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的起源
说到法律的起源,这个是有了国家之后的事,有人说了,历史上的一些民族,特别是游牧民族,他们好像没有国家,但他们内部也是有法律的,或者是相当于法律的各种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与其谈国家,不如谈政府,现实中,比如一个土霸王占了一块地,他也可以发布法律,其实,这里不认为这是法律,只是一些规定,起到了类似法律的作用。
当这帮人被赶走后,他们的规定,不管有没有成文,这些规定还在他们中起作用,非要说这就法律也可以,名词而已。
是的,有法律就已经有了国家,国家一定会制定法律,有了法律才像一个国家,此时的法律,原则上是指代表这个国家的政府的成文条款。
人类太聪明了,却常常上演聪明反被聪明误,法律却不管你聪不聪明,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强制,换句话说,每个人都被其他人管着,不存在绝对自由的人。
斯宾诺莎说:“确切的说,法律是为了某一目的,人们给自己或他人定下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样给法律下定义就比较方便了。然而知道立法目的的只有少数人,大多数人尽管受到法律的约束,却不明白立法的目的是什么。立法者为了让公众遵守法律,就给予法律另一种不同于其本质的目的,他让守法者获得所想要的好处,让违法者承受所害怕的危险,这样一来,法律对于公众的约束,就像给马套上笼头一样。”前面说了,水是自由的,水是在堤坝里自由的流动,如果没有堤坝,水的自由是致使的,所以,水必须在堤坝的强制下享受自由。
云似乎比水更自由,天上没有“云堤”,其实有,云需要风才能飘,云是在风的控制下运动的,风却是由其他运动产生的,万物都要受制于他物,没有绝对的自由。
法律的产生既是人的聪明,也是人的无奈,人类有了道德之后的日子是很惬意的,但这种状态不可能长久,很快,人类就会发明法律,这是生存的需要。
霍布斯说:“没有理智的动物不能区别无形的分割和有形的损失,所以当它们安闲时,就不会感到受了同伴的冒犯,而人类在最安闲时刻则是最麻烦的时候,因为在这种时候他们最喜欢显示自己的聪明,并且爱管国家当局者的行为。”感觉人类就是地球上的一种折腾物种,折腾成了人存在的方式,法律就是折腾规则。
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先公布,然后由强力机关来监督执行,法律不是当权者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法律是当时文化的提炼,是符合当时文化的。
法律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要公平,就是要一视同仁,至少表面上要这样才行。
对于这一点,动物也在寻求公平,只不过我们人对公平的要求太细腻了,一只狗被另一只狗撞倒后只是爬起来而已,而人要寻求道歉,狗对此完全不理解。
包括感恩这类行为也是一种寻求公平,此时对恩人的付出很可能不计代价,因为自己觉得这样公平。
寻求公平就是人的一个心理过程,法律要做的就是满足这个心理过程,但人的心理是复杂的,人有时候发自内心的想让法律公平,有时又想法设法利用法律干不公平的事。
莎士比亚说:“在这腐败的世界上,镀金的罪恶之手可以排挤正义,因为往往由罪恶得来的利益,便可划出一份去贿买法律。”
法律那么早就诞生了,却一直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是资本主义喂肥了法律,所以现代法律,包括我们的法律,老是有很多资本主义特征这就好理解了。
法律是道德退化的表现,制定法律是想要维护道德,但法律所采用的方法使得法律成了道德的量化,以致于人们在遵守道德的时候显得越来越不纯粹,常常以不道德的方式在表现道德。
制定法律的目的不是一定要使用该法律,法律的出发点是要维持稳定,塞万提斯说:“拿枪杆子的人的奋斗目标是和平。”这话,还是有道理的,不要看法律是治人的,法律是希望世界美好的,法律是在限制和引导自由。
错误理解自由的人们才需要法律,法律的产生是人类不得已为之,是人类打着进步的旗号的一种退步,人类终有一天有能力取消法律,这一点和钱有些类似。
---中国法律
中国的文化框架成于先秦时期,中国法律也不例外,先秦诸子们都提出过与法律有关的一系列观点,这里选择几位谈谈。
中国是法律基础理论的鼻祖,这个基础首先是由中国的先秦诸子们总结并创建的,是成了体系的,成了体系就成了哲学,法律需要有相应的哲学基础。
诸子们已经阐述了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法家帮助帝王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一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律体系。
