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宾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到万牲园的。也许是他自己昏昏沉沉的一路连滚带爬回去的,留下了一路血迹;也许是狗娃和梅花鹿一起衔着他的衣服,把他连拖带拽回去的;不管怎么说,舞女的哥哥放过了他。这位斗狗场的少爷、这桩大生意日后的第一继承人,对他妹妹的宠爱已经到了溺爱的地步。他对舞女说:“我不是真的要他的命。我揍了他一顿,揍得并不重,你不要心疼。只有这样,将来他才听你的话。但是小妹,哥哥还是要多说一句,他的身子骨像个女人,他根本没有一点男子气概和阳刚之气,他根本配不上你。男人是要靠拳头讲话的,是要流汗流血的,他那个模样,将来怎么保护你?可能我那两拳打在他身上,是重了些,如果他残了,你再找一个。你哥有的是钱,给他几百块,打发他就是了;就是他有脾气,告到法庭上去,也有哥挡着。”
这一顿打得完全不晓得分寸——也可能是花宾身子骨实在太差的缘故。花宾一不能讲话,二不能吞咽,三不能睡眠——浑身上下骨头掐着点的疼痛叫他一分钟都无法睁开眼,却又一分钟都睡不着。
路德维希自己都未能预料到计划进展得这样顺利,达到了预期中想都不敢想的效果。他从前只寄希望于花宾不分昼夜地照顾动物,日夜操劳摧垮他的身躯;结果这一顿打直接跳过了这段过程,瞬间就来到了终点线。他四处传播花宾已危在旦夕的讯息,老教士前去探望后也泄了气,花宾不像是能好起来的模样。连老教士甚至都不能替这位年轻人申冤——舞女的哥哥不仅拥有一个斗狗场,还在租界洋枪队里任职,掌握着一支三十多人的小队,三十多条枪和马刀,在租界一手遮天,教会尚且要给他三分面子。他假惺惺前来施舍了五十元钱,“他要是活过来了,我妹妹也还看得上他,那他就老老实实服侍我妹妹;他要是没挺过去,给他置办个棺材。”
他的潇洒作风,不拖泥带水,杀伐果断,对妹妹的百般呵护,对男子气概的极端追捧,为他赢得了许多异性的追捧青睐,也为他在上层社会中博得了“快意恩仇俊公子”的名声,只有浑身疼痛难忍的花宾支撑着在日记本中倾诉恨意:“像这种不讲道理、唯我独尊的人居然受到万众追捧,只能是畸形社会才有的弊端。靠拳头来讲道理,这是个恶性循环。永远都会有更凶更恶、拳头更大的人。”
这突如其来的身体伤害让花宾终于有机会歇一歇了,从前工作把他逼得太紧了。他脱得赤条条的给自己用碘酒擦拭伤口,他唤来菘蓝,请他去请个郎中来,不要土郎中,最好请个洋医生来。洋人要价高昂,花宾的倔脾气又犯,他不肯要那舞女哥哥施舍的钱,又不愿克扣动物们的伙食费,只好从自己工资里出。而七算八算,除去他的外伤药膏,食物补品,以及他闲暇时买的一堆书籍,还有寄给家乡小林的钱,几乎剩不下多少。他有些焦躁,更有些恼火,脾气再好的人也需要发泄,他现在看什么都不顺眼。那条黑色的狼犬一直伏在他身边,像个犯错的孩子。他伸手拽下了狗娃颈上的皮项圈,掷到地上。狗娃呜咽起来,猛地扑过去,一只爪盖住项圈,一只爪拼命挠它暴露出来的颈项。花宾更有些恼怒,声音虽然断断续续,仍然掩盖不住愤怒:“你委屈什么!我都要被人打死了,你还舍不得一个物件。”狗娃仍伏在项圈上,哀嚎呜咽,不肯交出。花宾命令菘蓝将项圈夺下,不管狗娃的情绪,把它赶了出去。
菘蓝走后,路德维希送来一盆水给花宾稀疏,接着以不打搅花宾休息为由,轻轻锁上门,又在门锁上挂上几个黄橙橙的东西。
