,那是一个天空湛蓝的午后,万里无云、碧空若洗,历史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武王伐纣,眉飞色舞的样子像是在演封神榜,我正想着他的形象完全可以胜任土行孙之时,前坐谢爱琳忽然弯腰捡拾落在地上的笔袋。

  她纤细的腰肢微折,有些枯黄的长发像乱糟糟的稻草般垂落下来。大概是她力气没用对,第一次竟然没有捡起笔袋,又弯腰了一次。

  这一次,我盯着她圆溜溜的后脑勺,突然产生了一股想要用手中的原子笔,狠狠插进去的冲动。

  要是我拆掉原子笔的笔芯,大概红红白白的脑浆会顺着笔管流出来吧?到时候就像女生们爱吃的红豆饭一样,红的红,白的白。我默默地想着,眼看着谢爱琳又没捡起自己的笔袋,反而推着推着将它弄到了我的脚边。

  不好意思,她露出自以为娇媚的笑容,用轻柔的语气说道,请帮我捡一下好吗?谢谢你啦。

  我沉默地捡起笔袋,迎着她含羞的眼光,冷冷地想,你的脑浆大概比你的脸要漂亮吧?可惜,暂时是看不到了。

  不过正如我之前所说,命运总会将我的猎物送到我的面前。就在前几天,邮差送来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一段饱含深情的语句:

  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我从美国回来,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有时间聚聚吧?

  谢爱琳。

  那一天,当我在同学会上见到谢爱琳的时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这个眉目如画、衣饰华丽的高贵女子,就是高中时那个小眼睛、塌鼻梁,说话战战兢兢的卑微少女吗?虽然我早就捕捉到她眼神中涌动着的不安分,但是对当时的我而言,根本不屑一顾。

  爱琳,你现在变得好漂亮。原本对她视若无睹的那群男生,现在几乎都簇拥在她身边,赞叹着她眸似剪水、瑶鼻樱唇,一张鹅蛋脸更是线条细滑,说她简直可以去拍韩国航空公司的广告了。

  女生们则窃窃私语,说她十有八九是去美国整容了。

  对我而言,这有区别吗?不管是美丽的谢爱琳还是以前那个平庸的谢爱琳,我对她没有任何兴趣。

  任何——兴趣。

  我连切开她的欲望都没有,更不必提和她上床睡觉了。

  不过谢爱琳却罔顾我的冷漠,端着一杯鸡尾酒来到我身边,睁着那双看似美丽实则毫无神采的大眼睛告诉我,自己如今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的市场部主管,有机会我们可以多多合作。

  我随口敷衍着她,心想合作什么?我连你们公司经营范围都没兴趣知道。

  我是个正常男人,一般情况下,面对这样一个性感尤物不可能不动心,只是我的眼睛仿佛可以透过她粉饰精致的妆容下,看到十多年前那张沉闷乏味、好像死鱼般的脸,竟让我有些作呕。

  直到同学会结束,谢爱琳都守在我身边,那几个男生用酸溜溜地口气说帅哥本就受欢迎,何况还才财兼备呢?难怪美女们个个魂不守舍。

  我喝了酒,开车不方便,今晚送谢大美人回家的重任就交给各位了。我将微醺的谢爱琳交到另外一个男生的手中,乘机抽出被她紧紧握着的手。

  嗨!真巧。

  虽然我及时回头,但是这句话却并不是对我说。一个年轻女子走到谢爱琳的身边和她打招呼,看样子似乎是同事。

  谢爱琳指着我说,这……这是我的男……男……

  我是她高中同学,今晚是我们的同学会。我急忙更正,完全不想和这女人有任何超出同学关系的瓜葛,连陌生人眼中都不行。

  这时,突然传来尖锐的急刹车声,惹来一阵女士们的惊呼。

  原来代客泊车的小弟将某个男生的座驾送来时,压上了正准备横穿马路的野猫。那小弟下车察看,手足无措。

  只因野猫并未死,但是腹部被轮胎卷住,眼看是活不成了。

  女生们不断发出尖叫,男生们也不知所措。我明显看到那女子眼中流露出的嘲讽,她慢慢走上前,蹲下身子用右手轻柔地抚摸着野猫的脑袋,嘴唇翕动,不知道在叨念着些什么。

  电光石火般一瞬,女子已经扭断野猫的脖子,手法极其干净利落。

  即使见多识广如我,瞬时也惊呆了。

  那女子走过我身边时,看了我一眼。她应该还很年轻,甚至从外表来看,应该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然而那双阴郁的眼睛,却显得她像是个历经千年万年的妖怪——还偏偏有张悲天悯人的脸。

  她深深看了我一眼,我忽然就心领神会。这是属于同类人的眼神。

  我原本以为与那女子惊鸿一瞥,虽然感受到了同类人的特征,但或许不过是对她轻松扭断小猫脖子而产生的讶异而已。毕竟,女孩子能斩钉截铁地做出如此决断,实为罕见。

  她虽然目不斜视地从我身边走过,但是我却意识到——她注意到我了。

  同学会后,谢爱琳依旧不断对我纠缠,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给我,不是嗲声嗲气地撒娇,就是向我诉苦,说有多少多少望而生厌的男人在追求她,让她不得安宁,要求我这个王子去解救她这位高塔上的公主。

  我对她的夺命连环Call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有次甚至我才沉浸在裸体切割的快感中,她那该死的电话又来了。即使我没有接,却也让我面对着眼前那具缺胳膊少腿的女尸意兴阑珊,第一次有了恶心的感觉。

  不仅如此,谢爱琳还常常会不请自来,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对我的女秘书呼来喝去,一会说喝红茶要加鲜奶、一会又说美式咖啡只加三分糖。有时又会带些所谓的燕窝蛋挞分给我的下属们,弄得自己像是老板娘。

  我想杀了她。

 

  是的,我想杀了她。不是出于享受,而是对她萌生了真正的恨意。我想送她步上彼岸的轮渡,从此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但是我不行,我不能这样做。

  以往我杀死的那些美女,我们的相逢不过是偶然,是命运的力量将她们推到我身边,是我心中那只长着翅膀的魔怪在我耳边轻轻呢喃,告诉我至高无上的享受和娱乐就是切开她们。

  追本溯源,我和她们其实素不相识。因此,即使当我在同一个城市连杀两个女子时,警方得出的结论也不过是劫杀和自杀。

  还记得吗?之前我提到过呢,那张”永别了,爱人”的纸条,还有名为”王小玉”的签名。

  我说我喜欢”王小玉”这个名字,这可是我的真心话。因为这个名字结构简单,模仿起来真是太容易了。我有一手模仿他人签名的绝活,是我父亲传授给我的,因为他也用过不少次数。

  我不能杀死谢爱琳。她不仅是我的同学,还和我保持着频繁的通话记录,甚至多次造访公司。这一点,公司员工人人可以作证,如果她非正常死亡,警方一定会调查她的人际关系网,我绝对脱不了干系。

  也让她自杀?不,她与那个打工妹不同,貌美、自信、有钱,完全没有自杀的理由。交通意外?不,她出入有私家车,极少会独自前去荒郊野岭,城市道路则处处有探头,一旦留下痕迹就插翅难逃。

  假装劫杀?或者入室杀人?都不方便。

  我在心底深深叹息,从来没有意识到原来解决一个熟人要远远比杀死陌生人困难得多。算了,我还是和她开诚布公地谈谈,想办法劝她放弃吧。

  谢爱琳面对我得邀约显得有些受宠若惊,她滔滔不绝地回忆起高中时的往事,我却心中一片茫然,有吗?有这些事吗?这是确实发生却被我忽略的真实,还是她对于少女时代的幻想?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息,这让我非常不快,有种浑身发痒的难受感觉。谢爱琳那鲜艳的嘴唇一张一合,像是一条蛇在吐信。我真想抓起她的舌头打个复杂难解的结,让她永远也说不了话。

  这时,有个女声从我背后响起:”Eileen?好巧啊?你和你男朋友来约会吗?”

