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巧借时间赚钱的高手
犹太人珍惜时间这是众所周知的,精明的犹太人总是善于打时间的算盘,善于把时间变成金钱。同时,在经商过程中的犹太人,早就对时机这个词有明确的认识。所谓时机,就是时间加机遇。在商业中,时间就是机遇,时间就是金钱,只要善于利用时间差,财富就会不断聚集而来。
由初到伦敦时一文不名的穷小子而成为日后南非首富之一的犹太钻石商巴奈·巴纳特,最初是带着40箱雪茄烟作为创始资本来到南非的。他把这些雪茄抵押给探矿者,获得了一些钻石。从这里开始,短短几年时间里,巴纳特成了一个富有的钻石商人和从事矿藏资源买卖的经纪人。
巴纳特的赢利呈周期性变化,每星期六是他获利最多的日子,因为这一天银行较早停止营业,巴纳特可以尽兴地用支票购买钻石。然后,他在星期一银行重新开门之前将钻石售出,以所得款项支付货款。
这种办法说穿了,差不多等于开空头支票。巴纳特借银行停止营业的一天多时间,“暂缓付款”且又不会让自己的空头支票给打回来,只要他有能力在每个星期一早上给自己的账号上存入足够兑付他星期六所开出的所有支票,那他就永远没有开“空头支票”。所以,巴纳特的这种拖延付款,纯粹利用了市场运行的时间表,在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调动了远比他实际拥有多得多的资金。
巴纳特对时间的精打细算如此别出心裁,甚至让其他犹太人也感到惊奇,当时南非的犹太商人大多对巴纳特的做法不甚赞同。不过平心而论,只要巴纳特没有让卖主在星期一上午收不回款,谁也不能对他说什么,而只能服膺于这个犹太商人的“精明”。
时间的价值还显示在赶季节和抢在竞争对手前、获取好价格和占领市场方面。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谁能在一个市场上一马当先,以质优款新的产品问世,谁就必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如电子手表,刚上市时每块售价几十美元乃至几百美元。当许多竞争者推出同类产品时,其价值便一落千丈,每块售价只有几美元。
又如人们日常的必需品——蔬菜,在反季节时售价数倍于盛产季节。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呢?这显然是“时间”的价值。
时间的价值还表现在生意的全过程。一个企业的经营效益的高低,与其费用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
根据众多的企业核算,其经营费用中有70%左右是花费在占用资金的利息上。如一个企业一年的营业额为10亿元,其资金年周转率为两次,言下之意,该企业每年占用资金为5亿元。按通常的银行利息为12%(年息)计算,一年共支付利息达6000万元。如果该企业能把握一切时间和进行有效管理,使资金周转达到一年4次,那么其支付的利息就可节省3000万元,换句话说,该企业就可多赢利3000万元了。除此之外,加快货物购入和销出,加快货款的清收等,都体现出时间的价值。
犹太人将“马上解决”作为座右铭。所以,他们特别注重“第克替特”时间。在他们看来,拖延昨天的工作,是最可耻的事。犹太人不管做什么事,尤其在处理自己的经商事项时,绝不把问题遗留到明天,即绝不拖延,而是立即解决,按照“每天都有每天的计划”办事。
“钱是可以借用的,而时间绝不可以借用,时间远比金钱宝贵。”这是《塔木德》对犹太人的忠告,犹太人也因此成为了巧借时间的高手。因此,这条忠告也值得每一个人学习。
[BT2]4.哈默的厚黑投机术
厚黑商人哈默一生中最活跃的25年是1931年从俄国回来后开始的。在这25年里,他得心应手,在他发生兴趣的任何一个行业都取得了成功。形象一点说,他就像一个魔术师,从一个大礼帽里不断提出一只又一只兔子,从事工艺品的买卖就仿佛大礼帽里跳出的一只兔子。
当哈默的眼睛盯在销售艺术品上的时候,他的耳朵却在倾听四面八方。他听到一个清晰的信号,罗斯福入主白宫以后,“新政”得势,美国的禁酒令就会被废除,全国对啤酒和威士忌的需求将迅猛增加,那时就需要空前数量的酒桶。