支撑着花宾走下去的信念有三,一是父母双亲,二是远在家乡的小林,三是园中嗷嗷待哺的动物们。花宾每月都会坚持写两封信,一封送给父母,一封送给小林;寄给父母的信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小林却封封回信。以花宾现在的身体状态,很难继续提笔写字了,他便想让英琪来为之代笔:大象灵敏的鼻尖有两个敏感的指状突起,能够拾起一枚硬币那样细小的物品,也能稳稳地抓住笔杆。
他强撑着把手指塞到舌头下,以往他只要一吹口哨,或是跺跺脚,大象都会心领神会,立即赶来。毕竟它有着动物界最大的耳朵。直到花宾最后一股力气耗尽,也没有听见大象那沉重的呼吸声。
路德维希看出了大象的重要性。从上次猴群掣肘的事后,他逐渐明白,除了花宾外,大象就是这座动物园中百兽的主心骨,如果他控制住大象,是否就等于是切断了花宾的左膀右臂呢?他设置障碍,或是用食物引诱,都不奏效,这头既拥有高智商又具备陆地上最大力量的动物,似乎是没有什么可以拦住它的。
起初,英琪惊惶不安,庞大的身躯在园中四处寻觅花宾的踪迹,以至于掀翻树木、摧毁鹿寨,用鼻尖卷起沙土弹射路德维希的阁楼。最终,他的蒲葵大耳听到了主人微弱的呼唤声,它疾奔着要冲进去,一股无形的噪音却令它停滞下来。它昂起头颅,伸长了鼻子作嗅闻状,找到了声音的源头——四五个椭圆形土黄色蜂巢,被人为挂在了屋门上头。许多带着虎纹的黄色小虫在那椭圆中间进进出出,圆滚滚大肚子上耀眼的毒针寒光闪烁。
大象无可奈何地停住脚步,发出低沉的咕噜声——这是大象特有的表达悲伤的叫声,属次声波,人类无法听到,只能感到空气中有节奏的振颤。
这听上去或许很不可思议,但事实的确如此:在野外,即便是一个完整的、成熟的象群,发现蜂巢后也会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对这种敏感的巨兽来说,蜜蜂的叮咬无异于酷刑折磨。
花宾就那样躺在他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没有动物来探望他、营救他;猪伢儿率领着猪群,仗着皮糙肉厚和浑身的松脂沙砾,听不见蜜蜂的警告,也看不见黄橙橙的蜂巢,踱到门前,噘着嘴,用獠牙去捅戳门栓,刚准备发力,几只蜜蜂就狠狠在肉乎乎的猪鼻子上叮了一口,又扑向猪们肉感极强的大耳朵,群猪便各自哀叫着回到泥潭中打滚去了。
狗娃一直在门外焦躁地咬着门锁,一面还要担心那些毒虫什么时候飞出来。它趴在门板上透过玻璃往里瞧,发出声声哀鸣,叫人听了也揪心。可不知是玻璃的隔音效果太好,还是花宾太过虚弱,一点回应也没有。这条一百磅重的狼犬心都要粉碎了。它必然认为是花宾记恨它,记恨它当时袖手旁观,眼睁睁看他被舞女的哥哥拳打脚踢。一条不敢保护主人的狗,它的意义何在呢?它所能做的只有继续约束其他狗,坚决不允许它们接近路德维希。无论路德维希是用羊肉、鸡肉还是牛奶引诱,狗群都不为所动——它希望以这样的忠心来弥补对花宾的亏欠。
无论狗娃怎样努力,都咬不动门锁。毕竟在遇见花宾之前,它就缺了一枚犬齿。
