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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姐家
书名:弥砸 作者:若有来天 本章字数:6918字 发布时间:2024-12-01

收录于《遇见每人》,以下为其简介。

当然不是遇见美人,这只是描述我遇见的每个人的样貌与个性。如果相处久的话,可能还会描写他们的生活习惯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人,这些人在我们没有知觉的时候来临,又在我们没有知觉的时候消失。当他们来临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珍惜;当他们消失的时候,我们又追悔莫及。

1 始

在叙事开始前,先给大家讲一个笑话,那是我和一个朋友歇息的时候聊的。他比较胖,我在这里称他为胖子好了,谁让胖子是世界上最好起的名字呢,何况大部分人都适用。

绿荫下,在马路上,我和胖子骑自行车骑的气喘吁吁,饮用完大量山泉水后坐此休息。我向他谈论起我的两个姐姐,至于谈论的是什么我不记得了,反正讨论点也不是在事情上,而是在我对于她们两个的称呼上。

我说:“我的两个姐姐啊,大姐姐她……小姐姐她……”

胖子问:“你怎么一直大姐姐小姐姐的?”

可能他觉得绕口或者不中听吧,我便换了个称呼,说:“我的大姐和小姐……”

他又问:“怎么小姐的?”

这下我也知道我的错误了,那时还小,不知道小姐姐是小哥哥对女士的称呼,不过小姐我还是知道的,千金大小姐的小姐嘛,尽管有些人把出卖 自己身体的人也叫小姐,但我这里没有这个说法,我这里是叫 鸡婆。

饶了这么大圈子,谁知道他的测重点不在我要讲的事情上,而是在我所用的称呼上。我终于改口,并且改正确了,说:“我的大姐和二姐。”他这才没打断我的话。

本书的故事,也是我和两个姐姐生活的故事。但是,故事开始,我还是说说我们是怎么去往“姐家”的吧。为表区分,我将我的二姐叫做姐姐,而大姐还是大姐,因为我和我的二姐比较亲。那时,姐姐和大姐从云南旅游回来,大姐回了福建,二姐到了乡下。六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上午在别人家吃饭,下午坐上顺风车,从江西驶往福建。

到那户人家时,我们准备坐顺风车的那户人家,他们一家三口在把东西搬到车上。虽说是一家三口,不过只有一对夫妻在干活就是啦,毕竟另一人是一个小女孩,他们的女儿。他们还有一个孩子,被他们的父母抱在手里,他们看着他们把东西塞进车厢,嘴里叮嘱几句,还得低下头来哄哄哭泣的孩子。只可惜可怜的孩子,不知道眼前是场分离。

我站在拐角处,几乎贴着墙,没有目的地扭动身子,单纯靠此来打发时间,我看见一个房檐上结了蜘蛛网,往下看,它的门柱上贴着红色对联,往旁边一瞥,见到一只母鸡在“咯咯哒”地散步。他们还在聊天,姐姐开始和小女孩说话,那小女孩还挺活泼的,总之这股开朗是我遥不可及,我常常自责我连个小孩子都不如。

终于坐上了车,姐姐坐在副驾驶,我和司机的妻子和女儿坐在后排。抱着书包的我心思遐远,望着窗外的景色飞逝而过,如再也不可得的美好回忆。要去福建了,以前我只去过浙江,其余时间则一直待在江西,我有点激动,十六 岁的我已经去过三个省。

七个小时的旅途,中间只停过两次上厕所的时间。他们说话最多的时候是问我姐大学的事,这个暑假是我姐高中毕业的狂热假期。对于这个,我不想听,死人书什么的一听就烦。

到福建了,路上的人一看就很洒脱,骑着电瓶车的人到处都是,我把他们都联想成了穿拖鞋的样子,然后心中嘲笑:“这和广东差不多嘛,毕竟都是穿两只踏板。”车上的夫妻说,福建的人骑车都很急,刹车都是急刹车。果然,还没行驶一段路,我就发现了福建人的“急”,或者说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看到了过路人的那股猴样。说实话,这不是急,不过是快节奏时代的通病。

