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总之我就是觉得二狗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他并没有真的做出什么穷凶极恶之事,但这丝毫影响不了我对他的看法。尽管听到他那句包含侮辱成分的称呼时,再联想到彼此的年龄差异,内心底处竟也像触电似的通过一丝别样的情触,但我还是适应不了。再说,他也不是没做过伤风败俗的事,他不是跟小芳钻了水渠吗?
其实,关于这件事,我听到过一个不同的版本。在这之前,也在这之后的好几天里,宣讲者还是那个目击者同学胡杨。虽然他的演讲粗枝大叶,丢三落四,有些地方很不合语法,甚至有不少病句,却也掩饰不了一个事实——二狗还跟小芳钻过柴草垛。
二狗对此却没有提过。但我认为这件事就是真的,因为有句话叫做捕风捉影,没有风还怎么捉影?况且,胡杨跟二狗也没有什么梁子,决不会凭空污人清白。
若说二狗忘了,却不大可能。
我认为此事有两点:一是,在岭顶的水渠里,我没有继续走下去,二狗也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二是,这件事到底不是很光彩,我没有追问,他也就没有义务将心事竹筒倒豆子似的全撒出来。换句话说,柴草垛是一定钻过的,只是不知在钻水渠前,还是从水渠出来之后的事了。
不管真相如何,都已经不重要了。我由此想了很多,从小芳想到了张姐,再由张姐想到了王诗诗老师。
我最不愿想到的就是王诗诗,或者我不愿将她跟二狗联系起来,可这好像有点掩耳盗铃。王老师自己还不知道呢,二狗就已经在私底下用语言将她侮辱过了。这一点最令人气愤,以致在这一刻,我竟万分不愿看见二狗那一脸的得意。那是一种嚣张,也是一种狰狞。我突然不想去他家玩了,没了兴趣,倒了胃口,还玩个毛线!
我刚要开口,瞥眼见斜对面墙角旁的碌碡上坐着个小乞丐。说是小乞丐,其实也不小了,身材发育得很好,该大的地方的确不小;脸上脏兮兮的,但看得出面容姣好,皮肤白净,也看得出该是上高中的年纪;扎着马尾辫,但头发好似很久没洗了,穿一件碎花格子的上衣,那条青布裤子上满是尘土,像在土里打过滚,显眼处打着几块补丁,裤脚还开了线,脚上趿着一双绛红的破布鞋,还露着两个脚趾头呢。
她半蹲半坐在那个歪倒的碌碡上,捧着个生地瓜大口大口的啃,嘎嘣嘎嘣,啃得嘴角都是。她不啃地瓜的间隙,嘴角的两个小酒窝显而易见,平添几分可爱。
走得近了,她抬眼看我,眼神是直直的,呆板的,但又黑白分明,清澈得像一汪清泉。我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有了一种猜测,本能的停下脚步,同时不远处传来冷脆的车铃声响。
我转过头,便看见了一辆金鹿牌自行车,那种老式的大梁自行车。
骑车的是个老头儿,身躯高大魁梧,平头,华发,满脸风霜犹似斧劈刀刻,当在古稀之年,但眼不花,背不驼,精神矍铄;黑紫色的脸膛,两片厚厚的嘴唇,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金牙;穿一件白背心,却搭配一条灰色的大裤头,黝黑粗糙的皮肤袒露在外,两条干腿上都有一块巴掌大的白癣,俨然两块风干的老树皮;脚上穿着那时只有老年人才会穿的黑色皮条凉鞋,皮条与鞋底的连接处钉着铆钉,简陋粗糙,更像是自己用几块皮条做的。可能是没穿袜子的缘由,刺鼻的脚臭味隔着老远就飘了过来。
我有些嫌恶的躲开几步,二狗却迎上去,笑着打招呼:“孙大爷,您这是要去哪儿?”
“噢,二狗子,我去地里看瓜。想吃瓜了就去找爷爷,爷爷让你吃一个抱一个,甭不好意思,我还不知道你个小馋猫!噢,瞧我这记性,你家也种了西瓜,那挺好的。这是你同学,怎么看着面生?”这老头声音异常洪亮,说话跟打雷似的,但人家只是平常说话,并没有刻意提高嗓门。
“他是王官庄的,我俩是同学,也是好哥们。”
“就你这黑地瓜,也有人跟你做哥们,那就得好好交往,不能打架知道吗?”孙大爷看了我一眼,对二狗说。
因为他提到了我,我就算再不耐烦,也得陪个笑脸,很勉强的叫了声:“孙大爷好!”