路德维希不稀罕花宾的那些猪、狗,他一心追求鲜衣怒马的姿态。他是个精力充沛的年轻男子,驯服了十多匹身形矫健的骏马,却不晓得如何照顾它们。在他二十二岁那年,为了驯服一匹烈马,他抱住马儿的脖颈,整个身躯倒悬在半空中,就那样挂在马的脖子上跟着它绕着整个万牲园奔跑,直到马儿筋疲力竭,向他缴械投降。这中间他摔下来四次,都有惊无险地躲开了马蹄的踩踏和马嘴的啃咬,他都锲而不舍,继续与马儿较劲,终于获得胜利。就是这样一个不服输的男孩儿,却根本不知道如何照顾马,只懂得驯服。
他接过了花宾的衣钵,自己组织起节目来,驱赶着二十多匹马,想训练它们组成整整齐齐的骑兵方阵,来饰演历史上出征塞内的八旗铁骑;他挥动长鞭,不问好丑鞭打着疾驰中的马儿,不卖力的马儿被打得卖力,卖力的马儿被打得拼命。就像他和舞女说的那样:“你永远不能和一匹马有感情。它们就是马,仅此而已,绝不能把它们当作宠物。我降服一匹烈马,那是我的荣耀;但我不会问它的生老病死,柴米油盐,尤其是这些体态均匀的赛马,如果它跑不动了,它就只能被卖掉。也只有这样,赛马才会一代一一代跑得快。”
舞女因为花宾代写的情书而开始与路德维希交往,随后便一见倾心。不光是因为路德维希的外貌,也因为他赛马时的仪态,以及对马儿的果敢,毫不妥协,有自己哥哥的风范。舞女的哥哥得知了有男人拐走了自己的宝贝妹妹后,大发雷霆,扬言要与那人结结实实来一场决斗,如果打得过他,他才肯同意这门婚事。舞女坚决不同意路德维希去与哥哥打架,她不舍自己的情人去受皮肉之苦。被路德维希所厌恶的蒋花宾,便成为了完美的替罪羔羊。
尽管老教士已病入膏肓,路德维希仍旧害怕夜长梦多,在菘蓝离开后不久,路德维希就在花宾房门的外头加了一把锁——对花宾而言,这实在是多此一举,无人照顾的他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谈何开门。已经有两天没有吃到食物,只有两天前菘蓝送来的一壶水,花宾已临近虚脱状态。
夜晚,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除了一片痴心不改仍然守候在门前的猪和狗,其他动物都被赶回了各自的兽舍。狗娃和猪伢儿看着门槛上那嘤嘤飞舞的蜜蜂,满眼怨恨而又无可奈何。雨水把野猪脊背上挺硬的鬃毛打湿,把狗娃浑身毛发浇地瘪了下去。
心情如莺飞燕舞的路德维希正卖力地组织节目,以期在风头上盖过花宾当初的马戏表演。
一只憨态可掬的亚洲黑熊,一对招风的大耳朵配上点缀在那张大脸盘上的绿豆小眼,显得滑稽可爱。他不像其它猛兽那样好动,经常像人一样坐着,一坐就是一炷香,除非你拿食物去逗他,否则他可以干坐着打一整天的瞌睡。倘若不深究,不会有人知道他悲惨的过去。自从他被花宾从家乡带到万牲园,仿佛花宾就淡忘了他的存在。他是花宾进入万牲园的契机,如今却和主人形同陌路。由于一开始路德维希与花宾交手并不占优,这可恶的德国人便把怒气都倾泻到了花宾带来的熊身上——他用火把、铁链和皮鞭把熊儿折磨得无可奈何,在恐惧中翩翩起舞,博得舞女一笑。如果有哪个动作不能让舞女满意,不仅皮肉受苦,本就少得可怜的伙食还要被克扣。
这头可怜的黑熊,被路德维希囚禁在地下室中,被那可恶的棕熊咬得遍体鳞伤,唤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花宾日理万机,竟然也想不到来找它。它每每听见花宾的声响,都要兴奋地咆哮低吼,然而谁能想得到在地下室里锁着这样一个大块头?反倒是惊扰了同居的棕熊,又招致一顿蹂躏。有时听到花宾那极富穿透力的哭声传来,它又激动起来,听见了花宾的召唤,直立起来,用力推搡着地下室的出口——上面被粗麻绳捆得里三层外三层。
