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走进大学的校园时穿的是一双没有后跟的棉拖鞋,妈妈帮我把右脚背上剪开一个大洞,这样我那包裹着纱布肿的像馒头的脚背就能露出来了。
我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但是我没有拐棍,没有人提议要给我跟拐棍,连我自己也没有这样的想法。现在想来,要是有一根拐棍我的脚康复会快很多,因为每一次右脚踩到地上使力的时候脚背都承受了撕裂的疼,皮肉想来长得就慢了许多。
上大学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这个小县城,我终于离开了。路上到处都在修路,从我家到县城就在修路,从县城到市区还在修路,从市区到省城仍然在修路。
大巴车走得很辛苦,不停地堵车,不停的绕道。
经过我们市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透过窗户远远地看见了远处的灯火。
从清晨走到清晨,走过三个省的地盘,我们终于达到了省城,我就是要在这里上学。
我和爸妈蓬头垢面走进校园的时候,就像是逃难的一样,我并没有兴奋。
没走到宿舍我就感慨校园实在太大,对于我这个没有拐棍的瘸子来说走得过于辛苦,每走一步我都能感受到脚背上肿胀的肉因为用力的原因而绷紧,每一步都担心那新长出的肉怕是又废了。
你问怎么了?这事儿还得从半个月前说起。我刚结束暑假工从县城回到家里的当天晚上就遇上这个麻烦了。
家门口去往县城的唯一主干道在大修,路上的车成天堵成长龙。为那些堵在路上的旅人们提供吃变成了全村人的生意。
我从县城结束暑假工后,一回到家就加入了这个买卖大队伍。
当晚又堵上了车,我随哥哥们一行背上方便面等各种零食,提着装满开水的保温瓶,便进入黑夜里。
出师不利,路很快通了,大家都有些失望,但又有些不甘,便等在原地,等着车再次堵起来。
黑夜中,哥哥不小心绊倒了我身旁的开水壶,水全撒在了我的脚上,我觉得没有大问题。
早上我在茶楼里泡咖啡时,还被一旁的老板不小心弄开水烫到了手,她让我在水龙头上冲了一下就没事了。
我皮糙肉厚的肯定不会有事,所以与她们继续逗留等待生意。
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才发现脚背上已经长满了水泡,大大小小的水泡,亮鼓鼓的。
村里好心的邻居想用针给我扎破,让里面的脓水流出来,可最终未敢下手。
后来我按捺不住手痒。加上家里人都忙于“生意”,没有人阻止我。
我取了针打开打火机,把针在火苗上烧几下后,忍着痛把大大小小的水泡全扎破了,虽然淌了一身的汗水,但却很“舒畅”,心想等伤口结痂后很快就会好了。
就这么过了一周,我的脚仍然疼的厉害,小姑妈到我家时有些愤怒,”她的脚都感染了,皮肤都开始烂了,为什么不去医院?”
我不知道说什么。妈妈说,天天这么堵车怎么进城?