  我猛然回头,又见到了那张悲天悯人的脸,只是今天脸上那双明亮的眼睛却是如此寒冷如冰。

  听谢爱琳介绍,那女子叫李盈,是同公司不同部门的同事。

  普通的名字、普通的职位、普通的长相,却有张悲天悯人的脸,因此令人印象深刻,只看一眼,就永远也忘不掉。

  谢爱琳接到公司的电话,似乎是市场部有重要会议,要求她立刻赶去。她走得恋恋不舍,我却分明从李盈的眼中,看到了一丝狡黠。

  她早知道谢爱琳会提前离开吗?

  看着她在我面前坐下,我的心竟然无端端地紧张起来。

  是的,紧张,不同于找到猎物的激动与兴奋,而是紧张。

  她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对我微微一笑。这个笑容并不美丽,完全没有女孩子应有的阳光灿烂,反而高深莫测,好像洞悉我的心声。

  想要杀死谢爱琳的心声。

  离开的时候,她自来熟般就坐上我的车,我竟然毫无拒绝的勇气,只能打开车载音响,用震耳欲聋的交响乐来敷衍感官,掩盖内心的极度不安。

  我怕这女人,我好怕这女人。

  音乐声太吵了。她的嘴唇一张一合,我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原来她要求我把音量调小,我依言照办,她则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女人,看起来很喜欢笑。

  她将我当作司机般对待,随口报了一个地址,然后就将头扭向窗外,纤细的手指根据音乐的节奏敲打着车窗,额头、鼻梁直到下巴,是一条秀美的弧线。

  真是奇怪的女人,虽然她并不美丽,却有着异乎寻常的魅力,让人难以拒绝她的要求,又或者可以这样说,她压根没想过会有人拒绝自己的要求。胜券在握。

  是的,胜券在握,在我的心里,蓦地跳出这么个成语。

  或许是车厢里的气氛太过胶着,我开口说道:”连着两次巧遇,还真是有缘分啊。”

  她回眸一笑,淡淡道:”第一次是巧遇,难道第二次也是吗?”

  我心里一紧,她却不再多说什么,而是继续将头扭向窗外,手指轻扣着车门。

  她究竟是谁,到底想做什么?

  今天在她出现之前,谢爱琳曾经为了寻找话题而谈到过她。

  ”记不记得上次同学会后遇到的那个女同事?真吓了我一跳,这个平时那么文静的女孩子,下手居然那么狠,一下子就把小猫的脖子给拧断了。好可怕……而且好奇怪呀,平时她很少会主动和别人打招呼呢,怎么那天就招呼我了呢?难道是看到我身边有你这个帅哥,故意来搭讪不成?哈哈……”

  是故意的吗?我从后视镜里偷窥着她的神色,她没有和我对视,却好像一切成竹在胸般地微微笑。

  这恼人的笑!

  我猛踩急刹车,她的身子一阵摇晃,我突然紧紧握住她的肩膀。

  内心升腾起一阵暴力的欲望,右手的指甲几乎要掐进她的肉里,左手在她身上摸索,寻觅着最柔软的地方。

  一击必杀,只要用一下力,就可以拧断她的脖子。或者用后座的靠垫闷死她?又或者用后车厢里的手电筒砸破她的后脑勺?

  不行,这是我的车,我不想冒险。

  我到了。她又是嫣然一笑,推开车门后又探进身子,将一张名片放在我的驾驶台上,语气轻快:”记得找我哦。”

  我在街头重新买了张电话卡,按照名片上的电话和李盈联络起来。我们很快变得熟捻,甚至开始约会。如果让谢爱琳得知我们目前亲昵的关系,她一定会活活气死。

  不要误会,我可没有喜欢上这个平庸的女子,我只是不得已为之。

  她递给我的名片背后,写着”湖心小区街心花园,七月十七日”几个字,顿时令我心惊肉跳。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和我初次觉醒时差不多,各种各样的虫鸣非但没有带给我听觉上的愉悦反而使我无比烦躁。我烦恼得要疯掉,站在偌大的屋子里团团转,连我家的那条拉布拉多也站了起来,警觉地竖起耳朵。

  它大约是闻到了我散发出的杀意。

  我之前已经说过,我并非那种以杀人为天降大任的变态杀手。解决那些猎物只是作为我紧张繁忙工作之余抒发压力的一种特有方式,就像那些善男信女常常会去庙里烧香诵经一样,严格来说没有太大区别。

  我说我也在救赎自己的心灵,你们相信吗?

  庙里高香烧成灰烬,那些女人最后也会化为灰烬,你我也是。

  我随便套了件T恤,步履平静地走出住宅区。

  我不会刻意避开摄像头,要是出去买包烟也躲躲闪闪,岂不是引起那些喜爱八卦的保安们怀疑?要是他们在背后说长道短,难保不会给我添上不必要的麻烦,我又不能把他们全都杀死。

  现在想来,我几乎没有杀死过男人——请别误会,可不是因为我胆小,而是男人激发不起我的欲望而已。我又不是同性恋,我是正常男人,一个只喜欢女人的男人。

  我沿着人行道随意乱走,不时拐上一个弯。

  我走了大约有一个多小时,此时虽然临近十一点,大街上却还是热闹非凡,各种大排档、烧烤摊上挤满了人,喝酒猜拳小龙虾,遍地都是虾壳和乱糟糟的一次性纸杯。油烟味让我忍不住掩鼻而退,这里太可怕了,比那些喧闹的虫鸣还要扰人。此时我手上要是有把加特林重机枪,一定把他们全部终结。

  我后退了几步,正想压抑住自己激烈的情绪赶快回家,忽然听见在距离我不远的阴影处,有个女人在叫我:”先生。”

  那是临近小区的一个街心花园,其中几乎暗无天日,只有路灯的余光略略扫过,带给花园一点晦涩的光。

  呼叫我的是一个女人,根本看不清她是美是丑,我只知道这里野鸡众多,引诱那些一穷二白却又色心未尽的穷光蛋在野外苟合。

  这女人的呼唤激发起我更大的怒气,难道我像是那种男人么?

