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我想有个家
书名:如城往事 作者:洪刘华 本章字数:9821字 发布时间:2024-01-17

“王书生是狼,邓志刚也是狼!”听完朱小梅讲的故事,吴冬梅同学冷笑着说:

我是如皋长青沙的人,从小在农村长大,农村留给我太多太美好的回忆!

长青沙是个怎样的地方?直观感受是,远离尘嚣,美好惬意。有夏日的微风,有午后的蝉鸣,有温柔的阳光,有皓月之下的流萤……

春天,刚经历冬天冰冻的泥土开始融化,整片地里似乎都是湿漉漉的,像是浇着一片油,难怪春天是最适宜植物生长的季节。春天的乐趣,应该就是在菜地里,在一颗颗青菜白菜上,循着菜叶被啃食的痕迹,翻开菜叶去寻找躲在菜叶后的菜青虫,玩弄着一只只在手掌中蜷曲的软软的小虫,这对于幼时的我来说也是一件十分新奇有趣的事。

夏天如约而至,太阳火辣辣的,就连好不容易吹过来的一点点风都是热的。躲在树中间的知了鬼哭狼嚎,撕心裂肺地嚎叫着。让人更加感觉燥热难耐,心烦意乱。这时门口成了我们嬉戏的场所,瘦弱的小桃树上也挂起了长满细密绒毛的小毛桃,摘下一颗,清水洗净,酸甜脆爽,吃完毛桃,和弟弟脱光衣服,就光着腚子在门口打水仗,炎热的夏日,清水的洗涤,好不快活。

那时候还没有电风扇。奶奶总是不紧不慢地摇着那把大蒲扇为我们扇风,尽管汗水顺着她的睫毛往下滴,奶奶只是是用毛巾擦一下,却不肯停下手里的扇子,还笑着说:“一人扇风二人凉”。饭后,奶奶把地上扫得干干净净后,然后把擦洗晾干后的凉席铺在地上。我们午睡时奶奶都要在我们的肚子上盖上衣服,说地上凉,肚子上不盖东西容易冻着。直到现在,夏天不管多热,我睡觉的时候都要在肚子上盖点东西,因为肚子是不能冻的……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枇杷熟了,杏子黄了,葡萄架上的葡萄浑圆饱满,甜蜜的味道已经透过紫色的表皮渗了出来,挂满了白色的糖霜,幼时的我只能踮着脚去采矮处的葡萄,矮处的葡萄成长不是很好,丢一颗进嘴里,酸的我眉头都皱成一团。

到了冬天,田地里都是绿的发黑的“趴地菜”,经历过霜打雪冻的菜叶子,肥厚得像流油的培根,在强烈的光合作用下,菜叶里饱含糖分,甜得似乎能榨出糖出来。

雪后初晴,村子前面的河堤上立马便成了打雪仗的战场。孩子们各归阵营,木头刻的土枪只是摆摆样子,只有用手捏出的雪块才是可以战斗的武器。趁伙伴不注意,抓起一把雪灌进他的脖子,然后你追我赶,欢笑不断。

在声嘶力竭的呐喊和无拘无束的笑声中,空中飞舞的雪块也满含野性和激情,“硝烟"最终在汗水中散去,双方握手言和,再进行下一轮滚雪球比赛。

晚上回到家,坐在火盆边,一边烘干棉裤棉鞋,一边吃奶奶烤好的黄豆花生。黄豆在火中会裂开,终究没有花生的香。

外婆离我家不远,她的后院里有一株梅树,外婆格外重视她,有次我好奇地问:“外婆,你说这梅花是什么颜色的呢?我还从来没有看过她绽放的样子呢。”

外婆慈祥地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说:“梅花的颜色,是最美的颜色。希望你以后也像梅花开出最美的颜色。”

外婆没有继续往下说,只是微笑地注视着这株梅树。我心里想着一定要目睹她最美的颜色。

那年寒假去外婆家,路旁的花儿都被冰雪所覆盖,原本苍绿的大树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目光所及,一片苍茫。

外婆家门前的石板路,经过多年的风霜,已经破裂,老院子的墙也已经开裂,仿佛一碰就会倒塌,一片萧条破败之感。

正当我觉得一切索然无味之际,一抹绚丽的色彩映入我的眼帘——是之前的那株梅!