后来小姑妈强行带着我走了,就像当年中考前夕强行把我从出租屋里带回她家一样,堵了一天终于到了县城,找了医生处理。
我没有受过这样的伤,没有处理经验,对炎热的天气也低估了,加上消毒不到位,所以伤口严重感染。
妈妈晕车一直在我宿舍里躺着。
校园也太大了吧,跟着爸妈在校园里面艰难的走了一趟后,我决定全权委托爸爸帮我办理剩下的手续。
等天快黑的时候爸妈才出去找地方住,结果学校旁边宾馆全部住满了。
后来听说她们坐了摩托车到了几公里之外的才找到地方住,第二天直接回家了。
我在学校里就这么一拐一瘸的走路上课、下课、回宿舍、去图书馆、去自习室,这样的状态大概持续了近两个月的时间。
我把那双烂拖鞋丢进垃圾桶,穿上运动鞋的那一刻,我激动极了,比考上大学激动多了。不,大概是不一样的激动吧。
当时我记得查到高考分数的时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难过,独自一个跑到县城边的山上哭了一下午,就是我经常逃课与叶子爬的那座山。
这是我第一次对自己的考试成绩如此敏感,如此失落,而旁人却还祝贺我呢。
我想过复读,但知道面对的压力和困难太大了,所以我选择了简单的那一条。
提前批次报的警校没有回音后我选择了现在的学校。
不管怎么说,大学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我每天忙着上课,忙着参加社团生活,忙着认识新的朋友。
先说说我的舍友们吧。
那个第一天才报道,就在宿舍里抱着本牛津大词典看的智雅,让人印象深刻。宿舍的舍友们进进出出,似乎完全打扰不到她。结果第二天我们就发现这绝不是她本来的样子。
她是在本地长大的,人也比较热情,一到周末假日总会和大家介绍各种好吃好玩的地方。
刚认识那会儿大多是几个舍友一起消磨的时光,都是在玩智雅教我们的狼人杀游戏。
我真是又菜又爱玩,每次拿到杀手的牌时很快就会被发现。
好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伪装,到最后也能骗过她们,这让我很兴奋。
不过后来因为觉得伪装太难受,也就不那么喜欢玩了。
另外一个来自山东的高挑女孩子——就是那个和我一起找兼职,结果被骗了好几百块钱的女孩,然后拿到手两箱假货的洗发水。
她的名字叫做薇,跟我一样,对社会的险恶太缺乏认知和鉴别。
很快,舍友们就发现了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学霸,才明白她一开始对来到这个学校的种种不满和挑剔的原因。
我一开始和她经常一起活动,后来发现有点跟不上她的节奏,我无法大清早起床去球场上背英语,虽然偶尔去也纯粹只是跑步锻炼身体。除了去自习室、图书馆、上课,我也想去玩点轻松的。
慢慢的,她也感受到了自己与室友们之间的差距,小心翼翼和大家保持队列。周末大家在宿舍电脑上看电视电影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看。
直到有一次,她电脑的耳机不小心滑落,声音外放,我们才听到所放音频与画面完全不符的英语听力。
四年来,她独揽了我们班的第一名,并把第二名远远甩在身后。每次期末考的时候,我们都要仰赖她的诸多帮助和指导。
毕业后,她保送了北大的研究生,继续深造。
潇潇和敏两个人身上似乎能找到更多相似点。两个人都喜欢宅在宿舍,喜欢看小说,爱看的电影都差不多,所以自然而然厮混在一起,亲密无间。
秋则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我在她的脸上没有看出过愤怒、悲伤、开心、失落。那双架在厚厚镜片下的眼睛,我从来看不懂,总有一种不敢靠近的感觉。不过她白白的鹅蛋脸倒是很好看。
出乎意料的是,她和智雅似乎结出了深厚的友谊,这是我在大三之后才发现的。
跟不上薇的节奏,在宿舍我找不到合适的密友,所以我把目光转向了宿舍之外。
就是在这样的机缘之下,我认识了芳芳,她是文学专业的一个可爱女孩,也是我在大学期间最交心的朋友。
我们一样的真诚(傻里傻气),初见便对彼此心生欢喜,所以不知不觉一起消磨的时间越来越多,友谊在一次又一次的相见中沉淀起来。要是你问我怎么认识她的,我都想不起来了,可那又怎么样呢?
有一天,我见芳芳垂头丧气的。几经追问,才知道她的校园卡丢了。等到终于把卡补回来时,才发现刚打进去的1000多的助学金已经被刷的精光。
虽然说只是千元,但是对于一个从农村家庭出来的大学生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
卡是上周丢的。发现卡丢了后,虽然及时挂失了,但是因为遇上周末,所以这周一才把卡补办了回来。
我接过芳芳手里的消费记录单,看了又看,“我一定帮你找回来。”
“谈何容易呀,这校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怎么找?”芳芳垂头丧气。
“我最近看了好多福尔摩斯,该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芳芳看着信心满满的我,又好气又好笑,“这位姐姐,你可真会安慰人啊,你的福尔摩斯在哪里?”
“我就是福尔摩斯的化身啊,总有蛛丝马迹可寻,那个把钱刷走的恶贼,我一定让ta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