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很喜欢阅读,像遨游在天空之上,一个没有人的地方。
曾经因为什么而喜欢上阅读,已经忘记了,只知道很有意思。小孩子喜欢上做什么事情,总是因为“有意思”的。现在是半个成熟的孩子了,也依然很喜欢。
小学五年级时购入了全系列的《哈利·波特》,《火焰杯》和《凤凰社》看了不下四五遍,直到可以记住所有的情节,直到像老电影一样能够在心中把每一次转折与发展的节奏都描绘出来。书胶处的封皮因为反复的翻看,也有了毛边,但看起来就像是被时间浸泡过的钟,带着它自己独有的故事与经历,变成我的阅读之旅上的一枚金徽章。
后来在不自觉间,竟发现书中有一处印刷错误。“枕头土”和“枕头上”的区别并不十分明显。“盗版书啊,其实也没关系啦,书的内容不也是没变吗?不影响阅读吧,”妈妈说。虽然知道应该支持正版,当时却也模模糊糊地留下一个印象:书籍是阅读的载体与形式,而非阅读本身。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中说,中华文化的文学最高造诣在诗词之中。彼时年轻,不得此意,不知此言实精到之致。几年之后。再翻开书架上搁置的诗词集,才发现是曾经的自己文学水平不够,理解不了中文一字万言的美。这颇也有些黑塞的“年幼时以为巴尔扎克无聊,长大后发觉真是错过了好书”的感觉了。有时候经典的不才是好的吗?!
漫画家尼科琳·沃德林曾在采访中说,“另外,如果你学会了阅读,将永远不会孤独。”的确,阅读帮助我们跨越时间与空间,到宇宙的最深处去寻找答案,去唤醒心灵。我们虽然永远无法面见庄子墨子或苏格拉底,但通过阅读,我们有机会去接触这些幸运地被时间定格并保留下来的思想,横贯时空,无所受限。
没有人应该蔑视书籍,既然它们是智慧的使者。“知识可以传递,智慧不可传递”(黑塞《悉达多》)。我们不仅仅是为了知识,更不只是快乐而去阅读。它们只是阅读本身以外的可被察觉的意义,而阅读最大的价值在于那蕴合着的无法看见的一切。
阅读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也是有价值的事情,是人类学习的方式之一。书籍的本质永远不会被商品化。它的内容就像星辰一样永垂天幕,被模仿也被传承的是拍摄和记录它的手法。
阅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不管我们是否承认,阅读从始至终都为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在每个人的人生中比例不同而己。当拿起《种子的信仰》,我们会发现我们也像种子一样在对阅读的信仰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