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没品味
书名:夢魔驚魂Ⅱ-幻世浮塵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47065字 发布时间:2024-01-09








第221章 没品味

 

 

  小敏和惠惠在街上闲逛着。

  小敏过两天就过生日了,男朋友小谢因为在外地出差没时间给小敏买生日礼物,于是给了小敏钱,叫她自己上街去买。

  惠惠被小敏拖到街上去陪她买东西,可是逛了一天了,小敏也没看上比较合适的。

  ”你就放低一点眼光吧!”惠惠没力地对小敏说。

  ”那可不行!”小敏翻着眼睛说,”要不小谢会说我没品味的。”

  ”得了吧,那让他自己陪你来逛!”

  ”嘿嘿,他不是忙吗!我要理解他才行,对不?我要支持他的工作,对不?”小敏一脸的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打住打住!你少来了!”惠惠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翻了小敏一个大白眼。

  ”咦,你看那边。”小敏碰了碰惠惠的手臂,指着街对面说。

  街对面上一家门面看来不大的小店,小小的玻璃橱窗只放得下一个塑料模特儿,那个模特儿的身上穿着一套式样时髦,剪裁得体的衣服,是那种米黄色的。

  惠惠被小敏拖过马路。

  站在橱窗前仔细地看那套衣服,原来是一套羊皮衣,上衣腰身收得很好,V型领上加了个小立领,后背开了个小小的叉,齐上腹处只有一粒钮扣。下身是条七分紧身裤,

  裤角处开叉,上面镶着三粒小铜扣。最底下是一双同色的小羊皮靴,斜斜的跟,后面开拉链,靴上除了三道折纹没什么装饰,简洁漂亮。

  小敏忽然就喜欢到不得了。

  走进那家小店,却是一家专卖皮衣的店,店里面挂着各种不同样式不同颜色的皮衣,男式女式的都有。

  小敏和惠惠于是一件一件地看那些皮衣,做工都是很精细的。

  店铺里站着一个女人,那女人笑嘻嘻地对小敏和惠惠说:”随便看看,这些都上澳大利亚进口的绵羊皮,样式也是独此一家的。”

  小敏心里估计着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的那套皮衣,估计最低不会少于两千,不知道这里可不可以还还价。

  ”外面模特身上的那套皮衣要多少钱?”小敏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问。

  ”加上那双皮靴一齐要一千五。”女人笑着说。

  ”哇,这么贵?”小敏其实是没想到这么便宜的,但是她故意装作这个价钱贵的让她吃惊的模样。

  ”小姐,这不算贵啊,你要知道,这羊皮全是进口的上等皮料。”女人微笑着。

  ”话是这样说,可是还是很贵的,你看看今年外面的皮衣全都减价抛售呢,你还开这么高的价钱?”惠惠接过口说,惠惠和小敏出门买东西,是最好的杀价拍挡。

  ”小姐不如试一下,如果觉得合适,再谈价钱也不迟。”女人依旧微笑着。

  ”那好吧,”小敏故意装作想了一下的样子,”你就拿一套给我试试吧。”

  女人从模特身上脱下那套衣服给小敏试。

  惠惠问那女人:”怎么没有新的吗?模特身上的多不好啊!”

  ”我们这里主要是订做皮衣的,这些都是样板,看好了量身订做,这样比较合身一些。”女人一边将衣服递给小敏一边解释。

  小敏换上了那大衣服,真是合身,就象是专门给她做的似的,镜子里的小敏平白地显得多了几分雍雅之气,高贵而美丽。

  ”看看,多漂亮啊!”女人在小敏身后说。

  ”要是订做的话,要多久啊?”惠惠问那个女人。

  ”一般是四天。”

  ”哇!那太久了,过两天是我生日,这样可来不及!”小敏一边转着身子一边说。

  ”我们可以加快的,不收加快费。”女人解释着。

  ”价钱还是贵了!”惠惠说。

  ”你看多少钱合适?”女人反问。

  ”五百还差不多!”小敏一下子杀出个地价来。

  ”那怕是连一件也买不到!”女人说,”你看看外面的皮衣,呵呵,这个价钱啊,买个背心差不多。”

  ”那你说说你最低卖多少?”惠惠斜眼看着她,小敏趁机去换下那套衣服。”一千二给你们吧!”

  ”不行,你是定做的,不是马上拿货走,我们还在考虑你再做的皮质有没有那么好,时间上的问题,做工是不是还有这么精,万一到时有问题,不合适怎么办?最多六百!”惠惠咬紧着牙,明知道这个价是不可能的,可是抱着能还下来最好,还不下就再一点点往上加的心态说。

  女人低头想了一下:”一千给你们,最低了!”

  小敏拿着换下的皮衣走过来,往女人怀里一放:”算了,还要再等两天呢,价钱又高,我们走吧!”

  这往往是小敏和惠惠杀不下来价钱时玩的最后一招:走!看她拉不拉回来。

  小敏和惠惠走向门口时,听到女人低低的声音:”哎,八百给你们吧,能行就回来,不行也没办法了!”

  小敏看了惠惠一眼,两个人都有些惊喜,原以为最低一千已经很赚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能再杀下两百来。

  小敏于是订做了一套,惠惠看看这价格确实是便宜,也跟着订了一套,小敏订的是米黄色,惠惠订了一套淡紫色的。

  说好两天后来拿衣服,那天正是小敏生日。

  走出皮衣店,小敏和惠惠觉得饿了,一转头发现边上有一家小吃店,上面写着”特色小吃:烤羊肉串,羊肉泡馍,手抓羊肉”等。

  惠惠和小敏商量了一下,实在是走累了,也不想再找地方,于是走进小店去吃羊肉。

  一人要了一碗羊肉泡馍,外加十串烤羊肉串。

  东西端上来时,小敏和惠惠吃了一惊,那碗大的吓人,足够两个人吃的,那羊肉串也是巨型的,哪里象街边那些袖珍型的!

  味道真是不错!小敏和惠惠一边走还一边还回味着刚才的那餐羊肉宴,那羊肉不膻臊,肉质细滑,带点油花儿,却不腻。

  回到两人住的地方,小敏和惠惠忙打开电视,看《流星花园二》去了,一边看一边吃零食,讨论最后道明寺和姗菜是否能和好。

  两天后,小敏和惠惠去拿了皮衣,做的确实很好,两人满意地付了钱。

  小谢打电话来说去住的地方接两人出去吃饭,于是小敏和惠惠忙着换上新的皮衣。

  穿好新皮衣,两人在客厅里互相看着,一紫一黄,艳丽的耀眼,两人笑着说,等小谢来一定会吓一跳的。

  小敏正和惠惠说着话,忽然觉得皮衣紧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小敏看看惠惠,发现惠惠和她一样,脸色都有些发紫了。

  小敏和惠惠手忙脚乱地想脱下皮衣,皮衣却象是长在了身上一样,钮扣也打不开,皮衣也越来越紧,两人的手脚开始没力,软软的,小敏只觉得眼前一黑,就昏倒在了地上。

  小谢下班买了一打黄玫瑰,那是小敏喜欢的。

  来到小敏和惠惠的住处门口,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西装,按响了门铃。

  可是,很久都没人来开门,小谢拿出手机打里面的电话,他在门口都听到电话铃一阵一阵地响,却没人接电话,他再打小敏的手机,手机也是在里”叽叽呀呀”地唱,却没人接听。

  小敏去了哪里?

  小谢拿出钥匙来开门。

  小谢有小敏的大门和房间钥匙,但是他一般都不用,防止打开门后会出现一些令人尴尬的场面,小敏是和惠惠同住吗。

  打开门,小谢忽然被什么撞了两下,差点摔倒,他看见两道白色的东西从腿边跑过。

  借着楼梯间里暗暗的光线,小谢看见是两只肥肥的绵羊正跑下楼去。

  奇怪了,她们住的地方怎么会有绵羊呢?

  小谢进了房间,里面没人,小谢找遍了房间的每一处,两个人都不在,但是两人的手袋都扔在沙发上,手机和钱包都在里面,甚至连钥匙也在包里,可是,人呢?

  小敏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羊圈里,羊圈里挤着十来只羊。

  小敏想爬起来,却发现自己只能手脚并用地在地上爬。

  她不由地低头看了自己一下,天哪,自己哪里还有什么手脚啊!明明是四只小羊蹄啊!小敏差点再次晕过去。

  她看见一双脚走到了她面前,难道是惠惠吗?

  小敏费力地抬起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却是皮衣店的女人,那女人看见小敏在看她,她慢慢蹲下来,冷笑着问小敏:”皮衣很便宜吧?哈哈,你们这些贪便宜的小女人啊!”说完她站起来走掉了。

  小敏向四周看了看,这时,一只绵羊走到了小敏的身边,小敏一眼就认出那是惠惠。

  小敏和惠惠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地流下眼泪来。

  这个羊圈是在一幢楼的一层的院子里,地上铺着温暖干燥的干草,还有一个大的食盆,里面是米饭。

  小敏看了看其他的羊,她发现那些羊和她一样,全是女人,她能看见那些女人原来是人时的模样,有漂亮的,有丑的,但都是皮肤细腻,白白嫩嫩的女人。

  小敏不由地哭起来,她和惠惠哭着依偎在一齐。

  半夜,羊圈的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那个皮衣店的女人,她后面还跟着个男人,却是皮衣店隔壁那个卖羊肉泡馍的老板!

  他们看了一下,那男人伸手捉住一只肥肥的羊,拉着走了。

  小敏开始紧张不安,她竖起耳朵来听,隐约听见有羊”咩咩”地惨叫声。

  小敏问其他的羊,她发现自己发出的也是”咩咩”地叫声,不过,她说的话那些”女人羊”是听得懂的。

  她问她们那只半夜被带走的羊去了哪里,没有谁知道,而且,每晚都会被带走一只,有时有新的羊被送来,但是被带走的却再也没有回来。

  小敏心里害怕极了,她想到那些漂亮的皮衣,还有那羊肉泡馍,那细滑的羊肉。

  小敏忍不住呕吐起来。

  以后的几天,那个皮衣店的女人和那羊肉店的老板总是在夜里来,带走一只羊,有时候,会有新的羊被送来这里,那些羊都是一样的遭遇,都是穿上了皮衣店的皮衣。

  小敏每一次都观察那两个人来时,她发现他们在进入羊圈的时候是不关门的,很快选一只肥羊带走。而他们来时,所有的羊都吓得挤在羊圈最里面。

  小敏偷对惠惠说了她的发现,她对惠惠说:”今晚他们再来时,我们躲在门边,趁着他们开门的机会跑出去。”

  ”这样行吗?”惠惠小声问。

  ”不知道,可是一定要试一下!”小敏坚决地说。

  ”可是,就算是跑出去了,我们还是羊,会被人抓的呀。”惠惠轻轻抽泣着。

  ”可是,如果不跑出去,用不了多久,就会轮到我们了,你想想看,那些被带出去的羊,一定是被杀了,那我们连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小敏悲伤地说。

  ”那好!就这样吧!怎么也要试试!”惠惠停止了哭泣说。

  那天半夜,小敏和惠惠就卧在门边上,所有的羊都有点奇怪地看着她俩。

  门被打开了,那女人和那个羊肉店老板象平时那样走进来,没注意门口有两只羊。

  小敏这时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惠惠也跟在后面冲了出去,她们听见那个女人的惊叫声和那个羊肉店老板有低喝。

  小敏冲出羊圈,外面是个小院子,院子里亮着灯,一条长长宽宽的木凳摆在小院的门口,凳上放着几把不同的刀,灯光被刀反射,刺的眼疼。

  小敏一头撞出了院子,外面是一条黑黑长长的巷子,她不辩方向地冲进小巷。

  她听见后面惠惠跟着跑时的奔跑声,还有那一男一女追她们时的脚步声,还有羊圈里的羊们”咩咩”地叫声。

  小敏只顾跑。

  可是,还没奔出巷子,小敏就听见惠惠的叫声。

  她回头看了一下,那对男女已经抓住了惠惠,那女人正把惠惠往回拖,而那男人却向小敏追来了。

  小敏不顾一切地掉头狂奔。

  小敏听到那男人的脚步声离她越来越近了,就在这时,她冲出了小巷子。

  巷子外是条不大的小街,有灯光,但已经没有行人了。

  小街上不远处有有个小小的摊档,有个胖胖的老女人在卖东西,桌子边上坐着两个落魄的男人,正低着头吃面条。

  小敏向着摊档跑去。

  那个羊肉老板忽然张口叫道:”麻烦帮我拦一下那只羊!”

  吃面条的两个男人抬头看了一下,然后站了起来,拦住小敏奔跑的方向。

  小敏呆住了,她停下来,看着面前的两个男人,不知道要跑到哪里才能逃出生天,那羊肉老板已经追近了,她左右看着,没方跑了。

  那个羊肉老板已经快到她后面了,小敏急了,她不愿再回去等死,于是她一头向着摊档的桌子下钻去。

  那是个卖茶叶蛋和面条、馄饨、水饺的小摊档,小敏在摊档里钻来钻去,一不小心就撞上了胖女人用来下面条的炉子上,炉子上一锅下面条用的滚水一下子翻下来,全倒落在小敏的身上。

  不疼,小敏觉得好象身上的毛在落,然后她就昏了过去。

  小敏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边蹲着那个小摊档的老板娘,那个老板娘吃惊地看着她。

  小敏从地上爬起来,她不由地哭了,是做梦吗?不象。

  她看看自己身上,仍是穿着那身皮衣,只是皮衣皱皱的,还很脏。

  那个胖胖的摊档老板娘,下了一碗面条给小敏,可是,她吃不下,那胖老板娘问她是怎么一回事:”我明明看见是个男人追只羊,羊撞倒了面条汤的锅,一锅汤都倒在了羊身上,我急着看看,谁知道,那羊居然变成了个大姑娘!”

  老板娘见小敏不出声,顾自唠叨着:”那追羊的男人一转眼就不见了,那两个吃我面条的家伙趁机跑了,连面条钱也没给。”

  小敏听着那胖老板娘的唠叨,不由地一下子哭出声来。

  胖老板娘忙安慰小敏,小敏停了哭,想了一下问老板娘:”你亲眼看见我从羊变成了人的?”

  ”那是没错,这可是稀奇事儿!”

  ”如果我叫警察来,你会给我作证,你亲眼看见我变成人的吧?”

  ”警察?”老板娘犹豫地看着小敏。

  ”只要你肯作证,我会给你钱的!”小敏着急着。

  ”我不要你钱,我只是怕和那样警察打交道,哎,不过大娘看你也怪可怜的,就帮你一回忙吧!”

  小敏向老板娘借了一元钱,在附近找了个投币的电话拨了电话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来了,小敏向他们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可是,没有谁会相信小敏,两个警察相互看着,不停地盘问小敏,他们觉得好笑,其中一个掏出电话按小敏说的手机号给小谢拨了电话。

  在小敏的再三请求和老板娘的竭力作证下,警察终于决定去小敏逃出来的地方去看看。

  小敏带着两个警察和那个老板娘在黑黑的巷子走,她凭着记忆找到了那个小院的门口。

  院子里黑黑的,院子门在警察的拍打下终于打看,开门的正是皮衣店的那个女人,小敏用冒火的眼睛盯着她,她打着呵欠问警察什么事。

  走进小院子,院子里果然有个羊圈,羊圈里有十来只羊。

  小敏仔细看,却再也不能象原来那样看出每只羊是什么样的女人了,她更认不出哪一只是惠惠。

  警察看了那些羊很久,没发现有什么不同,那都是肥肥的绵羊,躺在干草上睡觉。

  ”惠惠,惠惠……”小敏不停地喊,可是没有哪一只羊理她,她听见皮衣店女人的冷笑声。

  警察没办法了,看看说:”明天再处理吧。”

  小敏不由地急起来,她怕惠惠被那个女人和羊肉店老板杀了,她想起自己是被滚水烫后变回来的,于是她冲进女人的房间,找了一瓶开水,向着其中一只羊泼去。

  开水泼在羊身上,羊”咩咩”叫起来,身上的毛被烫脱落了,可是,却没有变成人。

  皮衣店的女人开始叫起来,说小敏是疯子。

  警察没办法,只有强制地将小敏拉走了。

  小谢来接小敏了,小敏扒在小谢的身上大哭起来,可是,她没有办法,她找不到惠惠了。

  小敏和小谢回到家里,她向小谢说起她和惠惠的事,小谢才想起来那天来开门后看见的两只白白肥肥的绵羊就是小敏和惠惠。

  小敏和小谢都想不出来怎么样去救惠惠,小敏太累了,在小谢的怀里睡着了。

  小敏醒来的时候,小谢不在,边上有个纸条,小谢去上班了。

  天黑了,小谢还没回来,小敏不由地一个人走上街去。

  不知不觉,小敏走到了那个皮衣店,皮衣店已经关上门了,只是店里亮着灯,小敏忍不住走过去,卷门上的小门并没有关紧,小敏透过门缝处向里看。

  那个女人正从在店里,她手中拿着一张皮,只是看起来并不象是羊皮,比羊皮薄而且柔软,那女人用剪刀在皮上剪,很快裁剪好了,女人就将裁剪好的皮放在缝纫机上缝,女人的手艺很熟练,皮在缝纫机上游走,小敏看得喘不过气来。

  很快一件皮衣缝制好了,女人将皮衣举起来看,一副欣赏的样子。

  那皮衣看起来根本就不是羊皮衣!