  然而或许是那个夜晚太过燥热,即使我心怀不满,即使我连这女人的样貌都都没有看清,依旧跟随着女人的脚步,走入那一片漆黑的树林。

  我不喜欢在花园里。我冷冷地说,这里虽然黑暗,但是外边就是人来人往的烧烤摊,实在太过危险,这女人只要低低地一声惊呼,就足够引起众人的注意。

  她用妩媚地声音说道:”前面有个湖心小区,最近在面临动迁,人都走光了呢。我们去那里吧,保证没人看见。不过我要五十块。”

  我伸手搂住她,鼻子里闻到的都是廉价香水味,我皱眉答道:”我给你一百块。”

  湖心小区果然荒无人烟,在那里,我用随手捡起的石块砸了她足足有七下。第一下就让她直接倒地,连吱都没有吱一声。

  我每砸一下,都觉得浑身的毛孔都在散发热气,所有的暑气和烦闷都随之喷涌而出。等到砸完第七下,她后脑血肉模糊动也不动,我扔掉石块,居高临下地凝视着她。

  比之前顺眼多了。

  我依旧摸去她的首饰和口袋里的几十块钱,离开时随手扔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我心情愉悦,回到小区时还哼着歌。

  谁知竟然有目击者,李盈竟然就是目击者!

 

  我和李盈交往了三个月有余。说实话,我发现我在吸引女人方面居然还很有天分,不仅仅依靠的是我英俊的外表和口袋里充足的金钱,面对她,我总能妙语如珠,将一切安排得浪漫而有情调。

  不过这都是在地下进行,似乎对她而言也算是称心如意。

  我不想令谢爱琳伤心。虽然听起来好像在为他人着想,但是她的神情看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毕竟我们是同事,不时也会有公务交流,如果关系变坏不利于工作嘛。

  我发现她有一个怪异的习惯,每当陷入思考时,或者说是在发呆,她总会微微侧着脸,右手两根手指交错贴在唇上,保持着好像男人抽烟般的奇怪姿势。有时我甚至会产生实际上她是个男人的错觉,当然这种感觉一晃而过,她也会恍然大悟般继续露出笑容。

  我妈妈说,女孩子如果不美丽,就尽量多笑笑,多少可以加点分。她搅拌着杯子里的冰沙,流露出怀念的表情,差点让我以为她妈死了。

  我觉得你很可爱。我言不由衷地回答,目光紧紧盯在她脸上,竟然让我发觉她有张线条柔滑的鹅蛋脸,小巧笔直的鼻梁将她的脸蛋分成左右极其对称的两边。圆圆的眼睛睫毛闪烁,按理说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

  事实却相反。

  明明五官端正标准,却给人一种不协调的怪异感觉。我凝视她良久,故意作出有些迷恋的表情,却明显捕捉到她眼中闪动着的捉狭与讥讽。

  是的,就是她那种居高临下、悲天悯人的眼神才让人觉得分外厌恶。好像自己是等待救赎的罪人,拜倒在众神之车的巨轮下,而她就是会偶尔动容,分点怜悯之情的主宰。

  好不爽的感觉!

  我用新买的手机卡和她联络,每次出行都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常常会变换着打扮和她同行,目的就是避免有人会留心我的样子。当然,我最喜欢的,自然是邀约她来我远在乡间的别墅。

  我没有在这间别墅杀死过任何人,当然除了作为助手,第一次协助父亲剖开那个地下室的女人。我谨遵父亲的教导——尽量不要把女人带回家,尽量不要在家里对任何人动手。

  除了她之外。

  我有点琢磨不透她的想法,猜测不出她的目的。她果然是那次事件的目击者吗?当时她又躲在哪里?她在那里做什么?为何不直接报警,反而如此胆大包天地接近我?她又是怎么知道我就是杀人凶手?那个小区如此昏暗,她又怎能看清我的长相?

  最关键的是,她和我的相逢真是意外吗?如果不是,她怎么知道谢爱琳就是我的同学?听谢爱琳说,她和李盈其实并不熟悉,而李盈因为内向文静的缘故,也很少会主动和其他部门的同事交往。

  她究竟打算怎样?难道真是看中了我的英俊多金,想要和我结婚不成?

  她胆敢和一个杀手结婚?那她算是什么?想要感化杀手的圣女?还是与杀手对决的女英雄?

  室内稍稍有些闷热,在我去调试空调的时候,偷偷看到她往下拉了把衣领,露出玲珑浮凸的锁骨,我忽然就有点热血冲脑,心里盘算着下一个猎物一定要折断她的锁骨。

  当时我还不知道,我和她的相逢,不仅仅是命运的牵引,更像是老天给我的报应。

  我思来想去,始终觉得李盈的存在是一个祸害。

  或许我最初就对她萌生杀意,但是直到三个月之后,我才算是真正下定决心。因为或多或少,我对她都产生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异情谊。她身上仿佛散发着一股让我沉溺其中的糜烂气息,竟有些恋恋不舍。

  是的,糜烂的气息,就好像是盛夏中腐败的尸体。这股味道太过熟悉,正是能使我摆脱心猿意马,重归心灵安宁的腐臭味。

  我们在别墅其实不过是聊聊天,相拥着看上一部小清新电影。她话很少,看电影的时候非常专注,可是我却有种她的眼神无处不在的恐怖。就像是站在一望无垠的麦田之上,头顶是漆黑如墨却又繁星点点的星夜,那星罗棋布的星辰就像是她冷冰冰的眼睛,在四面八方窥探你、注视你。

  房间内的冷气并非充足,我却觉得有点阴冷。难道这是拥抱着她的缘故吗?

  我也曾尝试着想向她套出更多关于那天的细节,可是她像是完全不明白我在问什么似的,只是睁着自己那双圆圆的眼睛,露出自以为无辜、却根本无法掩饰的讥讽笑容。

  只能杀了她。

  我自问保密工作做得好,从未真正走入过她的生活,也没有带她见过我的任何朋友,甚至连谢爱琳都没有察觉我们之间的暗地交往。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联络,更没有人知道我们以每周见面一次的频率在日益亲密。

  我有次假惺惺地要求认识她的其他朋友,她倒是给了我一个软钉子。她说想要给那些朋友一个”惊喜”,一向看似平平无奇的她,竟然有我这样一个耀眼夺目的男朋友。我让她引以为傲,她要在恰当的时候让她们无地自容。

  这句话我倒是深信不疑,因为大凡这样自视甚高实际平庸的女子,都有这种奇异的报复心态。

  如果我们不是以这样的面目相逢,或许我会爱上她。毕竟她身上散发的那股腐败气息仍旧让我着迷,她和我应该是天生一对,是上天赐予我救赎心灵的礼物。可惜,这件礼物实在太过危险,让我不得不亲手毁灭她。

  因为她的特别,我决定给与她特别优待,准许她进入那间早已被我封闭的”屠宰房”。我想要永远拥有她,因此我要完美地切割她,最后保存在我的身边。

  看着她甜甜蜜蜜地喝下我亲手调制的果汁,虽然还看着电影,可是她的头却越来越低,最后终于依靠在我的肩膀上,慢慢闭上了那双好像无所不在的眼睛,呼吸沉稳,渐渐陷入沉睡之中。

  我抱着她缓步走下”屠宰房”,长年封闭的地下室有着难闻的霉味,那架浴缸被我洗得很干净,用来迎接它真正的女主人。

  她的身子十分轻盈,我想到时候是保存头颅呢?还是保存四肢?内脏太容易腐烂,或者只留下我痴迷着的锁骨?

