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充满可言说的历史——昆明花灯2
书名:非遗绝唱 作者:闻冰轮 本章字数:2625字 发布时间:2024-06-23

花灯的流传

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关于花灯的记载。花灯其演出形式大体分流为几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说唱”,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三是有的吸收戏曲的程式规律,逐渐发展成花鼓戏;四是有的则较多地保持着花灯的歌舞特点,是花灯歌舞;五,有的加了鼓,变成花鼓舞;六,有的搬演戏曲故事,被称为“灯戏”和“花灯戏”。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乐素材和风格以及受邻近姊妹艺术影响的不同,各种花灯在剧目题材、声腔结构、表演特点上,都各有特色,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尽相同。
云南花灯流传于云南全省及贵州的盘县、四川的会理一带。花灯在长期流传中,由于地区不同,先后形成九个支派:昆明花灯、呈贡花灯,玉溪花灯,弥渡花灯,姚安、大姚、楚雄、禄丰花灯,元谋花灯,建水、蒙自花灯,嵩明、曲靖、罗平花灯,文山、邱北花灯,边疆地区花灯。它们彼此大同小异,基本特色相似。
花灯在形成了载歌载舞的形式以后,艺人们经过多年实践,将生活中的各种动作和民间武术加以艺术加工,创造和发展了风格不同的文、武花灯。文花灯秀丽洒脱,武花灯健美刚劲。
嵩明县是云南花灯的流行地之一,也是古滇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丰富多彩的地方文化源远流长。嵩明花灯便是其中之一,在嵩明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民谚“正月不唱灯,牛死马遭瘟”之说,可见一斑。
嵩明花灯的艺术形式,按民间的演出习俗,分为“团场”、“打升官”和“坐场”三类。
什么叫‘“团场”呢?
“团场”就是集体性的歌舞。俗称“大团场”,“跑场”。云南话中的“团”就是“拢”“聚”的意思。“跑”意思是明白无误的。用来形容集体歌舞的形态,是很形象的。团场以载歌载歌的形式,热烈欢快的场面,反映出劳动人民的快乐情景。过去,上至八旬老叟,下至三岁孩童几乎都知会。“团场”是每个灯会的首演节目。
  “团场”所用服饰分为男女两种,所用道具有八角灯、排灯、方灯、圆灯、扇子等。所有灯类装有蜡烛,演出时红灯点燃,既可照明,更显示出热闹气氛。
  “团场”一般由17人表演,身段以“崴”为主。基本动作以模拟劳动和动物形态两类。演唱曲调有正采、倒采等三十余首。其内容有歌颂劳动的、反映青年男女爱情的,也有叙述花、鸟、鱼、虫之类的。曲调结构短小、旋律流畅。伴奏乐器主要以打击乐和唢呐为主。
“团场”的舞蹈场面极其丰富,分别有双龙吐水、白马分鬃、双十字套古钱、一窝羊、两窝羊、三窝羊、四窝羊、耗子编篱笆等数十个。
其中的“坐场”,则是各类剧(节)目的总称,依据表演形式可分为表演唱、花灯歌舞、花灯小戏、打岔、讲口戏五种形式。
当然,这种划分不可能精确。好些形式是相互交错的。比如“团场”是广场演出形式,其特点是队形变化多,并充分利用舞蹈和道具来渲染气氛。有简单歌唱成分的小型歌舞,以舞为主,歌伴舞,如《梁山小唱》,《赞画扇》等。有一定人物情节的歌舞,这种歌舞最早流行在清末时期,当时是由群舞伴着一个“打岔”的角色成对歌对舞形式。以别出心裁的情节表现嬉戏热闹的气氛,如《游春》,《大茶山》。有人物和情节的歌舞小戏,如《闹渡》,《探干妹》。又如,传统的花灯舞蹈有只舞不唱的如《狮舞》、《猴子弹棉花》等,有集体性的歌舞,如《连厢》、《拉花》等。花灯戏的行当,原来只有男女二人,以后才分为生、旦、丑三个行当,当花灯戏演出中型、大型的角色众多的剧目以后,又增加了其他行当。

花灯的光大

自明清以来,省外各类艺术品种先后传入云南,与云南的民族文化和歌舞艺术结合,经过不断的吸收、融化、改进,并注入了浓厚的乡土气息,终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昆明花灯。昆明的花灯,形成了一批以明清小曲为主体的花灯曲调,它们一方面既保持着小曲典稚、抒情的特征,同时又被注入了浓厚的乡土气息,形成云南花灯中别具一格的地区特色。
约在清代道光年间,昆明唱灯的活动日愈普及,当时的“灯会”“灯班”“灯棚”数量也很多,尽管都是业余活动,“每岁春正月,各村迎请后稷田祖设坛致祭,演龙灯、花灯,鼓吹笙箫,弦歌遍野。”就是过去昆明花灯活动的真实写照。
有关民间花灯起源,以及由花灯歌舞发展成花灯剧的年代,目前尚无准确资料予以证实。根据已有文献,明中叶即公元1454年前后,云南杨林人兰止庵曾写过《性天风月通玄记》传奇;清初(1657年)云南人何蔚文写过五个传奇剧本。这是目前已知的云南最早的戏剧创作活动。清康熙年间(1701年)云南开始出现专业戏班,曾有四个戏班在昆明建立乐王庙。清乾隆年间(1746年)秦腔、石牌腔、楚腔、弋阳腔等传入云南。另据元谋花灯艺人张万育称,元谋花灯相传已有十三代。此外,在花灯的曲调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明清小曲,如挂枝儿、打枣竿等,都是流行与明万历以后直到清初的民间小曲。据此推算,作为一个剧种的花灯,早在明末清初就已具雏形。
昆明市所辖范围内,共有三种风格各异的传统花灯艺术,即流行于昆明市部分区、县的昆明花灯,流行于嵩明县及附近一带的篙明花灯,以及兴起于玉溪、于本世纪34年代传入昆明各地的玉溪新灯。
古时的花灯,有一套完整的表演程序,主要包括:设灯堂、启灯(请灯)、跳灯、辞灯。其表演形式,有花灯二人转(两人表演的单花灯)、双花灯(四人表演的双花灯)、花灯群舞(多人表演的群花灯)、花灯戏(剧)等。如今民,浓厚传统仪式的表演活动已减弱,呈现出更为大众化、现实化、世俗化的表演活动。
徐嘉瑞的《云南农村戏曲史》把较早的花灯剧称为“旧灯剧”。它较多地保留了明清小曲,唱词多为长短句。大约在本世纪30年代前后,以玉溪花灯为代表的“新灯剧”兴起,从唱本中改编了如《蟒蛇记》、《金铃记》、《董永卖身》等一些剧目,也出现了一些直接反映云南生活的剧目,如《出门走厂》、《双接妹》等。运用了一些新的曲调,如[十杯酒]、[虞美情]、[昭通凋]、[东川采茶]等,革新了一些原来的曲调,如[出门板],[五里塘]等。“新灯剧的唱词,多为整齐的10字句、7字句,曲调、剧目,都更通俗易懂,更接近当时群众的生活,戏剧性增强了,角色行当也比“旧灯剧”有了发展。因而很快风靡一时。
1940年后,花灯出现了专业剧场,为了适应剧场演出的需要,大量从滇剧移植剧目,出现了所谓的"灯夹戏"时期。对花。灯的服装、化妆、表演等方面的戏剧化,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则使花灯脱离了农村,而趋于市民化。当然,农村中的花灯,仍在那里以业余的形式,缓慢地发展着,甚至到今天,我们还可以在一些山区农村,看到较为古朴的花灯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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