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瑟瑟发抖
书名:詭異b-夜不成眠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11106字 发布时间:2024-09-21





58. 瑟瑟发抖

 

11月的北方,天气冷得实在不像话。我蜷在单元楼门前瑟瑟发抖,漆黑的走廊总让我不寒而栗。三天前,就在这个单元楼的602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据说死者死得很惨,被钢筋戳进右眼,脑部重伤死亡。我给程涛打电话,他在电话那头温柔地说:“不要害怕,我在家里等你。”我咬了咬牙,走了进去。说不害怕是假话,但是我比其他住户更加恐惧这件事。因为,我也住在六楼。

  当初我们都很穷,怀揣着梦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打拼,我在电视台节目部谋到了一个记者职位,而程涛是工地的一个现场督导,建的就是这栋楼。后来大楼竣工了,他也向我求婚了,我们结婚之后就在这栋楼里买了房子,当做我们的小窝。前两天程涛在一次现场监工中不小心摔断了腿,行动不便在家休养,我只好一个人上楼。还好在楼道里碰到了601的徐先生,两个人结伴总比一个人好。

  “小冉,你先生怎么没有来接你呢?”徐先生可能觉得气氛太冷就找个话题聊聊。

  “呵呵,程涛前两天伤了腿,不方便。”我对他笑笑。

  “还是注意点吧,毕竟发生了这种事……你一个女人还是多留心点。”徐先生开门时还不忘嘱咐我两句。

  “劳您费心了,我会注意……”我的话没说完,就被徐先生的惊叫打断,我跑过去一看,601的门里,徐太太躺在玄关前,一脸惊恐,她的右眼插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筋。

  警察封锁了现场,现在整个六楼只有我们一户了,一连发生两起凶杀案,六楼自然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楼层。听警察说,徐太太家里没有打斗痕迹,证明是熟人作案,凶器都是钢筋,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做的,现在他们正在对钢筋进行调查。

  自从李毅说让我接这个案件的追踪报道,同事都在背地里说我不知道触了哪门子霉头,家门口的凶杀案还要去调查,不正是找死么。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我也不想解释,这是我最后一次的工作,完成了它我就可以当一名制作总监助理,不用这么辛苦地跑采访。

  死者都为女性,第一现场都是在自家门前,门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同样都是右眼中插进一根钢筋,大脑受到重创而死。死法一样,说明作案手法一样,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作案。两个死者的门上的猫眼是破碎的,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凶器,我只好等着警方的调查结果出来再继续我的采访。

  回到家的时候,程涛已经做好晚饭,一脸温和地等着我回家吃饭。看了看门口的鞋子,我问他:“你是不是又去工地了?”

  “呵呵,我只是去看看,换了个人我不放心。”他还是一脸的笑容。

  “不是告诉你养伤的时候不要活动吗?怎么这么不听话?”我责备他。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老婆大人息怒,我以后伤不好不再去工地了,好不好?”程涛一脸堆笑地哄我。

  “现在伤没好,就不要去管那些了,快吃吧,一会儿凉了,吃完早点儿休息。”

  “最近家门口发生这种事,你要小心点儿。”程涛本来带着笑容的脸此刻有点不安。

  “没事,这两天李毅送我到家门口,你不用担心。快吃吧,再等一会儿就凉了。”

  李毅和程涛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小学同班中学同校。后来上大学的时候李毅学的是新闻,而程涛则学的是工程。虽然不是经常在一起,但是两个人私底下的交情还是好得不得了。毕业之后程涛到工地做起了他的现场督导,而李毅则在电视台里逐渐站稳脚跟,成为一名主持人。我在电视台的记者职位还是托李毅帮忙弄到的。这两天的凶杀案发生之后,程涛因腿伤不方便接我,都是李毅送我回家。程涛也觉得放心。

  第二天,部门主任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公安局掌握第一手资料。我本想挂掉他的电话直接推掉,但为了我的未来和李毅的面子,我还是决定忍一忍。