自从路德维希陷害花宾成功,他回来后喝得酩酊大醉,已经三天没有过问这些熊,室内的熊粪无人清扫,食槽也空空如也,它比平常更加虚弱,厚实的熊掌在底下把地下室门拍打地吱呀作响。
路德维希几次想训练它舞蹈,叫它踩着炭火做出滑稽的姿势来,不知道是熊太笨了,还是它故意不肯让路德维希称心如意,炭火把熊掌烤得焦黑如炭,这头黑熊也没有如路德维希所愿翩翩起舞。路德维希又想拔去它的爪子和牙齿,让它和人摔跤,或是和猎狗搏斗,以此来谋取暴利——这是巴基斯坦人常用的办法。为了确保黑熊不会伤到人和狗,必须先去掉它的爪牙。听上去似乎很不公平,但是有什么不可呢?只要能挣到钱就行。人们不会在乎他们打败的是一头怎样可怜的熊,只要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男性的竞争欲望就行了。
这一场雨就像当初它遇见花宾时候的一样。雨水顺着地下室门的缝隙流进来,它急不可耐地把那张大长嘴凑上去吮吸新鲜的雨水,满满的甘甜。遭受了这么多非人的待遇,它看上去就像个怪物。浑身上下都沾染着熊粪,没有干净的食物和水充饥,一只耳朵被棕熊咬豁,连熊掌都被烧成焦黑,除了胸口的月牙仍然洁净纯白,其余的部分都是漆黑如炭,伤痕累累。雨中的旋风把蜂蜜的气息送到它怀里,它奋力长大鼻孔,嗅着那股味道,大口呼气,口涎一直落到胸前月牙上。
同居的大棕熊睡梦正酣——路德维希对它从不吝啬金钱,它晚餐又吃饱了一顿牛肉。
不远处的狗娃听见异动声响,蹑手蹑脚奔来,透过木门的缝隙,它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而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也不敢贸然咬断绳索。
黑熊破门而入的声响因为外头的雷声、雨声而被遮掩住了。
狼犬兴奋地飞窜过去,张嘴去舔舐花宾发烫的两颊,被烧得迷迷糊糊的花宾只手把狼犬推开,接着在梦中翻个身,又沉沉睡去。
狼犬好像挨了当头一棒,垂头丧气,退向一边。
花宾的病痛已上升到体温失调,神志不清,因为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倘若再任由他在这里趟一天,他死于饥渴也会死于高烧。
黑熊一巴掌把蜂巢劈开,蹲坐在地上大口吮吸,见到花宾被狗娃儿衔着衣袖拽出来,它丢下蜂蜜,把脑袋伸到花宾腋下,把这个轻如鸿毛的男孩儿拖到自己背上。
被嘈杂声闹醒的大棕熊也蹒跚着爬出,咆哮着前来兴师问罪,正赶上英琪赶来用鼻尖舔吻花宾,小公象猛地回头,那欺软怕硬的巨熊瞧见比自己大得多的对手,再无底气,悻悻把头缩了回去。
动物们不晓得如何治病,但它们晓得大自然最朴素的抵御病害的方法。黑熊将花宾拖拽到泥潭旁,野猪用獠牙挖去外层的泥壳,翻出湿润软和的新泥;几只猴子甚至赶来细心地替花宾剥去衣服,让他的肌肤完全与泥土接触——也避免了将来他浆洗衣物的辛劳。