  可是,女人用一瓶喷雾剂在皮上喷了两下,然后用一块海绵细细地擦,整件皮衣开始光亮,最后,女人将擦好的皮衣挂起来,可不正是一件羊皮上衣?小敏出了一身冷汗。

  那女人挂起皮衣,有意无意地向着门口看了一眼,小敏觉得那眼光中充满了嘲笑和冷漠,还有一种残酷的快意。

  小敏转身跑了开去,直觉那女人的眼光还在追着她。

  好久过去了,小敏几乎已经将那件变羊的事忘记了。

  只是惠惠一直都没找到。

  偶然一次,小敏不知道如何又走到皮衣店的那条街,她惊奇地发现,皮衣店已经不在那里了,原来是皮衣店的地方开了个鲜花店,店里是个年轻的女人。

  小敏好奇地看了又看,才走过去,不想另一个店门口站着一个人,冲小敏笑着说:”小姐,来吃羊肉吧,这里的羊肉又便宜又好吃!”

  小敏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却是原来那个羊肉店的老板,正站在那里笑笑地看着她。

 

  (一)

  一朵花落在我脚边。无声的,溅起一点尘埃。尘埃,也有香气。

  我从熟睡中被惊醒。抬起头来,看到满天的花,满天的花,雨一样地落下来。

  天空高而远,清澈的虚无。但无端生出络绎缤纷的花,不知从哪里来。我乍梦乍醒,颠倒懵懂地,踏着遍地绵软的花朵,随意乱走。寻常所熟悉的山峦草地,峰坳起伏,都于我一睡之间,变成花的海。我那么渺小,在铺天盖地的美中,心生恐惧。匆匆地左奔右突,想要找一块平常的土地,然而行行重行行,只是迷乱。

  忽然之间,我看到佛。

  地中涌出车轮大的莲花,佛坐于其中,目连侍左,阿难侍右,众比丘及诸天诸龙散于山间。花雨纷纷,落满众人头顶,唯佛身周三丈方圆一片净地,任是天花乱坠,近不得身。

  佛在讲经。浑厚的声音回荡于天地。我听不懂他在讲些什么,只见大众俱敛目合十,神色端严。

  我屏息望着佛。视线里,隔了重重的花,看不清楚那庄严的面目。我想我要看看佛的脸。遂从密密的人丛中寻找缝隙,溜过盘膝端坐的众罗汉,窸窣潜行。灵巧地左趋右避,不曾碰到他们的一片衣角。

  我停在佛身前三丈之处。那有花与无花的边缘。忽然胆怯,不敢再前进半步。我悄悄地抬起头,仰望,佛的脸--呵,他那么高--我的眼光沿着紫金袈裟壮丽的衣褶一路滑上去。

  ”咄!大胆孽畜!污染清净佛地--”目连尊者发现了我,怒目吼道。

  佛挥手止之。我正转身欲逃,发觉好似并无性命之忧,便又停步。我破坏了讲经。众比丘怒目而视。但我只是想看看佛的脸罢了。我不安地在地上扭动着,几对足哆哆敲打着地面。

  他澄明的目光,徐徐下视。终于停驻在我卑贱的身体上。我战战兢兢地仰望上去。

  在漫天迷醉的颜色里,我看到佛破颜微笑。

  那座山叫做灵鹫山。这是很久之后,我才得知道的。王舍城,灵鹫山。是世人眼中的西方极乐世界,至善至美,无上的庄严宝地。山中来来去去,尽是得道的菩萨罗汉,头顶神圣的圆光。风吹动琉璃宝树,出微妙音。有种种奇妙的禽鸟,白鹤,孔雀,迦陵频伽。日夕起舞,相对和鸣。

  这是个灵妙净雅的境地。我将自己污秽的虫豸之躯混迹其中,是一种亵渎。但是我不管。每日拖着尾巴奔走于泥涂,躲过比丘与禽鸟的视线。我变得鬼鬼祟祟,惶惶不可终日。

  因为佛的笑颜,我不离开这里。

  他是那么高大,庄严,慈悲,光明。

  花雨中佛的一笑,成为我心中轰轰的雷鸣。我看着殿门的匾额:大雷音寺。

  每逢讲经,我宁可冒着被人踩扁或成为鸟的一餐的危险也要从我阴暗的藏身处爬出来,绕过肃穆的众罗汉,径直爬到佛的脚边。佛不准他们伤害我。久而久之,听经的队伍中有我,也被视作当然。

  佛讲经时,有五色光,从口中出。遍照十方世界。无量诸天、龙、夜叉,闻佛所说,皆大欢喜。

  我看着自己泥土色的丑陋身体,邪恶而令人憎厌的肢肢节节。佛说皮囊好恶,原是无常。但,我怎么能漠视自己的丑恶?

  而佛,是那么美。

  佛的美好,令我遗忘一切的禁忌。我逾越美丑,逾越善恶,逾越圣境与浊世的分别,逾越高不可攀的罗汉们,径直奔向佛。就算是莲花瓣上的一块污渍,我只想匍匐于佛的脚边。

  这个圣洁的世界里,我是唯一一只卑微的虫豸。但是,没有谁象我那样地逼近佛了。一切只因一场花雨,点醒我蒙昧的心。它象我的脚一样,格吱吱地蠢动着。

  佛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话。他任我伏在他脚下,不加呵责,却也不多看一眼。他只是向大众宣讲着这世界的真理。

  在佛的言语中,几世几劫,静静地过去了。

  自惭之心,起于形秽。我如何诉说,我的惭与秽?

  我默默地修炼着。朝夕聆听着世间最彻悟清明的语言,那里面有大智慧,有大解脱,有大悲悯,有大涅磐。然我听到的,始终仅只是他动听的声音,萦绕于三千寰宇,蚀魂刻骨。

  佛现三十二种相,世界震动。于我,只是欢喜。

  我爱上他头顶的圆光,他足下的莲花,他微妙的手势,他背后的虚空。

  众生皆爱佛。但没人知道,灵山胜境里,有一只渺小的虫,以这样不可告人的亵渎之心,爱着佛。我怀着心中咬啮的秘密勤奋修行,勇猛精进。终有一天,我脱却旧皮囊,炼成人形。

  七百年前有一次佛说诸法,天降八万四千玉女焚香奏乐。我记得其中的一个弹琵琶的天女,那妩媚绝艳,令躲在阴翳中的我,眼睛被刺痛。

  做人就要做那样的人,才不枉了此身。我一直记得她的美。遂努力存想,扭曲挣扎,洁白的肌肤,一寸寸迸裂土褐色的硬壳。啊,这摧心毁骨的疼痛,凌迟寸磔,天昏地暗。我在地上打着滚,昏沉中,默想佛的容颜。至高至上的佛啊,这番弃绝血肉,我只是为了你。

  ”啊--”我发出尖利的惨叫。赫然觉悟,那竟是人的声音

  我从满地虫躯的碎片中站起来,黑发乱挽,身体修长,一块褐色的布缠在腰间,赤足,眉心一点血红剔透的痣。

  怀抱一只曲颈大腹的琵琶。

  我举起双手,不敢置信地看着它们。柔软的手,有纤细的十个手指,呈露于天光下,不再是那坚硬的双螯。

  雪白的双手,轻轻抚过丝缎般的皮肤。

  大雷音寺的匾额闪烁着金色的光。长长无尽头的大殿里飘出旃檀与优昙花的气味。我怀抱琵琶,径闯这庄严佛地。

  门口把守的金刚欲加阻拦,被我五指轻轮,一声裂帛般的弦音,粗壮的身躯也微微一晃。趁他头晕目眩的片刻,我早已飞身闪入。

  在幽深的大殿里,我一路弹着琵琶,向前直奔。心在狂喜中剧跳。多少年的沉默,多少年的萎缩,我终于摆脱那令我无颜见他的躯壳,这洁白的女体如花盛放,从疼痛与血污中挣扎出来的最初的纯洁,不染一点尘土的--我要把这般美丽的自己献给佛。我终于,可以把自己献给他!

  大殿两旁排列的罗汉们纷纷怒喝。千手指斥,万目睚眦。我不理,披散着头发赤足奔跑在冰凉的青砖地上,手中琵琶发出清亮铿锵的声音,繁弦急管,嘈嘈切切,伴和着我匆忙的步子。啊,如此美艳的生命,不堪等待。花乍放的一刻,稍纵即逝,必要急急采折,才是永恒。色身无常,我要把我最美的一刹那奉献于他的脚下。

  沉默了几千万年了,我不怕流年仓促。但,这一刻我无法安详。三千世界,如恒河沙数,因缘许是只得这一次交会罢。要快,不然来不及了。琵琶唱尽我万年的寂寞。奔过长眉罗汉身畔时,我听到他说:”魔音。”

  魔音?不管他。我立在佛的座下,急促地喘着气。彼刻,天地万物神鬼罗汉皆乌有,这里只有佛。仰之弥高,光芒万丈。我眼中放出荡漾的雾晕,眉心红痣,如欲滴的血。琵琶声繁。我身子一晃,那块布落在地上。这个身体是干净的,所以敢于呈露在佛前,在五百罗汉众目睽睽之下。我匍匐在他脚下:佛啊,请采折我!

  佛垂目下视,脸上是那亘古的神秘的微笑。我周身都在颤抖。这迟迟的时刻。

  我抬起头来,迎上佛的目光。如斯的澄明智慧,一如既往。那目光里,有佛千古的慈悲,没有其他。

  没有其他。佛看我的眼光,与从前看那只肮脏的虫,并无二致。

  五百罗汉不屑地看着我赤裸的身体。

  匍匐于佛的脚下,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冷去。冰寒雪冷。在佛的眼中,众生平等。虫豸美女,皆是枯骨。

  他,不会对任何人动心。哪怕只是一次。哪怕只是一刻。

  我那自剧痛中挣扎出来的色相啊,竟成虚幻。

  花开的时刻,静静地过去了。那朵花没人采摘。零落成尘。多无谓的美丽。

  我的牙齿格格地抖着。身上一时冷一时热。在佛的透彻的目光里,我感到自己从骨髓深处喀啦啦地碎裂。

  恍惚中,我听到维摩诘说道:”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是身如焰,从渴爱生。”

  众罗汉皆合十,口宣佛号。片刻之间,他们对我的不满,消于无形。只剩深深的哀悯。我忽觉自己的可笑。想当初摩登伽女意欲诱惑阿难尊者,亦是徒劳无功,终被点化皈依空门。我,不过是一只虫豸,竟妄图得到佛的爱恋!

  佛是谁?纵使花如雨落,亦片不沾身。我这俗世的爱欲,怎近得他?他身周的三丈方圆,我永永远远,不可逾越的距离。

  我惶惶地环顾四周。飘浮的香气。长明的海灯。菩萨罗汉,各得其所。这无嗔无怖的极乐世界。每个人都享受寂灭的幸福。唯有我,只为一念爱起,这极乐顿化地狱。

  是身如焰,从渴爱生。 在寂静的佛殿里,我哇哇地嚎啕大哭起来。

  丫鬟捧着食盘上前,屈膝行礼:”洞主,请用饭。”

  我道:”放在桌上。下去罢。”

  丫鬟去了。我伸手从盘中拿起一个馒头,雪白的,热气袅袅上升。咬一口,肉香自唇舌沁入肺腑。好香。我闭上眼睛,享受进食的乐趣。

  无端叹了口气。我在人间,已多少年了?不算也罢。眼见一个个朝代兴了又亡,愚蠢的人类,为这点点的方寸之地,争到头破血流。我都懒得去看。

  原是居住在中原的。贪图那里地大物博。但后来我发现那是战争最频繁的所在。从黄帝逐蚩尤开始。商汤赶走了夏桀,周武赶走了商纣,此后列国春秋,秦汉魏晋,一路混战到今。没谁能够永久存在。每个人都说自己吊民伐罪,理直气壮。每个人都祭天祭地,煞有介事,铁打的江山万万年。

  又怎么样?还不是一个一个,在我眼皮底下,被灭掉了。

  咽下馒头,再叹一口气。真是烦人呀。烧不完的连天战火,听不尽的遍野哀鸿。所以我干脆离开那里。

  听说如今那儿是李家的天下了。国号大唐。听说眼下有权永远理直气壮的那个人唤作李世民,起了个挺好听的年号叫贞观。听说他把那片地方搞得花团锦簇,安居乐业的。

  但这些都与我无关。经过我多年的考察,我发现离中原很远的一个偏僻小国比较安宁。这个国家里,全都是女人,故大家于胭脂花粉的兴趣,远比对王图霸业浓厚得多。它的名字叫西梁女国。

  我便在此国边界定居。也开山立户,辛勤地经营了一个华丽的洞府。里面桌椅床柜,绫罗绸缎,婢仆下人,样样俱全。

  我的大门口立了一块石碣,上书碗口大的黑字:毒敌山琵琶洞。

  琵琶抱在我怀里。日长无事的午后,我遣开婢女,坐在花亭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弹奏。四根弦在指下颤动,流泻清亮湍急的声音。琵琶的声音,总是那么急促,象是赶着要抓住什么似的。寻寻觅觅,跌跌撞撞。盲目又迫切。

  --要快,不然来不及了。

  我浑身一颤,琴声戛然而止。把脸贴在琵琶冰凉的面上,琴弦陷进肌肤,微微疼痛。琵琶。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只有它陪在我身边。从天国到人间。

  在那西方的极乐世界,我弹过一次琵琶。当我年少的时候。是的。年少。多美好的词。那时这个美丽的身体,初初诞生。洁白纤细的半裸的女子,怀抱琵琶在雷音寺长长的大殿上狂奔。佛啊,她是这样的纯真无邪,一心渴慕着你,你看见么。

  我闭上眼睛。前尘汹涌地淹上来。那无尘无垢之地,偏弥漫了我的前尘。

  为什么我的存在,始终是那里的亵渎。

  那一天我的哭声震动雷音宝殿。匍匐于地上,我情愿放弃刚刚修得的人身,重新变回丑陋的虫豸。我让班驳凹凸的硬壳一点一点,覆盖我如玉的肌肤,我让修长的双手变成恐怖的巨螯,我让这云鬓花颜,毁坏成狰狞乌黑的面目。佛啊,我知错了,我不该对你有非份之想。我不该妄图用色相去诱惑你,至高至圣的佛。我不该把凡俗的爱欲带进这清净空门。佛啊,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宁愿做回爬虫了。我不要做人,我只求你许我永远匍匐在你的脚下。只要能看到你就好了。我的欲念死了,我的心死了,真的真的。佛啊,求求你不要赶我走。不要赶我走。

  在广大的雷音寺里,渺小的虫哀哀地苦求。周身的肢节,在地上痉挛着,格格地敲击着青石地面。它是那么的无助而丑恶。

  罗汉不说话。菩萨不说话。尊者不说话。

  佛不说话。

  旃檀的香气静静地飘着。油灯放出光明。那是世人眼中的苦海明灯。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佛,我回头了,我悔改了,可是我为什么看不到岸。佛,你不肯对我说一句话。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

  佛弃绝了我。

  佛弃绝了我。

  佛弃绝了我。

  二

  他负着行李,在山间的小道上赶路。天色渐渐暗下来了。他抬头看看天,西边的天空满布着变幻的云霞,光彩流动,一轮扁圆赤红的太阳,静静地下沉。

  得加快脚步了。他想。根据地图,此地离西梁女国仅有五里路程,如果走快一点,大约不到天黑,便可进城了。西梁女国……

  他按了按背上的包裹,脸上不觉露出笑容。这个包袱里面,全是苏州最好的胭脂花粉,花钿香油。早就听说西方有一奇异的国家,国中无一男子,渔樵耕读,皆是裙钗之辈。想这边地鄙乡,哪里见识过大唐红粉的妆扮?这些精致的物事,拿来这群女人中间,还不争抢一空?便是要个天价,想必她们也是争先恐后的。此番千里迢迢,虽然辛苦些,也就值了。

  运气好的话,兴许有个异国美女垂青,就走上桃花运了……他嘿嘿地笑了起来。

  转过一个山坳,他忽然听到一阵缭绕的乐音,清清亮亮,弹珠溅玉地,如仙乐乍离云端。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分明是极高妙的琵琶。他暗暗赞叹。苏州教坊里那一曲缠头不知数的喜眉姑娘,也不能弹到这样。

  他着了魔似地,被那乐声牵引着,两只脚飘飘荡荡一路寻了过去。

  那女子坐在一棵大龙爪槐下面。

  身上胡乱缠了一块褐色粗布,蛮夷女子,不知羞耻,那块布自两臂以下才开始缠,裸露着丰圆的双肩与一双藕臂。小腿半露,两只赤足踏在泥土上,犹如尘埃里开出来两朵白牡丹。那布极粗极陋,越显得肤如凝脂,让人恨不得一口吞下去。怀中抱着一面黑漆琵琶,弹出琮琮仙音。

  她头顶上,龙爪槐的枝桠张牙舞爪地恣肆伸展。

  他惊呆了。刚刚念及艳遇,艳遇便出现了。并且是如此纯朴原始的艳。在大唐哪里得见?这女子仿佛才从大地中生长出来的一株植物,汁液饱满,芳香欲流。

  不知不觉,他已站在她的面前。

  乐声暂止。他低头,无措地望着她。

  ”过路的大哥,你从哪里来?”女子的声音,懒洋洋的醇厚,滞涩娇媚。听了会醉人的。他喉咙发干,一颗心,已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小可大唐人氏,特来西梁女国贩卖胭脂花粉。姑娘……你可也是西梁国人?”