  “这两起命案所用的凶器都是同一个规格,我们调查了全市所有的建筑工地,但是他们都说最近工地总是丢失钢筋。”负责接待的警察一副不耐烦的表情。

  “那也就是说,现在钢筋的来路还是没法确定吗?”面对他的厌恶,我还是继续问下去。

  “就是这个意思。记者大人,你还有什么问题?有就快问,我还很忙。”这明显是下逐客令。

  我的思维被谜团打乱,唯一的线索断了,钢筋的来路也没有明确的线索。而且因为我报道这件案子,我的身份已经完全暴露了。现在凶手在明我在暗,我无异于一个不会动的靶子,等着凶手一击毙命。

  这个凶手很奇怪。他为什么非要选钢筋做杀人凶器?为什么要用特定的一种规格?尽管现在线索断了,可是一个杀人犯不可能是一个那么不谨慎的人。不过这也说明,这个凶手有十足的把握。他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死者是同一个单元,同一个楼层的,同样是女性,目标很明显,下一个就是我。我不能死,而不让我死的办法就是,找到线索,继而找到他,把他送进监狱,甚至送他去死……

  猫眼,钢筋,死者是右眼受伤致命。这就是凶手的作案手法,可是全城的工地上都丢了钢筋,那么多人都有可能是凶手,而且很有可能只是凶手随手拿的。或者说,他为了掩盖凶器的来路,故意让那么多工地上都丢了钢筋?

  第二天我又去公安局询问一下新进展,那个负责接待的警察仍然还是那一句话:“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小冉,你怎么了?在想什么?”李毅看到我坐在他车的副驾驶位置发呆,问我。

  “哦,没什么。你换了挂饰?”我指着后视镜上的那一串别致的三只小猴的挂饰问他。

  “说起来这个很有意思呢,”李毅笑着说,“你猜猜它们是什么意思?”

  这三只小猴竖着一列串起来,第一只是蒙住眼睛的,第二只是盖住耳朵的,而第三只是捂住嘴巴的。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我哪有你聪明,真看不出它们是什么意思。”

  “第三只是‘不该说的不说’,第二只是‘不该听的不听’,第一只是……”

  没等到他说完,我呆住了,第一只的意思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看的不看……猫眼……钢筋……死者右眼受重伤而死……这一切在我脑袋里轰鸣,最后排列出一个名字:李毅。

  我战战兢兢地回到了家,缩在被子里,程涛问我怎么了,我也没有说。原来是李毅,他痛下杀手杀了601和602的女主人,只是为了暗示我不要把我曾经看到的东西说出去吗?

  其实,李毅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在电视台站稳脚跟的。在我没有进电视台的时候,有一次我给程涛做了大补的鸡汤,程涛说要让我留一些给李毅送过去,我到李毅家的时候门没有锁,我象征性地敲了敲门,里边也没有应声。于是我进了屋子,却听到李毅的卧室里传来有意压低的喘息声。我把鸡汤放在了茶几上,好奇地过去看了一眼,只见李毅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在床上赤裸着纠缠在一起……我吓得落荒而逃时,不小心打翻了放在茶几上的鸡汤,李毅有所警觉,而我已经跑出了门外,他没有追出来,我却听到了他接电话的声音:“哦,程涛啊,小冉送来的鸡汤……”逃到家之后,我没有把看到的事情和程涛说,这也成为我心里的一个秘密。

  而现在,李毅要升职了,他不容许自己有任何把柄在别人手里,所以他准备封住我的嘴吗?而让一个人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变成死人。

  我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多次的采访任务都让我以生病为由给推了,就连程涛去医院检查腿伤我都让他自己去。程涛回来对我说他的腿伤马上就好了,让我放心休息。所以我干脆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一天,我正在家里上网查案子的进展时,电话响了,是程涛接的。

  “喂,这里是许小冉的家。我是她丈夫。怎么了?有任务啊,那我跟她说,很急?什么?”“啪”的一声,听筒掉在了地上,我跑过去看,程涛面色惨白地对我说了一个令我无比高兴──哦不,厚道一点地说是无比惊恐的消息。