花宾恍恍惚惚有了感觉,这种朴素的降温方法竟然把他从昏沉的睡眠中拉了出来。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黏糊糊、湿漉漉、臭烘烘的,他的两颊开始往平常那种无血色的苍白转换,显示着那个文雅的男孩儿的灵魂又逐步钻回了躯壳中。因为长时间的饥饿,花宾已感觉不到胃部的痉挛疼痛,他揪着黑熊的耳朵一步一磕来到食槽前,有水牛吃剩下的一截胡萝卜、两个生土豆。土豆嚼咬不动,花宾勉为其难咽下去半根胡萝卜,连吞带咽好像在吃刀子,满面痛苦,他真正体会到了那些骆驼当初经受的苦难了。
十几峰骆驼蹒跚走来,花宾伏在红毛公驼的驼峰之间,公驼背着他在园中散步,减缓花宾的痛苦。
花宾醒过来的消息让路德维希有功败垂成之感。这几天他在老教士耳边不断吹风,去日无多的老人耳根子软,都已经决定修改遗嘱了,此时绝不能生变。这些牲口还保持着对花宾的忠诚,看来只要花宾不死,这些牲口就不会安心。他决定索性来个斩草除根,彻底消除这个祸患。
傍晚,花宾晕晕乎乎来到池边浆洗衣服,打算换身干净衣服后再去拜访路德维希和老教士,报个平安。在水池边,波光粼粼的水面十分平静,不见半点波澜,清澈见底的湖水倒映了一轮明月同几颗零散的星星,散发光芒。花宾擦亮眼睛,才发现那不是星星的倒影,而是浮在水面上的河马露出的一对可爱的绿豆小眼。他鞠起一捧水清了清尚还昏沉的脑袋,定睛一看才看见路德维希那具美好的胴体正伏在河马的脊背上闭眼休憩,双手还不断拍打着水面,撩起水波荡漾,也撩起花宾的春心荡漾。
照理来说,花宾是一个非常自律且严苛的人,对这种下流恶俗的事不屑一顾,即便内心有如此想法也会永远深埋心底而不会表现出来,但此时他大病初愈,身上的旧伤还在隐隐作痛,受过的侮辱又让他急躁烦闷,冲动战胜了理智,他甚至忘了自己不会游泳,信步走入水中,直到清凉的池水淹没他的咽喉,他也浑然不觉,依然头也不回地朝路德维希走去。
“来一起游泳吧,”路德维希故意用魅惑的腔调说着。
成群的水牛游弋在河马周边,从前它们凡是下水总要如履薄冰——河马的领地意识强烈,总不准其他动物前来染指它的水域,即便是牛群中最强健的公牛也在河马的巨口獠牙面前相形见绌,不敢争锋。花宾到来后,厚皮兽的脾气都收敛了许多,河马也对于前来分享水域的牛群司空见惯了。此时,燥火旺盛的公牛们都已入水,水流涌动着把一波又一波的凉意拍打到这些不善言辞的大牲口背上,驱除了白昼间毒辣阳光折磨留下的痕迹,让它们重归平静,不再有角斗的欲望;许多羚羊则悠闲漫步在河岸边,趁着这夜幕下的静谧时节,啃食水边冒芽的新草。
那些不受待见的小鳄鱼突然出现在花宾身边,大概是它们察觉到了花宾的虚弱,故此赶来护驾。可能是鳄鱼粗糙的鳞甲硌着花宾敏感的脚底或是划伤皮肤了,花宾猛然惊醒,不知所措的他一个踉跄跌倒,呛了两口水,便恢复了些许理智。他匆匆揉了揉眼睛,看向赤身裸体的路德维希,感到两颊燥热不堪,转过身去,轻声说道:“如果你的游泳是这样开放的话,我想我还是不参与为好,免得我古板迂腐败坏了你的兴致。”说罢便匆匆往岸上走去。
路德维希眼见计划即将落空,从河马身上一个鹞子翻身入水,朝花宾扑来。花宾比他快了些,跌跌撞撞上了岸,还没有站稳,就感到身后一倾,被路德维希揪住后衣,重又拽回了水里。
动物的袭击是在一瞬间发生的。路德维希的粗暴举止让牛群激动起来,跌入水中的花宾很快乘着牛背重新浮出水面,河马则猛然一头把路德维希撞一个趔趄,然后一口咬住——好在河马的牙间缝隙较大,刚好把路德维希纤细的身躯夹在两支犬齿之间,除了呛了几口水外,并没有造成穿刺伤,他就卡在那样一个尴尬的位置,连声呼救,丑态毕露。剧烈摇晃中,那具健美的胴体从河马牙间滑落,他挣扎着游上岸去,又与花宾厮打在一起。