兜兜转转,终于在杂乱的停车场上找到了位置。踩着沙粒,我看着周边围着的廖廖几颗叫不出名字的树,觉得这里很有热带风光,姐夫也穿着件夏威夷式的衣服来迎接我们,就是那种看起来花花绿绿的短袖。我们上了电梯,来到姐家,故事也就开始了。

2 姐家

来到姐家,二伯一家除了二伯也来了,他们有(这里我只写我对他们的称呼):姐姐、姐夫、哥哥、二姨,还有我的外甥——姐姐和姐夫的孩子。我们一大把人吃了顿大餐,送我们来的人走了,我们到事先租好的房子。

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加一个卫生间,姐家那多了一个厨房和一个卧室,而这个家里面就是房间当客厅用了。出卫生间有个洗手台,后面有张长矮桌,可以在上面做饭。

来到新环境,人又这样多,本来说看小说的,但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做。我不记得那时发生什么事,记得哥哥来和我说过话,然后还有他们一家人分别哄孩子的情景,其他我不知道。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3 工地

天一早跟着姐夫去工地,二伯一家走了。在这里说一下吧,我辍学了,对大多数人来说,都认为我就是打工的命,因为我自己断送了自己的未来,“不读书是没有前途的。”这种话谁爱信谁信,爱学习的人在哪里都可以学习,连死人书都可以“功利性”,上学竟变成了做卷子比赛,这个世界真是没救了。

来到工地,我感觉周围围上了一层阴霾,真希望自己被黑暗吞噬,哪怕永远不见天日。姐夫是干装修的,内饰装修还不用晒太阳,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差事。姐夫磨钢筋,然后让我在上面拧螺丝,把它插在房檐上,把铝制板吊在上面。就我印象而言,他应该没和我说什么话,我只是个默默无闻的的小帮手罢了。他干了十年装修,本就老练,在这个行业里已经非常成熟。成熟的人做事都很仔细,而工作成熟的人对待工作更是一丝不苟。

中午是和三个人一起吃的,吃的盒饭。我姐夫的长相就是一个普通人的长相,至于有什么特点,我跟个小偷似的从来不与别人对眼,别人的大致模样我都不会记得清楚,更别说什么特点了。另外两个人一个小伙子模样,一个很壮实,不过很矮,我怀疑是个侏儒,叫他大矮好了。虽然有点歧视性,但名字就要通熟易懂才好嘛,尽管是野名。

开始干活的时候我有样学样,跟着我姐夫把上衣脱了,以前在学校我是连屁股都要用上衣遮住的,但在这里我已经没有隐私可言,就像突然间长大一样,那种东西没必要了。其他两个人也是光着膀子。我去的时候大矮在用平台锯木板,木屑飞扬弄得他眯着眼睛,却又不敢完全眯着,只能处在半眯半开的状态下,还得仔细注意电锯与木板的位置,小心不要切坏木板。后来我看过姐夫切木板的表情,那种面容实在是太滑稽搞笑了,站在旁边的我一直憋着笑,不时吐出几声微小的笑声。

吃完饭,随便找个地睡午觉,等我起来时,感觉恍若隔世,外面阳光依旧刺眼,让我想起了小说里的桥段——人类已经消失。外面似乎确实没有声音,只有我耳边的“蚊子”嗡嗡响。我打开手机,看到日期是七月一日,我脑袋一沉,跳了一日?我终于摆脱他们了?站起身来,我惊喜的望着四周的一切,可突然一想,不对,昨天是三十号,那么今天就是一号,毕竟六月只有三十天。什么嘛!我一开始把六月当成大月来算了。

4 亲家公

那是一天在桌子上吃饭的时候。亲家公每次都是坐在靠门那边的椅子上,这个位子是他的宝座,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他需要这个权威。每次他都是拿个豁口很大的不锈钢碗吃饭,里面盛一大堆米饭,把手机放在支架上,看一些关于婚姻情感的悲情视频,多如儿子有了妻子忘了娘、儿媳妇不让父母进家门之类的,然后边吃边看。似乎他爱吃的是炖肉蘸自配调料,因为自从他走后这个菜就没有过。