  她抬起头来对他一笑。看清了她的脸。乌黑的头发潦草地挽在头顶,一无插戴。素着一张脸,不施脂粉,但眉心处一点殷红的痣,如未凝的血珠,散发邪气的诱惑。他如遭雷击。

  几缕乱发散落下来,沿修长的脖颈滑落,被微微的汗黏在胸前那一片雪白上。盘曲缠绕。他吞咽着口水。从不曾知道,黑与白,是这样要命的鲜艳。

  艳。便是这个字了。这女子粗朴到了极致,素到了极致,却也艳到了极致。这艳,不是人所能够抵挡。

  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我家就在附近。”

  完全答非所问。但,他心旌摇曳了。轰轰的巨声,响于耳际。

  她似笑非笑地瞟他一眼,重又低下头去拨弄起琵琶来。

  那勾魂摄魄的声音。

  水晶帘。

  红绡帐。

  鸳鸯锦。

  人,成双。他喘息着伏在枕上,一只手指缓缓地在身边女人的眉间滑动。

  他在抚摩她的红痣。那晶莹欲滴的妖艳的一点红。它蛰痛他的眼睛。

  ”是天生的么?”

  她不语。只微笑着点点头。然后捉住他的手,将它移至她的胸前。

  那触手柔若无物的温软。他的手指轻轻地沉陷。

  他颤抖了。片刻之前的欲仙欲死,尚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泛滥。令人软弱的极乐。在家乡的时候,他也不是没领略过女人的滋味呵。那娇弱的玉婉,丰柔的蕙岚,甚至强悍冶艳的娉娉。但,这些女人都不曾令他如此刻这般地,失去一切的力量,只想死在她的身上。他的眼前,烟花怒放,万念俱灰。

  这女子带他脱离人间。不论是上天堂亦或下地狱,他都是要跟她去的。

  他把脸埋藏在她腿间。有茸茸的细草扫过他的唇。闻到又腥又香的气味,燃烧他仅剩的神智。他喃喃地说:”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

  她的手揉搓着他的头发。他忍不住了,一跃而起,压在她的身上。凝视着她天真的眼睛,他用双手捉住她的脸颊,发出类似叹息的声音:”我一定要娶你。你叫什么名字?”

  ”毒。”

  ”你叫毒?”他诧异地重复道:”多奇怪的名字。”

  ”但是我就叫毒。”她娇媚地笑着,伸出一只洁白的手轻轻摸着他的眉毛。”你说要娶我,是真心的么?”

  ”自然是真心的。我要带你回大唐,让你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我要给你起一座小楼,让你住在最繁华的地方。你一定会喜欢。”他许诺着。”毒,嫁给我。”

  ”你真的喜欢我?你肯为我死么?你愿意为我死么?”

  ”我愿意。只要你跟我走。我什么都肯。”“你说你愿意为我死。”

  ”我愿意为你死。毒。我愿意为你死。”他模糊地低语着。欲念又起。他伸出手去捉她那只在他脸上不停摸索的小手。

  他握住了一件冰凉坚硬的东西。

  那是一只,黑褐色的,边缘锋利的巨螯。他的手指被割破,鲜血滴在她雪白的胸膛。

  艳艳的,一点红。

  女子在他身下,眉心的痣发出妖异的光。

  ”来人,把他拉下去。”她用那只螯灵巧地沾起他的血滴,放在口中吮吸。

  来不及害怕。他已被两个婢女拖下床来。她们力大无比。

  ”你……你……”他跪在地上,牙齿打着战。

  婢女躬身道:”洞主,这人如何处置?”

  ”做人肉馒头。”她意犹未尽地吮着那只巨大的螯钳,忽然把眼睛盯在他身上,格格地笑了:”你不是说你愿意为我死么?这是你自己说的。现在你有机会为我死了,是不是?哈哈,你愿意为我死!”

  ”毒……”

  她叹息着:”男人,你很蠢。但是有一句话你说对了。我真的是个妖精。”

  她厌倦地挥了挥手,令婢女将他拖下去。他的双脚在地上不甘地蹬踢着,愤怒地吼叫:”妖怪!妖怪!我瞎了眼,爱上你这个妖怪!魔女!没有人心的!”他的怒吼渐渐变成绝望的嚎叫。”是我活该,我为什么要爱上你?你诱惑我,魔鬼!我该死!我该死!天啊--我怎么会爱上一个魔女,我作了什么孽啊--”

  女子跳下床来,用另只未变成巨螯的纤手托起他的下巴。

  ”男人,在你死之前,我要让你明白一件事。”她的眼睛,一如既往地天真明亮。”作孽,并不在乎你爱的是谁。如果那是孽,就算你爱的是佛,他也会变成你心里的魔。你明白吗?”

  她的微笑,渐渐扩散了苍凉。

  他没机会反驳了。他一路蹬踢着尘土,被拖下去了。

  女子赤身在华丽的卧房中走动,带着惘然的笑容。她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哀嚎。

  她打开那男人的包裹,逐件检视。宫粉,胭脂,额黄,翠钿,桂花油。来自软红十丈中的一切令女人美丽的魔法。但,她美丽给谁看?曾经有一个时候,她是美丽的。有不沾泥尘的身,有纯白炽热的心。只是到头来都成无谓。

  她唤来婢女。”这些东西,赏给你们罢。”

  新出笼的馒头盛在漆盘里端上来了,热腾腾地冒着白气。这景象真是好看。

  我在一张花梨木小几上刻下一道印痕,深深的。这几面上已经有七百三十八条刻痕。我刻下第七百三十九条。我记录着那些路过的男人。

  我记得最初这张小几是平滑如镜的。但是渐渐地,它在一个又一个男人的经过中,变得班驳丑陋,布满累累的伤痕。我微笑了。我的容颜,永远肤如凝脂。很久以前,佛说色身无常,皮囊不过是暂时的居所,刹那便朽坏。我保住了这无常的皮囊,但我的心早已腐烂得不可收拾。

  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

  这茫茫的尘世里,一个又一个男人与我短暂地交会。他们爱恋过我。在那情欲缠绵的时刻,我相信他们是爱我的。

  佛不爱我,但人爱我。这虚幻的色相,足令凡人不克自持。我满足了他们的欲望,然后收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只是他们的温暖,激情,亲吻与汗水,在我心底烂出来的那个大洞里空空地坠下去,永远填不满那疯狂的饥饿。

  只因我无法忘记佛的光明。所以我堕入万劫不复的黑暗。

  对佛的爱欲是我的孽。对我的爱欲又成为那些男人的孽。欲欲流转,孽孽相因,永无穷尽。这滚滚的滚滚的红尘啊。我的泪水坠落。

  每个男人在肌肤相亲后都发誓要娶我。共度一生。白头到老。我喜欢听他们说这话,就算明知道不可能实现。诺言多美丽,令人遗忘生命的空虚与荒凉,只可惜不能长久。所以我宁愿选择吃掉他们。盟誓的瞬间成为永恒。没机会变质了。我拿起一个馒头,细细地咀嚼。他的温度与气味滑进我的肠胃,多么香甜。我满足地叹了口气。能够填充的,至少还有食欲。

  我这样的,蛇蝎女子。   三

  西梁女国最近热闹得很。是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热闹。连我这地处边境的琵琶洞都有所耳闻。听说来了四个从东土大唐西去取经的和尚。

  和尚是男人。

  这个国家没有男人。女人靠饮子母河的水传宗接代。过去偶有外边的男子来这个国家,不是还没踏进城门就成了我的食物,就是被国中妇女杀害,割下肉来做了香袋。

  难道这个世界上魔无处不在。我是妖精,但那些俗骨凡胎的女人,心中亦有如此凄厉的杀机。太长久的荒芜与寂寞。

  这四个是唯一的幸运的例外。据说其中一个是唐王的御弟,赫赫有名的玄奘法师,另三个是他的徒弟。据说三个徒弟相貌狰狞,神通广大,有降龙伏虎之能。或许因为如此,他们才在这个绮丽而危险的国度里得保性命罢。

  又有传言,西梁的女王看中了玄奘,欲以一国之富,招他为王,自己甘愿为后。这事已经尽人皆知。

  我坐在洞府里听婢女们议论着这段佳话,七嘴八舌,其中不无羡慕之意。嘿嘿地冷笑。我倒要看看,这世上有没有真真心如铁石的佛门弟子。

  女王长得很美。杏眼桃腮,盘得高高的发髻正中插一只累丝点翠的金凤,凤口中衔着的珠串在额前摇摇曳曳,一如那动荡的芳心。

  我隐身在柱后看她。她正执笔,在一张纸上描画一个男人。女王显然兰心慧质,人像从无到有,一点一点在她手下呈现出来,栩栩如生。只见那人,身形修长,丰神俊朗,唇红面白,目似寒星--好一个翩翩浊世的郎君。那一笔一笔描下去,都是爱意。绵绵勾勒,浓浓着色,她将自己的灵魂纠缠在这些线条里。她认真地抿着嘴,仿佛在经营一项惊天动地的事业,但是笑,笑从她的眼睛里,漫漫地漫漫地溢出来,止也止不住。谁也不能,让东流的春水回头。

  我叹了一口气。她完了。她真的爱上这个男人了。她的笔,她的唇,她的笑。傻子都知道。

  这男人真的就这么好么?令她颠倒若此。也不过是个稍稍登样些的男人罢了,她知道他什么?一个万里迢迢来的陌生人。他只是路过她这里。但,谁说色相只是虚幻?为什么不会是他的三个徒弟,单单是他?我把投注在女王脸上的目光转向那幅画。他长身玉立,一袭大红袈裟垂曳到地

  啊,忽然之间,一根锋利的刺贯穿我的五脏六腑。多少劫之前,我第一次在漫天的花雨中看到佛,他眉间有金色光,照彻无量世界。我的眼光,从莲花瓣的缝隙中,沿着紫金袈裟壮丽的衣褶一路滑上去--那慈悲的无情的袈裟啊。我的指甲刺进自己的手心。

  有女官宣道:”大唐御弟晋见陛下。”

  女王的粉脸霎时通红。她慌慌忙忙,手脚笨拙地,卷起那幅画像。象个做错事的孩子。她不是”陛下”。她是个春心萌动患得患失的小女人。

  那家伙来了。迈着庄重的步子,一脸的正气凛然。

  ”陛下,贫僧师徒四人已在贵国迎阳驿耽了不少时日了。今日特来请问陛下,何时倒换关文,让贫僧等西去?”

  ”御弟,你看这朵牡丹开得可好?”她指给他看。”大唐的牡丹,和我国的一样么?”

  ”花开见佛,心即灵山。”寻常的机锋,明显的拒绝。

  她只作不懂。”御弟,牡丹虽好,若无人见赏,也便白白地萎谢了。多么可惜呀。看花须及时。”她企图用花花草草,这些幼稚的手段,博他心动。

  玄奘道:”陛下,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

  女王不懂这贼秃含混的言语,容光焕发。也许她以为他说的天国,是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那个天国。但我看得太清楚。他不会为她留下来。他不会。他的生命,是献给佛的

  女王的眼波盈盈脉脉。她根本就不象一国之君。成大事的人,必须冷血。但她为了这一个男人,祖宗的基业,万世的尊荣,可以毫不在乎,轻轻抛却。这花花江山,抵不上他一根眉毛。

  只是她舍得王权富贵,他却不肯破戒律清规。她只要数十年平凡的双栖,他要的却是孤独的永生,清净的不朽。

  我冷笑了。你以为这世上真有不朽这回事?

  我开始怜悯她。这个美丽的愚笨女人。她太柔太软太善。就算玄奘再冷酷,再无情,欺骗她,遗弃她,践踏她的一片真心,那完全是在一个冠冕的善行的名义下实施的暴行--她都不会恨他。我看透了她。多少年后,不相干的人们提起这回事,会翘起大拇指夸一声玄奘好和尚,不为色诱,佛心坚定,是我大唐的骄傲。但她得到什么?

  等待她的,只有心碎。而且成为旁人的笑料。她将孤独一世,到她老了的时候,她还会满怀柔情地回忆起年少时遇到的那个英俊的大唐御弟,痴痴地想,他不能爱我,因为他有更伟大的事要做,他是多么高尚啊--她并且会对他充满感激,为他所给予她的甜蜜的伤害

  这女人天真善良得令我对她陡生恨意。

  (四)

  他与她同乘凤辇出城来。三个徒弟,牵了白马随于辇后。民众百官,前呼后拥,浩浩荡荡,好不风光。

  她挽着他的手,眼角眉梢那醉意快要把全身都融化。他已经答应与她成亲,倒换了关文,今朝两人共送三个徒弟上路,回宫后,今晚便是合卺之夕了。啊,终于皆大欢喜。她心满意足,别无所求。

  但我在等待着那必然的结局。我知道它一定会来。就象斗柄指北,玄奘一定向西。那是他命里的方向,没有停留。

  女王脸上一片坦荡荡的喜气,毫无疑虑。玄奘亲口答应过不会走的啊。她全心全意地信托着他。如一切单纯美丽的女人,她们的爱情象花,任性而迷茫地开放,相信蝴蝶来了就不会走。他说过的,他不离开我。男人的诺言,死死地握在手心,就算等成了望夫石,他说过的话还是石中的玉。

  但一个蛇蝎女子,透过花好月圆的美梦,眼光可以直抵那冷酷的底纹。因为心已烂成一个无底的空洞,所以没有任何幻想。

  世界上没有花开不败的诺言。

  我等着他的证明。

  ”陛下请回,让贫僧取经去也。”--他果然说了。斩钉截铁,义无返顾。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好和尚。我淡淡冷笑。

  女王的脸,因震惊过甚,反而麻木。那一瞬间她平静如死人。所有的女子,在这种时候,都是这样的反应。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她以为她不信,那就不会是真的。

  --”你说过的,你不离开我--”我不等她说出这句话,平地掀起一阵旋风,将玄奘摄去。

  我不要她眼看着他一步步远去。

  玄奘坐在锦墩上,神色惊疑不定。

  ”女施主,你将贫僧掳来此地,究竟意欲何为?”他竭力保持庄严。但我看得出他已经六神无主。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这是一个微妙的游戏。”玄奘,那女王以一国之尊,倾城之容,情愿下嫁于你,你为什么不要她呢?”

  ”阿弥陀佛。贫僧乃出家之人,荣华富贵,于我如粪土。”

  ”那花容月貌呢?”

  ”红粉骷髅。”

  ”金银美女你都不要。你到底要什么?”

  ”贫僧只愿取得真经,弘扬佛法。”

  ”弘扬佛法有什么好。”

  ”佛法无边,普度众生。倘若天下人人向佛,则无杀害心,无贪欲心,无恐怖心,无缠碍心。”

  我沉吟片刻。”玄奘,你说佛会救人出苦海么?”

  ”阿弥陀佛,女施主,你若能一心向佛,佛必救你。我佛慈悲。”玄奘虔诚地说。

  ”我曾经一心向佛,但佛并没有拯救我。因为我做过一件错事,佛不肯原谅我。”

  玄奘温和地说:”女施主,佛门广大,你真心悔改,佛一定会给你一条自新之路。佛是最慈悲的,怎么会不原谅你呢。”

  是啊。佛门广大。佛门广大。但我并没奢望成佛成圣,我只愿以最卑微之身侍奉于他的脚下,广大的佛门,不能容我。为什么?为什么?我已经,那么渺小!

  我哈哈狂笑起来。

  玄奘有些害怕了。他说:”女施主,你还是放贫僧走罢。我的大徒弟孙悟空神通广大,如果他知道你把我关在这里,他不会放过你的。”

  这木头般的和尚居然也晓得威胁人。

  我懒懒地道:”这事慢慢再说罢。想来你也饿了,先用些点心。”

  他拿起一个馒头。”多谢施主。”正欲咬下,又想起来,”施主,请问这馒头是荤是素?”

  ”人肉的。”

  玄奘象被火烧到一般地,将那个馒头抛得老远。”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原来你是吃人的妖魔。快放我走!”

  ”我是不会放你走的。”我逼近他。”我要和你做夫妻。”

  (五)

  玄奘根本不会依从我。我很知道这一点。他太坚定了。他是个真和尚。

  我就是恨他的坚定。那一尘不染的态度,令我胸中掀起汹涌的回忆。前尘泛滥,那久远以前的凌迟的疼痛,又席卷全身。这么多年,都不放过我!我做错了什么?因为我爱了佛,就要得到这样的沉沦?

  玄奘缩在床的一角,厌恶而恐惧地看着我的裸体。他看我的眼神,分明是在看着一只丑恶的虫豸。啊,这个肉眼凡胎的和尚,看到我的真相。

  我在他面前,抚弄着自己全身上下丝缎般的肌肤。这个完美无瑕的色身,已经是第二次,被弃如敝屣。我听到自己发出哭泣般的笑声。

  我缠绕着玄奘,做出种种淫靡不堪的动作。我鄙视这个庸懦无能的男人,且明知徒劳,他不可能被我诱惑。但,在他的挣扎中,我得到恶意的快乐。

  我只是不想我一个人受折磨。那太寂寞。

  在我关禁玄奘的期间,他的徒弟们上门来要人。我与他们大战了两场。

  第一次,我蛰了孙悟空。第二次,我蛰了猪八戒。

  他们败逃。我是险胜。

  我很清楚,我胜得太侥幸。玄奘的徒弟果然非同凡响。尤其是那个孙悟空。什么神通广大,简直是通天彻地之能。我相信他生来就是要做英雄的。一个不败的英雄。他那条金箍棒,随时可以把我砸成肉泥。我都不知死过多少回了。要不是我那条尾巴的话。

  听说孙悟空铜头铁骨,曾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被炼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毫发未损。但我的一蛰,令这天地化育的石猴也疼痛难当。

  他大叫一声苦也,拖着金箍棒负痛而逃。猪八戒在后叫道:”师兄!等等我!”

