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出征前夕
旅宋城外的校场,连日来都是人声鼎沸。这片占地百亩的空地上,夯得坚实的黄土地被数万双军靴踏得泛起烟尘,细密的沙粒随着脚步腾起,又在晨光中缓缓沉降,空气中弥漫着汗水的咸涩、皮革的腥气与铁器的冷冽,交织成一股独属于战场的气息。此刻,空地已被各城邦的精锐部队填满,罗马军团的猩红色军旗如燃烧的火焰,旗面绣着银鹰徽记,在风中猎猎作响;旅宋的玄色龙旗与之并肩而立,龙旗上金线绣成的五爪金龙鳞爪分明,在风中舒展着躯体,仿佛下一刻就要腾云而起。迦太基的新月旗泛着月白色光晕,克里特岛的海鹰旗羽翼张扬,雅典的橄榄枝旗带着翠绿生机,各色旗帜在猎猎风声中交织成一片壮丽的海洋,连盘旋在半空的鹰隼都似被这气势震慑,翅膀凝在晨光里,迟迟不敢落下。
清晨的阳光刚越过城墙垛口,赵轩已身着明光铠站在校场中央。铠甲由千片精铁打制,每片甲叶都打磨得如镜面般光滑,边缘鎏着银线,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胸前的护心镜映出他沉静的面容,连眼角的细纹都清晰可见。腰间的佩剑剑柄镶嵌着一颗鸽蛋大的红玛瑙,是西域于阗国的贡品,玛瑙深处仿佛流动着血丝,此刻正随着他的呼吸微微晃动。他身后跟着四位老将军,为首的陈将军已年过七旬,白发如霜,曾镇守西域三十年,脸上刻满风霜,沟壑里还藏着当年与匈奴作战时留下的疤痕。此刻他捻着花白的胡须,目光如炬地扫视着队列,见罗马士兵甲胄齐整,便轻轻点头;望见克里特士兵攀爬时的灵巧,又微微皱眉——那些细微的表情,都是对各支部队军容的无声评判。
“罗马第一军团,应到三百人,实到三百人!”马库斯将军的吼声震得人耳膜发颤,他赤裸着右臂,古铜色的肌肉上刻着罗马军团的鹰徽刺青,刺青边缘因常年日晒而泛着青黑色。他身旁的士兵们身着铁制胸甲,甲片接缝处用铜钉固定,腿裹着硝制的牛皮护膝,护膝上还留着上一场战役的刀痕。手中的投矛斜指天空,枪尖的寒光在朝阳下连成一片,晃得人睁不开眼。他们站成整齐的方阵,每个士兵之间的距离不差分毫,连呼吸的节奏都仿佛经过千锤百炼,抬脚时靴底砸在地上,发出“咚、咚”的统一声响,像是在用脚步丈量着战场的尺度。
赵轩走到方阵前,伸手敲了敲最前排士兵的胸甲。“铛”的一声脆响,震得他指尖发麻,回声在队列间荡开,惊得士兵喉结微动,却始终目不斜视。“不错,”他赞许地点头,指尖划过冰凉的甲片,触到甲叶边缘特意打磨的弧度,“罗马的甲胄果然名不虚传,比我们西域都护府的明光铠轻便三成,打磨的弧度也更贴合身形。”
马库斯咧嘴一笑,露出两排被日光晒得有些发黄的白牙,牙缝里还塞着昨晚吃的烤羊肉碎屑:“殿下放心,这甲胄用黑海沿岸的精铁打造,经七次淬火,能挡住波斯人的圆月弯刀。”他忽然提高声音,喉结上下滚动如吞卵,“都给我精神点!让旅宋的兄弟看看罗马勇士的样子!”
队列中立刻爆发出整齐的回应:“为了罗马!”吼声惊飞了校场边柳树上的麻雀,鸟群扑棱棱掠过军旗,翅膀扇起的风带落几片柳叶,恰好飘在马库斯的刺青上,他却浑然不觉。
不远处,艾丽西亚女王正带着她的海军陆战队演练攀爬。这些克里特岛的士兵穿着紧身皮甲,甲片用鲸鱼骨串连,轻便且柔韧,腰间别着鲨鱼皮鞘的短刀,刀鞘上镶嵌着海螺壳磨成的珠片,在阳光下泛着虹彩。他们搭起轻便的竹梯,竹节处缠着防滑的麻绳,麻绳浸过桐油,泛着深褐色。士兵们噌噌几下就爬上三丈高的木塔,动作敏捷得像猴子——有个叫凯的士兵甚至在攀爬时玩了个倒立,双腿交叉勾住梯阶,引来一阵喝彩。随即从塔顶扔下绳梯,下面的士兵抓着绳索荡秋千般跃过模拟的城墙缺口,落地时脚尖点地,悄无声息,只扬起几粒尘土。
“女王陛下的人真是好身手。”李明站在赵轩身旁,由衷赞叹。他刚带着旅宋士兵完成了沙漠作战演练——士兵们披着与沙丘同色的驼毛伪装布,匍匐在滚烫的沙地上,沙粒透过衣甲烙在皮肤上,留下细密的红痕。听到号令后突然跃起,弯刀出鞘的声音连成一片,像是风吹过沙漠的梭梭林。
艾丽西亚转过身,紫绒披风在风中划出优美的弧线,边缘的银线绣成海浪纹,随着动作起伏如真的波涛。她摘下沾着晨露的面纱,露出被海风吻过的麦色肌肤,鼻尖上还有几粒雀斑,反倒添了几分生动。“李队长过奖了。”她从侍女手中接过水囊,抿了口掺着柠檬汁的清水,“在海上,我们能在颠簸的甲板上射中飞翔的鱼;到了沙漠,自然也能适应。”她忽然对倒挂在绳梯上的凯喊道,“凯,注意脚下!别让沙子磨破了你的新靴子!”