  李毅死了,死法和前两个死者一样,钢筋穿过右眼,脑部受重伤而死。

  李毅死了,这个变态狂这么喜欢连环杀人,居然最后自己自 杀的时候都要做成和前两个死者一样的现场。不过也好,我的噩梦结束了,我不用整天提心吊胆地为自己什么时候有生命危险而神经衰弱。我可以继续当我的记者,之后升职,被提拔,被重用,一切都可以摆脱李毅了。

  他死了,我的秘密这辈子都不会有人发现了。那个道貌岸然的节目总监终于帮我向台长说了好话,调我到制作部当了总监助理。身边的同事都在向我祝贺,这一次的报道让我小有名气,甚至制作总监也对我刮目相看。

  但是我并不高兴,他们不知道我为了这个职位付出了多少。为了这一个小小的助理,我把自己的身体给了节目总监,那个中年男人。他就在我的家门口搂着我亲热,而换来这个机会的条件则是再陪李毅上床。当然,这些事情程涛并不知道。我爱程涛,但是我要幸福,我要名誉,我不安于做一个小小的记者,我要成功,所以我不在乎那些所谓的潜 规则。我们互相抓着对方的把柄不放,谁也奈何不了谁。

  回到家,我一边开门一边组织好语言准备告诉程涛这个消息,却发现家门的猫眼破碎了,这意味着什么我很清楚。我颤抖着用手拧着钥匙,开门的时候,我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景象──程涛死了,和前三个人一样的死法。

  警方勘察了现场,和徐太太的现场没有丝毫不同,钢筋,猫眼,右眼受伤,而死亡原因却不一样,程涛死于失血过多。警方怀疑是我做的,可是程涛死亡的时候我正在电视台收拾我的东西。更何况,我那么爱他,怎么会杀他,杀一个曾经给我那么多温暖的人?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凶手还活着。

  程涛死了,这个连环杀人案也停了下来,凶手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有时候我还是在想,为什么凶手还要杀了程涛?为什么他要杀掉我最爱的人而不杀了我?我一直想要往上爬,现在我做到了,并且摆脱了李毅,让我的秘密永远尘封。可是为什么我会难过?为什么我会伤心?为什么我会在梦里看见程涛好看的眉眼对我温柔地笑,醒来的时候却满脸泪痕?

  三个月后,钢筋连环杀人案已经被人们遗忘,我在QQ农场偷菜的时候,收件箱有提示,打开一看,是程涛的邮件,看起来是定时发送的。

  小冉:

  当你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就证明我成功了。这两天的事情让你提心吊胆,我很抱歉,但是这也是我留给你最后的礼物。我知道在你看来凶手还活着,而且一直潜伏在你的身边,不过现在请不要担心,因为他死了,而那个凶手就是我。也许别人会认为我是一个杀人狂,是一个变态狂。但是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记得我摔断腿的那天吗?你很晚才回来,你对我说是加班,可我知道,你一直在门口,我从猫眼里都看到了,看到了你和那个男人搂着亲热,但是我选择沉默,你想要的我没有办法给你。所以我不能阻止你去追求。我爱你,所以我选择了放手,但是我不能看着你毁在别人手里。

  那天在猫眼看到这件事的不止我一个,还有60l和602的女主人,我听到了很多关于你的闲话,我不能让她们毁了你,所以我杀了她们。像你这么聪明的女孩一定知道我怎么杀的她们。对,我把猫眼上的玻璃卸下来,让钢筋对准猫眼,敲门的时候,女主人把眼睛凑上来看,我就用锤子使劲一砸,她们就死了。

  她们看到了不该看到的,所以我杀了她们,而李毅,他用这件事情要挟我,只要我给他钱他便不会把这件事情公布出去。我知道他是一个无底洞,所以我杀了他,那天正好是我去医院检查腿伤的日子,其实我的腿早就好了,那病历是我伪造的。

  我杀了李毅之后,便以为一切都没有人知道。但是还有一个人看到,那就是我,我爱你,所以我不能看着你背叛我,我也不能毁掉你的前途,毁掉你的幸福,所以我用相同的手法把现场布置好,之后,亲手把钢筋插进眼睛里。我杀了最后一个看到不该看的人,也杀掉了最爱你的人……