  看着他们逃走的身影,我隐隐听到猪八戒问道:”师兄,你怎么了?那妇人使了什么厉害兵器?”那猴子喊道:”了不得!倒马桩毒!倒马桩毒!”  喊声一路远去。我微微地笑了。

  什么倒马桩毒。那是我几世几劫的情,几世几劫的怨,几世几劫的等待。那里面,有我所有的纯洁与堕落。死了的梦想,死了的善。佛念。魔意。人情。罪孽。这一切,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点一滴,煎熬成毒。

  大罗神仙也当不起的复杂。

  我想尽办法折磨玄奘。我抓来活人,在他面前凌迟碎剐。一地的血,凄艳地流淌。我便在血泊中纠缠他。玄奘无法可施,唯有紧紧闭起眼睛,胆战心惊,不停地念佛。但是那人一声声惨厉的嘶叫,刺进他的耳朵。他快要被逼疯了。

  我把手掌浸入鲜血,然后抹在他的脸上。腥气刺鼻。玄奘呕吐了。

  ”玄奘,你睁开眼看看。你若再不从我,我就让你跟他一样。”

  ”我……我宁可死了,也不从你这妖孽!”

  那人终于断气了。玄奘偷偷把眼睁开一条缝,一看,又吓得几乎晕去。

  ”这只是一具皮囊罢了。你干么这样?我不杀他,过几十年,他照样是一堆血污枯骨。早死几天,晚死几天,有什么分别?”

  他象个白痴一样,只知翻来覆去念叨着:”我不与你这妖孽说话。我要西去拜佛求经。我不与你这妖孽说话。我要西去拜佛求经。”

  在残暴的杀戮之后,我心中忽然安静下来。我道:”玄奘,你知不知道,我就是从那个西方佛地来的。”

  他惊讶地瞪了我一眼。很明显,他不信。

  ”我诞生在灵鹫山。我曾经,追随在佛的左右,在雷音寺,我听了亿万年的经。那时候,我离佛很近--”我缓缓地说。寂静的泪,在心底无声地浮来。

  玄奘道:”你休想骗我。你这妖孽。”

  ”玄奘,你可知我为什么成为妖孽么?因为我心中一直有佛。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我告诉你玄奘,佛是我心里的魔。”

  玄奘愤怒了。他忘记了恐惧和端庄。他疯狂地喊:”胡说!你敢说这样亵渎我佛的言语!你是个十恶不赦的妖孽!妖孽!妖孽!”

  他不停地喊着妖孽。渐渐地,他的尖叫在我耳中成为模糊的嗡嗡声。在满室浓烈的血腥气里,我忽然闻到久远以前的,那旃檀的香,与血腥味交缠成难以分辨的一团。我看到那个从满地褐色碎片里站起来的女子,她洁白如玉,天真迷茫,不染片尘--我也曾有过,这样纯净的时刻呵!

  我低下头看着遍地的血肉脏腑。泪涌。啊,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是佛,什么是魔。旃檀与血腥的气味,我再也分不清。

  我爱过,坚信过,等待过。到头来,剩得一身的毒,两手的孽。

  爱着佛的我,最终成了魔。

  玄奘的歇斯底里的叫声,萦绕耳际。妖孽。妖孽。妖孽。

  若我从不曾见过佛,我的终生,就不过只是一只平凡的虫。在泥土里爬行觅食,浑浑噩噩,很快就了此一生。或者修成人形,找一个寻常的男人,结成柴米夫妻,过上几十年平淡的生活。生儿育女,荆钗布裙。

  但,那一场缤纷迷醉的花雨啊。花雨中,他破颜微笑。

  只一眼。

  我流着泪对玄奘说:”佛颜,误我一生。”

  是对佛的渴慕,把我燃烧成了一团疼痛的火焰。所到之处,吞噬了无数的生命。

  那罪恶滔天的烈火啊。

  维摩诘说:是身如焰,从渴爱生。

  我躲在一棵树后。

  多少年没有看到过观音菩萨了。她还是那样圣洁高贵。跟从前一样。

  她被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包围着。

  菩萨道:”你们也不必惊慌。早有注定,三藏取经,必经九九八十一难。这只是他的一难。可以化解。”

  我全身都冷笑起来。原来!

  我回头了,我苦求着,我放弃做人,而佛门广大,都不肯容我。原来,只是因为注定。只是因为注定我要做这个碌碌的人九九八十一难中的一难!来考验他向佛的信心。我亿万年的沉沦,只是因为这荒谬的注定。原来。

  我生命的意义,只是如此。

  我并没有愤怒。亦无怨言。不,我谁也不恨。佛没有欺骗我。菩萨没有欺骗我。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人欺骗过我。

  但是生命本身,不过是一场精美的骗局。

  菩萨道:”它本身原是个蝎子精。前者在雷音寺听如来谈经,如来见了,不合用手推它一把,它便转过钩子,把如来的中指蛰了一下,如来也疼痛难禁。要除此妖,唯有去东天门光明宫……”

  我已经听不见她在说什么。我慢慢地走回洞去。我不会放了玄奘。我会等待他们来救他。带着从东天门光明宫请来的我的克星。既然注定我是他九九八十一难中的,一个小小的波澜。就让该发生的一切,如最初的安排发生罢。虽然我不知道是谁,是谁在安排。

  我微笑着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已经知道自己的结局。

  当那只五彩大公鸡的啼声传入我耳中时,我感到浑身酥软,失去所有的力量。我瘫倒在地上,现出原形。云鬟,玉臂,纤腰,还有那颗妖艳的眉心痣,通通消失。我终于,变成一只丑陋濒死的蝎子,在泥土中挣扎,吐着绿色的汁水。

  原来这虚幻的色相,始终只能是虚幻。

  我是这个样子来的,便也这个样子去罢。

  我听到他们打破了洞门,呐喊着冲进来。

  有人向我身上吐唾沫。是谁?我已经不关心了。

  猪八戒摩拳擦掌,高高地举起了钉耙。他说让俺老猪筑烂了这个害人精。

  我看到钉耙带着呼啸的风声向我落下来,闪耀着白光。

  在它落到我身上之前的一刹那,我忽然看到   

  在那庄严的雷音宝殿里,渺小的虫苦苦哀求,无人理睬。海灯。檀香。罗汉们寂静的脸。佛不说话。我用尽全身的气力,逾越了佛身前那三丈方圆的清净禁地,扑向不说话的佛。

  佛伸手推来。啊,我与他,最初的与最后的接触。我感觉到,佛的体温。

  他是有温度的。多好。

  我扬起毒钩,狠狠地,狠狠地向佛的手指刺去--我要让他疼痛!

  因此,他会记得我。

  永远。

 

  一

  218公园的湖水里漂浮起一具女尸,泡了很久,肿胀、坚实,惨白,像个泡得发胀的馒头,臭,围观的人中吐了几个。
  没法确定身份,她的脸皮被全部剥掉了,像个扒了皮的西红柿。
  头绪明晰的肌肉组织红彤彤的暴露在阳光里,下巴还显露了白惨惨的骨头,衬在绿油油的湖水里,像幅油画。
  一定是被谋杀的,自尽投湖的,失足落水的,都没有这样的死法。


  这一个月里,杀人剥脸案已然是第二次出现,全市的警察都开端加班,早晨人们开端呆在家里。
  陈方堂躺在雁都宾馆房间的大床上看到了这则报道,冷笑了一声。
  真是一个模拟与剽窃横飞的时代。
  他原认为本身的手法是无独有偶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显示了跟风者。
  他的手提箱夹层里如今正装着两张白净柔韧的女人脸皮,并且第三张也早已物色好,他随时能够让这张脸皮完好无损的别离。
  这个女人正在他身旁苦涩的睡着,呼吸平均,长相不错。
  她的脸就像朵待摘的花儿,陈方堂将亲手剥下这张脸,烘干,鞣制,让它永不腐朽。
  这才是陈方堂的下一张藏品。
  218湖里浮起的那具女尸与他毫有关系,有人在模拟他的手法杀人,没创意,陈方堂对这个不著名的凶手五体投地。


  三个月前,陈方堂还是个医生,救人。
  如今,他却成了个恶魔,杀人。
  地狱天堂真在一线之间。
  这所有全因那个女人,蒋润竹。
  好了两年多,陈方堂连结婚的房子都买好了、装修了,她竟然通知他本身爱上了别的男人。
  她要分开他,去跟那个男人,铁了心。
  陈方堂流泪了,可泪水唤不回她的心。
  陈方堂下跪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可黄金也唤不回她的心。
  最终,陈方堂绝望了,他抄起桌上的水果刀,重重一刀。
  刀刃出来,鲜血出来,她死了。
  看着尸体,陈方堂痛哭流涕,哭完了,他确定把她的脸割上去,永远陪着他。


  手术刀在她光亮的额头上顺着发际划了一道弧线,向下,经历一侧的耳根,再到下颚,再回到另一侧,尚未凝结的血珠渗出,一个红彤彤的椭圆。
  像剥开一个橙子,陈方堂很耐烦的把这张脸剥上去,又用了一个星期,把它鞣制得像小羊皮那样柔软。尸体被他连夜运到郊外的渣滓场埋葬掉,这是个理想的抛尸场所,她的尸体,到如今还没有被发现。
  蒋润竹的失踪,在公安局的档案里挂起来了,警察也来调查了几次,陈方堂展现得很冷静,毫无漏洞。
  他经常在午夜把这张脸皮像做面膜一样敷在脸上,对着镜子凝视着已经爱过的这个女人,这张仅有一层皮的脸已然软塌塌的变形,眼眶,鼻孔,嘴,是大大小小的洞,像一块满是窟窿的褴褛抹布,但陈方堂依然沉醉其中。
  这世界上,少许人迷上了集邮,少许人迷上了珍藏毛?像席主?章,而陈方堂迷上了搜集女人的脸,他不能自拔了。
  一个月后的某夜,他掐住了一个夜行女人的脖子,等她的血液凝结过后,剥下了她的脸。
  这次,他把尸体绑上石头沉入郊外一个池塘里,几天后,尸体浮起来,全市都炸了。
  警车在公路上一辆接一辆的奔驰而过,城市的神经绷起来了。
  陈方堂丝毫不受影响,有条不紊的找寻下一个猎物,很顺利,找到这个女人,才用了一个星期。


  这女人是在网上认得的,叫马丽文,独身。
  第一次见面,陈方堂就非常称心。
  那张脸似乎瓷器般润滑,更紧要的是,她的容貌与神韵也有几分像蒋润竹。
  陈方堂不计划约她到家里,这样会给本身带来费事,他在雁都宾馆8楼包了个套间,正午,女人来了,没有废话,先在床上疯了一通,皱了床单,然后陈方堂带她出去吃饭,马丽文话不多,全没有方才的猖狂,从老虎变成了小白兔。
  管她是老虎还是兔子,在猎人眼前,都得死,陈方堂胸中有数。
  他计划吃完饭回宾馆就入手。
  但他的打算被打乱了,冒出来一个奇异的男人。
  在这顿饭吃到多一半时,陈方堂的第六感突然通知他,后面有双眼睛。
  陈方堂若无其事的环顾了下周围,发现墙角处一个男人正在有意有意的瞄他们。这男人看模样不到30岁,穿着件黑色的T恤衫,戴着顶暗白色棒球帽,面无表情,目光阴骘。


  陈方堂不认得这本人。
  他们往回走时,这个男人就不紧不慢的跟在前面,跟着他们进了宾馆的门,跟着他们上了二楼,陈方堂开门时,他也开门,原来他就住隔壁。临进门,他突然抬起头阴冷的看了陈方堂一眼,又把目光转向他身边的马丽文。
  打开门,陈方堂问马丽文,隔壁那个男人,你认得?
  马丽文满脸迷惑的摇头。
  陈方堂心里的疑问更重了。
  如今,马丽文正熟睡在他身边,看着那张光亮如玉的脸,陈方堂的手指开端神经质的一跳一跳起来。
  放下手里的报纸,陈方堂摸出烟盒,空了。
  他出去买烟。
  刚出门,对面房间的门也开了,一个男人匆匆走出来,40岁左右,西装笔直,戴着副金丝边眼镜,白白胖胖。


  他们一前一后走进电梯,电梯慢慢下降,唯有他们两本人。
  那男人忽然说话了,他侧过去头,小声问道:你隔壁房间的那个男的,你们认得不?
  陈方堂一愣,摇摇头。
  男人压低了声响:那有件事我得提示你下,那会儿我出门办事,刚一开门,就看到那个男人正趴在你房门上,鬼头鬼脑的像在偷听,看到我就赶忙回房间去了,如今这社会什么人没有?可得提防!
  陈方堂心里骤然一紧。
  电梯到一楼,陈方堂与这男人握手道别,表示感激,男人客气了两句,各奔前程。
  宾馆斜对面就有家小超市,陈方堂买了盒红云,燃着一根,烟雾腾起来。
  迷和烟雾一样多。
  隔壁这个男人究竟是谁?陈方堂又搜肠刮肚的想了一遍。
  依然没有印象,真不认得。
  那他老跟着本身做什么?
  陈方堂有些莫明其妙的焦躁起来。
  他把烟头掼在地上,狠狠的碾灭,转身向宾馆走去。


  电梯宁静的升上了8楼,出电梯,拐弯,进了走廊,陈方堂惊讶了。
  远远的,房间门口,马丽文穿着睡衣,她眼前站着的,恰是那个男人。
  他们仿佛在交谈。
  这令陈方堂觉得到极不成思议。
  他渐渐走过来,那男人听到脚步声,回头望了他一眼,目光凶恶,似乎要刺穿他。接着他不紧不慢的回了本身房间,砰的一声,门打开了。
  陈方堂抓住马丽文的肩膀,盯着她的眼睛问:通知我,怎样回事?
  马丽文眼神中满是惊慌,吞吞吐吐的说明道:我正睡着,就听到有人敲门,睁眼看你不在,还认为里面敲门的是你呢,就开了,哪晓得是他,阴森森的,吓死我了。
  陈方堂持续诘问:他跟你说什么了?  马丽文说:他说约我出去坐坐,有话跟我说,接着你就回来了。
  陈方堂的神色更阴沉了,他站在门口,望着隔壁那扇门出了会神。
  10点多,折腾了一阵,马丽文便睡着了,陈方堂俯下身呆呆的盯着这张脸看了半天,伸出食指摩挲了几下,润滑如绸缎,他的心上像有只蚂蚁爬起来,痒痒的。
  他低头看茶几上的提包,手术刀在包里,玲珑尖利,像蜻蜓的翅膀。
  他探出身子,一只胳膊越过马丽文,去够皮包。
  咔!门忽然轻响了一声,陈方堂警惕起来,他轻手重脚的走过来,忽然猛的拉开门。
  走廊里灯光幽暗,空无一人,脚下是猩红的地毯,左右是空荡荡的雪白墙壁,死寂。
  陈方堂看了眼隔壁的房门,暗白色的木门紧闭,像张一言不发的嘴。
  这一晚,陈方堂最后还是没入手,这个男人的显示令他有些不安,他确定再等一等,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睡得很警醒。
  凌晨里,大约两三点钟的模样,他听到门在响。
  他一下子醒了。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房门居然一点点开了,这声响很磨耳朵。


  陈方堂一下子坐起来,在黑暗中低声喝问了一声,谁?
  门开了一小半,陡然停住了,走廊里昏黄的光线从缝隙挤出去,地毯上被印上一块狭长的黄亮光斑。
  马丽文翻了个身,仍睡着。
  陈方堂死盯着房门,全身绷得紧紧的。
  一只惨白的手渐渐的搭在门沿,然后,半张鲜红的脸从门后一点点的探出来,下面,一只黑洞洞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陈方堂,这半张脸上没有皮,血管和肌肉CHI裸裸的露在里面,像爬着有数条蚯蚓,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红亮亮的血光。
  陈方堂头皮轰的一阵酥麻,张大了嘴巴。
  半晌,这张脸才悄然隐去,门慢慢的打开了,房间重归黑暗。
  陈方堂狠狠掐了下大腿,钻心的疼,不是噩梦,是真的。
  冷汗从额头不断流到脖子上
  他不眨眼的盯着房门,门外仿佛传来一阵悉簌的脚步声,认真听,又没了。
  直到天亮,他才再次睡着。电梯宁静的升上了8楼,出电梯,拐弯,进了走廊,陈方堂惊讶了。
  远远的,房间门口,马丽文穿着睡衣,她眼前站着的,恰是那个男人。
  他们仿佛在交谈。
  这令陈方堂觉得到极不成思议。
  他渐渐走过来,那男人听到脚步声,回头望了他一眼,目光凶恶,似乎要刺穿他。接着他不紧不慢的回了本身房间,砰的一声,门打开了。
  陈方堂抓住马丽文的肩膀,盯着她的眼睛问:通知我,怎样回事?
  马丽文眼神中满是惊慌,吞吞吐吐的说明道:我正睡着,就听到有人敲门,睁眼看你不在,还认为里面敲门的是你呢,就开了,哪晓得是他,阴森森的,吓死我了。