一天,也是在吃饭的时候。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厂里打来的,里面的人问他为什么货物没拉到指定位置(亲家公是打扫卫生的)。亲家公说他下午拉,并且和谁说了。然后对面爆粗口,亲家公问他为什么骂人,就像暴雨一样来的莫名其妙,两个人突然骂起来了。天又热,在厂里干活的人多半郁闷有压力,肚里撒不完的火,把吵架当娱乐。这是一天我在街上散步,一个女人在看两人吵架时有感而发的(原话是天太热然后干嘛干嘛)。并且在她发出这份感慨时吵架的二人已经打起来了,肩膀对撞,像是小孩子不服气似的。

亲家公挂掉电话,撂下一句“能干就干,不能干拉倒。”这句话对我映象很深,确实是这样,人生在世,本就赚点小钱,还要受这气?又不是赚窝囊费。而我受了窝囊气连窝囊费都没有赚到。之后他确实辞职了,我看到他和线长说了后过几天便说要回家养鸡,在我听到的那天下午便走了。说到做到,去的匆忙。这类人是固执,固执自己的话语,言出必行,别人劝都劝不住,最好能给这类人一个台阶下。

来到父亲的厂里,大姐打电话给父亲说亲家公死活不肯卖掉养的鸡。大姐表示现在不卖,等马上过年了卖都卖不掉。大姐要父亲劝劝他。据我所知,父亲也劝不动。后来亲家公打电话来,说是他那时候也糊涂,不知道是别人给他台阶下还是自己想通了呢?

5 路边传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遇到她的了,我的日记上没有写。或许她一开始就在那里——在一家服装店前做推销,通俗点说就是卖吆喝的。不过按我的记忆来说,他应该是天气最热的时候或者服装店有优惠商品的时候才出现的。总之,不管了,她出现在我的世界。那个时候,她肯定每次都看到我,中午回家的时候,中午去厂里的时候;傍晚回家的时候,傍晚去厂里的时候。还有晚上从厂里回来的时候。一天五次,每天大约遇到两三次,我在厂里工作两个月,都不知道遇到她多少次了。

每当我从她工作的那个服装店前经过,她就要喊一声帅哥——看看啊,一百块三件!我左前右后看看,无人,便知道她是在喊我了。说实话就算有后面的副语,我也听得挺自豪。后来,很多次她工作的服装店前只有我经过,她却还是要喊,似乎是要挑 逗我——恐怕不是,应该是被别人看到会被扣工钱吧。只能怪我倒霉一直往那里经过。

在这里我叫她路边,路边的野花,模样还算清秀。我是厂里的猪仔没事干,见到路上有个人光腿就得看一眼(谁让我是腿控呢)。刚好是夏天,光腿的人也多,真是个让人心潮澎湃的季节。可路边虽然光着腿,并且腿型也不差,我却最多只能瞄一眼,因为盯着看实在是太尴尬了。就像是你看着乞丐讨钱,你会说你是来观摩他工作的吗?然后乞丐说“给点吧。”你是否能不支持他的工作呢?所以在营销组织门口停留是有代价的,没有大出血也得脱层皮吧。怪不得推销员都要找颜值高的呢,就像空姐空少一样,要是钱多的话,后台收银的都得找一个明星来当。

之后的之后,我要从衣服支架(就是它口中所说一百块三件的衣服挂着的长衣架)的掩饰中走过,省的她看到我再喊——帅哥!一百块三件的衣服来一套嘛?这分明就是骚扰了,让人烦闷。我只能若无其事的走过,脑中屏蔽她的话语。她也是吃了饭没事干了,可能就是这样吧——见到人来了,摇摇手里的小巴掌玩具,发出“啪啪啪”的响声,口里喊道:“帅哥美女!一百块三件的衣服……”