冰天雪地当中,只有她独自盛开在那里,细长而优美,她为冬日的白雪抹上了艳丽的色彩。

傍晚时分,月光披着一层薄纱,朦朦胧胧。月光的雪白打在梅上,竟一丝悲凉都不显,而衬得梅更加艳丽。晚上的北风一直呼啸着,雪似乎要把一切都吞噬,窗上都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但透过窗,那抹红却格外清晰,但我还是忍不住为她担心,这漫长的隆冬,她小小一枝,怎熬的过去?!

早晨起来,还是一样的冷,窗外的雪似乎更多了。我连忙来到梅的跟前,她虽覆上了雪,却仍昂着头。风仍呼啸,可梅的枝条却不曾倒下。我突然想起王安石的诗,这一刻突然具象化了起来,她小小一枝,竟熬得过这漫长的隆冬?!

“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

为有暗香来。”

梅,不惧冬日寒冷的雪,不惧萧瑟凛冽的风,不惧漫长黑夜的孤独,在一片雪白中开出自己最美的颜色。

我觉得我就是梅花。

1986年7月,我考上了江南大学。

我喜欢看书,看书有很多好处,比如增长知识,学得技能,开阔眼界,抚慰心灵,提升认知……哪一样都离不开读书,所谓开卷有益,举不胜举,数不胜数。不管春暖秋凉,还是夏热冬寒,无论阴晴雨雪,抑或雷霆风暴,每一个季节,每一天都适合读书。每一个季节,每一天都应该读点书。冬季北风呼啸,山寒水瘦,万木萧疏,鸟兽迁移或蛰伏,大自然调成相对安静的模式,连大街上的行人都明显减少了。人们习惯闭户,将寒风关在窗外,围着火炉,以“窝冬”的方式抵御寒冷。此时,沉静的心正适合拾起一本书,一页页读下去,你会发现,书中自有炭火暖,书香相伴过暖冬。

我用三个晚上看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米切尔把我带进另外一个世界,她就像穿着随意、有些俗艳的使女牵着我的手,将我领进了神圣、庄重的教堂一样。

接着我开始阅读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和斯汤达。只要走进文字,我的手上就会出汗、不安和惊恐。我需要不断地合上书页,才能抵抗阅读给我带来的躁动和惊惧。

读《包法利夫人》时,正好放年假,在严寒的冬天我会莫名其妙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在村子里跑上一圈,又跑回家里一字一句地将书看完。

周末,我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我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我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他根本顾不上看我,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我忍不住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我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他因为看我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我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我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我,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我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我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我是大学生,而他没有工作,但我们真的相爱了。

他叫陈胜,跟秦末农民起义领袖同名。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我们也不例外,我毕业后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我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初次见面,父亲跟陈胜很谈得来。吃饭的时候,母亲像是不经意地跟陈胜聊起了家常。父母对家人很凶,对待外人却礼貌有加,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和,没有一点瞧不起人的说辞。

陈胜走了以后,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妈妈反对的理由有三条:一是乡下人难免见识不足,这样会影响他的起步和发展。二是家境太差,我嫁过去肯定遭罪。

母亲最后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里是个正经人?正经人怎么会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我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母亲因为我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父亲送进了医院。我到医院里看她,她正眼都不看我,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我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这年底我跟陈胜回他的老家结婚,陈胜家有四间平房,我和陈胜住西间,哥哥住东间,公婆则住我隔壁,公婆的房间与我们的房间相通,这种状态与我想象的相去甚远,我幻想的二人世界被打破,感到很不满,因此和他们一家人吃饭时,都感到有些拘谨。

婚后不久,我就和婆婆吵了一架。那天老公外出,婆婆做了馄饨,给我们每个人盛了满满一大碗,上面浮满了香菜。我从小就不吃香菜,便一边吃,一边往外挑香菜,婆婆的脸色便不太好看,继而当着公公和哥嫂的面数落我,说自己做了这么多年的饭,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老了还要被人挑刺。