  陈方堂持续诘问:他跟你说什么了?
  马丽文说:他说约我出去坐坐,有话跟我说,接着你就回来了。
  陈方堂的神色更阴沉了,他站在门口,望着隔壁那扇门出了会神。
  10点多,折腾了一阵,马丽文便睡着了,陈方堂俯下身呆呆的盯着这张脸看了半天,伸出食指摩挲了几下,润滑如绸缎,他的心上像有只蚂蚁爬起来,痒痒的。
  他低头看茶几上的提包,手术刀在包里,玲珑尖利,像蜻蜓的翅膀。
  他探出身子,一只胳膊越过马丽文,去够皮包。
  咔!门忽然轻响了一声,陈方堂警惕起来,他轻手重脚的走过来,忽然猛的拉开门。
  走廊里灯光幽暗,空无一人,脚下是猩红的地毯,左右是空荡荡的雪白墙壁,死寂。
  陈方堂看了眼隔壁的房门,暗白色的木门紧闭,像张一言不发的嘴。
  这一晚,陈方堂最后还是没入手,这个男人的显示令他有些不安,他确定再等一等,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睡得很警醒。
  凌晨里,大约两三点钟的模样,他听到门在响。
  他一下子醒了。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房门居然一点点开了,这声响很磨耳朵。
  陈方堂一下子坐起来,在黑暗中低声喝问了一声,谁?
  门开了一小半,陡然停住了,走廊里昏黄的光线从缝隙挤出去,地毯上被印上一块狭长的黄亮光斑。
  马丽文翻了个身,仍睡着。
  陈方堂死盯着房门,全身绷得紧紧的。
  一只惨白的手渐渐的搭在门沿,然后,半张鲜红的脸从门后一点点的探出来,下面,一只黑洞洞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陈方堂,这半张脸上没有皮,血管和肌肉光秃秃的露在里面,像爬着有数条蚯蚓,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红亮亮的血光。
  陈方堂头皮轰的一阵酥麻,张大了嘴巴。
  半晌,这张脸才悄然隐去,门慢慢的打开了,房间重归黑暗。
  陈方堂狠狠掐了下大腿,钻心的疼,不是噩梦,是真的。
  冷汗从额头不断流到脖子上
他不眨眼的盯着房门,门外仿佛传来一阵悉簌的脚步声,认真听,又没了。
  直到天亮,他才再次睡着。


  陈方堂是给警笛声惊醒的,
  里面的警笛声连成了片,这时还不到7点。
  陈方堂猛的弹起来,冲到窗前拨开窗帘,晨曦哗的涌出去,他瞪大眼睛向下看,楼下密密层层的停满了警车。
  白色的警灯闪烁。
  蓝灰色的警察正在往楼上冲。
  陈方堂面前一黑,心里叫了声完了。
  马丽文被惊醒了,像是被他吓到了,也慌张起来。
  走廊里一片短促的脚步声,地板轻轻颤动起来,警察冲下去了,皮鞋繁重。
  陈方堂绝望的等候那声破门而入的巨响。
  但出乎他预料的是,脚步声经历门口时并没有停留,而是向着走廊深处去了。
  他提心吊胆的开启门,走廊里已然聚集了不少人,都踮着脚向里看。  走廊止境,两个年老警察正在拉戒备线。


  对讲机里传出喧闹的喊话声和滋滋的电流脉冲声。
  几个警察蜿蜒的守在一间客房门口,整条走廊光线阴暗,氛围紧张。
  陈方堂悄然问旁边一个脑满肠肥的秃头男人:怎样回事?
  秃头男人靠近他耳边低声说:紧外头那间房里住的女人,昨晚被人杀了。
  他顿了顿然后说:最可怕的是,脸皮还给人剥走了,警察到之前我过来看了,我的妈呀,几乎吓死人了。
  陈方堂一激灵,想起了昨天凌晨里扒在门缝上的半张血脸。
  可即使是鬼,也不该扒本身的门,杀他的是他人。


  谁是凶手?他猛的想起隔壁的男人,四下里逡巡了一圈,他不在人群里。
  陈方堂突然有种觉得,这件事一定是他干的。
  没错,他的眼神里确实带着杀机,杀气腾腾。
  他终究想通了,昨天早晨那个男人叫马丽文出去坐坐,整个是个圈套。他并不是真想约马丽文聊天,而是想杀人。
  他就是那个杀人剥脸的家伙,本身的拙劣模拟者,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
  想到这里,陈方堂有些心不足悸,种种迹象标明,那本人的目的很有能够就是他和马丽文,或许在最终一刻他改了主见,本身逃过一劫。
  那具尸体被抬出来,从上到下被白布单蒙得结结实实,只显露一缕头发,黑油油的垂在空中,一晃一晃。
  白布上脸的地位洇了一团紫红的血晕,那上面一定是张血肉毕露的面孔。
  人群马上分开,相继让出路来。
  陈方堂下楼退房,这里不论如何也没法下手了,他确定带马丽文回家。


  刘立民前往雁都宾馆时,烦恼的发现陈方堂和那个女人竟然退房了。
  楼上全是警察,这在他预料之中,实际上昨晚出现在宾馆的凶案,第一个目睹者就是他。
  他确实在跟踪陈方堂。
  所有都是为了蒋润竹,3个月前,蒋润竹容许同陈方堂分手同他在一同,接着却莫明其妙的失踪了。
  他确信是陈方堂杀了她。
  但警察找不出证据,他只好本身来。
  他要找到真相,接着为蒋润竹复仇。
  这几个月,他已然跟了陈方堂很久了,他认得陈方堂,陈方堂不认得他。
  昨天,他们住进了雁都宾馆,于是他就在隔壁开了房间。
  那个女人太像蒋润竹了,看到她刘立民意就有些酸,他不想拖累到她,趁陈方堂出去,他去找这个女人,计划约她谈谈,劝她分开陈方堂。


  没想到陈方堂那么快就回来了,他只好保持。
  后凌晨,刘利民开端施行报复,门外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只只是是他戴的一张假面。
  他计划兵不血刃的干掉陈方堂,吓死他。
  这样的招数前面还有一长串,他会一个一个的把它使出来。
  可他刚回到房间,就听到走廊里传来开门声,清晨时分谁还出门?
  他把门开了道缝,偷偷望去,一个男人从最外面那间房里匆匆走出来,身上有血。
  刘利民警惕起来,那人下楼后,他去那房间看了看,后果一开门就看见那女人死在房里。
  她的脸不见了,惨不忍睹!
  刘利民追出去,那男人已然上了一辆出租车,他急忙也拦了辆跟上去。
  那辆车仿佛觉得到有人在跟着它,开端兜起圈子。
  跟来足有两个小时,一个红灯,那辆车加快冲过来,他的司机却踩了脚刹车,等红灯变色,再追,踪影全无。
  刘利民恨恨的骂了一句,只好命令司机往回开。
  天早就亮了,路上堵得凶猛,出租车越开越慢,他只好下车,找了个路边小摊吃了碗馄饨,回到雁都宾馆,已然将近9点,才晓得陈方堂已然退了房。
  他打了辆车直奔陈方堂家,他很担忧那个女人。
  上楼,陈方堂家的防盗门竟然虚掩着,刘利民悄悄一拉,门便开了,轻手轻脚的走出来,一进客厅,他呆住了。
  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



  出租车一路朝南开,城市的外形像个钉子,陈方堂家在钉子尖上。
  他闭着眼睛靠在座椅上。
  夜长梦多,他想,今日,不论如何都得入手了。
  马丽文不断在摆弄着手机,对行将到来的风险毫无察觉。
  十几分钟,出租车便驶进小区。
  陈方堂的家在三楼,三室一厅,装修得很有层次。
  马丽文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啧啧称赞:房子真不错,有钱人。
  陈方堂模棱两可的笑了笑,给她开了瓶可乐,说:你先坐着,我去趟卫生间。
  他没有去卫生间,而是进了厨房。
  刀架上大大小小的插着十几把刀,都很洁净,银光闪闪。
  他选了一把尖锐的水果刀,掰了掰,钢口很硬,别在后腰上,放下衣襟,遮挡得天衣无缝。
  接上去要做的,就是把刀放进她的身体,让她成为一具尸体。


  转回客厅,马丽文正在沙发上翻看一本杂志,陈方堂拥住她,她很配合的闭上了眼睛,把头轻轻仰起来。
  陈方堂浑身战栗起来,兴奋有些不成抑止,他腾出一只手悄然摸向后面,拔刀在手里。
  他扬起刀,笑了。
  他的含笑的面容生硬在脸上。
  他的刀尚在空中,一把更长更尖利的刀子却已然无声无息的没入他的背中。
  他吃惊的转回头,身后竟无声无息的站着一个男人。
  四十岁左右,金丝边眼镜,白白胖胖,正在对着他浅笑,含笑的面容谦和。
  这本人他见过一面,昨天,在雁都宾馆的电梯里,他通知陈方堂这个社会上坏人太多,提示他多加小心,他说的一点不错。


  陈方堂一霎时反映过去,昨夜杀人的并不是隔壁的男人,而是他。
  陈方堂呆若木鸡的看着本身的血流到地上,聚成一滩血洼,他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多本身的血,红得耀眼。
  然后,他看到马丽文站起来,她没有胆怯,没有惊叫,她干脆拖拉的吩咐那个男人:你去找钱,我来剥他的脸。
  原来他们是一伙的,一个圈套。
  陈方堂面前慢慢模糊起来,他开端抽搐。
  马丽文蹲上去用刀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他的脸,语气照旧温顺:
  ”别怪我们,我们就是干这个的,谁让你有钱呢。也别怪妹妹我剥掉你的脸皮,我们也是从报上学来的,市里不是有个全国知名的剥脸恶魔吗,剥了你的脸皮,帐就记到他身上了……”
  半小时后,他的尸体让赶来的刘利民吃了一惊。
  尸体横陈在血泊里,遍地猩红。
  他的脸,没了。
  他的脸,此刻躺在街边的一个渣滓箱里,沾上了瓜子皮、唾液和灰土。
  没有表情,灰头土脸。

 

  (上)

  ”是这家么?”

  我掏出通知对了对门牌号。没有错,确实是这家。我点了点头,让她走在前面。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让这户人家开门后见到的是一个女子,可能心里要好受些。

  她按了按门铃,里面传出来一个人趿着鞋的声音。我有点百无聊赖地看看四周,不知为什么,突然很想抽烟。只是就这么点时间,做事时抽烟总不太好吧。

  门开了,一个男人探出半张脸看了看我们。她道:”请问,这里是邓宝玲的住宅么?”

  这男人有点狐疑地看了看我们,脸一下变得煞白,道:”你们……你们是……”

  她还想解释什么,我有点不耐烦地走上前,道:”我们是。请邓宝玲女士快和我们走吧。”

  ”她还在梳洗,请你们……稍微等一下吧。”

  我站在她身后,刚想说什么,她已经抢先说:”没关系,让她慢慢来吧,我们等她。”

  那男人有点如释重负,道:”请进来坐坐吧。”

  她已经走了进去。尽管有点对她那种心慈手软不满,我还是跟着她走进去。在十三个行动组中,她是唯一一个女子,我毕竟还得随着她点。

  这邓宝玲家里并不是太富裕,但整理得很干净,墙上,还挂着几幅廉价的中国画复制品,倒也并不恶俗。

  一进他们家客厅,刚坐下来,我便说:”请邓宝玲稍快一点吧,我们还要赶时间。”

  男人低着头,道:”好,好。”

  他抹了把眼角的泪水,这时,内室的门开了,一个只有十二三岁的男孩子走出来,嘴里道:”爸,妈说……”他一见我们,象是被砍了一刀一样,叫了起来:”爸!你说过不去叫他们来的!”

  男人没说什么,她站起身,道:”小朋友……”

  那小男孩冲过来,想要去打她,我站起身,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的手乱抓着,两脚还向我腿上踢来,嘴里叫着:”不许你们把妈妈带走!”

  我把这男孩拖开几步,顺便看了看手腕上的探测器。还好,并没有信号,这个男孩还是个正常人。我抓着他,对那男人道:”请把你儿子管好吧。”

  那男人又抹了把眼泪,一把抱住这男孩,道:”小康,听话,妈妈是跟叔叔阿姨住院去的。”

  ”你骗我!大人说过,妈妈要被烧掉的!我不要妈妈被烧掉,爸,爸,你去打他们,去打啊!”

  这男孩象一头凶猛的小兽一样,在那个男人手里挣扎着,还想着冲过来打我们。男人死死抓着他,即使男孩拼命咬着他的手。

  ”小康,别闹。”

  内室里,一个女子又走了出来。我有点惊愕,几乎有点妒忌这男人了。

  这邓宝玲居然是个美人,婚前她身边一定聚集了一大帮献殷勤的男人吧。虽然现在年纪不算很轻了,依然还有着很大的魅力。

  ”请问,你是邓宝玲女士么?”

  我也听得到自己语气里有点惋惜了。

  ”是的。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

  那男孩已经不闹了,突然,他大哭起来,叫道:”妈!妈!”

  邓宝玲蹲到男孩跟前,摸了摸他的头,道:”小康乖,要听爸爸的话,妈妈会经常来看你的。”

  她站直了,对我们道:”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

  她的镇定我也不禁有点佩服,我侧了侧身子,让她先走过去。

  门关上了。门里,还传来那男孩的哭声。邓宝玲突然用手掩住嘴,无声地抽泣着。她关切地道:”没事吧?要不,再看看你儿子?”

  这是违反纪律的,可是,我也没有阻止她这种女人气的做法。我坐在驾驶座上,敲了敲方向盘。如果她还要回去看看,我就不发动车子了。

  ”不用了,多见几次也没用,还不是一样。”

  邓宝玲坐进了车子的后座。等她坐到前座我边上,我按了下起动钮。

  车开了。在离开那幢楼前,我眼角扫到了那楼上下,不少窗子都开着,也几乎千篇一律,每个窗前都有一些面目呆滞的人看着我们,没有什么感情,只是看着。

  这车是特制的,前座和后座用强化玻璃隔开,是专门运用感染者的。当我开动车时,后座就完全被封死了,与外界一点气也不通,完全是一个密封的铁箱,要是呆久了会憋死人的。其实,不少时候连这点空气也不需要的,后座的杂物箱里放了几颗氰化物胶囊。那也是专门给那些不那么坚强的人。我向局长提过几次意见,要求氰化物胶囊不要在放在车上,可以下车后由我们提供,不然把死尸弄出这个铁箱子是很困难的,可局长说这是上级的意思,上级说要尊重公民的选择。

  开着车,在肮脏的大街上走着,我的心里却更是一阵阵寒意。很不祥地想到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希腊神话,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福斯。我现在做的一切,与西西福斯不也很象么?在那些大街小巷里,每时每刻会出现多少感染者?我们又能处理掉多少呢?

  我心里有点烦,打开了车里的全方位激光音响,登时,车里传来一阵柔美的江南丝竹的乐声。

  那是她爱听的音乐。我不由看了看坐在边上的她。在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眼里有点茫然。

  处理场马上就到了。我打开后座的车门,邓宝玲走了出来。我注意到,在我手腕上的探测器显示屏上,格数又上升了一格。

  ”到了,请服药吧。”

  邓宝玲手里已经抓了一颗药,但她象是没听到,只是看着远处。

  处理场原先是个垃圾填埋场,现在好久没用了,长出了不少草和灌木,倒比使用时干净得多。因为是秋天,草木都半凋了,没什么生气,时面一阵风吹过,扬起一片尘土。邓宝玲几乎贪婪地看着四周的一切,忽然,象是自言自语地道:”你们放了我吧。”

  我皱了皱眉,道:”不要想这些了,放了你,你也没几天好活,却有可能害死一大群人。你总不想这样吧?”

  邓宝玲转过头,看着她,道:”小姐,你就发发善心,放过我吧,我保证不会害人的。”

  她没说话。这些话我们也听得多了,我从怀里摸出一张照片,道:”你看看这个吧。”

  那是一张未公开的新闻照片,是好些年前一个体内食尸鬼已经孵化的感染者的样子。那时感染者不多,那个感染者不知为什么漏掉了每周一次的大检查,可能是家里的亲属帮他瞒下来吧。结果,当邻居听到从那家人家里传出凄惨的叫声,通知警察来时,在那户人家里,看到了如同最恐怖的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景象。因为太过血腥恐怖,尽管这照片可能是让感染者自愿结束生命的最好武器,市长也严禁发布,只是让我们带在身边,给那些事到临头失去勇气的人看看。说实话,带这么张照片在身边,我也很不舒服。

  邓宝玲看了看照片,象看见一只蟑螂或者死老鼠一样,一下扔到一边。我多少有点幸灾乐祸,道:”好了,请快点吧。”

  邓宝玲闭上了眼,一下把那颗胶囊吞了下去。

  氰化物,几百年来一直是一种有效的毒药。虽然随着科学的发展,自杀的手段也日新月异,但氰化物作为干净、迅速而无痛苦的自杀手段,很受人青睐。

  看着她的身体慢慢变得僵硬,发青,我从车后箱里取出一瓶助燃剂倒在邓宝玲的尸体上。这具尸体虽然失去了生命,但还是有些魅力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邓宝玲在这时死去是一件好事,至少她留在世上的一切都还会让人有好感。如果她的丈夫和儿子能幸运地活到轮到他们离开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想念这个美丽的妻子和母亲吧。

  我取出枪,扣动了扳机,一道火光喷出,邓宝玲身体一下子被火舌吞没。在火光中,她的身体开始拼命扭动,发出尖利的声音。当然,这声音不是她发出的,可是听起来却象是她在挣扎喊着救命。我饶有兴味地看着这具会动的尸体化成灰烬。

  我注意到,她闭上了眼,不敢去看。我不由暗暗笑了笑,女人到底还是女人,不论她装得多么坚强。这让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二十八世纪的人类,也许仍然留着很久以前那种男尊女卑的思想。

  天已经暗了下来。今天我们已经跑了三次,完成定额了。只是,我也觉得那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连前些天的新闻里也说,感染者已达百分之三点二,以一千万人计算,该有三十二万人。可按我们的进度,十三个行动组,每天四十人上下,做完的话那要多少年?