道德仁义礼既是在讲哲学,又是在讲政治,同时,也是在讲生活,这其中,法律的原理也在里面,孔子很清楚法律的作用,但孔子作为哲学家,他心里不可能重视法律,因为法律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得搞思想建设,道德、文化才是最根本的。
自己不想干坏事是最好的,那种因为有法律,所以不能干坏事,这个显得比较低级。
墨子提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墨子的尚贤和尚同,实际是民 主和集中的思想,墨子的兼爱是公平、平等的变通,墨子的爱憎分明,让法家学去了,结果有点极端。
墨子对个人自由的向往,在当时,这一点很具煽动性,墨子要求保护私有财产,这个思想很先进,是民 主的基础,妥妥的法律界人士。
墨子谈鬼,那是为了吓人,既吓老百姓,也吓统治者,跟欧洲人用宗教来约束人们的思想有点类似,墨子是作为科学家在谈鬼,这和牛顿谈上帝是一个道理。
墨子在军事方面的思想基本就是个防守,墨子是城防战专家,在后勤、战争动员等方面有着成套的思想,现在中国人的军事思想仍然在于防,而不像西方,老是想进攻别人。
墨子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早期百科全书,一环一环的论述展现出了墨子思想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完整步伐,最终,墨子成了那个时代的国际主义战士和共产主义战士。
墨子思想太先进,超出了时代的理解力,所以,墨子思想必然被时代抛弃,今天的我们能读到墨子实属不易,中国文化哪怕是启动偶然性也要把墨子的思想保留下来。
荀子出任过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当时中国水平最高的官办学府的校长,可见其学术水平肯定很高。
荀子的思想,涉及面很广,荀子说人性恶,这既是其研究成果,也是现实,说出了恶就把人性的善恶说全了。
荀子所说的恶是指人依然是动物,动物不恶是生存不下来的,对于人,可以把恶理解为自私。
此处,荀子谈的善恶是指从动物人迈向真正的人的过程,荀子说出人性恶,实际上是为法律的提出打基础,有恶才更需要法律。
荀子是教育家,教出了两个著名的法律界人士,一个韩非,一个李斯,从此,中国正式有了法家,法家的法律理论也成了执政理论。
如果说墨子是中国法律的娘,荀子就是中国法律的爹,荀子是春秋时代思想界的全才,是那个时代最后一位大师。
法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历代君王,对各家各派是有取啥的,唯独对法家思想是统一的接受,似乎是不接受不行,只是接受的形式不同,一般是悄悄的在桌下进行,桌上那还是按儒家的办,门面上必须显得亲切一点。
法家人物都是大公无私的,是要帮助君王坐稳江山,无意中奠定了法律的一些理论基础,法家思想和法律还真是很像,不管是对付臣子还是对付老百姓,不管是方法还是法律,总之是有法可依的。
法律也有这个特点,法律首先是用来对付自己人的,即法律用于族群内、用于国内。
都说法家的作法太极端,这需要看到其时代的特点,法家大佬商鞅主持的变法使中国走向了大一统,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都是不可磨灭的。
法家人物李斯为大一统提供了具体构架,采用郡县制、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车轨等措施,具体来看就是一个个政策,加在一块儿,那就只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才做得到,更关键的是,这种文化刻进了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里。
悲剧人物韩非是理论家,对法家思想进行了总结,可惜他栽在同学李斯手里,但他的思想启发了李斯,也启发了秦始皇。
法家的伟大可以衬托出儒家的伟大,可以这么说,没有儒家就没有中国,没有法家也没有中国,最终来说,法家不在儒家框架下搞事就没有中国。
相比之下,法家对法律的贡献算什么呀,法家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才是历史性的,法家的横空出世宣告了百家争鸣时代可以休矣,中国人已经找到了人和人类社会的真谛。
在法家的帮助下,中国建立起了一套三法司法律体系,其实用性和先进性,直到现在,全世界都在用,只是形式上略有不同而已。
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书中到处都有体现,使得中国的法律思想在逻辑上的完整性和历史的连续性都是世界第一,没点中国文化的基础,可能对这句话难以理解,法律不在于列几条法律条款,法律是一种文化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