  我将她放入浴缸,皱眉思考自己的取舍时,忽然觉得大腿微微有些刺痛。

  她正睁大了那双明亮的眼睛,向我展露她那特有的讥诮笑容。

  我愣住了,安眠药对她失效吗?眼睁睁看着她步履轻快地迈出浴缸,自己脚下象生了根,动弹不了半分。更为糟糕的是,我的意识有些模糊,神志开始混乱,她在我眼里竟然幻化成父亲的样子。

  我深信人与人之间的相逢乃是命中注定,相知相守是良缘、相爱成仇是孽缘、一见如故是善缘、而我们……是我刻意追求的恶缘。

  去年七月十七日的那个晚上,我和他一起迷失在罪恶迷宫中。我在处理那个令我憎恶已久的女人,而他则在发泄内心的欲火。

  那个女人是我前一家公司的上司,愚蠢、自负、永远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她仗着自己是老板的亲戚,在公司上下横行无忌,即使搞砸了数个项目,老板依旧对她信任有加,反而在她的唆使下,赶走了一个个工作能力强的员工。

  我想这就是许多私企老板的悲哀之处,总是以为外人养不熟,只相信那些所谓的”自己人”。最后将企业推上毁灭之路的,正是这些所谓”自己人”。

  我也厌恶她,厌恶到了想要除之而后快的地步。这个”除”,并不是说将她赶出公司,而是真正的抹去她的一切痕迹,终结她的存在。

  我为人一向温和而低调,就算面对她的无理取闹,我总能连消带打,最后反而获得她的”赏识”。她视我为心腹,针对其他员工许多不堪入耳的评论她都毫无顾忌地在我面前倾诉——包括对老板的抱怨。

  除去她的计划我预谋已久,久到我直到离职,依旧是她的心腹。她以为我另攀高枝,甚至还向我暗示,以后有机会也推荐她去新公司,她很乐意继续当我的上司。

  她完全没有料到,我背后那对黑色翅膀已经向她展开,将她团团围住。

  在我离职进入新公司大约半年后,我在那个炎热的七月杀死了她。

  无巧不巧,在我离开那个待拆迁的住宅区时,竟然在另一端的草丛里看见了他。

  他用地上的石头一下又一下地砸着一个女人,虽然那女人早已脑袋开花,但是他仍然固执地敲打着她,直到大汗淋漓,好像所有的欲望都喷涌而出。

  有意思。

  他确认女人死掉后,摸走了她身上的财物,伪装成嫖客抢劫妓女的样子,随后居然吹着口哨,慢吞吞地走了。

  我偷偷跟着他走到亮处,看清了他的容貌,竟然英俊得好像电影明星。

  我想,如果不是在这种场合见面,我大约会爱上他吧。

  他浑身散发着腐败的气息,好像跟随着他能见识到真正的地狱,让我又恶心又兴奋。

  他给予了我启发,我先跟踪他来到他所住的地方,随后回到案发现场,将我杀死的那个女人也伪装成被抢劫的模样。我早已摸清这女人的日常,她已经如此肥胖,还喜欢在夏夜吃上一顿小龙虾,地点就是距离这里不远的烧烤摊。

  刺激吧?小区外是人声鼎沸、喧闹嘈杂的烧烤摊,小区里是一片寂静、同时进行着两起杀人案。

  我意外得知他竟然是谢爱琳思慕已久的高富帅,我忍不住要靠近他,只因我怕他。他是唯一目击我离开现场的人,或许他本身并未意识到,但是我绝对不可以卖这个万一。

  我李盈从十四岁第一次杀人以来,没有发生过一次差错,这次我要好好弥补。

  名片上的挑衅令他对我燃起杀意,他一次又一次地接近我,试探我到底知道多少。我假装沉醉在他的温柔蜜意里,毫不防备地喝下他给我制作的果汁。

  我从小有失眠的习惯,因此几片安眠药对我而言毫无用处。我用事先准备好的麻醉针刺晕了他,将他扶入原本为我准备的浴缸。

  麻醉针只能维持大约半小时,这点时间足够我割开他的动脉放血了。

  没人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他是个业务成熟的杀手,早就做好杀死我的准备。我一切如他所愿,当然没有向任何人提及我们之间的往来。

  好了,我凝视片刻他英俊的脸庞,握紧了手中的双立人菜刀,我也有随处取材的习惯,这把刀就是在他的厨房顺手牵羊。

  下刀的一瞬间,我在心底默默为他祈祷:Game Over。

 

  一、小心狼牙

  姜平在回家的路上,接到了女友陈曦打来的电话。

  姜平是市公安局的一名年轻警察。一个多月前,女友陈曦因为意外,腿摔骨折了。电话里,陈曦有些慌张:”姜平,晓兰不会是出事了吧?我打了她一个下午的电话都没有人接。”

  陈曦说的晓兰叫于晓兰,是她在康民医院治腿时认识的。于晓兰因为车祸摔断了肱骨,也是在康民医院治疗。因为性格相投,两人认识后,便成了好朋友。

  姜平想,人在孤独的时候,总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严重化,看来陈曦又在大惊小怪了。他一边在电话里安慰陈曦,一边加速往家里赶。

  打开房门的时候,陈曦正坐在沙发上,双手紧紧握住手机。一见姜平,陈曦便立即将手机举了起来,郑重地说:”你看了这个图片就知道我不是大惊小怪了!”

  姜平接过手机,只见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张彩信图片。图片似乎是贴近被摄物拍摄的,不是很清楚。整个图片呈一片灰黑色,在这片令人压抑的灰黑色中间,有一个狼牙型的白影!而这条彩信的附言里只有两句话:”我发现了这个东西,你也要小心!快给我打电话!”

  ”这是什么东西?”姜平看半天,也没有看明白彩信到底拍的是什么。

  陈曦一脸迷茫地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是晓兰今天下午发给我的。”她告诉姜平,午睡的时候,手机设置成了静音。等她醒来时,发现手机里有十个未接来电,都是于晓兰未打来的,还有这条彩信。陈曦赶紧回电话,可打了一下午,都没有人接听。而且就在半个小时前,手机还关机了!