这话我可不爱听。我怎么了?我不爱吃香菜,还不能挑出来?别合计着我住在你家,你就能欺负我!我一时火起,把那个我挑出来放香菜的碟子,啪地扣在了桌子上。

全家人都愣住了,婆婆没有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举动,反应过来后,饭也不吃了。站起来直接就回屋里生气去了。公公叹口气,也跟着去了。倒是嫂子心直口快地劝我:“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以后注意点就行了。”

什么?我“以后注意点”?我觉得嫂子也在欺负我,跟她顶撞起来。结果,哥哥和嫂子也拂袖而去。

之后几天,我就处在十分微妙的环境中。每天到了吃饭的时候,除了公公喊两声外,再也没有人喊我了。我装作清闲自在,一个人出去吃饭。但是吃完饭,总要回家睡觉啊。而且一家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想不碰面也不可能啊。我多少感到有些尴尬,一个人若是谁也不答理你,还真有点不妙呢!

老公回来的第2天就知道了这件事。那天晚上,他笑眯眯地对我说:“我跟你说件事。”我脖子一梗:“说吧。”反正事情出来了,死猪不怕开水烫!

老公跟我讲了他的童年,那个时候,他家里生活困苦,一个月只能改善一次生活,常常是婆婆包几个饺子,一家人分着吃,婆婆的节约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而且人老了,对一些事情会更敏感……

我打断他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心情?”

他笑了笑,说:“明天一起吃饭再说。”

一家人坐到一起吃饭,老公像变戏法一样,突然从身后拿出一个血压计对婆婆说:“妈,你看。这是冬梅昨天跑去给你买的电子血压计,说你和爸年龄大了,那台老式的不好用,这个电子的更直观,一看就明白了。”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对我眨眨眼。

婆婆接过血压计,好奇地拿给公公看,脸上分明有了笑意。

晚上,我看电影回家后正准备进房,婆婆忽然喊住我,认真地对我说:“冬梅啊,小胜都告诉我了,你从小就不吃香菜,可你怎么不早说啊?以后我做饭菜就不放了。到我这里,就跟在你妈妈那里一样,别见外。”我鼻子一酸。拉住婆婆的手,喊了声:“妈。”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回到无锡后,陈胜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我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婚后的我不想怀孕,我们还年轻,要等到30岁之后,有了经济基础再说下一代的事情。婆婆与公公都表示赞同。

我和老公一直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但是激情之下,谁也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总之我怀孕了。

我坚决不要这个孩子,此时此刻,婆婆却不同意了。她坚持生孩子要顺其自然,既然怀上了,就应该留下这个孩子。

说实在的,老公当时也慌了手脚,对于孩子的去留,他口头上表示听我的,但是行动上却没有这样做。

我的脾气变得很坏,但老公没有责备我,也没有跟我针锋相对。他找来一些有关孕妇保健的书让我看,我明白他的意思,却拒绝看那些书,直到有一天……

那天下班回到家,我换了鞋,走进卧室。天啊,卧室的墙壁上贴了很多娃娃照,上面的孩子都白白胖胖的,男孩、女孩都有,各种表情,各种姿态,可爱极了。

正当我母爱泛滥的时候,老公忽然伸手蒙住了我的眼睛,说:“你现在开始想象,你的肚子里也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小生命,你还忍心吗?”

我不忍心,说句实话。当开始有了反应的时候,我就对这个小生命有了感情,但一开始我信誓旦旦地说要等有经济基础之后再要孩子的。如果现在要了这个孩子,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我这辈子最遭罪的就是妊娠的这几个月了,强烈的妊娠反应整得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没有吃上一顿饱饭。简直就是大病了一场。

陈胜看着我这样,有时会说我矫情。每当这时,我都会跟他大吵一架,说他不懂女人的辛苦。他看着我,两眼中满是无奈。

后来我辞职了,然而孕吐的痛苦并没有因为我辞职而有所减轻。那段时间,我几乎是闻到一点油腥味就会恶心得不行。每天,我只能勉强吃点白水泡饭,整个人几乎处于半昏迷的状态。身体上的不适让我变得异常敏感和易怒,有时候看到什么都会觉得心烦意乱。