  我哭了,这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让人真的好痛苦,我在昏过去的最后一刻,时间好像回到了那天,家门上的猫眼里,我能看到程涛的眼睛透过那里看着我,眼泪无声地流下。

 

明 慧是一个知名女画家。这年,她从北京来到福建南部一个非常美妙的海滨小镇--不名乡写生。那是一个古老的小镇,清一色的青石级街道,清一色的木板门店铺,真让人流连忘返。

  不名乡地方不大,百十来户人家,就一个叫渔村的旅馆,是明末倭寇入侵炮轰该村时留下的唯一一幢房子,有浓郁的古色古香的味道,明 慧自然就住了进去。

  这天早晨,明 慧来到小镇一棵古树下,拿出画夹画笔,正要动手写生,突然,一辆小轿车从山道上拐了下来。车子停在旅馆门口,一男一女走下车来,朝旅馆走去。男的大腹便便,似是个大款,女的貌美如花,裹一件细薄的淡紫色连衣裙,戴一顶淡紫色遮阳帽。不一会儿,那男的又出来,把车开到码头,停稳当后,再返回旅馆来。

  明 慧回过神来,重新拿起画笔,突然,又一辆小轿车发疯似的拐下山来,直接开到码头,停在头一辆汽车旁边后,一个女人从车内钻出,径自朝旅馆走去。她身上的连衣裙一片鲜红,头上戴一顶古巴进口的草帽,同样是红火一团。

  走上台阶,那女人恰巧与那男的撞见。因距明 慧不远,他们的谈话明 慧听得清清楚楚。男的显然很吃惊,喊道:“梅林,这可太巧了,想不到能在这么偏僻的地方遇见你!好几年不见啦,一向好吗?我妻子鲁兰也在这儿--走,我带你去认识认识!”

  两人肩并肩朝旅馆大门走去。明 慧看见,先前那女人恰巧步出旅馆,三人聚在一起。从三人的谈话中,明 慧知道那男子叫丁斯,他提议大伙儿到海边去划船,他说,在一里开外的地方,有一汪清泉。梅林说:“好啊,看清泉最好。不过,划船划腻了,咱们何不漫步绕过悬崖,站在陆地上观望?”最后,三人似乎得出一个方案,让梅林去爬悬崖上的山道,丁斯与鲁兰荡船过去。

  一听到大家说游泳,明 慧的心也痒痒的了。她放弃了写生,收拾好作画工具,也跑到海滩上,痛痛快快地游了一气后,返回旅馆,已是正午时分。

  吃过午餐,下午,明 慧再到那棵古树下写生。她作了一幅画,画面上,以渔村旅馆为中心,暖暖的阳光,房屋、树木的阴影都非常清晰。一股光波以一个角度倾斜在屋前的地面上,流溢出非常迷人的情景。渔村旅馆的阳台上晾着两件游泳衣,一件鲜红,一件深蓝,在阳光下闪耀,都进入了明 慧的画面。

  那两件游泳衣,让明 慧想到肯定那三个人已经回来了。

  画架有点儿倾斜,明 慧俯下身去把它扶正。就在抬头的当口,一个人魔术般地出现在古树下,他穿一身航海服,看样子是个渔民。一把浓黑的大胡子,让明 慧心中一动:古镇、旅馆、沙滩、大海,正好拿他充当一个凶残暴戾的倭寇头子呀!

  也许,小镇是很少有画家光临的。看到有人拿家乡小镇入画,那大胡子渔民自然很开心,他絮絮叨叨地向明 慧讲述不名乡的故事。他说,不名乡这地方,是个神秘得不能再神秘的地方,早先,日本倭寇扫荡这里,将村庄化为一片废墟。渔村旅馆的房主是最后一个牺牲品,刚刚跑到门栏上,一个倭寇便挥利剑刺穿了他的胸膛,鲜血喷溅到小镇上,几百年过去了,那血迹仍然未被抹尽。

  一场倭寇惨无人道的屠戮,被大胡子渔民描述得淋漓尽致。他不停地絮絮叨叨,明 慧则不停地挥动画笔。不知不觉间,她沉浸在那血腥的描述中,竟无中生有地往画面上硬塞进了以下几笔:渔村旅馆的门前,一轮红日正西沉,方方整整原先涂作白色的古街道,此刻,已被染上斑斑血迹!