六十天,两套衣服轮番换的我也没想过要去买什么“清仓大甩卖”一百块三件的衣服。男人嘛,有两套衣服换就行了。穿搭?那不是恋爱里的柴男才学的嘛?有一次看到路边的阵营居然变成了两人,那次路边看到我没有喊,或者说她旁边的人先她一步——帅哥!一百块三件的衣服看一下哈!恐怕路边看我都看腻了吧,但恐于工作规则不得不喊。但也不能排除她工作无聊的可能,看到自己的老板都要喊一句的可能性了。

6 我姐

说实话,我和我姐相处这么久了,竟还不知有些时候她是怎么想的,就像有些时候我居然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一样。一次,一堆人走在一起闲扯,我姐说:“要是超古(我的乳名)肯定会这样说……”。我嘲笑,她怎么可能会知道我想说什么?同时在心里说出我想说的话。可当她说出来时,没想到居然和我在心里写下的话一模一样。真不可思议,是我性格太鲜明了吗?和那些遇到色狼只会说“不要”的淫荡小姐一样,或者与某些否定只会用“才不是呢”的大傲娇相同。我的性格没这么鲜明吧?所以我想是我姐太了解我了。一个在小学就要帮我洗澡的人,在童年时代简直是我的监护人。可我却不了解她,不了解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就算让我写,我也猜不透,只能写出他们的事,却写不出他们的性格,让我猜也猜不出来。

本来说在这里称呼她为姐姐的,但感觉太幼稚了,于是乎便叫“我姐”了。可能你还能在后面看到“姐姐”这个称呼,但后面的有几篇是在这先前写的。我姐还是很关心我的,除去小学的生活,我说话最多的人就是他了。说不定把小学的生活加上,我说话最多的对象还是她呢。毕竟她到现在陪了我十六年,我那些所谓的朋友和同学只能陪我一个时期。而她是我婴儿时的玩伴,在小学的时候也曾是校友,到后来我宅在家的时候也基本只会和她说话。在外地,我有朋友(现在看到肯定也不认识了,毕竟我是那种看到初中玩过的朋友也记不得名字的人),可他们只能陪我一年一次的暑假。在农村的小学四年,我有朋友,两个同村的人在我三年级的时候走了。好像老天爷是故意让我没有朋友,每个时期都好短,然而我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联系方式(现在我只有一个高中同桌的电话号码,我和他相处将近两个月,可我没打给他,他也没打给我,形同虚设。就像你有警察局的电话号码、消防局的电话号码,但你和警察与消防员是朋友吗?)。同村的好友离去,一起上学的只有一个低年级的女生,我不会和她一起走。之后是和一个另一个村子里的同学一起走,可是他的村子从学校出发很快就到了,之后我只能一个人孤独的走回家。而那还有一大段路,对于我的小脚来说可以这么说吧。这样一年的时光,我也不知道我是怎样过的。还是说那时我还小,体会不到孤独?小学四年,有很多时期(学前班我可以说完全没有记忆,所以不提)。一次是母亲听说最近人贩子猖獗,那时候她牵着我和我姐的小手走向学校。关于那时候,同村有很多校友,不过大多都是我姐的朋友,能和我玩的同性只有两个,而且他们还是两兄弟。哎呀,说的太偏了。听着温馨的纯音乐(歌名《露西的花园》)码字,莫名就会想到无忧无虑的童年呢,而且码字的手也很愉快。但那是美好的回忆,写出来就变了味,好像这是理所应当。一颗糖揣在兜里,不拿出舔一口是不知道它有多甜的。但不拿出来,我只知道它很甜。说来说去,主要还是我不知道怎样描写我姐呢。我和她的事情只有对话,原谅我记忆差。一些对我来说有点伤感的事情不想写。就这样吧,只是有点偏题罢了。但我还是很想说,她是个很普通的女孩。