怀孕五六个月时,孕吐终于有所缓解,但紧接着就是腿部的浮肿。每次走路都会觉得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医生建议我多运动,不要总是躺着。然而陈胜每天工作到深夜,根本没时间陪我散步。我只能一个人在家里走来走去,心中充满了空虚和委屈。

我把所有的不满和委屈都发泄在陈胜身上。每天跟他发脾气,说他不在乎我,不懂我的辛苦。而他看着我这样,第一次跟我有了争吵。他说:“怀个孕而已,你至于吗?哪个女人不生孩子,我每天这么忙,不都是为了你和孩子吗?你不体谅也就算了,还天天无理取闹!”听着他的话,我更是气得直哭。

有了钱之后,陈胜与单开华合开了一家物流公司,没几年的时间公司便初成规模,陈胜也买了新车。

为了让我的生活更加自由和惬意,陈胜给我开了一间花店,那一天我看到花店的时候,眼泛泪花,内心特别感动。

我曾经给老公讲过我想开一间花店,我还给他描绘过那个画面,没想到他当真了。

店面装潢得温馨雅致,鲜花在橱窗中绽放,五颜六色的花朵在灿烂的阳光下显得格外美丽。

一切都是按我之前梦想的样子来摆设,真的像做梦一样,迎着阳光,闻着花香,我觉得自己就是置身于花海之中的公主。

那一刻,我真的感受到了老公的用心和爱意,我觉得自己真的爱对了人,很感恩生活。

许多人以为陈胜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我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我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我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我洗脚。听别人说我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我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我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你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我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我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我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世间最美的遇见,无关路途远近,而是心与心的契合。真正长久的陪伴,是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你我始终相伴左右。即便人海中还会有诸多邂逅,可在我心中,你的位置无可替代,无人能及。那些共同走过的日子,或平淡或波折,都成了生命中最珍贵的典藏。未来的路,愿与你继续携手,在柴米油盐里,在朝朝暮暮间,续写我们的故事,让这份情在时光中愈发醇厚、绵长。

在我生命中所有的时光里,你都是那一抹最耀眼的色彩,是我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眷恋。无论是阳光灿烂的日子,还是风雨交加的时刻,你始终占据着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在生活中遭遇挫折,心情低落时,只要想起你,心中便会涌起一股温暖的力量,支撑着我重新振作起来;当我取得成功,满心欢喜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与你分享这份喜悦,因为只有你能真正理解我内心的感受,你的笑容和鼓励,是对我最大的褒奖。

邓志刚也是我们同学,他的新房装修期间,租住到我们隔壁。

隔壁家具都是现成的,邓志刚搬来的东西并不多,除了锅碗瓢盆就是被褥衣服。和他同时来的还有一个女人,看他们抬东西时的默契程度,我猜这女人应该是他的妻子。我问陈胜,陈胜嗯了一声,也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邓志刚看上去很有素养,文质彬彬的,说话从来不会高声,看到我脸上总是挂着笑容,问候一声“你好”或者说些“天气真好”之类不咸不淡的话。我时常看到他们两个人一起下班买菜回来,邓志刚总是拎着菜,女人怀里挎着小包,有时他们扯着手走,有时女人会挎上邓志刚的胳膊。看他们的亲昵劲儿,绝对是无可挑剔的一对璧人,这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并不多见。到了这个年龄,寻常夫妻早被柴米油盐磨砺得失去了生活情趣,只会机械性地吃饭睡觉上班。而他们竟然还像初恋的情人,言谈举止显露出满满的爱意。晚上没风的天,他们会一起下楼在人行道上打一会儿羽毛球,累了便一起坐到旁边的长椅上休息。有时女的坐下了,邓志刚则跑到旁边的超市拎两支冰激凌回来。很诧异世上还有这么和谐的家庭。或许他们只是装给人看,但他们家里也从来没有传出过吵闹的声响,想必俩人都很有学识,他们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们优质的生活。

那天我去超市买酱油回来,刚走进电梯,就听楼道的单元门重重地响了一下,我知道又有人进来了,便按住电梯的开门按钮,等外面的人进来一起乘梯,没想到进来的人是邓志刚,他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旁边站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

邓志刚眼神里闪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他怕我说话,急忙把女人拉进电梯,然后对我说,“这是你嫂子,刚从老家过来!”