一夜悲喜交加。非常巧合的,教士也在这天深夜离世,走得扑朔迷离。蒋、路二人都决心守口如瓶,隐瞒这个秘密。
因为目睹了路德维希对花宾的粗暴无礼,河马突然暴起,张嘴便咬。倘若叫他得逞,这美人一命归西,花宾自然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慌忙命令鳄鱼去制止已经失去控制的河马,鳄鱼慢吞吞得接受了命令——很显然,花宾平时对爬行动物关心不够,鳄鱼极少得到他的关怀,自然不愿意为花宾火中取栗。但因为出生第一眼看到的是花宾,它们简单却纯净的大脑也就决定效忠到底了。
当河马在掀起的巨大波澜引起了园中众人的注意,甚至连还在重病中的教士都听到了些许声响,强撑着病体前来一探究竟。映入教士眼帘的是一幅怎样的场景啊——逃上岸的路德维希同花宾扭打在一起,成群的水牛和羚羊在四周狂奔,都想帮忙却又唯恐伤到主人;水中游弋着的泽鳄瞧见人来,纷纷躲避,又沉下水中去了。
两人身上的衣物都极少,花宾浑身上下衣物已成稀烂,那条他钟爱的红围巾被丢掷于一旁,无人问津:路德维希只是一巴掌就把他打得东摇西晃,站立不稳,但路还是冲上去要打第二个回合。路德维希那张帅气的脸被花宾打出了几道红印,围观的女性员工都一阵心疼。
这种有伤风化的事被教士看得一清二楚,叫他怎么能安心离去呢!他提早听见死神的脚步声,也就不难理解了。
花宾接手万牲园的日子也在警方的压力下被迫推迟了。路德维希信誓旦旦同外人传述着他那没脸见人的事:“那时我在池中游泳,和我的小河马一起——我们经常这样做,这是园中人尽皆知的事实。我邀请他来同我一起畅泳,我真希望我没有发出这份邀请。他上来就撕我的衣裳,他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内心像条疯狗,不知道他隐藏了这种兽性多久,才会这么疯狂,这么迫切地想要宣泄和释放。我把他推开,他居然命令河马攻击我!他最擅长这些鬼把戏,动物们都听他的。”尽管花宾一再声称他不可能有操纵河马攻击人的能力,可无人聆听他的辩解。
菘蓝丝毫不认为这件事是自家主人的过错:“我对那个花枝招展的家伙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他轻浮,下流,不正经,经常卖弄风骚。先生是非常自律的人,他只知道读书和喂养动物,如果没有经人挑逗、引诱,绝不会做出这种事,先生的教养不会允许的。我也绝不会容忍先生要因为那个轻佻的男人而冤受牢狱之灾。”他用磕磕巴巴的腔调愤慨地诉说着自己的朴素情感——是对动物们说的。“我说,我们应该做点什么。不能让那些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先生带走。他们会进行公正的审判吗?如果这世上还有公正,先生就不会背井离乡了。他们只认得钱。先生没有钱,我们如果袖手旁观,坐视不理,那样对不起先生的。”
他愤而去找到路德维希,立刻换了一副嘴脸坦言道:“你只说让他丢饭碗,没有说要让他进大牢啊!”路德维希摊手:“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了,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