  天空中,划过一颗流星。在那一块宝蓝色的天空里,只不过一瞬,但让我好象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她垂下头,嘴里默念着什么。

  我笑了:”流星早灭了。”

  ”是。”她抬起头,我看见她眼里,依稀有点泪光。

  ”你还相信这些?哈哈,长不大。”

  ”好吧,我们走吧。”她说着,飞快地用手抹了一把眼。我本想说两句打趣的话,可是,我的心头一酸,没有说出来。等她坐进车,我踩了下油门,又打开了车上的音响。

  她是总局技术部主任老计的女儿。老计的兴趣,一是发明各种东西,二是喝酒。我刚进总局行动组时,她有时穿了一身破旧的衣服来给老计送饭。那时我也才二十出头,看着她十六岁的身体象只有十一二岁那么干瘪,做梦也想不到八年以后她会以总局第一美人的身份成为我的同事,而且是在这个一般人无法忍受的行动组里。

  虽然我们是同事,私下却从没有交往,可是,我还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关于她家里的事。老计的妻子早亡,那时有一段时间他颓唐之极,而她那时才五岁,居然就撑起了一个家,每天一早去买菜,回家洗一下,在比她的人还高的灶台上做两个勉强能下咽的菜--当然那时指她小的时候,后来她的厨艺已经够好的了。

  如果我不是亲眼目睹,我也想象不到在她那看似柔弱的身躯里会蕴涵着这样的坚强,以至于以说怪话出名的我,也无法对她多说几句挖苦话。

  我们回到了市中心。车开过大街,迎面一辆慢悠悠的车开过来。那是市电视台的宣传车,一个听上去掩饰不住惊慌的声音从车上传来:”紧急通知,紧急通知,请所有市民立刻收看收听电视广播,市长即将发布紧急通知。”

  我看着那辆漆得象救护车的宣传车开过。不知道那些政客又想出什么花样来了,可能又要发药品吧。宣传车开过好几次了,有时是新疗法,有时是毫无可行性的建议。

  我手腕上那兼用作传呼的探测器忽然又发出了尖利的声音。我看了看,道:”要集合。今晚上到底出什么事了?”

  ※※※

  一回到总部,门口总台的七号大声道:”行动组,马上去会议室集合,就等你们了。”

  我和她走进会议室,整个特勤局的人都在了,行动组的人坐在最前面几排,整整齐齐地。可是,我注意到第六组的古文辉却不见,和他同一组的柯祥坐在靠过道的椅子上哭得象个泪人一样,文秘室的花瓶正从用纸巾擦着他的眼。我不太看得惯他这样有龙阳之好的人,就坐在了另一边。

  ”老王,出什么事了?”

  我坐下后,悄声问坐在前面的第四组的王世德。王世德回过头,小声说:”你不知道么?古文辉被寄生了。”

  尽管我一向不喜欢古文辉,(当然,他也不喜欢我。)但不能否认,他确实是个很尽忠职守的人,我们这十三个特别行动组二十六个人里,他是出类拔萃的人,比我的能力强多了,我也不得不承认。象他这样的人,反而没有一般人那么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一发了薪水就去酒吧鬼混。他和柯祥两人总是安安静静地携手走在大楼里,让我见了也直发毛。可是,昨天还在让我发毛的人,今天就不见了,实在让我感到空落落的,也有点叹息。

  ”不是有治疗的办法么?”我们身上都带着老计研制的疫苗,在被寄生的十分钟内,趁虫卵尚未进入循环系统,可以杀死它。

  王世德的脸上满是无奈:”在古文辉身上失效了。”

  局长和老计走了进来。老计手里抓着一卷录像带,他走上台,打开录像机,灯灭了,墙上,露出一块亮块。老计站在阴影里,:”大家也知道了,六组的古文辉在今天执行任务中,受到一个感染者的袭击,尽管他及时使用了疫苗,但是发现疫苗已经失效。我们已经采取了全身换血,可是,在他血液里,还是发现了食尸鬼的幼虫。你们看,这是他的血液样本放大图。”

  在那块亮块中,是一种淡红色,当中有一些褐色的小长条在不停地蠕动。这些小长条看上去毫不起眼,可是,有谁知道,这种幼虫不过零点零三毫米的幼虫子,竟然会在人身体里长成有近一厘米长的成虫。

  这时,黑暗中王世德道:”不能再次全身换血么?”

  老计道:”不可能了。这些幼虫在人体内已经开始繁衍,我约略计算了一下,每条幼虫两小时就对分裂繁殖一次。这种以级数增长的方式,我想大家也应该当知道,一条幼虫在八小时后,就成为十六条,二十小时后,成为四千零九十六条。比以前三小时自我复制的时间快了许多。”

  有人惊慌地说:”那,也就是说,一旦被食尸鬼咬过后,那就是死路一条了?”

  老计站在屏幕的边上,只看得到他的身影。他慢慢地说:”理论上,的确如此。”

  在剩下的二十几个行动组成员中,发出了惊呼。以前,疫苗都发了下去,人们尽管对食尸鬼一样害怕,却并不太担心。老计的话,等于是把最后一线希望也打破了。

  局长在黑暗中站起身,刚想说什么,忽然有人站起来,抢过话头,道:”局长,我要辞职。”

  象有连锁反应,一下子又站起了好几个。这种局面局长也许也没料到。

  灯亮了。

  我看见他的脸上,憔悴而不安。

  ”大家静一静,”局长晃着手,可是他的威严已经荡然无存。”请听我说一句。”

  人们静了下来,他毕竟还留有以前的威信。在灯下,我看见他的头发已白了许多。

  ”刚按到通知,本市已列入极度危险名单,特勤局已受令取消,所以大家不必辞职,过一会儿去财务室领补偿金,听候遣散。”

  我叫了起来:”这怎么行?火灾大了,怎么把救火的先撤了。”

  他看了我一眼,苦笑了一下,道:”政府已决定放弃本市,给了十天时间疏散人群。”

  有人道:”这消息公布了么?”

  ”市长正在做紧急通知。老计,把电视接进来。”

  老计还没说什么,那个花瓶忽然尖声哭着,叫道:”我不要看,我要回家!”

  以前,花瓶发出这种神经质的叫声时,总会有不少护花使者一拥而上,可现在,也许所有人都惊呆了,没有人理睬她。每个人都木然坐着。老计在桌前转了一下,墙上出现了市长那气宇轩昂的样子,只是现在那样子更象一个泄了气的皮球。

  这消息是循环播放的,市长正说着:”……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争取能抢在事态恶化以前离开本市。”说到这里,他已经把身体靠在椅背上,象是如释重负,画面一跳,却又正襟危坐地说:”全体市民请注意,鉴于目前那种寄生虫已经失去控制,即日起,本市在四周已设立了五百个检查站,并开始发放出境许可证。所有接到离境许可证的市民可就近接受检查,确认正常后即可离境。请大家不要惊慌,所有检查站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放,一定让所有正常人离开本市,以防发生更无法弥补的遗憾。大家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我没再听市长的讲话了。事实上,会议室里也已乱作一团,听也听不清市长在说什么。我也学着市长的样子把身子靠在椅背上。

  一开始,谁也料不到,一种小小的寄生虫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也许,这世界真的已到了末世了吧。

  那花瓶正叫道:”局长,快给我鉴证!快给我!”边上还有几个人也围着他。局长手忙脚乱,大声道:”鉴证不是由我发布的,请自行去市公安局领取,每人限领一份。”

  我摸了摸口袋,那里的烟还有半包。总算有时间抽烟了,我取出一根来时想着。

  我把烟在盒面上敲了两敲,叼到嘴边。

  如果以前在这里抽烟的话,一定会扣发奖金的,但这时恐怕也不要紧了。我点着烟,吐了个烟圈。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围着局长,局长费力地向外走,嘴里说着,吵得象个菜市场。我注意到,只有三个人没动。老计,柯祥,和她。

  ※※※

  我没有和别人一起去财务室,而到了局长室。我没敲门就闯了进去,局长正在收拾东西,只是抬起眼看看我,似乎也没有在意我的无礼,道:”你领好钱了?我们走吧。”

  我没动。

  他看看我,诧异道:”有什么事么?”

  ”为什么不坚持到最后一刻?从小你就教育我,做事绝不能半途而废。做人,就要做得象个英雄。”

  他笑了,笑容里带着无尽的苦涩。

  ”走吧。有些事,不是人力所能。”

  我看着他,想看出他眼神里的怯懦,可是他却坦然地看着我。在这个养育了我十多年,让我接受教育的人身上,我只能看到他的坦然。

  ”如果你愿意再做一点事,那和我一起到检验处去吧。这十天,大约要检查近百万人,平均每个检查站每天要查两千个,人手缺得很。”

  我终于退却了。我低下头,喃喃地说:”好吧。”

  ”在这种形势下,有谁能只手挽狂澜?不要太英雄主义了。你先回去吧,明天我通知你。”局长拍了拍我的肩,想再说什么,最后还是没说。他顾自整理自己办公桌,把那些过时的文件拿出来堆成一堆。

  我退出局长室,不少人已经骂骂咧咧地从财务室走出来。以前一向很肃穆的特勤局,现在几乎象个娱乐场所。

  我走进财务室,出纳小姐白了我一眼,道:”你怎么来得这么晚?都最后一个了,害我也不能走了。”

  我拿着光笔道:”对不起。”伸手在液晶书写板正签了自己的名字。电脑里,已经有一长串名字了吧,我放下笔时,道:”老计他们也拿了?”

  她道:”老计比你早就来拿了,把他女儿那份也拿走了。”

  她也拿了?我心中不禁有点失望,但马上也明白,难道拿属于自己的工资也错了么?我是有点求全责备了。

  走出局门口时,在马上要离开时,我不禁回头看了看。这幢高大的特勤局马上就要成了一幢空局了。我叹了口气,又摸出一根烟,点着了。

  街上人来人往,各种牌子的磁悬浮轿车还是不停穿棱在大街小巷。只是,这一切都象一块画布被抹上了一块错误的颜色一样,尽管还和以前一样,却总有一种病态的错误。

  ※※※

  第二天,局长叫醒了我。他带我到市区边界的检验处报到。自从公众知道出了一种寄生虫,几乎一夜之间,这个市的四面都设起了电网。自从昨夜市长的紧急讲话发布以来,出境的人几乎象是狂潮般涌来。五百个出境口不算少,却也有些不够用了。每个人都希望早日离开吧,以前因为那电网外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擅自外出者就地正法。现在正式可以外出,那些有钱人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对于偷越出境的人,军队接到命令,格杀勿论。以前很繁忙的空中出租车也停开了,军队每个士兵都配备有小型激光制导对空导弹,可以说想偷一辆空中出租车私逃的,绝对是死路一条。而假如真有一个病人逃出去,也有可能造成连锁反应,使得全国爆发一场大灾难。

  我加入的是化验组。我不太会摆弄仪器,给我的任务是采血。为了防止作弊,所有要出境的人一律要经受辐射扫描、验血、消毒三道手续,我的任务是在每个人臂弯处的静脉上现场抽出二十毫升血,注入试管后通过自动检测仪。

  食尸鬼只寄生在人身上,没有发现过别的动物感染过,这类似于另一些寄生虫只寄生于牲畜身上一样。但为了防患于未然,所有宠物一律不得带出外,一切随身衣物都要经过高温消毒,即使是正常人,也要经过严格消毒才能外出。通过的人欢天喜地坐着军用卡车前往郊外的火车站等着离去。自从发现食尸鬼以来,政府极为重视,几乎是一夜之间,市政府就军管了。以前外出手续非常复杂,保留着平常时的人浮于事,现在却以前所未有的高效率运作。

  我的事,也就是叫人撩起袖子,然后,把消毒针刺入他的动脉,抽取二十毫升的血。仅仅如此,如果这也叫事的话。

  轮到下一个了。他穿着一件笔挺的西装,料子相当高级。他撩起袖子,我象一台机器一样,精确而无聊地把针头刺入他的手腕。他把袖子放下,道:”请问,什么时候能知道结果?”

  ”很快,请稍等。”

  我把他的血液样本压住他的申请单。那些人大多象他一样,急不可耐地想要离开这个地方。这个人文质彬彬,看上去很象个有文化的人,可是他的表现和那些操皮肉生意的浓妆艳抹的女人、大腹便便的官僚差不多。其实他完全不必担心,我的手腕上戴着探测器,如果他体内已有食尸鬼寄生,探测器一定会有反应的。

  ”能不能快一点?我急着要走。”

  ”很快的。”我没抬头,忙着给下一个抽血。这时,自动检测仪突然发出了蜂鸣,在那边敲图章的人跳了起来,冲到检测仪前。我有点奇怪地看了看那台机器。

  那人抽出了一张申请单,念道:”成凡,成凡是哪一位?”

  我转过头,又有一个不走运的人了。检验处的门口装有一架高灵敏度的探测仪,那些已有危险的被寄生者根本走不进来,只有那些刚被寄生的人,虫卵密度很小,才能躲过门口的探测器,可是,却逃不过这台号称准备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六的血液样本检测仪。食尸鬼通过体液交换传播,尽管科学家宣称蚊虫叮咬不会传播,可我却知道监狱里的囚犯就有被寄生的,因此,患者也许自己也不知自己已被寄生。有时我真有点幸灾乐祸,因为如果来一次全民彻底大检查,完全可以即时消灭那种寄生虫,正是那些人莫名其妙的想法,使得每周一次的例行检查成为一纸空文,以至于我们这十三组特别行动组的一切努力都成了徒劳。

  这时,我看见了那个人。他脸上,是一种惊愕和恐惧混合在一起的奇特表情。我刚想说句什么,他忽然向我扑了过来。

  这是不正常现象。这人体内的虫卵并未孵化,不然不会通过大门口的探测仪的。这时的人,并没有危险性。只有那些体内食尸鬼已经从蛹中孵化的人,才会象晚期狂犬病患者一样见人就咬,在另外几方面的症状也和狂犬病很类似。

  我根本没有防备,但严格的训练让我的反应比他快得多。我的右手一把托住他的下巴,他的白白的牙就在我的虎口间合拢,咬了个空。他的双手乱抓着,我把右手向外送了送,叫道:”保安,快按住他。”

  忽然,我的臂部微微一疼,两个身强力壮的保安已死死按住他的两条胳膊,他的腿还在拼命踢着,踢得化验台上的东西也在乱震。我这时才发现,他在乱抓的时候,把一个针头扎入我的胳膊!

  我的心一下抽紧。如果这是个用过的针头,谁知会不会带有食尸鬼虫卵?但马上我就放心了。

  用过的针头都扔进了放在化验台下的一个高能焚烧炉里,立刻烧掉,化验台上的针头都是经过严格消毒的,没有用过,肯定是安全的。我拔下了针头,上面还带着一点血。

  我的制服是不透气的,但到底不是铠甲,一根针头还是轻易就扎透了。我撩起臂上的衣服,手臂上一个小小的针孔里,正冒出一滴圆圆的血珠。我挤了一下,用吸管吸了些放在载玻片上,做了个样本,交给在一边的手工化验员:”快给我化验一下。”

  不管怎么说,绝不能大意。我拔出腰刀,把刀尖贴在那针孔边上,如果化验员说我血液中已有虫卵,我会立刻把那儿的一块肉都绞下来。

  那个成凡已经不再踢打了。保安还不敢放开他,危险份子完全可以立刻交给警方消灭,也许,他们也已经把他列为危险份子了吧。可是我知道,他目前脑思维完全正常,他要咬人,不过是一时神经有点错乱吧。

  ”一切正常。”

  化验员抬起头看看我,我不由松了一口气。

  那个成凡不再挣扎,坐在地上抽抽答答地哭。每一次申请都会在中央计算机里留下基因信号,他以后别想再出去了。可是,尽管他差点要了我的命,不知为什么,我却没法恨他。我走出化验台,走到他身边,蹲了下来:”想开点吧,就当一切都是天注定的。”

  他抬起头,笔挺的西装已经一踏糊涂:”对不起,我妈得了重病,我一定要回去看她。”

  我沉吟着。每个人都有这种那种的理由,可是,规定却是死的,绝不能变通。局长告诉我,一定不能弄错一个。

  ”这样吧,我再给你化验一个血液样本,再给你用人工看一看。”

  他一把握住我的手,想站起来,那两个保安还是死死摁住他,我说:”放开他吧。”

  我带他到化验台前,那两个保安跟了过来,一左一右地夹着他。正在排队的下一个道:”喂,有完没完,我都等了半天了。”

  人太多,各个取样的窗口都挤满了人,我这儿本来就还有不少人,因为闹了这么件事,新来的不再排了,可已经快轮到人却不肯走开。我陪笑道:”请不要着急,很快。”

  成凡撩起左袖,我在他另一条手臂上取了二十毫升血,又做了个血液样本,一边安慰他道:”机器并不是很准确,说不定会出错。”

  ”不会错的。”他的眼里充满了绝望,却还带着一点明知不可能还想再试试的希望。我能对他说什么?说他可能属于机器出错的百分之零点零四么?我只能对他说:”希望机器出错了。机器也会出错的。”

  这样的话,连我自己也觉得虚伪。

  这里,第二次化验结果出来了。化验员没说什么,递给我一张化验单。

  每立方厘米血液中检验出虫卵十二个。

  这个数字并不多,如果是以前的,老计和他的同事们研究出的疫苗可以治好。可是,现在,这个数字没什么意义,就算每立方厘米只有一个,患者一样是被判死刑了。

  他听到这个结果,眼里亮了:”可医治的极限数字是每立方厘米五十个吧?”