  说到这里,陈曦问道:”你说晓兰找我什么事呢?怎么我老觉得这个彩信怪怪的,老觉得她会出事呢?”姜平又看了看屏幕上的图片,可依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觉得那白森森的狼牙确实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他想了想,安慰陈曦道:”不要担心了,也许这只是一个玩笑。明天我们再打电话,如果还是打不通的话,我帮你去她家里看看。”

  第二天,于晓兰的电话依然关机。姜平按照陈曦给的地址,找到于晓兰在城郊租住的公寓,可房东却告诉他,于晓兰昨天早上出去后,便没有再回来过。打电话到她的公司,公司却说,于晓兰自从受伤后便请了假,再也没有看到过她的人影。于晓兰像突然从这座城市人间蒸发了。

 

  二、野兽凶猛

  于晓兰的突然消失,让陈曦的心情越发郁闷起来。姜平看陈曦整天眉头紧皱,便决定趁周末带她去康民医院复查的时候,顺便去郊外散散心。

  康民医院在郊外的九狼山风景区。出了城,沿着弯曲的山道走了二十来分钟,远远便看到了坐落山谷中的康民医院。就在这时,路旁突然窜出一个人来,飞快地斜冲到了公路中央。姜平猝不及防,赶紧踩下刹车。

  这是个黑瘦的中年男子,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对,对不起。听说这山上出人命了……”中年男子说着,便撒腿朝不远处的山坡上跑去。

  中年男子去的方向是医院背后的山坡,那里密密麻麻地全是高大的树木,显得阴森森的,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东西。有几个身着警服的人朝山坡上跑去,身后还尾随着长长一串看热闹的人群。出于职业的敏感,姜平决定上去看一看。他忙将车开到路边停好,叮嘱陈曦不要下车,然后尾随着人群去的方向追了过去。当姜平跑到山腰的出事地点时,警察们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将围观的人群挡在了现场外。

  姜平挤进人群,只见斜趴在地上的死者是个长发女性,二十来岁,身上穿着惠民医院的病员服。她双手前伸着,手指挖进了土里,似乎正努力地想朝前爬。她的头向后扭着,双眼圆瞪,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而她拖在身后的右腿髌骨处,裤子被撕成了碎条,露出的大腿一片血肉模糊。

  姜平见警察们正忙着勘察现场,而陈曦还在路边等着自己,觉得自己不便再留在现场,便急急忙忙下了山。

  回到车上,姜平将看到的情况向陈曦简单说了一下,边将车开进了医院。忙到中午,好不容易陈曦才检查完。这时,姜平的肚子早已咕咕叫了。

  姜平和陈曦走进医院外的那家小吃店时,里面的人正议论着山上发现死尸的事情。

  原来,死者叫陈红,的确是康民医院的病人。头天晚上就有人发现她失踪了。刚才警察经过初步勘查后,发现死者腿部深及见骨的伤口上有兽类的牙痕,似乎是某种大型食肉动物袭击造成的。

  ”这山上有吃人的野兽?是什么野兽呢?”陈曦忍不住问道。

  正讲得起劲的男子撇了撇嘴,道:”警察现在也只是猜测。不过,这几年,山上的树也高了,林也密了,真出几只虎呀狼的,也不是不可能。”

  说到这里,陈曦一脸忧虑地低声问道:”姜平,你说晓兰会不会也是被山里的野兽叼去了呢?”

  想起山上的那具女尸,姜平皱了皱眉,道:”等吃过东西,我去外面打听一下,实在不行,我去山上找一找吧。”

  一人吃了一碗面后,姜平让陈曦坐在小吃店里等一会儿,自己便走出小吃店。

 

  三、千年传说

  康民医院的大门外,门卫正在墙上贴一个告示。姜平走上去一看,告示是派出所写的。大意是警告村民和医院里的病员不要到山坡上去,因为山上可能有会伤人的野兽。

  从门卫口中得知,因为头晚刚下过雨,警察虽然把警犬也带来了,但并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不过,警察们已经将整个恶狼坡收了一遍,虽然没有找到吃人的野兽,至少也确定那野兽的窝不是在恶狼坡。

  ”警察把整个恶狼坡都收遍了?”听到这个消息,姜平微微舒了口气。

  门卫点了点头,答道:”是啊。就连挖坟的那些人都询问了。”

  姜平觉得有些奇怪:”什么挖坟的人?”

  ”那里正在挖古墓!”门卫朝远处恶狼坡坡底的方向指了一下,说:”考古队几个人住在那里,已经挖了两个月了。”

  ”哦?恶狼坡发现古墓了?”姜平一下来了兴趣,央求门卫带他去看看。

  门卫说正要去那里帮警察同志贴告示,可以随便带姜平过去。路上,门卫告诉姜平,古墓是半年前一个采草药的农民无意之间发现的。后来,经考古队确认,这是座汉代以前的古墓。现在,考古队把那里封闭了起来,任何人都不准进去。

  说话间,姜平看到前面的树林中支着几顶帐篷。而旁边的山崖上,有一个一人多高的山洞,有个身着考古服的人正从洞口出来。那人一看到姜平,便高声叫道:”姜平,你好啊!”姜平一惊,定睛一看,这不是他的中学同学刘凯声吗?想不到当初喜欢捣鼓盆盆罐罐的刘凯声,现在真成了考古专家了。

  两人互相叙了一会儿旧,刘凯声便要带姜平去看刚刚发掘出来的古墓。

  攀着搭好的架子,刘凯声带着姜平和门卫走进了那个山洞一样的古墓。刘凯声告诉姜平,这是个典型的汉代崖墓。所谓崖墓,也就是在山崖上开凿洞穴作为墓室。不过,这个崖墓不仅特别大,而且洞壁还贴了当时流行的画像砖。

  说着,刘凯声拧亮了手中的电筒,照着洞内石壁上的画像砖,指点给姜平看。只见这些画像砖上刻着各种各样奇怪的图案,有的是手舞足蹈的人,有的则是奔跑的动物。

  ”这上面刻的都是野狼!”刘凯声指着画像砖中的那群动物。

  ”野狼?”姜平仔细一看,只见几乎每个画像砖上都有这种野狼的图案。而其中一块画像砖上,一个头戴高冠的人,正挥着鞭子,而他鞭子所指的方向,一群恶狼正扑向手无寸铁的一群人!

  刘凯声向姜平讲解道:”这是墓主人正驱赶着野狼去撕咬他的奴仆。”

  姜平正看得出神,突然听到身旁的门卫低声自语道:”原来,那个关于恶狼坡来历的传说是真的。”

  姜平不由问道:”什么传说啊?”

  门卫告诉姜平,关于恶狼坡的这个传说,说是很多年前就流传下来的。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恶狼坡曾是一个生性残暴的王侯豢养野狼的地方。这个王侯一共养了九只野狼,他不仅让家奴每天到山中捕捉野味来喂这些野狼,而且还时常让家奴和野狼搏杀,以观赏娱乐。每到夜晚,这恶狼坡中除了恶狼的嗥叫声,便是被咬得奄奄一息的家奴们的哀号声。于是,附近的老百姓们渐渐便忘了这地方原来的名字,都叫它恶狼坡了。

  ”那后来呢?”姜平问道。

  ”后来?后来,好像是说王侯临死之前,把九条野狼都杀了陪葬,而且就葬在这个山里。又有人说,其实王侯和九条狼都是被愤怒的家奴们杀死的。”

  刘凯声接过话道:”我们在发掘的时候也听到了这个传说。刚开始,我们自然不相信,不过等发现这些画像砖后,才知道这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啊。”

  接着,刘凯声又指着另一个画像砖,说道:”你们看,这块砖上的奴隶四肢全部都有残缺,不是断手,就是断腿……”姜平朝画像砖望去,见上面的数个奴隶果然都是缺胳膊少腿的。不知为什么,他一下想起了山上那具女尸腿骨处血肉模糊的情景,顿时感到背脊一阵发冷。

  门卫似乎也同时想到了这个问题,他脱口叫道:”会不会是你们把这坟墓里面的恶狼冤魂放出来了……”他的话没有说完,就被刘凯声大声打断了:”好了,我们有纪律,再往里面你们就不能进去了,我们还是出去吧!”