哈默非常清楚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制酒桶用的桶板,除了俄国还能到哪里去寻找呢?他在俄国住了多年,清楚地知道苏联人有什么东西可以出口。于是,他订购了几船桶板,并建造了一个现代化的酒桶工厂。等产品出厂时,禁酒令恰好废除,酒桶供不应求。
有一段时间,哈默满足于当一名酒桶供应商,而没有涉足这个行业。不久,他的一位朋友金伯尔向他提供了一点证券市场的内部消息。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爆发,由于谷物紧张,酿酒厂不准使用谷物酿酒,威士忌酒会成为紧俏货。金伯尔怂恿他说:“赶紧买进一点美国酿酒厂的股票。这笔买卖没有丝毫风险,谁要是买他们一份股票,他们就准备给谁一桶烈性威士忌酒作为股息。”于是,哈默以每股90美元的价格买了5500股。
对于哈默来讲,这可算是最不寻常的一笔投资,原因还不光是他几乎是个滴酒不沾的禁酒主义者。他从来不玩股票,因此1929年证券市场崩溃时,他是很少几个完全没有受到影响的富翁之一。某种讲究实际的直觉促使他不卷入那十年间狂热的投机买卖,因此证券市场的崩溃只不过是他茶余饭后在报上浏览到的一段新闻而已。如不是金伯尔而是另外一个人怂恿他去购买美国酿酒公司的股票,他可能会嗤之以鼻。可现在,哈默买下了一笔股票,随即他带着新娘去做了两个月的新婚蜜月旅行,早把这件事丢之脑后。等他返回纽约后,突然惊喜地发现,股票的价格已跳到每股150美元。正当他准备出售股票时,金伯尔又来劝阻了。
“别卖,”金伯尔说,“你从送你的威士忌酒里可以赚更多的钱,而股票仍是你的。”
之后,哈默将股息所得的5500桶烈性威士忌装瓶并贴上自己的商标出售。金伯尔在纽约的报纸上刊登了整幅广告,于是买酒队伍摩肩接踵。
哈默的5500桶酒很快就卖了2500桶,剩下的部分本来很快就可以售完,哈默也高兴地准备售完就洗手不干这一行,但幸运之神又闯进了他的生活。有一天,有一位叫艾森伯格的化学工程师来访,哈默接见了他,愿意听听他的来意,但希望他不要待太长的时间。但谈话一开始,哈默就被对方吸引了。客人说,若纯威士忌掺上80%的廉价土豆酒精,数量就可增加5倍,而那时,大部分酒客会辨不出真伪。哈默的脑子转得飞快,如果情况属实,他剩下的3000桶酒就能变成15000桶,比他最初买的时候还多出9500桶,而且股票仍然是他的,划得来!
工程师来就是为了说服哈默,自然带来了样品,哈默一尝,对方所言极是。于是,他就按照工程师的建议,迅速以廉价买下了一个政府急于脱手的亏损酒厂,而那时当地的土豆成灾、腐烂得臭气冲天。没过多久,这种混合酒就出厂了,又一次销路大增。
就在这时,美国政府又允许谷物造酒,这时哈默的混合酒就成了灾害,而当时买好的成堆的土豆正在腐烂,于是许多人主张关门大吉,包括金伯尔。哈默料定“谷物开放期”不会太长,仍然照常生产土豆酒精,于是仓库里的土豆急剧减少,酒桶却越堆越高。
果然不出所料,“谷物开放期”只持续了一个月。土豆酒精再一次成了畅销货,而哈默货源充足。接着,他又用4桶混合酒与美国酿酒厂换取1桶四年老窖纯威士忌。当然,他也担心下一次“谷物开放期”会出现,于是他一共买下了9家酿酒厂,足可以应付华盛顿一会儿开放一会儿禁止的谷物酿酒政策了。这样,需要混合酒时,他就出售混合酒;需要出售纯威士忌酒时,他就出售纯威士忌酒。为了占领市场,他又以每瓶4.45美元的价格出售纯威士忌,而当时纯威士忌酒的价格是每瓶7美元,混合酒的价格是每瓶4.95美元,这一招大见成效。没过多久,他的“美国联合酿酒公司”就成了全美第二大威士忌酒生产厂家了,这也为哈默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BT2]5.巧妙利用国籍投机
在当今世上,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商品,包括时间、知识、信息,甚至新鲜的空气、干净的天然水。在厚黑商人看来,商品就是可以通过交易为他们带来利润的任何东西。国籍,这个对大多数人而言多少带有历史和民族认同的东西,在厚黑商人看来,也不过是一个特殊的商品罢了。通过购买对他们赚钱有利的国籍,他们就可以合法的、堂而皇之地多赚钱。
犹太商人罗恩斯坦就是一个典型的靠国籍致富的人。
罗恩斯坦的国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并非生来就是列支敦士登的国民,他的列支敦士登国籍是用钱买来的。他为什么要买此国籍呢?