  就在明 慧将画面添上血迹的那一瞬,她一抬头,惊呆了:不知什么时候,渔村旅馆三楼白色的阳台上,真的汪了一摊血迹!

  明 慧以为自己眼花了,再一看去,那血迹依然故我!

  “我的视力不太好,你帮忙看看,旅馆阳台上是不是有一摊血迹?”明 慧惊恐地说。但渔民却笑了笑,“小姐,不名乡今儿个可没有血迹了。我给您讲的只是一个故事,它差不多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啦!”

  原来,大胡子渔民以为明 慧只是开了一个玩笑!明 慧慌忙支起身,颤抖着两只手,迅速地收拾绘画工具。就在这时,她看见丁斯走出了旅馆大门。他不厌其烦地来回扫视小镇,阳台上,他的妻子鲁兰正在整理游泳衣。丁斯朝码头的小车走去,突然,闪身跨过小巷路口,来到那个大胡子渔民的面前。“老兄,请问先前驾驶第二辆小车来的那位女士,你看见她回来没有?”大胡子渔民问道:“就是衣裙上面尽是鲜花的那位女士吗?没回来。今儿早上,我看见她绕过悬崖那边去了。”丁斯说,她是绕过去了。他们三人一起到清泉那边游了泳,游完,梅林说她一个人先回来,到现在却还不见影子。大胡子渔民吃了一惊,正要说带他过去找找,但丁斯已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絮絮叨叨,他跑回旅馆门口,抬头向阳台上的妻子喊起来:“喂,鲁兰,梅林这半天还不回来,你说奇怪不奇怪?”没听到鲁兰吱声,他就继续嚷道,“咳,真是的,等不及了,咱们还得开车赶到槐林湾去哩。衣服收好没有?我去把车倒过来!”

  然后,明 慧看到丁斯倒过车来,与妻子一道上车走了。

  等那车一走,明 慧立即奔向旅店阳台,仔仔细细地查看,奇怪,地面上什么也没有。

  蓦然回首,那个絮絮叨叨一切都感到新鲜的大胡子渔民又跟来了,问她:“哎,画家小姐,你刚刚说你看到这儿有过血迹吗?”明 慧点点头。大胡子渔民就笑笑说:“糟了,小姐啊,咱们不名乡有一个迷信的传说,谁要是亲眼看见那摊血迹……”

  “怎么样?”明 慧十分紧张。

  “不出24小时内,小镇上,就将有一人丧命啊!”

  大胡子渔民还要继续唠叨下去,明 慧已没心思听下去了。她害怕得要命,猛一转身,奔向她住宿的房间。就在房间门口,远远望去,她遥见那个名叫梅林的女人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下来了,急匆匆地走着,头上血红的遮阳帽,在灰色山岩的陪衬下,宛如一朵有毒的野花。不一会儿,明 慧亲眼看见她钻进了码头上的小车,发动起来,爬上山冈,从视野里消失了。

  两天过去,明 慧一直心绪不宁,还在为那阳台上血迹的幻觉。

  谁知,两天后,当地电视台竟真的播报一条新闻,新闻称,鲁兰小姐,也就是丁斯之妻,在距不名乡不远的槐林湾,不幸溺水身亡。当时夫妻二人住在海边度假,对大家说准备下海游泳。可是,起了一场风,很冷,丁斯于是当众宣布,天太冷,不去游泳了。他和旅店里另几个人一道,去了附近的高尔夫球场,而鲁兰却说,她觉得不太冷,便独自一人下海湾,可是,再也没有回来。丈夫急了,在朋友们的陪伴下,走向海滩,一块礁石旁,人们发现了她的衣裙,这位不幸的女士却杳无踪影。第二天,人们在不名乡清泉旁找到她的尸体,脑袋上重重地挨了一击,据分析,想必是她在潜入海底时,脑袋撞上了水下礁石。媒体记者呼吁来海边度假的游人,下海潜游时不应单身一人,而应有适当的保护措施。

  听到新闻,明 慧暗暗吃惊:按照推算,鲁兰的死期正是她目睹那摊血迹的24小时之内呀!

