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宾草草安葬了路德维希。杀死他并不是花宾的本意。待他赶到时,这个眉清目秀的金发男郎已经被羊群和鹿群踩踏地面目全非,那张上帝精致勾画出来的面颊已然辨不清其生前的原貌,所有的万种风情都随着生命的逝去而一道化作云烟,在野兽野蛮的蹄子践踏下把那立体的五官、分明的棱角都尽数摧毁了。
这不能不说是暴殄天物。
“没有动物是天生善良的,”花宾无奈地怀着悲情把所见所闻在日记中记录,“我不在的时候,没有大象的保护,牛羊也战胜了猛兽,这不能不说是一奇迹,我有必要重新审视素食动物身上的潜力;可同时我也必须对它们的性情观点有所改变。它们的善良仅仅是被压迫时的无奈之举。一旦它们获得了复仇的机会,就会失去理智,盲目地攻击,不辨善恶是非,只图一时的爽快。我看见它们如何对我怀中的病狮瘦虎投去恶毒的眼神,对那些误入歧途、寄人篱下、罪不至死的猎豹处处刁难,我不允许它们伤害这些食肉动物——我当然不允许,冤有头债有主,没有谁生下来要因自己的血统而遭受伤害;它们不能随心所欲发泄怒火,就把它倾泻到了路德维希身上。那个可怜虫,他死前一定是痛苦万分的,羊蹄子和鹿蹄子把他的背打成了筛子。”
花宾完全可以把老虎、狮子和黑熊丢出去,留给群情激奋的羊和鹿去处理,这些素食动物才尝到翻身的滋味,正愁没有对象可以施暴;对花宾来说,养着这些猛兽也毫无作用,还是一笔极高的负担,市场上肉类的价钱一涨再涨。菘蓝也规劝他的主人:“以感性论,它们对你忠心耿耿,你不能凉了它们的心;以理性论,狮虎熊罴加起来一只手数得过来,而牛羊洋洋洒洒几百只,占了动物园居民的十之六七,决不能为少数而得罪多数啊。”
花宾温和、坚定地回答:“我是个感性的人。我能做得这么大,今天能坐到园长的位置上,无他,凭的就是一个‘善’字,什么是善?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滥杀无辜。这些食肉动物犯了什么过错?它们饱受同伴欺凌,捡食残羹冷炙,度日如年,妄谈为非作歹,难道只因为它们的血统如此就要遭受飞来横祸?”
“哪怕它们今天因为身体羸弱没有作恶,以后身体强壮了也会作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菘蓝反驳道。
“我们已然有成功的先例了——”花宾指向卧于脚边的狗娃,“昼夜更替无歇停,朝夕冷暖无注定。黑暗总能变光明,文明终将胜丛林。驯狼为犬改本性,赤胆忠心保羊群。世间万物代代新,为何你们不相信?
“既然狼能改变秉性成为忠贞护主的狗,能从羊的千古仇敌变成羊的保护神,为什么我们不能给老虎、狮子一个机会?”花宾的条理清晰,令菘蓝寻觅不到破绽。
“那你知道人是怎么把狼驯化成狗的吗?哪一本书写了吗?”菘蓝责问。
“我不知道,”花宾坦诚回答,“但我想我会找出来的。”
在宽敞的象舍中,花宾邀请了他的功臣们共进晚餐。自然包括大象英琪和猪伢儿、狗娃儿这些花宾卧室的常客,也有小山羊和公鹿这样的后起之秀。
这只倔强的雄鹿,它从始至终都是个自由、高傲的灵魂,从未放低姿态。花宾初入园区时,对它的温和照顾它铭记在心,可它不愿如猪、羊、狗一样顺承主意,它要保有自己独立的品格。它不会像狗那样与花宾如影随形,也不愿像小山羊一样与花宾相依相抱,它只是暗中保护这位绅士,以报答他的照顾。当花宾于夜色中出园时,它自然要跟上去;当花宾走入那烟酒气息浓烈污浊的地下斗狗场时,它当然要义无反顾地履行保护指着;当狗娃被那屠夫壮汉吓得丧失战意,花宾被一拳又一拳打得哭喊饶命,这头公鹿当然要一头冲进去——在搏斗过程中,尽管它是一头经验丰富的成熟雄鹿,历年来都在鹿群中占据统治地位,对蹄子的运用炉火纯青,踢倒了四五个人,可还是被那壮汉抓住机会,一刀斩断了它头顶的八叉鹿角……
失去鹿角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大不了。雄鹿在对抗食肉动物时并不依赖鹿角,而是用蹄子进行凶猛的踢踹,头顶沉重的角架还会成为逃跑时的累赘;更不用提鹿角一年一换,至多不过几个月,鹿角又会重新冒头发芽。这对硕大的角架唯一的作用便是吸引异性的目光,在同类竞争中脱颖而出。对“红王子”来说,它卫冕鹿王的头衔多年,看来今年要花落别家了,今年的雌鹿将为他人所占了。它也曾非常失意,以至于堕落沉沦,因为目睹那些往日簇拥它的母鹿此刻把它的竞争对手众星捧月般围在当中,它一时难以接受。
红王子是一头外形俊美清秀的雄鹿,宝蓝色的硕大双目炯炯有神,不难吸引雌性的目光;也确有一只雌鹿念及旧日情意不离不弃,与它交颈厮磨;但红王子始终迈不过这道坎,它本能拥有妻妾成群,为什么要满足于这一夫一妻?