  门卫见刘凯声的神情似乎不太高兴,只得把说了一半的话硬生生地憋住未说。

 

  四、死神来了

  姜平既不认为世界上有什么恶狼鬼魂,又觉得这山上不太可能真的有狼。可陈红到底是怎么死的,他也无法想明白。

  一天,姜平去康民医院帮陈曦拿药。刚到医院,就听说前天晚上又有两个病号死在了恶狼坡,其中一个的手臂被什么野兽咬得粉碎,而另一个的小腿被咬断!

  姜平又打听了一些情况,便拿了药赶回家去。

  回到家时,陈曦正在看影碟。姜平瞟了一眼,发现陈曦看的是美国片《死神来了》。这部片子姜平以前看过。讲的是一群高中生要乘飞机去法国,临登机前,因为意外,有几个人没有登机。而飞机升空后竟然爆炸了,几个没有上飞机的学生因此躲过了一劫。可后来,这几个侥幸逃脱的孩子却一个接一个死于意外。这时,人们才意识到,原来,那个死亡航班是死神早安排好的,那几个人即使暂时逃脱,死神也要来取他们的性命!

  姜平见陈曦看得入神,便没有惊动她。直到屏幕上开始出字幕了,陈曦依然一动不动地盯着屏幕,似乎在想什么。姜平走过去,关掉电视机,随口说道:”又有两个人死在了恶狼坡……”

  姜平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陈曦打断了:”我知道是谁!死者是不是一个叫杨松,一个叫吴丽丹?”说这话的时候,陈曦双眼直盯着姜平,脸色因激动而一下变得通红。

  姜平很少见到陈曦这么兴奋,而最令他感到吃惊的是,陈曦说出的正是今天在恶狼坡发现的两个死者的名字!她怎么会知道呢?

  从姜平的表情里,陈曦知道自己猜中了,便继续说道:”我知道他们因为什么会死了!我是从刚才的电影里想到的!”

  陈曦告诉姜平,于晓兰曾讲过她受伤的经过。那天,在旅游回城的路上,于晓兰乘坐的那辆旅游大巴在避让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时,突然冲下山路,连司机在内的五个人当场死了,幸存下来的,就只有连她在内的六个人。其中就有陈红、杨松和吴丽丹!

  当陈曦看《死神来了》时,突然意识到,假设失踪的于晓兰已经死了,那恶狼坡已经死的两人都是在同一个车祸中侥幸逃生的人。这会不会是死神一心想取那车人的性命?所以,即使你当时侥幸逃脱,死神也会将你追杀到底。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同一场车祸中幸存的其他四人,早晚也会一一丧命。只可惜,于晓兰只记住了陈红、杨松和吴丽丹的名字,至于其他两人,她只知道也在惠民医院。

  听陈曦讲完,姜平反而舒了口气,原来陈曦的理论居然是从电影里推演而来的。作为一个警察,姜平自然不会相信一个好莱坞恐怖片编造的神话故事。但失踪的一个人和死亡的三个人居然都是同一场车祸的幸存者,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联系?虽然陈曦的理论没有道理,姜平却无法反驳她。

  陈曦见姜平无话可说,以为是赞同了她的观点,便央求姜平想办法找出其他两个车祸幸存者,及时去将他们保护起来。

 

  五、果真有鬼

  姜平虽然觉得陈曦的推断非常荒谬,可是他也觉得几个人的死一定有什么联系。他觉得去医院查查病历,也许可以找到这其中的联系。

  第二天早上,赶到惠民医院的时候,病人还不是很多。姜平找到陈曦的主治医生马铮,假装了解陈曦的病情,想找机会偷偷看看病历本。马铮是骨科的主任,于晓兰、陈红、杨松和吴丽丹几个人的病历都在他办公桌上。姜平正和马铮闲扯,突然一个护士跑进来报告说,在恶狼坡的树林里,发现了一个病员的尸体。

  一听又发现了尸体,姜平不由脱口而出:”死者叫什么名字?”

  护士望了望马铮,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过了片刻,才答道:”又是我们科的病人,叫徐秋霞,她的下腹部被野狼鬼魂咬了一个大洞。”

  马铮的脸黑得吓人,他腾地站了起来,要赶去山坡上看看。姜平瞄了一眼桌上的病历本,一把将它抓过来,悄悄塞进上衣里,跟着马铮朝外面走去。

  回到家,姜平走近书房,关上门,拿出病历,一页一页地翻看了起来。很快,他就发现陈曦说得没错。从病历上看,于晓兰、陈红、杨松和吴丽丹几个人确实是同一天收治的,病因上也都写着是车祸。而更令姜平吃惊的是,同时收治的车祸伤者,还有两个人,一个叫徐秋霞、一个叫潘敏。

  徐秋霞!看到这个名字,姜平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刚才在医院里,护士说的刚刚发现的死者不就是叫徐秋霞吗?陈曦的预测没错,所有死的人都是于晓兰他们那场车祸的幸存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从病历上看,那天的车祸中,徐秋霞的伤势应该是比较重的。她伤着的是腹部,当时是马铮给她做伤口清创和逢合……

  腹部!姜平突然眼睛一亮,想起了什么。对,今天在医院时,那个护士不是说徐秋霞是因为腹部被咬了一个大洞而死的吗?她死时被咬的致命部位正是她车祸受伤的部位!其他几个死者是不是这样呢?姜平连忙翻到陈红、杨松和吴丽丹的病历,果然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陈红车祸中受的伤是大腿的髌骨骨折,而杨松和吴丽丹分别是手臂和小腿骨折。加上徐秋霞,四个车祸幸存者最后被神秘野兽撕咬致死的部位,都是车祸中的受伤部位!

  这说明了什么呢?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和陈曦预测的一样,似乎真是死神在追杀他们,而且还必须在同一个部位下手?姜平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

  这时,一种不可抑制的、想一探究竟的欲望,让姜平决定立即去医院,找到那场车祸的最后一个幸存者潘敏,希望可以从她那里了解一些情况。

  赶到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姜平将警官证给门卫看了看,让门卫带自己去外科住院部找潘敏。可当姜平冲进潘敏的病房时,一下惊呆了:挂着潘敏姓名牌的病床上空无一人!闻讯而来的值班护士一下吓得脸色煞白,结结巴巴道:”潘敏哪去了?熄灯的时候不是还在吗?”

  同病房的只有一个中年女子,她似乎睡得特别沉,这时候才被吵醒过来。问她知不知道潘敏去了哪里,她想了一会儿才说,好像是被一个医生叫走了。

  ”快去报告马医生吧!”有人叫道。

  可没一会儿,值班护士跑了回来:”不好了,马医生也不见了!”