  明 慧决定立即离开不名乡!神秘的幻觉,以及那个迷信的传说,让她恐慌到极点!

  然而,由于惊吓过度,一场大病,却又将明 慧留在了不名乡。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养病,这一晃,就又是三个月过去。

  这天,明 慧感觉好些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突然,三个月前出现的那一幕,又重演在她的眼前:

  还是那么一对儿,一男一女。男的依然是丁斯,只是,女的已换了一个人,她身穿大红闪光印花连衣裙,年轻,只是衣着不太时髦,不太引人注目。还是先开来一辆小车,第二辆小车还是相继开来,车上,依然是那个梅林。便道上,依然是丁斯在跟那个第二个女子打招呼:“梅林,这可太好了!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几年不见啦,不认识我妻子吧?小琼,这是我的好友梅林小姐。”然后,依然是将他的妻子与梅林介绍,依然是三人商量着去清泉湾游泳,梅林依然说她绕悬崖过去。

  明明三个月前,丁斯才跟梅林见了面,他怎么又说是几年不见了呢?还有,一前一后两辆小车同时驾到,难道真是纯属巧合吗?

  明 慧大惑不解,看到三人一前一后,绕过了悬崖去,她的眼前,又出现了三个月前那个血迹的幻觉!恐怖,重现她的眼前,她发疯似的向派出所奔去。

  派出所里,一名公安将一张网上通缉令的照片打开给明 慧看:“请看看,你说的那个男子是照片上这人吗?”明 慧看了,吓得毛骨悚然:被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那人,正是丁斯!

  然而,等明 慧带着公安人员来到不名乡小镇,血腥的一幕又发生了:丁斯的新婚妻子──也就是小琼,又溺水身亡了!

  原来,这一切的一切,全是丁斯与他的真正妻子──梅林制造的谋杀案!丁斯并非他的真名,每到一处,他必然改名换姓。他惯于以大款自居,通过网络聊天,引诱那些寂寞无知的青年女子坠入情网,然后专挑文静的、不太招人眼而又没有几个亲朋的姑娘下手。他信誓旦旦地说一生一世爱她,然后请求她嫁给他。结婚之后,他就去保险公司,给她保上巨额的人寿险。当经他保险的一个又一个新婚妻子屡屡遇害时,保险公司就起了疑心,于是报了警。

  经审查,丁斯交代了他杀人的全过程,他以旅游结婚为名,骗取那些上钩的新婚妻子来到一些僻静的海湾。接着,他真正的妻子梅林就开始露面,三人一起下海游泳。两人合谋杀死新婚妻子后,由梅林穿上她的衣服,和丁斯一块儿划船返回。不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先打听一下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梅林,然后才离开村子。之后,所谓的梅林匆忙换上原来那身艳丽衣裙,浓妆艳抹之后,折回原处,驾驶她的小车离开。然后,他们根据海潮的流向,沿海岸而行,再下水,假造新婚妻子溺水的现场。这一回由梅林扮演新婚妻子,独自一人走下海滩,把一身衣服脱掉,扔在一块礁石旁,再穿上红色闪光绣花连衣裙离去,到别处悄悄地等候丈夫来临。

  于是,明 慧也松了一口气:三个月前,那阳台上的血迹,不是幻觉!当时,他们杀害鲁兰时,如注的鲜血喷射在梅林的游泳衣上面。由于游泳衣是红色,他们没有注意,当他们把游泳衣晾在阳台上时,和着海水,那血迹自然就一滴一滴地淌了下来!而明 慧看到的阳台上那个收拾衣服的女人,正是梅林在清扫罪证啊!