孙大爷点点头,很自然的一转头,就看见了墙角碌碡上坐着的那个女乞丐。他就那么看着,端详着,嘴里还啧啧有声。我偷偷看他,只见他眼里似乎藏着一团火。
“孙大爷,那我回家了。”
那老头闻声回转头,“好,你小子是个好苗子,好好上学,将来准能考上名牌大学出人头地,咱村里也该出个像样的大学生啦,爷爷看好你!”
“您是金口,您说这个我不跟您犟。”
走出十几步,我忍不住回身望,那老头到底还是骑上自行车离开了。二狗嘟囔起来:说我是黑地瓜,咱俩谁也别说谁,就跟你白似的,这老吊头!
二狗又说,这老头姓孙,但村里人都叫他老吊头,或者干脆叫他老吊。也不知他名字里有个吊字,还是有什么特别寓意,小一辈的却不能当面这么称呼。
老吊头先前是结过婚的,还不止结过一次。
他家里很穷,弟兄好几个,他是老幺。他爹妈死的早,在世时也没能给他盖上房子。况且那时候兵荒马乱的,时逢乱世,人命如草芥,能活下来就很不错了。成年后,也分到了几亩地,自己动手盖了几间简陋的房子,篱笆院,土坯房。那时候都不富裕,也都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观念,他也经媒婆介绍,认识了一个女的。
那个时候,男的只要有膀子力气,肯出力干活,就能找到媳妇,谁不喜欢能干的?
老吊头偏偏不爱出力,地里的活全撂给媳妇,大个子挺高,站在人前,半截黑塔似的。这么个大劳力,就爱隔三差五的到岭头山上逮个兔子、掀个蝎子什么的,夏天更是成宿的不着家,拎个破油灯,满山遍野穿山过林的抓蝉幼,有时也到河里钓鱼摸蛤蟆,家里倒不缺鱼鳖虾蟹的吃食。
他也不是全不下地,下地也就是拔拔草、捕个蚂蚱蟋蟀什么的,拿回家用油一煎,再烫上半壶老酒,那叫一个舒坦。庄稼活甭指望他能搭理,家务更是想都别想,他酒后不打老婆,媳妇就算烧高香了。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还怎么过下去?
就这样,不到两年,人家就跟他离了。换作是谁,也会跟他离,怕是还用不上两年呢。离婚后没多久,他就得了个老吊的外号。
可能他终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颓废和无赖,尽力收敛了一些。有那么一阵子,也到了镇上的石料厂做工,可没几天就尥了蹶子;也养过一头种猪,也养过几只羊几窝兔子,都无法过活;后来也学人家批点水果蔬菜什么的,到集市上一吆喝,但得早起,他遭不了这个罪。
可他头脑活络呀,平日里到山沟沟岭壑上挖点川筋龙、板蓝根、苦藤等一些叫不上字号的中药原材料,也顺手采点枸杞野蘑菇,在集市偏僻的一角也有他的一个长久摊位。他挺爱鼓捣这玩意儿,家里养着几盆花,窗台上摆着几块灵芝,院里还有一缸小金鱼呢。
即便他多才多艺,也还是填不饱肚子,况且地也不能老荒着,哪能光长草不长粮食!实在没辙了,人到中年的他只能强迫自己学会种地。不多种,够自己吃的就行。近些年,陈家沟流行种西瓜。到了盛夏,大车小辆的来地里收西瓜,一眼望去也委实壮观。这种事怎少得了他老吊头,关键能来现钱。
他有了这些改变,居然还是没能得到媒婆的青睐。不过,在他去石料厂做工的那几天里,居然就勾到了一个大闺女。那女的当时才十八,比老吊头小了将近二十岁,在石料厂办公室当会计,在那时也属于白领级别。
也不知老吊头用了什么手段,几天的光景,就让那小姑娘对他服服帖帖言听计从,狗皮膏药似的,揭都揭不掉。没多久,那小姑娘也不管家人的强烈反对,毅然离家出走,跟老吊头私奔了。他俩并没有奔向遥远的城镇,而是奔向了老吊头家里。
后来,那女的一大家子人找到了老吊头,连那小姑娘的奶奶都来了,来意很明确——他们一万个不同意,坚决不赞成这桩婚事,让老吊头识相点,赶紧滚蛋!
那时候老吊头还只叫老吊,他从来都是个识时务的俊杰,但那小姑娘急了,非他不嫁!那一大家子人到底也不能真把老吊怎样,有法律嘛,只能对付自己人。那老父亲急了,撂下狠话,要是不离开这个老吊,他就跟女儿一刀两断,从此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