“嫂子?这是嫂子,那么以前的女人是谁?”我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脑袋飞快地转着,不敢轻易做声。我知道此时如果多说一句话,眼前的岁月静好立马会转换为鸡飞狗跳。

这个女人看邓志刚的眼神十分怜爱,她伸出手把他额头上的一粒汗珠揩掉,并且想把那个塑料袋接过来。邓志刚立即按住,依旧自己拎着。邓志刚表现出一个好男人应有的风范,什么重物都不让女人提。他对之前的那个女人也是这样。我这样想着,电梯已经来到我们居住的楼层,各自回家。

这世界如此乱套,平和的表象下竟然隐藏着无法言说的龌龊,像一颗颗鲜艳的毒蘑菇,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可能要了人的性命。

这年底,陈胜说有个紧急任务,要去上海出差,说完就开车走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朱小梅约我去做个头发。我一想快过年了,也该打扮打扮自己,就应约前往。

到了发廊,里边的人很多,都是预约过的。因为我是临时来的,理发师说今天做不了,我也没有太在意,做不了就算了,权当陪着朱小梅做。朱小梅烫发很费时间,我们上午去的,到了下午三四点钟还没弄好。朱小梅说饿了,可是正烫着头,满头的杠子不方便出去,她就让我去发廊对面的东北烤肉店买点肉串回来吃。

一进烤肉店,我就看见角落里一个男士背对着我坐着,穿着和我老公一模一样的孔雀蓝色薄羽绒服,因为颜色和款式都比较特别,所以特别醒目。那男士身边还有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子,两个人低语说笑,举止亲密。我正想前去看个究竟,这时身边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哎呀,这不是吴冬梅吗,你怎么一个人呢?”我一看原来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邓志刚。我说陈胜出差了,我就和朱小梅一起出来做个头发。邓志刚破天荒地帮我付了肉串钱,同时向我做了个鬼脸。

当我再去找那两个人时,他们已经走了。

我打包好肉串回到发廊,朱小梅边吃肉串边问我:“你怎么去了这么久啊?”我说看见一个人和我老公穿着一样的衣服,因为背对着我,没看清脸,不知道是不是陈胜。朱小梅说:“你不是说陈胜去了上海吗?怎么会还在无锡呢?再说男人穿一样的衣服也不奇怪啊。”我一想也对,就没有放在心上。

这事本来过去了,可是第二天朱小梅却对我说:“听老公说昨天陈胜根本就没去上海,中午还和同学们一起喝酒呢!你说的女孩我老公也认识,她就是我们金店的同事阮新梅。

我一听可就气坏了,朱小梅说:“你不要惊动陈胜,先去我们店教训一下那个狐狸精再说。”朱小梅的仗义让我很感动,不由抱着她哭了。

朱小梅让我在她下班前去她店里,给那个女的颜色看看,看她还敢不敢惦记人家的老公。

我按照小梅说的时间到了他们店里,小梅偷偷地往阮新梅一指,我一看果然是在烧烤店里看到的女子,于是立即冲上前去骂道:“你这个狐狸精,请离我老公远点,不要那么不要脸!”那女子莫名其妙地说:“谁认识你老公呀,你有病吧?”她店里的同事都围了过来,朱小梅假装责备我说:“你有证据吗?不能瞎说啊!”我继续不停地骂阮新梅,啥难听骂啥,骂够了就回家了。

晚上老公回来了,他脸色特别难看,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不是去金店骂人啦?”我说:“是啊,怎么了?你还有脸问呢?”陈胜说:“你知道你去骂的那个女子是谁吗?她是单开华的老婆阮新梅,与朱小梅在一个店里上班,两个人都在竞争店长的位置。那天请阮新梅吃烧烤的就是朱小梅的老公王书生,他故意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然后背对着你,让邓志刚打掩护。你被他们当枪使,自己还不知道。你这样一闹,阮新梅的店长算是泡汤了。”

我一听很后悔,不过也很奇怪,于是问陈胜: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邓志刚告诉我的呀!”