 

近日,一个澳大利亚考古队在东太平洋塞班岛附近的海域考察一条古代沉船时,遭遇了一群凶猛的吸血鬼乌贼。面对这些嗜血凶残的家伙,考古队中的一对恋人勇敢地层开了反击……

  深海遇险命悬一线

   理查德斯是澳大利亚颇有声望的考古学家,女友贝斯特尼是他的得力助手。2011年3月底,理查德斯偕同贝斯特尼和另外8名科考队员,乘坐一艘科学考察船来到了东太平洋塞班岛附近海域,准备打捞海底约300米深处的一艘古代沉船。

   根据声纳定位,理查德斯一行测定了沉船的准确位置。随后,他们将科学考察船抛锚在距离海底沉船位置约50米远的海面上。由于沉船所在位置的海水深达约300米,使用一般潜水装置打捞难度极大,因此,经验丰富的理查德斯准备了一艘深海潜水器。但潜水器不大,一次只能容纳3个人下潜。急于见到沉船的理查德斯决定亲自带两名队员先行潜近沉船,担心他安全的贝斯特尼坚决与他同行。另一名队员叫格克曼。

   理查德斯三人穿上潜水衣,带着氧气设备走进了深海潜水器。当舷窗外的阳光被海水淹没得不见踪影时,理查德斯摸着胸前的十字架喃喃祈祷:“上帝啊,请保佑我们平安!”明白他心理的贝斯特尼握着他的手说:“亲爱的,我们会成功的!”但三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们将面临一场巨大的生死危机。

   十多分钟后,潜水器在声纳的引导下,潜到了沉船所在的海底。在理查德斯面前,一艘长约40米的腐朽严重的木船静静地躺在海底。在历经了漫长岁月洗涤后,沉船的船身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水生植物,让它显得更加神秘。观察半晌后,理查德斯决定带格克曼和贝斯特尼深入沉船内部。

   格克曼在了三人的最前面,很快便靠近了沉船已经烂得只剩下门框的舱门。突然,紧跟在后的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听到格克曼痛苦地喊了声:”哎哟!”理查德斯心里一惊,几步便走到了格克曼的身旁。他看见格克曼正痛苦地捂着左前臂,而他的指缝间有一缕缕红色的血液冒出来,顺着海水慢慢地飘散开去。

   格克曼左前臂的潜水衣被撕开了一条几厘米长的口子,血液正从被撕开的地方不断地冒出来。不断冒出的血液让理查德斯明白,格克曼左前臂的创口一定不小,而在这里根本没有办法给格克曼包扎。稍一沉思,理查德斯决定将格克曼送回潜水器,而后再给他包扎止血。他正要对格克曼说出这些打算时,站在身后的贝斯特尼突然惊恐地大声叫起来:“亲爱的,那是什么?”

   顺着贝斯特尼手指的方向,理查德斯看见一只全身血红色的生物正向他们三人迅速地游过来。那只生物身长至少1米,一双蓝幽幽的眼睛一直看着他们。在深海的冰冷幽暗中,它看上去无比诡秘。眼前生物伸展着触手的样子,让对海洋生物有一定了解的理查德斯知道,这是一只乌贼,于是他柔声对贝斯特尼说:“别害怕,那是一只乌贼。”随后,他上前扶着格克曼转过身,向潜水器所在的方向慢慢走去。但他们刚刚转过身,一旁的贝斯特尼再次惊恐地大叫起来:“上帝,它想干什么?” 在贝斯特尼惊恐地大叫声中,强忍疼痛的格克曼感觉到受伤的左前臂被软软的东西紧紧地缠住了。他低头一看,缠在左前臂上的东西是那只血红色乌贼的触手。在格克曼不知所措时,那条触手前端的吸盘放在了他的伤口上。随后,他惊恐地感觉到,伤口处血液外流的速度突然加快起来。片刻后,从恐惧中回过神来的格克曼痛苦地喊道:“我的上帝,这丑陋的家伙在吸我的血!”