7 总结

该说我不会写人吗?只是我与人的交道确实不深,也没在意过别人。我当然也不想把这本书当做回忆录来写。可能是与我幻想中的出入太大吧,我以为一个姐家就能写很多的,结果却是一万字都写不到,还大多是偏题和无意义的文字。认识的人我都不知道如何描述他们的容貌。呃……,我自知我没用,所以得加强。认清自己,认清自己的书。如果你看到这里,记住!以后的世界第一大文豪就是我——态乃逸别。若有来天今当照,去其往闻进新堂。好好努力!以上。

姐家就此完。若有缘,以后再续。不过,也只可能写写熊之女和熊之男了,我是讨厌小孩子的,不想描写这种让人糟心的生物。好吧,其实这也不是借口,我只是单纯不想写而已。我累了,写回忆录之类的完完全全是我抛不下过去,甚至活在一些让人伤感郁闷的往事之中。不要再想了。我记得这样一个故事,那是一个只有三幅画面的插图:第一个画面是一个男人扛着一个超过自身体型的石头,仰望一座高山。第二幅画面是他背着那块大石头,气喘吁吁的在往上爬,石头上面写着“过去”二字。而第三幅画面也是男人爬上山,但不同的是男人抛弃了那块石头。石头本就是无用物,哪怕是刻了“过去”二字的石头。果然,抛弃石头后,男人走得很轻松,他的脸上是畅快的表情。而在第二幅图中,他两只手扛着石头,连想擦汗都空不出一只手来。丢掉过去,向未来吧!

之后一篇只写一人,写完就算了。呼……这是过去的态乃逸别,不是现在的态乃逸别;这是现在的若有来天,而不是以后的若有来天。如果,我真掌握了文学的奥义。那么,若有来天将蜕变成态乃逸别。这时,我也会记起我自创的一句文言——若有来天今当照,去其往闻进新堂!

8、矮子

这里简短介绍一下矮子,我认为他是大矮的儿子。本来我在“姐家”认识的人就寥寥可数,真就是两只手掌都能数的清。矮子没有贬低的意思,和描写大矮时一样,只是希望通俗易懂。

和大矮与小伙子只待了三天,一天是我和姐夫独自在那个美术院里干活(跟着姐夫基本都是在这装修)。再是第二天,他便来了。

姐夫让我跟着他干,他自顾自的干起活来。之后要配合的时候我们才一起,前面他在量距离和切割墙面上贴好的多余的板子,而我只能看着。他带着耳机,以我所知是在听小说。我认为他马马虎虎,跟干活时耳朵上还带着耳机有很大的关系,你要听小说肯定会分心。确实,他做错了一些东西。总之,我见姐夫很生气,但也不敢骂他,只是修正错误的时候唉声叹气。戴耳机干活的后果,用姐夫的话来说就是“做事都不过脑子”。他应该跟了姐夫一两年。然后,不知道怎么记了。我们三个人,在之后都是,只要有人来就是他。这时,小伙子和大矮应该在一个小区里的别墅中装修。和他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就玩手机,午休的时候也是玩手机(当然也会午休),手机把近在咫尺的人隔离了。一开始,好几天我没带手机去,可能有将近十天。但带了手机我也没什么玩的,只有看小说。不过,带手机只是去应付一下吃完饭等待的时光,在餐馆里吃完饭后干坐着非常尴尬。而在之前,遇到这种情况,我只能酷酷干饭。实在吃不下了(大多数都这样,吃得下也这样),面前放一碗紫菜蛋花汤,四处瞄瞄,看看来人,过一会儿喝一口。

完计——

姐家

遇人:姐姐、大姐、姐夫、亲家公、亲家母、熊之女、熊之男、矮子、大矮、路边、

1、我来到姐家。

2、描述姐家,和二伯家在一起的夜晚。

3、工地上的事

4、亲家公打电话怒吼,回家养鸡,马上过年死活不卖。

5、描写路边一个女推销员

6、说是写我姐,但却是写的我小学的事

7、单纯总结 姐家完(虽突发奇想,却是事实)

8、描写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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