原来是这样!几天后朱小梅发语音请我吃饭,说她当上店长了,店长每个月的工资要比员工多500块钱,所以她要庆祝庆祝。

我听完之后苦笑着说:“我被你们夫妻像傻子一样利用,不仅害人家丢了名誉、工作,还差点毁了自己的婚姻,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不过老公跟他们关系还好,经常在一起喝酒吹牛。

为了离开他们,我有次对老公说:“我们不如把无锡的房子卖了,然后到老家买块地,种些蔬菜、瓜果,养点鸡鸭、猪羊,自己吃应该多好啊!”老公一听立即赞成。

于是我们都辞职回到了老家如皋九华镇。

2006年,经过市政府批准,我们承包了村里的16亩历史性荒地。那片荒地荆棘丛生、乱石遍布,我们起早贪黑沐风栉雨,一锄头一镐头地把荒地开垦出来,种下了300多株美国糖桔。

2008年正月初八,我永远记得那个日子——那天开工植树,也种下了一家人全部的希望。所有的土地流转手续、承包合同,村里镇上的大红公章都盖得清清楚楚。

那些果树就像我的孩子,我看着它们一天天长高。2010年开始零星挂果,2012年迎来大丰收,以后一年比一年丰产。那金灿灿的橘子,甜在嘴里,更甜在我一家人的心里。这片用汗水浇灌出来的果园,承载着我一家人的生机和希望。我以为,终于能靠自己的双手奔小康,过上像样的日子了。

可是2013年7月13日,我向往和憧憬的一切戛然而止。

那天,国土所所长打来电话,说我的果园“违规”了,国土局决定无偿收回。我问他违规的依据是什么?政策文件在哪里?他说要退林还耕。第二天曹镇长亲自上门,并撂下一句:“施工时别拦着,后果自负。”

四天后,两台挖机开进了我的果园。整整三天时间,300多棵正值盛果期的果树,全被连根拔起,满地狼藉。我苦心经营七年的果园,三天就化为乌有。镇政府毁掉的不只是一片果园,更是我一家人的生存根基。原本已经开始奔小康的日子,一夜之间跌回谷底。让我感到迷茫和绝望的是:我一家人今后怎么生活?

果园被毁后,我跑去镇政府要说法,镇长、主任,个个躲着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好不容易堵到人,也只是劝我“支持政府工作”。

这几年里,我跑过信访局,塞过领导信箱,发过上百条短信,打过十几通电话——没有一条回复,没有一个说法。一个守着合法手续的公民,怎么就守不住自己的果园?

后来我反复研究政策才知道,我承包的是历史性荒地,不是基本农田。在这类荒地上发展果树种植,不仅不违规,反而是国家鼓励的。因为果园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果树的根系能有效固土保水,减少水土流失,本身就发挥着生态效益。我们开垦荒地种果树,是把荒地变绿洲,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

还有国家明确规定,实施耕地恢复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制止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强行砍树的情况,要给予农户合理过渡期。镇政府在我果树最丰产的时候强行推平,严重违背了这一政策精神。果园被毁十几年了,我一直在追问:合法合规且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收入的果园,镇政府凭什么说挖就挖?一个守法公民的申诉,凭什么十几年没人搭理?

我是个弱女子,国家的政策我也不是太了解,不过你说有偿出租就有偿出租,无偿收回就无偿收回,谁给你的权力?

别说无偿收回,有偿收回也要得到我的同意!我是土地有偿承包人,也是土地使用权人,你说无偿就无偿了?

现在电视剧《太平年》正在热播,老百姓都想过上《太平年》;可是有的人就是不让我们过太平年!

钱弘俶纳土归宋,赵匡胤封他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我纳土归镇,最后赔偿费都没有!我是不是应该收回我的土地使用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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