  ”马医生?”姜平脱口而出,”你是说马铮也不见了?”

  姜平突然想起,病历上曾经显示,失踪的于晓兰和已经死了的这四个人车祸幸存者,他们的主治医生都是同一个人,马铮!那天,外科似乎只有马铮一个主治医生值班。这样看来,死者除了是同一个车祸的幸存者外,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马铮的病人。

  如今,马铮和幸存者名单上的最后一个病人竟然同时失踪了,姜平立即有种不详的预感!他赶紧对值班护士道:”快报警吧!如果再有人出事,恐怕谁也负不起责任!”

  护士急急忙忙地跑去报警,姜平则连忙找来几个电筒,带着几个医院保安往山上找去。

 

  六、牙痕秘密

  靠着几只手电筒的光亮,姜平和几个保安一边叫着潘敏和马铮的名字,一边往山上找去。

  但一切都晚了。又是半山腰的地方,大家发现了潘敏的尸体!和姜平猜测的一样,潘敏的致命伤是她的左腿,那里又被撕咬得血淋淋的一片。而令姜平没有想到的是,在不远处,他们竟然还发现了马铮的尸体!马铮是脖子被咬断了!

  姜平突然产生了巨大的恐惧。难道这山中真有猛兽?

  这时,警察终于赶到了。因为天色太晚,警察将现场保护起来,决定等天亮再进行勘查。回到医院,姜平把自己从病历上发现的情况,告诉了正在医院调查情况的警察,当然,关于陈曦”死神追杀”的推测,他没有说。

  对于姜平的发现,警察似乎并不太吃惊,警察告诉姜平,他们也刚刚发现马铮可能是条重要线索,正准备明天就对他进行调查。可惜,没想到他今晚居然也死了。

  天亮后,警察对头晚的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这次警察竟然在马铮的手里发现一些兽毛。同时,对马铮的宿舍进行搜查的警察,在电脑里发现了马铮的个人博客,在写于头天晚上的最后一篇博客里,马铮写道,因为不断有病员意外死去,为了揭开恶狼坡猛兽的秘密,他决定去恶狼坡蹲守。警察由此推断,马铮有可能在蹲守时遭遇了那个神秘猛兽,因此送了命。

  几天以后,姜平了解到,马铮手里的兽毛鉴定结果出来了,认为是犬科动物的毛发。不过,综合从死者身上的牙痕以及能将人扑到并咬死,这点来看,似乎是某种体形巨大的食肉类犬科动物。姜平曾询问过,会不会是野狼,可对方告诉他,只是有这种可能。

  虽然依然没有于晓兰的消息,但再也没有人被野兽咬死的事情发生了。陈曦的腿也一天一天的好了起来,眼看就可以取腿里面的钢板了。

  想到陈曦腿上取钢板的手术只能由其他医生来做,姜平便打算先带陈曦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以便新接手的医生能够了解情况。

  在陈曦检查完,等待拿X光摄片结果的时候,姜平决定利用这个时间去牙科检查一下牙齿。最近,他的牙一直在痛。可因为忙于照顾陈曦,也一直没有顾得上去看看。

  牙科的诊室,病人很多,姜平只得坐到等待席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几个牙医不停地忙碌。

  只见一个牙医将一个石膏样的东西放进患者的口腔里印了一下,石膏上便被压上了牙齿状的凹槽。看到这里,姜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站了起来,叫道:”我知道了!”然后便转身往门外跑去。

  原来,姜平突然想到,几个死者身上的野狼牙痕并不能说明就真的就有野狼!那些牙痕很可能是凶手通过从野狼标本或者其他野兽的牙齿倒模、翻制,做成的杀人工具。如果真的是这样,很多问题就可以解释了。比如为什么警察一直没有在恶狼坡上找到野兽踪迹;为什么毛发像犬科动物,而攻击造成的破坏却远远大于一般犬科动物。

  看来,根本就没有什么野兽,而凶手用野兽的牙痕只是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同时,是野兽就一定会叫,多少会发出一点声音。对于这一点,自己可以问问刘凯声。刘凯声的考古队已经在恶狼坡驻扎了几个月了,如果他从来就没有听到过野兽的叫声,那么起码证实自己的推测是有一定道理的。

  姜平为自己的发现惊喜不已,他赶紧拨通了刘凯声的手机,并将自己的猜想告诉了他。刘凯声显然没有料到,姜平竟然在义务调查恶狼坡的这几起案子。姜平只得将女友陈曦治腿认识于晓兰,后来于晓兰失踪这些所有的情况告诉了刘凯声。听完姜平的解释,刘凯声也觉得姜平推测的很有道理,而且他告诉姜平,这段时间,他的确没有听到恶狼坡有过野兽的叫声。

  听到这里,姜平决定把发现的情况马上报告公安局。

 

  七、白衣幽魂

  打完电话,姜平长长地舒了口气,哼着歌回去找陈曦。可当他推开医院休息室的大门时,却傻了眼:陈曦不见了!陈曦坐着轮椅,行动不便,按说不会跑得太远。姜平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他突然想起,自己竟然忽略了一个细节:和已经死去的几个车祸幸存者一样,陈曦也是马铮的病人!

  姜平不敢再想下去了,他赶紧找到医院的院长。院长立即召集了所有的保安,让他们往恶狼坡去找人。同时,院长还告诉姜平,陈曦今天的X光片里,医生竟然看到在陈曦腿部受伤部位有一个奇怪的狼牙型白色影子!

  白色的狼牙?姜平一下想到了于晓兰发给陈曦的那张彩信图片,那不就是一个白色的狼牙吗?难道于晓兰照的就是自己伤口的X光片?而且,她提醒陈曦注意自己的伤口是不是也有这种狼牙白影!

  ”那会是个什么东西呢?”姜平着急地问道。

  院长眉头紧锁:”暂时还不知道,不过等陈小姐的伤好了,我们取里面的钢板时,就会明白了!”

  说到陈曦,姜平一下想起,现在最关键的是要先将陈曦找到。他又把医院里里外外都找了一遍,可还是没见到人影。天色已经越来越暗了,姜平心里不祥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眼看无法找到陈曦,姜平决定报警。

  就在这时,旁边一个护士嘀咕道:”外科手术室怎么会有灯啊?今天晚上没有排手术呀。”

  姜平一听,一个激灵站了起来,撒腿便朝外科手术室跑去。姜平跑到手术室外时,只见手术室的门虚掩着,隐隐可以听到里面有手术器械碰撞发出的轻微响声。姜平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只见手术室外间的准备间里,陈曦的轮椅正放在那里,姜平再拉开准备间和操作间之间玻璃门的门帘,只见在里面操作间里面的手术台上正一动不动地躺着一个人,那不正是陈曦吗!而站在手术台边的,是一个身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人!是马铮?他不是死了吗?

  没等姜平反映过来,只见那白衣人已举起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朝手术台上的陈曦扎去!