“恰恰是这种对异性的无限欲望和追求,把食草动物进化成了内残外忍、只会窝里斗的可怜虫。雄鹿为异性而打得头破血流,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可谓至轻至贱;雌鹿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只能追随大流在胜利的公鹿面前争宠献媚,同样轻贱,”花宾在日记中记道,“对雄鹿来说,仿佛得不到全天下的雌鹿就罪该万死一样。”
在花宾还未陷入狱中去时,当时这只失去双角的公鹿正凄凄惨惨卧在它的干草床上自暴自弃,连花宾的目光它也躲闪不及——这种雄性的自尊心已经深入骨髓,它不愿让自己光秃秃的头顶暴露在别人的目光中。鹿群已经把它驱逐在外,往日的手下败将也来羞辱它,它已经和那些先天营养不良的公鹿一齐成为了被鹿群唾弃的对象,只因为它失去了那对华而不实的角架。
花宾不能坐视不理。于情于理,他都要让公鹿走出阴霾——于情,雄鹿的鹿角折断于营救他的搏斗中;于理,这种因同类竞争而催生出的畸形的自尊和荣誉他已经见得太多了,看厌了,看腻了,必须止之一快。
花宾展示给它诸多同病相怜之辈:颈上光秃秃一片的无鬃公狮,如果说鹿角是雄鹿的尊严,狮鬃又何尝不是雄狮的尊严,因为童年的阴影和青年时经受的虐待,这只公狮在花宾的照顾下也恢复不出它的同伴那样威武的黑色鬣毛了;依旧风采全无的老虎,尽管颜色变得鲜亮了许多,但裸露在外的颈皮透过阳光直射几乎能看见里面涌动的血浆和暴涨的血管,铁项圈积年累月附着于此,脖颈已经失去了生长皮毛的土壤了;花宾又剥去自己的上衣抱住这只鹿,鹿头贴紧他的胸脯,即便是迟钝的食草动物也能把花宾的瘦小感受地一清二楚,前胸后背薄如纸张,四肢纤细弱不禁风,连心跳的震颤听上去都是微薄无力,像他这样的男性难道还有任何一点雄性的魅力可言吗?