  ”是。”我不敢跟他说,这个数字已经作废了。

  ”那我还能治好?”他的兴奋很真诚,”谢谢你,谢谢你。”

  ”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送他出去时,我言不由衷地说。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心头一阵颤抖。欺骗是什么?古代一个哲人说,欺骗如果是善意的,那比恶意的实话要好。可是,一个空幻的希望,又有什么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么?可是,当没有希望时还要人抱有希望,那只是种残忍。

  回到检验台前,我开始给下一个抽血。

  检验处的人,二十四小时不断,分为三班。我这一班到下午五点就到点了,本来检验处的人都实行军事化管制,每个人都有宿舍,但我是第一天报到,还没分配给我。

  回去的时候,看着街上变得空空荡荡,我心里一阵阵地凄楚。说不上那是什么,事不临头时总是很达观地想,天塌下来压的也不是我一个,可是真正碰到这种事时,每个人还是惊恐万状。

  生命,毕竟还是最宝贵的。

  路过一个正在大甩卖的小店前,我用几乎白拣的价钱买了两瓶酒。我想去看看局长,我贪杯的毛病,是跟局长学的。工作后,我一个人住,好久没去他的住处了,可毕竟他是我的养父。

  街上到处都在大甩卖,到处也一样的卖多买少,几乎每一个人,都已经开始绝望了吧。我有点不祥地联想到沉船。记得局长在我小时候跟我讲过一个故事,别的都记不得了,只记得他说赤字,船将沉时,船上的鼠会早于人感知,争先恐后地逃命,即使是跳下水也在所不惜。那些扛着大包小包的人,也让我联想到那群老鼠。

  局长的住宅在城西,那是一片高层人物的住宅,我在那时渡过了生命中最难受的十二年,整日忍受边上那些趾高气扬的大小人物们的眼神,也让我过早地敏感。

  门房还没走,盘问了我许久,才让我进院子。他一定不再记得,许多年前那个老是因为可笑的自尊而和一大群养尊处优的高干子弟打架的少年了。他感到奇怪地也许只是居然有人送礼只送两瓶酒吧。

  局长住的也只是一幢公寓楼。要住独门独户,他的级别也不够,不过近二百平方的大房子,在寸土如金的时代,也不是是常人所能想象的。我按响了对讲门铃,可是没人回答。

  局长睡下了?

  我看看楼上。他那间屋子的灯亮着,一定在啊。我又按了下门铃。等了半天,却听得有人嗵嗵地跑下楼来,有个穿着风衣,戴着大帽子象做贼一样的人走出来。当然,我不至于傻到真会以为那是个在平民公寓里常见的”白闯”。大概,那是个为了早日得到出境证而来送礼的人吧,只不过,羞耻之心未泯。

  他推开门,匆匆地走了,走过我身边时似乎顿了顿,我没在意。我拉住门,又按了下门铃。尽管我有房门钥匙,可礼貌总得有吧。

  还是没人回应。

  我心中有了种不祥的预感。局长不是个颟顸的人,如果听到了,早就该回答了。难道会……

  我冲上了楼。

  局长住在四楼。我在门上敲了敲,还是没人回答。我摸出钥匙,刚插进匙孔,鼻端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火药味。

  出事了!

  门一开,象是证明我的预感,我看见局长倒在地上,胸口,是一滩鲜血。

  我把酒放在地上,直奔过去,抱起他的头,叫道:”出什么事了?”

  他的瞳孔已经扩散。似乎想说什么,可是,什么话也说不上来。

  ”谁,是谁干的?”

  我毫不羞耻地叫着。尽管我一向只当他是我的养育人,现在,却觉得他的确是的我父亲,是我的恩人。

  他没有回答我。我也知道,这一枪正中他的心脏,他几乎是毫无痛苦地死去的,凶手一定是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以我受过的那点半吊子军事训练,也看得出那人开枪时,手非常稳,一枪命中左胸。

  忽然,边上一间紧闭着门的屋内,发出了点响动。我的心头一下燃起了怒火。我摸了摸裤腰上的火焰枪,尽管那并不是一把真枪,在射程内,也足以要人的命。

  我走到门边,握住门把手。门反锁了,我扭了两下,门没开,退后几步,猛地上前,一脚踹去。

  门开了,随着门开,一个面无人色的老妇人发出了尖叫。

  那是局长叫的保姆。

  我有点失望,忽然,门外已经拥进了两个五大三粗的保安。

  ”什么事?”一个保安道。

  我刚想说,那个保姆尖叫着道:”他……他杀了先生!”

  我吃了一惊,但马上发现,我手上握着一把手枪,还一脚踢开了门,确实象个凶手,如果换个角度,我也会认为这么个人是凶手。我刚想解释,那两个保安取出了警棍,道:”把枪放下!”

  我迟疑了一个,一个保安猛地冲上前,一棍向我打来。我本能地用手一挡,只觉手腕处钻心似地疼,可能他打断了我的手腕了,火焰枪一下掉到地上。我左手刚握住被打的右手腕,那个保安又是一棍,”啪”一声响,那个探测器被打得粉碎,碎玻璃、小螺丝之类,一下嵌入我的皮肉中。还不等我叫出声来,后脑勺又被重重打了一下。

  ※※※

  警察局长把火焰枪还给我,道:”手腕不要紧吧?”

  我试了试,虽然还疼,却只是因为缠着绷带有点不灵便,其余的没什么不正常。我收好火焰枪,道:”局长为什么被杀?”

  ”现在不知道。”他端过两杯茶,自己喝了一口,道:”现在是非常时期,公检法也彻底瘫痪了,犯罪率如果调查一下,一定几十倍于以前。唉,也没法,警察已经走了一半,现在只能维持一下最基本的治安。”

  我猛地站起来:”难道,局长的死,只能是个无头案了?”

  他没有看我,只是喝着茶,半晌才道:”的确如此。”

  ”那个保姆怎么说?”

  他苦笑了一下:”她一口咬定你就是凶手。事实上,她说凶手先和老于说了半天话,后来还争吵起来,忽然,那人拔出枪来就是一枪,而她从头到尾都只是躲在自己房里,只是听到枪声才从钥匙孔里向外张望了一下。”

  我喝了口茶,道:”她看见了什么?”

  ”她说就是你的背影。”他喝了口茶,”她一口咬定,那个持枪的人就是你,太肯定了,甚至说你就一直站那儿,直到踢开门想进来杀她。要不是我检查了你的枪,我真要信她了。”

  我有点绝望地道:”难道,没别的线索了?”

  ”没有了。”

  看着我那副绝望的表情,他拍了拍我的肩,道:”老于和我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你也是我看着长大的,你的心情我理解。只是……”

  ”我知道了。”我打断了他的话,根本没有顾及礼貌不礼貌。他道:”检验处你也别去了,快走吧,我给你开张签证,明天你做个检查就走。”

  走出警察局,我的泪水再按耐不住地直往外流淌。

  天空中,星光闪烁,不是有几颗流星划破天空,也仿佛泪水。我从口袋里摸出了那张纸条,细细地撕得粉碎,对着风撒去,看着那些碎纸片飞得到处都是,又渐渐地落在地上,象一群受伤的飞蛾。

  沿着路,我独自走着。摸了摸口袋,里面还有一包烟。我摸出了一根,点着了,让辛辣的气体充满我的肺部,又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把那些烟气全吐出来,如果这样可以让我忘掉痛苦的话。路边,一家快打烊的店里,正放着很久以前的一首英文老歌《Take my breath away》,那是一部很久以前的美国电影里的插曲,也许店老板不知道这歌的名字是那么晦气吧,放得欢天喜地的,天旋地转。每个人都忙着整理东西,争取用最少的重量带走最值钱的东西。每一个人想的,也只是尽快离开。

  据说,船上的老鼠在沉船前,会争先恐后地离开船只,哪怕四周是茫茫大海。或许,人和老鼠,也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当烟嘴里吸进来的烟变得灼热了,我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了。这时,我才发现,我又来到了局门口。大门紧闭着,局里竟然还开着灯。

  ”啊,你也来了。”

  我回头,她正提着一个饭盒,站在我身后。我道:”你还上班?”

  ”我爸还在实验室干活,我给他送饭。”

  ”老计还没走?”

  她点了点头,道:”我爸说,他还想找找变种食尸鬼的对诊药。”

  ”还有人在局里么?”

  她的脸有点阴沉,道:”一个局里,就我们两个了……对了,还有古文辉。柯祥一开始来过几次,现在好久没来了。”

  古文辉大约体内的食尸鬼还没孵化,他被放在实验室的隔离罩中,尽管没死,不过已经没有知觉。这是他的要求,把自己的身体献出来当实验材料。对于这一点,我多少有点敬佩他了,我想如果我处于他的地位,可能不会如此通达。这个同性恋,居然也会如此高尚。

  ”老计还在么?我看看他去。”

  她掏出钥匙打开大门,我跟她走进去,只有走廊上开了一小排灯,以前那种肃穆已经荡然无存,现在,整幢大楼就象废墟一样,空旷冷清。在走过局长的办公室时,我不由自主地一阵心疼。

  物是人非,世间最难堪事,无过于此。

  老计的办公室还亮着灯。她推开门,道:”爸,有人来看你了。”

  老计正坐在一台显微镜前看着,抬头见是我,笑道:”你来了?坐,坐。还没走么?”

  ”还不走。”我不想告诉他,局长被杀了。

  ”来,喝酒,喝酒。”

  老计贪杯这一点,和我有点象。她在一张小桌子上摊开了一张旧报纸,把拿来的一点熟食和酒放在桌上,自己拿了个小烧杯,给窗台上一盆植物浇水。老计把杯子给我,自己找了个干净的烧杯,倒了两杯,道:”先干一杯吧,就当预祝我成功。我这个女儿,什么都好,就是不肯陪我喝酒。”

  我端起杯子,道:”老计,你真的不想走么?”

  他呵呵地笑了两声,拈了片猪头肉吃,道:”你还不是一样。”

  我端着杯子,眼却看着别处,道:”我只是还有事没办完。”我不敢对着他,怕他看到我眼底的泪光。

  ”说这些做什么,先喝酒吧。”他喝了口酒,道:”你要是乐意,来帮帮我吧,实验太烦,现在我也找不到人手。”

  我几乎没有考虑,就说:”好。”

  我没有后悔,却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少了不起。我看了看她,她在一边装着收拾东西,可我也看得出,她的眼里,带着些欣喜,手底也有点手忙脚乱,水都洒到了盆外。

  ※※※

  老计的实验实际上也没什么难度,从古文辉身上取得食尸鬼的蛹后,用各种人类已知的抗生素之类进行试验。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找不到一种可以有效杀灭食尸鬼的药物。我的任务,也就是帮助老计调配各种匪夷所思的药物。有时想到的东西,要是中世纪欧洲的那些野蛮医生见了,只怕也要摇头,但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做完一天的实验,毫无进展。我和她告别老计,离开了局里。

  街道上,几乎没有人了。深秋的街道,本来就有几分萧条,现在更是显得衰败,到处都是落叶,夹杂着废纸。

  她走在我身边,一声也不吭。这些天,她已经完全没有了以前那种英气,纯粹成了一个小女人。不知为什么,我忽然道:”你有没有想过离开?”

  她抬起眼,有点吃惊地看看我,道:”当然想过。我劝过我爸,做那种事,并不是我们的责任。”

  我笑了笑,道:”你那么劝他,他肯定不会听的。”我也明白老计。老计的性格和我有些相象,都是认死理的人,打定了一个主意,就再不会改变了。谁知道那是不是个好的脾气,反正,我已经不愿意再改变了。

  她看着天,道:”你说,你们的实验有什么成功的可能么?”

  我站住了:”不管怎么说,那已经不是我们个人的事了,那是为了整个人类。”

  ”是么?”她有点冷冷地笑了一下。一阵风吹过,一张被撕破了的报纸象一只小狗一样擦着地面滑到我的脚后。

  ”你不相信。”

  ”我只是希望你们能够成功。”

  她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加快了步子,向前走去。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感到一阵的心酸。

  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的英雄。如果我做不了这个年代的英雄,那只要无愧于心就是了。我默默地想着,忧郁地摸出口袋里最后一根烟。点着了,烟气飘入肺中,呛得很。

  ※※※

  几天过去了,还没有一点进展。

  老计和我每天都喝两盅后再象古代炼金的巫师一样想一些匪夷所思的药物。只是,每天的几十次实验都以失败告终,杀死食尸鬼的唯一方法是火焚。而烧死患者防止传染,我们一直这么做,似乎用不着我们花那么大精力去发明。麻烦的是,虽然古文辉在低温下食尸鬼的发育很迟缓,但我们采到的标本中食尸鬼一天比一天大。他可能马上会孵化了。

  一旦他孵化了,那么只能毁灭。我们贴出过征求志愿者,也在硕果仅存的电视台里发了一回广告,可患者大概早不看电视了,根本没人应征。我有点怀疑还有一个原因是老计那广告写得太吓人,什么”征求实验对象,保证毫无痛苦。”好象实验对象是要开膛破肚的一样。

  广播里又通知了一回,由于城里人口越来越少,检查站不再二十四小时开放,改成早七晚十一。

  其实他们也不必多说什么,留下来的,除了患者,只剩下我们三个傻瓜吧。不知城里别的傻瓜还没有了。

  我没把真的傻瓜计算在内。

  ※※※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起床时,依然阳光明媚,今天是个好天。梦中我又回到了过去,那时特勤局还没有成立,我所服务的,只是一个做些维护治安工作的国家机构,而局长还是那机构的负责人。那时,她刚进局里来,只是一个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发育得不太好的女大学生……

  为什么想这些?我有点好笑,可是,现在好象经常会回忆起过去。因为局长吧?

  我无言地穿戴好,从食品柜里翻出点营养食品,对付着吃了点。这些天,这城市象一个漏了的浴缸一样,每时每刻都有人象水一样流出去。本来一大早这宿舍区吵得要命,现在却一直安静得甚至有点死寂。

  走到离局里还有几十米的那街拐角处,远远的看见有个提着皮包的人站在门口。我走近了,有点忐忑不安。体内的食尸鬼孵化后,人会有一段时间的疯狂,因人而异,从两小时到两天。以前早期病人发现后送医院,当不能治疗后送回家由家人看护,到一定的时间由特勤局人道毁灭。现在对患者已完全失控,有时在街上走我都害怕会不会碰到一个已孵化的病人在我后脖子上咬一口。

  好在孵化后的人很容易从动作上看得出。由于食尸鬼破坏了神经中枢,患者走路都象喝醉了一样。那人虽然有点失魂落魄的,但动作很平稳,就算是被寄生的也没危险性。只是,那人实在很熟悉,可我就是想不起来了。

  当我走近他时,那人正好抬起脸,我看了看他,吃了一惊,道:”柯祥!”

  柯祥以前我猜他一定是当零号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衣服一尘不染,说话细声细气。可现在,大概称得上是”男人中的男人”了,衣服也皱巴巴的,胡子好些天没刮了吧,和流浪汉差不多。只是他的脸还是白白净净的,爱修饰的男人,这最后的底线还是守住的。

  他也吃了一惊,我们几乎同时说:”你没走?”

  以前我们几乎没说过话,现在,我发现我其实也并不象内心想的那么讨厌他。我道:”你没拿到签证么?”

  他有点失神地说:”今天才拿到。下午要走了,我想……我想再看一次文辉。”

  他那种含情脉脉的语调以前我听了就想吐,可现在我只觉得那也只是人之常情。也许,那也是种爱情吧,即使我不理解,但我也没权力去取笑别人,毕竟,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道路。

  他有点自嘲地笑了笑,道:”你大概在心里笑我吧。”

  我不好说什么。尽管还是觉得他的话有点可笑,可还是道:”进去吧。”

  他有点迟疑,道:”阿雯在么?”

  我笑了:”当然在,你怕她么?”

  ”不是。”他垂下头,”她不让我见文辉。”

  我打开门,道:”进去吧,我带你去。”

  我也看过古文辉,他在低温下一直保持假死状态,在玻璃罩里显得很安祥,象睡着了一样,不知她为什么不让柯祥见。

  关上门,我领着他走到实验室前。实验室二楼,门正对着大厅。那门没锁上,我们时常要从古文辉身上取一点标本。当然,实际上只是用一个注射器抽取一点血液,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柯祥把皮包放在门外,人站在玻璃罩前,象呆了一样看着里面的古文辉。在他眼里,淌下了泪水。我没有打扰他,轻轻地退了出去。

  掩上门,里面偶尔传来一声抽泣。柯祥在追思过去吧?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腕,上面那兼手表用的探测器却早被那两个保安打碎了,什么也没有。

  五秒钟数一次,数到一百,总该出来了吧。我想着。

  一,二,三……

  ”你在这里做什么?爸在找你。”

  她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我吓了一跳。我数到哪儿了?好象是六十到七十之间。我抬起头,却见她正在楼下。

  我趴到栏杆上,小声道:”别那么大声,柯祥在和古文辉做最后的告别。”

  ”什么?”她的声音大得又吓了我一跳。我道:”是啊,大概,有几分钟了吧,我数到六十几了?”