  姜平大叫一声,使劲去推玻璃门,可门却从里面锁得死死的。里面的白衣人被响声惊动,转身看了看正在敲门的姜平,迟疑了片刻又举刀朝陈曦的腿上扎去。

  陈曦的伤腿被扎,血顿时流了出来。姜平一见,急红了眼。赶紧转身推起陈曦的轮椅使劲朝玻璃门撞去。那白衣人本想再扎,见势不妙,将刀一丢,闪到了墙角。

  姜平用尽全力地撞了几下,玻璃门终于被撞开了。尾随而来的保安和姜平一起冲进了操作间,却见除了手术台上昏迷不醒的陈曦外,竟然再也没有一个人了。刚才那个白衣人竟然凭空消失了!难道他真是马铮的幽魂不成?

  姜平顾不得许多,赶紧扑过去将陈曦扶起来,只见她的腿上原来伤口的部分被扎了一刀,血正不停地往下流。好在院长已经带着几个医生赶了过来。他一看陈曦正在流血,便连忙指挥医生给陈曦注射麻药,然后清创、缝合伤口。这时,姜平才感觉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幸亏自己及时赶到了,如果再迟来一分钟,后果不堪设想。

 

  八、致命血沁

  一个小时后,由院长亲自主持的手术结束了。令姜平意想不到的是,院长说,在刚才的手术中,医生不但为陈曦取出了腿伤处的钢板,还发现那块狼牙形的阴影,原来是一个狼牙型玉片!

  为什么会有一个玉片在陈曦的腿里呢,姜平有些想不明白。此时的陈曦在麻药的作用下,正睡得沉沉的。因为疲倦,姜平靠在她的床边,不知不觉睡着了。姜平正在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感觉有人进了病室。他立即惊醒过来,却发现有个白色的人影在病房外一闪,又不见了。而从陈曦腿上取出来的那块玉片也不见了。姜平立即追了出去。

  走廊上,只见一个白色的人影正飞快地朝手术室跑去。姜平追到手术室时,发现里面又是空无一人!

  难道这里有密道?一阵仔细地寻找,姜平果然在靠墙的一个器材柜旁边发现了一个暗门。他打开暗门,只见外面就是恶狼坡的坡底。看来,那个白衣人就是从这里逃的!只是前一次大家忙着抢救陈曦,查得不是很仔细,没有发现这个暗门。

  姜平躬身从暗门追了出去。刚追出去没多远,姜平就看到前面的山林中有一个白影正往山上跑。

  姜平一边大喊着,一边往前追。可惜他不是很熟悉山路,而白影越跑越快,眼看姜平就要追不上了。

  就在白衣人快要消失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飞快地从暗处冲了出来,直扑向白衣人。白衣人被突然袭击,猝不及防地摔倒在地。白衣人刚刚站了起来,那黑影又扑了上去,白衣人站立不稳,往山坡下翻滚下去。而那黑影也跟着扑下山去。

  姜平看得惊心动魄,连忙跟着追到坡底。只见那个白衣人的头撞在石头上,已经昏死过去了。而一条大狗正站在不远处的石头上,对着白衣人叫个不停。

  姜平见那只狗对自己似乎没有恶意,便走上去揭下白衣人的口罩,然后拿电筒朝他脸上射去。等姜平看清白衣人的模样,不由目瞪口呆——这人竟然是刘凯声!

  姜平赶紧用纸巾压住刘凯声额头上不断渗出的血,一边喊道:”刘凯声,你快醒醒,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凯声慢慢醒了过来,他摇了摇头,对姜平说道:”姜平,你不用找于晓兰了,她早被我杀了,就埋在古墓的遗址里。”

  从刘凯声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姜平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刘凯声一直在利用自己是考古队员的身份制作假古玩。这次,恶狼坡发现古墓的事情,让他想到了一个发财的好主意。根据民间传说,他故意制造在古墓遗址中发现了狼牙古玉项链的消息。还说,这就是传说中那个曾饲养野狼的王侯的墓葬里发现的。为了让自己便宜买来的玉片能冒充古玉,他开始想办法为玉片作上血沁,使之看上去像从古墓中发掘出来的。为了瞒过非常专业的买家,他还决定用真人的血来做血沁。

  为了得到这一目的,他专门找来外科医生马铮,许诺狼牙古玉项链卖的钱将和马铮平分。在利益的诱惑下,马铮答应利用自己工作之便,将七个玉片分别置入患者的体内。希望在患者取钢板的时候悄悄取出。马铮先是在于晓兰他们六个车祸伤者的手术部位,各植进了一个玉片,剩下的一个正好装在第二天来治腿的陈曦身上。

  他们的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可后来于晓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跑到别的医院去作检查,这才偶然发现了自己伤口上的”狼牙”白影。她还以为是惠民医院给她用了劣质钢板,便找到马铮,扬言要和医院打官司。马铮眼见事情就要败露,便告诉了刘凯声,两人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于晓兰灭口。可接着,他们又发现,于晓兰来医院后曾找过另一个患者陈红,他们怀疑于晓兰已经把事情告诉了体内同样植有玉片的陈红,于是干脆把陈红也杀了。

  可接连有人失踪,势必引起警察追查,所以他们故意将其伪造成野兽袭击的现场。而他们使用的凶器,正如姜平猜测的一样,是刘凯声抓来了一只狗,将其麻醉后,对犬齿进行倒模,再用铸铁翻制成一个可以上下开合的剪刀型凶器,只不过在做的时候,把牙齿部分做得特别尖利而已。

  行凶时,先由马铮悄悄将受害者在手术室敲昏,然后两人将其拖到恶狼坡,用手术刀取出玉片,再用特做的狼嘴型凶器,将受害者受伤部位”咬”得血肉模糊,以此掩盖手术刀留下的痕迹。

  两人本来没有想过要杀其他人,可因为陈红的死,医院中引起了恐慌,不少病员要求转院。马铮眼看无法稳住病人,怕几个体内植有玉片的病人转院后,不但拿不到玉片,所做的事情还会因此暴露。于是,便一个接一个地将其他几个体内植有玉片的病人杀死,取出玉片。

  那天,姜平到医院偷走了病历,刘凯声意识到病历被公安机关拿到后,迟早会怀疑到马铮身上。为了避免马铮暴露后,牵出自己,刘凯声便在马铮杀潘敏的那天晚上,将马铮也用同样的办法杀掉了。可这时,他才发现,他并不知道最后一个玉片植在哪个病人身上。

  今天上午,当他接到姜平的电话时,才知道,原来最后一块玉片在陈曦身上。于是,他换上马铮的白大褂和口罩,混进医院,劫持了陈曦,打算取出玉片。

  说到这里,刘凯声再也撑不住了,他摸索着从包里掏出了七个狼牙型的玉片,递给姜平道:”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说对不起……这七个玉片,你给陈曦一个,其他六个给另外六个死者家属吧。这玉不值多少钱……”

  没等姜平接过玉片,刘凯声便咽了气。

  姜平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站起来,看到不远处,那只大狗依然盯着这里。姜平知道,一定是刘凯声在用他的嘴倒模,以及剪它的毛发作伪装时,使它受尽了折磨,这才让它愤怒地进行复仇。

狗也是善恶分明的,反而是人,为了利益竟然不择手段。姜平长叹一声,拿出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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