  情侣面临生死危机

   听到格克曼的惨叫,一旁的理查德斯迅速掏出匕首,对着缠在格克曼手臂上的乌贼触手狠狠地砍去。一砍之下,触手断为两部分。

   触手断去的乌贼赶紧回转身体,朝着沉船方向逃去。在理查德斯几人眼前,血红色的乌贼缓缓地与海水融为一体,不见了踪影。受伤的乌贼逃走后,格克曼依旧在惊恐地惨叫。理查德斯的目光落在格克曼的手臂上,看见那条从乌贼身上断开的触手依旧缠得很紧。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两人合力,才将断开的触手掰开。

   三人回到潜水器内,惊吓过度的格克曼脸色苍白。贝斯特尼赶紧从急救箱里找到消毒药水和纱布,对格克曼的伤口进行包扎。手臂受伤的格克曼不适宜继续潜水考察,理查德斯让他留在了潜水器上。由于担心再遇意外,他让女友贝斯特尼也留在潜水器里。但贝斯特尼没有听从安排,坚持和他一起面对未知的危险。想起格克曼的遇险,慢慢靠近沉船的两人非常小心。

   300米深的海底,此时显得格外静谧。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再次靠近沉船,打算进入沉船内部。两人来到了格克曼刚才受伤的舱门旁,发现朽坏的舱门左侧门框上有个折断的木块。理查德斯估计,格克曼刚才可能就是被这段木块的尖端划伤。看着黑漆漆的船舱内部,理查德斯对女友贝斯特尼说:“你检查船舱外,我进船舱内部看看。”

   理查德斯小心翼翼地进入了沉船内部。正认真研究船舱里的各类设施时,他突然听到贝斯特尼的尖叫:“上帝,怎么这么多乌贼!”理查德斯不由得想起了格克曼受伤后,那只血红色乌贼的疯狂。他在心里祈祷:“上帝,千万不要是那些嗜血的家伙。”

   理查德斯走出破烂的舱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在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周围,个多只身长约1米的血红色乌贼缓缓游荡着,蓝幽幽的眼睛正盯着两人。在这些血红色的乌贼中间,一只断了触手的乌贼特别引人注目,就是它刚才攻击格克曼的。贝斯特尼很担忧:“亲爱的,它们是来报仇的吗?”理查德斯轻轻抱着她说:“别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理查德斯的话,让贝斯特尼心里一暖。这时,潜水器里的格克曼大叫道:“博士,沉船周围有很多血红色的乌贼。上帝啊,它们想做什么?”四下张望后,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的心跳顿时加快了许多。在沉船周围,游荡着上百只血红色的乌贼,他们就像凭空出现的一般。

   理查德斯知道,相持的时间越久,对他和贝斯特尼就越不利,潜水装置里的氧气只够他们使用1小时。这样相持下去,两人即便不被乌贼攻击致死,也会因缺氧而死。想到这,理查德斯对一脸紧张的贝斯特尼说:“亲爱的,我们冲出去,赶紧回到潜水器里,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安全。我冲在前面,你跟在我身后。”

   随后,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朝着潜水器冲去。乌贼们发现了他们的意图,伸展触手向两人发动了进攻。理查德斯不断地挥舞匕首,砍向乌贼。锋利的匕首每次出击,都能砍断一只乌贼的触手。受伤的乌贼赶紧退到后面,而没有受伤的乌贼重新冲到了两人面前。几分钟过去了,理查德斯和贝斯特尼距离潜水器还有很远,而乌贼依旧源源不断地攻向两人。

   这时,理查德斯身后的贝斯特尼尖叫起来:“亲爱的,乌贼缠着我了。”理查德斯侧眼一看,发现两只乌贼分别缠住了贝斯特尼的手。手被缠着的贝斯特尼,行动变得越来越迟缓,表情非常痛苦。想到这些乌贼吸血的行为,理查德斯心里一紧,回身不顾一切地冲到贝斯特尼身旁,挥起匕首将两只乌贼缠在她手臂上的触手砍断。而此时,其他乌贼显然被他彻底激怒了。它们不再攻击贝斯特尼,而只攻击理查德斯一个人。发现贝斯特尼不再遭受乌贼袭击,理查德斯对惊呆了的她大声说:“亲爱的,我拖着这些家伙,你赶紧回到潜水器上。”

   贝斯特尼知道,没有战斗力的她留在理查德斯身边,只能成为他的负担。她轻声说:“亲爱的,你一定要回来!”看到理查德斯坚定地点了点头,她难过地冲向了潜水器,这时,理查德斯陷入了一片血红色的海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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