“我的身材瘦小我心知肚明,我的同乡瞧不起我我也清楚。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野蛮,他们粗鲁,他们崇尚着谁拳头大谁就有理的丛林法则,他们是披着人皮的豺狼虎豹。雄性绝不是为了战斗而生的,生命中有太多更美好的事物。是谁规定雄性就要流血流汗,掉皮掉肉的?”谈到这一话题,花宾就收不住了,“何况,那对角,真的能抵御豺狼虎豹吗?那不过是公鹿与公鹿进行求偶角逐时的工具,内厉外荏,窝里斗的利器罢了。”
或许正是这种关怀,令红王子看破了红尘。因此它才会在头羊把小公羊抛出去送死时情绪激动,它感同身受:它从来都是一头矫健的公鹿,不知道这种苦楚。直到它的双角折断,它霎时间跌落神坛,遭到鹿群的驱逐和冷遇,餐风饮露,形单影只,从前那些在发情期的求偶角斗中被它赶走的公鹿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当时那些长着完备角架的公鹿,在猛禽的利爪下疲软不堪,同类争斗时的武器面对食肉动物是那样笨拙、累赘。窜取了它鹿王位置的大公鹿同邻近的头羊一样束手无策,只能将年轻的公鹿推出去,供食肉动物挑选。
即便从来没有问过,花宾也知道路德维希为什么不喜欢这些猎豹。猎豹恐怕是最不像掠食者的掠食者了。它们的四肢修长,头颅小巧,面容清秀,气质精致,举止优雅,完全不像老虎、狮子那样粗重狂野,倒有几分近似于花宾的美感。“如果它们没有经受路德维希.戈培尔的摧残,没有被训练成这一群狩猎机器,我想我一定会喜欢上它们。”这些斑点大猫很晓得改换门庭的重要性,它们面对花宾时的忠顺态度与狗群并无二样,连花宾都分辨不出这份忠顺是它们的发自内心,还是仅仅是为了获取一张免死铁券才做出的违心之举。它们一日中多半时候都要跟着花宾,因为之前的恶行昭彰,马儿把对白额虎未发泄完的愤恨都倾泻到它们身上,如果不与花宾结伴同行,马蹄霎时间就会落到它们背上。花宾也理解它们的求生欲,只是所有的素食动物——猪马牛羊,都反感这些猎豹的出席。
那只小豺,已经洗去了满身血污,浑身上下也不再散发出病菌与腐肉的酸臭味。花宾知道它的族群是亡于狂犬疫病。但即使豺群没有染上恶疾,这只小豺也一定会逃出来。非常讽刺的,凡是在花宾麾下安家落户的动物,都是生活中的苦命儿,都是各自族群中的平庸之辈,碌碌无为,于底层徘徊,老虎是如此,无鬃公狮是如此,小山羊是如此,败犬狗娃是如此,这只小豺也是如此。它的体重不到三十磅,以豺的标准来说也是非常瘦削的。
花宾用他细嫩的喉咙扯出一串令人作呕的怪异声音来,小豺用同样喑哑难听的嚎叫声回应,二者就这样滑稽可笑地交流着。
从这只小豺对它过往悲惨生活的叙述、对它那个野蛮的原生家庭的控诉中,花宾似乎知道了当初人是怎样驯化狼的了。并非是人有哪些通天手段,而是聪明的狼进行了自我驯化。在弱肉强食的野外,诸如豺、狼这样的团体食肉动物,未必没有亲情纽带,但一定是基于力量上的尊卑秩序。先天发育不良的、身材瘦小的、或落下残疾的、身患重病的狼,不排除某些狼群会照顾这些同伴,但绝大多数时候,群体不能携带这样的包袱。在以强者为尊的丛林法则中,弱小代表着被吃即活该。有时这些不堪群体折磨的狼,恰巧在人类部落附近找到了捡食残羹冷炙的机会,比野外捕食要安全得多,也稳定得多,便开始成群聚集。同时,人类部落也需要一些额外的眼睛替他们站岗,防备其他猛兽。久而久之,二者的关系就愈发牢固了。直到后来,人类发现这些狼可以协助其捕猎,甚至在必要时可以提供武力协助,人与狼的羁绊便烙下了,这部分狼因为自己就是丛林法则的受害者,便摈弃了糟粕,踏入了文明世界,实现了从野蛮向文明的过渡。
花宾看向他身后的芸芸众生:被猎人打得走投无路的败犬、差点被当做落脚猪宰杀掉的小野猪、折断双角的梅花鹿、瘦小得和他一样的山羊、被大象虐待地面目全非的犀牛……再看那衮衮诸公:全无山中王威风的老虎、脖子光秃秃没有一缕鬃毛的雄狮、饱受路德维希摧残而失去了本心的猎豹和猎鹰、伤疤累累遍体鞭痕的黑熊……他不正是在重走当年人与狼建立羁绊的过程吗!他正是在挑战这一丛林法则的权威,否定强者有理弱者有罪的野蛮法则,收留了这些动物界的“渣滓”,让它们同样获得幸福生活的权利。
菘蓝的疑问已然被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