列支敦士登是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只有19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有极大的吸引力,引起各国商人们的注意。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定价7000万元,获取该国国籍后,无论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10万元税款就行了。
因而,列支敦士登国便成为世界各国有钱人向往的理想国家,他们极想购买该国的国籍,然而,原来只有157平方公里大小的国容纳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也并非易事。
但是,这难不倒机灵的犹太商人。罗恩斯坦就是购买到列支敦士登国籍的犹太商人之一。他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国,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交纳美国的各种名目繁杂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国交纳10万元就足够了。他是个合法逃税者,减少税金,获取更大利润。
罗恩斯坦经营的是“收据公司”,靠收据的买卖,可赚取10%的利润,在他的办公室里,只有他和他的女打字员两人,打字员每天的工作,是打好发给世界各地服饰用具厂商的申请书和收据,他的公司实质上是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代销商。
提及斯瓦罗斯基公司,便想起罗恩斯坦致富的本钱——美国国籍,下面是罗恩斯坦的一段故事:
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是名门,他们的公司世世代代都生产玻璃制假钻石的服饰用品。精明的罗恩斯坦最初便看准了这家公司。只是时机未到,他只好静静地耐心等候。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因在大战期间迫于德军的威力而不得不为其制造望远镜,故法军决定将其接收,当时是美国人的罗恩斯坦,悉知情况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进行交涉:“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交涉成功后,请将贵公司的代销权转让给我,直到我死为止,阁下意思如何?”
斯瓦罗斯基家,对于犹太人如此精明的条件十分反感,大发雷霆。但经冷静考虑后,为了自身的利益,只好委曲求全,以保住公司的巨大利益而全部接受了他的条件。
对法国军方,他充分利用美国是个强国的威力,震住了法军。在斯瓦罗斯基接受他的条件后,他马上前往法军司令部,郑重提出申请:“我是美国人罗恩斯坦,从今天起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已变成我的财产,请法军不要予以接收。”
法军哑然,因为罗恩斯坦已经是斯瓦罗斯基的公司主人,即此公司的财产属于美国人。法军无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罗恩斯坦的申请,放弃了接收的念头。美国人的公司法国是不敢接收的,因为他们惹不起美国。
以后,罗恩斯坦未花一分钱,便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大把地赚取钞票。真可谓是不沾手便能赚大钱的厚黑学商人。
罗恩斯坦的致富,是国籍帮了他的大忙,以美国国籍作为发家的本钱,再靠列支敦士登国的国籍逃避大量税收,赚取大钱!
犹太人巧妙用国籍的本领与他们2000多年饱受歧视,屡遭迫害的流浪漂泊生活不无关系,他们没有自己的家园,没有属于自己的真正情感和文化意义上的国家。所谓的居住国国籍,也不过是他们借以获取一国公民正常拥有的权利的手段之一罢了。因此,国家不过是一个外在化的手段和工具,那么,利用这个工具来为自己谋取更好的生活,来为自己赚取更多的钞票就自然而然了。在千差万别的各个地方,有的地方犹太人可以被接受,他们便可以在那里生存发展下去,并可扎下根来施展才华;而在另一些地方,当地的政府对犹太人充满了敌视与仇恨,在那里,犹太人备受歧视和迫害,甚至财产也遭掠夺,在这种地方,犹太人只能逃走,另觅他乡;还有一些地方是经商的天堂,还有一些地方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在所有的这些地方,都留有犹太人或深或浅的脚迹。在这些环境和条件各异的地方,选定何处作为立足点,又选定何处作为自己施展才华的空间,犹太人早已有了自己的经验和本能,而作为商人,天生的商业基因使得他们嗅到了任何可以生财赚钱的途径。利用国籍来赚钱,自然成了犹太人的生意经。
从犹太人选择国籍的情况可以印证这一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全世界1/3的犹太人集中在19个城市,每个城市有10万以上的犹太人,其中纽约有200万,占美国犹太人的一半。1970年世界犹太人约1400万,其中有600万居住在北美,有250万居住在以色列;约75万生活在南美和中美洲国家;约20万居住在南非和澳大利亚;其余在英国、法国、瑞士等西欧国家,可见,美国犹太人最多,从17世纪开始,犹太人便大量移居美国,经过三个多世纪的奋斗与打拼,美国的犹太人终于赢来了体面的生活,也获得了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和尊严,而他们在美国经济界大展拳脚,在政界叱咤风云,在知识界领尽领风骚,这一切更为他们赢得了威望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