  ”快进去看看!”

  我这才想起,古文辉已经快孵化了,会不会出什么事?我一把拉开门。

  门里,柯祥已经打开了玻璃罩,抱着古文辉坐在实验桌上,古文辉的头枕在他的腿上。听见我进来,他冲我笑了笑。

  我走上前去,道:”你《王子与睡美人》看多了么?快把古文辉放回去吧。”

  他没理我,还是抱着古文辉。

  我抓住了他,一把把他拖了出来。他象一条小虫子一样在我手下蜷缩着。

  ”你疯了么?你知不知道,你要害死这里所有人的?”

  柯祥被我抓得喘不过气来。他抬起头,满面泪水,说:”我不能看着他被关在那个玻璃罩里,象一只动物。”

  我的左手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我没有留情,他的白净的脸上,登时出现了五个手指印。他抬起头,看着我,悲哀,痛苦,却没有乞怜。

  我推开他,想到控制台前重新关上强化玻璃罩。趁着古文辉体内的虫卵没有孵化,现在还来得及。

  ”不要动!”

  柯祥在一边喊道,他的手里拿着一把火焰枪。我没有理他,伸手要去扳那个开关,突然,一道火光掠过我身边,我的手臂只觉得一阵刺痛,一下缩了回来。

  火焰枪是利用一种高能可燃气体来发射火焰的。因为对付那些虫子,平常的子弹没什么用,而火焰枪可以在两米以内射穿一块两厘米的钢板,是很好用的武器,用它来对付人却并不太好。柯祥这一枪没有对着我开,但余热还是使得我的右臂肘部的衣服燎掉一块,皮肤上起了不少水泡。

  ”快让开,我会开枪的!”

  柯祥跑了过来,枪仍然对着我。

  ”混蛋!你难道要把我们全害死么?快听我的,把他关起来,趁他还没孵化。”

  ”然后呢?等你们把他研究完了,就把他当成一堆废物,烧成灰烬。”

  我努力让自己不要发作,道:”你把他放出来,难道他就有救了?”

  ”我不管,”他的眼里,泪水大颗大颗地流出来,”反正我不能让他再关回那个玻璃罩里。”

  这时,我看见实验室的门口出现了她的身影。她有点焦虑地看着我,我不为人察觉地向她点了点头,她点点头。

  火焰枪射程不远,但从门口射过来足够了。我看见她掏出了火焰枪,对着正背着她的柯祥。

  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看见她的手在发抖,一直没有开枪。

  这时,本来平躺着的古文辉嘴里发出了低低地一声,柯祥欣喜若狂,把枪插到腰间,在实验桌前弯下腰去,看着古文辉的脸。

  ”文辉,文辉,我是阿祥啊,是我啊,你还认识我么?说句话吧!”

  他乱叫着。我的手摸着枪。这是个好机会,他全无防备,我开枪的话,可以在半秒钟里把他的脑袋烧成焦炭。可是我却实在下不了这个手。毕竟,柯祥还是个正常人。尽管我已不把患者当人,可杀人,我还是做不到。

  古文辉的嘴里突然发出了不象人类的惨叫。他的头抬起了两三寸,从他嘴里喷出来的,不是血,尽是白色的小虫子,洒得满身都是,蠕蠕而动。

  我一把抓住他的肩,道:”小心,他孵化了!”

  由于温度升高,古文辉的孵化提前了。

  柯祥哭叫道:”文辉!”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挣脱了我的手,向古文辉跑去。

  我浑身象浸在冰水里,一动也不能动。柯祥跑近古文辉身边,哭喊着:”文辉!文辉!你能听见我么?”

  古文辉的双手举了起来,伸向自己的眼睛。由于他体内的食尸鬼比正常孵化时数量不知多了多少倍,在他的眼睛里,一段白白的东西正拼命挤出来,血和脑浆混在一起从眼眶里往下滴。柯祥伸开手,似乎想要揽住古文辉,却又不敢。我退到门边,对柯祥叫道:”笨蛋!他体内的虫卵已经孵化了,快跑出来!”

  不知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喊声,我不见他有动作,古文辉却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抱住了头,可是整个头象熟透了的苹果一样掉了下来,倒好象他把自己的头摘下来一样。他的身体就象个没扎上口的口袋,一下倒在地上。脖子处,已是一个空洞,从里面,象倒出水一样,一大堆白色的蛆虫直喷了出来。柯祥没有躲闪,被劈头盖脸地浇了个透,他嘴里恐惧之极地叫着,两手在脸上乱挥。

  不,我的心象被针刺了一下。那不是在挥,而是在--拔!

  他的手,抓着脸上的虫子,而那些小虫子却象钻进豆腐的泥鳅一样,直钻进他的皮肉里,就算他拔出一条,另一条又钻了进去,一张脸上,马上和一下正在忙碌的蜂巢一样。那些虫子不只是钻进去,还有些从里面钻出来,在脸上游走。他的脸一下子千疮百孔。

  她在我身后发出了尖叫。

  女人,总是女人。

  柯祥转过头,张开已经变得破碎不堪的嘴,不清楚地说:”救……救我!”

  他的嘴唇已经只剩了两层皮肤,两颊上,满是孔洞,血却流不出太多,那些虫子钻得非常快,一些在他的皮肤下穿行,从下巴直到脖子,他的皮肤上一些小小的鼓包在很快地移动。他的手在拼命摸着腰上的火焰枪,由于食尸鬼已经穿透了他的脑部,他的神经也已反应迟钝,摸了几次都只是摸个空。终于,他拔出了枪,对准自己的头。

  这时,那些蛆虫一样的食尸鬼在枪上爬得到处都是,水一样掉下来,有一些开始向我爬过来。我不忍再看,扭头关上了门。

  实验室的门密封性能很好,可是也隔不了热。我几乎一样感到门板开始发烫。

  她掩着脸,在那儿抽泣着。我拍拍她的肩,道:”走吧,老计在等我们呢。”

  ※※※

  回到老计的办公室,他正坐在桌前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份内部资料。看见我们进来,他抬头道:”怎么了,怎么这么吵?”

  我看了看她,她没说话,我道:”柯祥来过了。”

  老计的脸略略抽动了一下,对她道:”你为什么放他进来?古文辉自己交待过,他太容易冲动,不能让他来的。”

  我道:”不关她的事,是我带他进来的。”

  老计站起身,道:”他走了么?”

  我叹了口气,道:”死了。他殉情了。”

  老计一点也没体会到我话语中的幽默感,道:”那么古文辉么?”

  我一下回过神来,有点过意不去地道:”他的尸体已经被我烧了。”

  ”烧了?”老计站起身,冲到我跟前,一把揪住我的胸口,”你知不知道,他是个最好的实验对象,我的实验怎么办?”

  没想到精干巴瘦的老计力气会这么大,他抓着我时,我一动也动不了。她在一边道:”爸,你别怪他,柯祥疯了一样要把古文辉放出来,那时古文辉已经孵化了,如果不烧了他,那些食尸鬼会马上感染我们的。”

  老计放开了我,象一下子苍老了十岁。我道:”要不,我们再征求一个自愿者吧……”

  老计看着我,脸上,满是嘲讽:”也许等我感染了你拿我来做实验吧。烧得怎么样了?”后一句是跟她说的。我道:”烧起来后我们没有去看过。”

  老计象没听到一样,还是对着她,她看了看我,小声道:”门还关着,我们怕还有食尸鬼没死,没去看过。”

  老计走出门去,我和她跟在老计身后,有种无颜以对的惭愧。毕竟,虽然我不知道古文辉有那遗言,但毕竟是我放他进来的。总不能用不知者不罪来搪塞吧。

  二楼的实验室门口,还在散发着热气。实验室因为要化验食尸鬼样品,局长怕出万一,特意让人加工过,密封性很好,很耐热,食尸鬼只有用高温才能杀灭,柯祥虽然用火焰枪烧过,对屋子也没什么损伤。老计打开门外的加热开关,实验室本身也安装了加热装置,可以在瞬间加热到五百摄氏度的高温,防备有哪条食尸鬼漏网。等了一会,老计关掉开关,道:”阿雯,开门时你守着点。”

  她拔出火焰枪来,我见她的手有点发抖,道:”我来吧。”

  里面的样子肯定不会好看的。老计却没理我,见她还是有点迟疑不前,厉声道:”快点,要是里面还有食尸鬼,千万不能放过。”

  我有点生气,但还是拔出枪来,站在门的另一边。看着她,她的嘴唇都有些发白。

  她实在不该做这种事。

  我正胡思乱想着,门开了。随着一股热气,随之是一阵焦臭,她的头直直地对着我,根本不敢向里看。老计却已走了进去。

  我探过头。里面,倒没有想象的那么一片狼籍。地上,食尸鬼在一百摄氏度就已经死亡,五百度高温,都已经成了焦炭了,地上一点点的都是黑点。恐怖的只是地上那两具焦黑的尸骸。古文辉的尸体本就已不成样子了,而柯祥的尸体上,只有上半身的衣物被烧得黑黑一片,下半身只沾染了些食尸鬼的焦尸痕迹。只是本来放在实验桌前的纪录数据也被烧得只剩下一些碎纸了。

  老计戴上了手套,取出一根合金的小棍子,在那堆灰黑色的遗骸中翻着。看着他那副样子,我真有点佩服他的胆量,却也更觉得内疚。

  我道:”老计,我很抱歉……”

  蹲在地上的老计看了看我,道:”别说这话了,请你还是走吧。”

  我被他这一句噎得说不出话来,把火焰枪往腰上皮套里一插,扭头便走。她在我身后叫着:”等等……”

  老计喝道:”这种沉不住气的人,别叫他。”

  我没有回头,只听得她小声地埋怨着老计。

  如果她追上来,我会留下来的。我想。

  可是,她没有追上来。

  我走出大门。街上,已经快一个月没有清洁工来打扫了,废纸垃圾到处都是。幸好人也大多离开了,如果还象以前那样有那么多人,弄得这么脏一定会爆发瘟疫的吧。我走出大门时,多少有点留恋地想回头看,可是还是没有回头。

  街上,很少有人走过。能走的都走了,等着离开的,想必除了万不得已不会上街来的。现在,在街上大模大样走的人,可能大多是感染者。

  我低着头,只是走着。我并不害怕那些感染者了。说来也好笑,当我们还在到处寻找感染者时,那些被感染的往往都象是怪异而恐怖,可现在看看,倒也没什么两样,只是比普通人看上去更脆弱,更憔悴。如果我感染上了,大概也不过那么一回事吧。

  我走了一段,忽然又听到了那首《TOPGUN》的主题曲。还是那家店里吧,那种有点煽情的歌声,听起来也那么具有讽刺味。

  我站住了。眼前的一切都象死了一样,除了那首歌,就只剩下风声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烟早就没了。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买烟么?我有点茫然地看看四周。

  除了那个正放着歌的小酒店。

  我走过去。门虚掩着,透过玻璃门,看得到几个人正在喝酒。吧台上,有个人正在调酒,柜台上的一个玻璃柜里,还放着几包烟。

  那景象倒和以前没什么两样,除了那些喝酒的人,每个人的脸上,不是麻木就是绝望。

  我走到吧台前,道:”请给我一包烟。”

  那调酒师正摇着酒,道:”自己拿吧。三十元。”

  这时候还要钱,而且卖得那么贵,我也有点想不到。我摸摸口袋,这些天都没有用钱的习惯了。幸好,口袋里还有一些钱,我数了三十元,抓了一包烟,撕开包装,用食指一弹烟盒的底部,一支烟跳了出来。

  这时,一个已喝得醉醺醺的人走过来,在吧台上扔了一张纸币,道:”再来一杯吧。”

  那调酒的灵巧地收好钱,倒了一杯酒道:”给您的酒。”

  我倚在吧台上,点着了烟,吸了一口,笑道:”你还要钱来做什么?”

  他看了看我,道:”钱可以买东西啊。”

  ”你还有机会可以买东西么?”

  他的手还在摇着那两个不锈钢罐子,道:”我没有机会了,可我的妻子和孩子还可以。”

  他看着吧台里,嵌在墙上的一帧小照片。上面,一男一女和一个男孩子,笑得灿烂。背后是阳光和草地,繁花如锦。

  ”他们都出去了。”他象有点爱不释手地摇着手里的罐子,”前些天还打电话进来,告诉我外面很好,让我不用担心。这些钱我不能用,但却可以让我的妻子和孩子过上好一阵子了。人总要死的,就算我马上要死了,可我还得养家糊口。何况现在我还没死,还是个商人,你说是么?”

  我吐了一口烟。他的神情安详而坦然,倒好象在谈论什么与己无关的事。我道:”也许你是对的吧。”

  这时,有个喝得已有醉意的汉子叫道:”老板,再来一瓶,五十六度的。”

  ※※※

  走出那酒店,我有点茫然。生死于人,本来也是常事吧,可看得象那酒店老板那么开的倒也少见。

  走到桥上,桥下,流水汤汤,一张落叶正飘下来,擦着水皮掠过一阵,又象被吸住了一样贴在水面上,顺水流去。这条河本来被污染得很厉害,淤泥积得几乎要堵塞河道。这些天来,水量倒增加了。我把烟头扔进河里,又摸出一支烟,刚凑到嘴边,忽然肩头被撞了一下,那支烟也掉在地上。我扭头一看,是个醉醺醺的流浪汉,手上拎了一瓶酒。他见我看了他一眼,瞪大了眼,道:”看什么看,我是感染者。”

  我有点本能地想要摸火焰枪,可是马上放下了手,叹了口气,道:”我还没被感染,对不起。”

  这话可能让他也有点奇怪,道:”什么?”忽然,他叫道:”哈,是你啊。不去那检验处上班了?”

  ”早不去了。”我看了看他,但实在认不出来,道:”你是哪一位啊,恕我眼拙。”

  ”我是成凡。”

  ”成……凡?”我依稀记得前些天那个被我查出感染了食尸鬼的不幸运的人。不错,他穿的还是那件衣服。才没几天,他身上那身西装也肮脏得象从垃圾箱里拣来的。

  ”你验得没错,”他向我露齿一笑,却又那么凄楚,”就这几天,我血液内的虫卵数量,已经达到了每立方厘米一百三十个。”

  我不知说些什么好。古文辉和柯祥的死,我并没有太多感慨,但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要死了,却偏偏象个自暴自弃的醉汉一样在街头晃荡,却更让我不安。

  ”你为什么不到那个检验处去了?”

  我只是苦笑,道:”我只去了一天,前些日子我在老单位里。昨天,我又和以前的同事吵了一架。”

  ”为了什么?”

  ”他在研究解药,结果那个实验对象的朋友自作多情来救他,弄得一团糟。实验的对象没了,资料也烧得差不多,他心情不好,怪我了。”

  成凡忽然道:”不能补救么?”

  我叹了口气,道:”实验对象都没了,实验怎么继续?谁也不肯在没死前把自己的身体捐出来做实验,等孵化后你不知道了,又没法实验了。”

  ”我肯的。”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看着他。只见成凡一张已经又脏又瘦的脸正对着我。我道:”你要想清楚,做实验时,你是清醒的,却不能动。你要忍受极大的痛苦,能行么?”

  他把手里的酒瓶扔进河里。河水汤汤,发出恶臭。他道:”我妈昨天去世了。”

  在他的眼里,滴下了一滴泪水。我有点抱歉地说:”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他擦了擦眼,”我想通了,反正迟早要死,如果用我的身体能做出解药来,那么也是值得的。”

  我看着他,心头一阵地激动。

 

  (下)

  我领着成凡回到局里。实验室的门开着,看得到老计在里面。我领着他走上楼,兴高采烈地说:”老计,我给你带来了个病人。”

  老计正在拼凑几张烧得焦黄的纸片,抬头看了看我,道:”什么?”

  ”这位成凡先生是个早期感染者。他自愿做实验对象。”

  老计一下站起来,有点激动地说:”是么?成先生,你可是人类的功臣啊!来,我还有一个备用实验室。”

  这时,我看见她出现在门口,脸上有点喜色。也许,我这手将功赎罪做得很漂亮,我几乎要向她比划一个”V”字型了。

  老计领着他走到另一间实验室里。这实验室比被我毁掉那间要简陋得多,我也有点理解老计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火了。老计掀开了实验室中间床位的玻璃罩,道:”睡上去吧。”

  成凡躺到床上,有点惴惴地道:”不会很痛苦么?”

  ”如果你的意识清醒的话,那种痛苦和恐怖没有一个人受得了的。我会让人吸上十分钟一氧化碳,你就会脑死亡,那就不会再有感觉了。”

  ”什么?煤气?”

  成凡象被蛇咬了一口一样,坐了起来。我在一边道:”成凡,反正你的生命也没有多久了,贡献出来,如果解药能成,全世界都会感谢你的。”

  他看了看床上的一根输气管,打了个寒战,道:”我想……我还是不要……”

  我有点恼火,道:”成凡,你怎么婆婆妈妈的?在外面你大义凛然,我还被你感动了。事到临头又怕了么?”

  他转过头,看了看我,哭丧着脸道:”可是,你没说要煤气中毒死掉……”

  老计在一边道:”那只是脑死亡,你一点痛苦也没有的。”

”你又没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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