凯笑着回了句克里特方言,大概是“女王放心,这靴子能踢碎蛮子的下巴”,引来一阵善意的哄笑。他脚上的靴子用海豹皮制成,靴底钉着铜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靴筒上还绣着他妻子的名字。
迦太基的射手们则在另一侧的靶场练习。哈米尔卡亲自给射手们分发箭矢——这些箭杆用沙漠红柳制成,经过三年阴干,不易变形,箭头淬了防滑的蜂蜡,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黄晕。射手们跪在沙地上,膝盖下垫着羊皮垫,垫上用朱砂画着瞄准线。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弓弦拉满时肘部高过头顶,姿势如雕塑般标准,连呼吸都调整到均匀的节奏,吸气时胸膛微隆,呼气时弓弦再绷紧半寸。
“放!”哈米尔卡一声令下,声音里带着商人特有的清亮。五十支箭同时离弦,箭羽振动的嗡鸣连成一片,在空中划出密集的弧线,箭尾的白羽如掠过水面的水鸟,齐刷刷钉在百步外的靶心。靶心用红布做成,此刻已被箭射得像个筛子,红布碎片在风里微微颤动,露出后面木板上密密麻麻的箭孔。
“好!”围观的旅宋士兵忍不住喝彩,有个来自河西走廊的士兵甚至吹响了西域的骨笛,笛声悠扬如驼铃。
哈米尔卡得意地捋着胡须,胡须上还沾着昨晚的葡萄酒渍,散发着淡淡的果香。“这算什么?”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递给李明,箭杆上刻着细小的刻度,“等遇到那些部落蛮子,让他们尝尝迦太基弩箭的厉害——箭头淬了沙漠蝎子的毒液,见血封喉。你看这刻度,能根据风速调整瞄准点。”他忽然压低声音,凑近李明耳边,热气喷在李明颈窝,“我给你的骆驼都备好了,是努比亚来的单峰驼,耐渴得很,每峰都挂着三个水囊,囊口用蜂蜡封过,滴水不漏。对了,还带了二十斤椰枣,既能充饥又能解渴。”
李明拱手道谢时,校场边缘传来轱辘轱辘的车轮声。后勤部队正赶着牛车运送物资:大麻袋的麦饼堆得像小山,饼上还印着旅宋官衙的朱印,印文是“军字三号”;陶瓮里的腌肉散发着咸香,瓮口用红布扎紧,布上写着腌制日期“开元三年三月初六”;铁匠铺新打的弯刀用红布裹着,刀柄上的铜环叮当作响,随着牛车颠簸碰撞,偶尔露出的刀身映出赶车士兵的脸;几个光着膀子的士兵正把铁甲搬上骆驼背,甲胄碰撞的声音与远处的操练声交织在一起,像是一支杂乱却充满力量的乐曲。
“李队长,过来看看这个。”张峰抱着个木盒跑过来,跑得太急,鼻梁上的铜框眼镜滑到了鼻尖,镜片上沾着尘土。他用手肘推了推眼镜,打开盒盖,里面是二十只信鸽,羽毛洁白如雪,脚上绑着细麻线,线尾系着小铃铛。“雅典的亚里士多德先生亲自教我怎么养,说每天喂三颗芝麻,再滴两滴蜂蜜水,它们就不会迷路。”他指着鸽子腿上的小铜管,铜管用纯铜打造,刻着防滑的纹路,“情报可以写在羊皮纸上卷进去,比派人送信快十倍——上次我们从沙漠送信回旅宋,用了七天,信鸽只要两天,回来时还能带回沙漠的沙粒当凭证。”
李明刚要说话,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赵轩的侍卫策马奔来,马镫上挂着鎏金的令牌,令牌上刻着“急”字。侍卫翻身下马时差点踉跄,高声喊道:“殿下,各城邦代表已到齐,请您去动员大会!”
校场中央早已搭起高台,台基用青石砌成,石缝里还嵌着去年军演时留下的箭头。上面铺着旅宋产的红毡,毡子上用金线绣着十二城邦的图腾,罗马的鹰、迦太基的新月、旅宋的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赵轩拾级而上时,台阶两侧的士兵举枪致敬,枪尖的寒光连成一道甬道,映得他铠甲上的银线如流动的光。台下的将士们自动安静下来,数万人的呼吸声汇聚成低沉的嗡鸣,像远处沙漠的风声。他走到台边,望着下方密密麻麻的头盔和面孔——罗马士兵的鹰徽、迦太基射手的头巾、旅宋士兵的皮帽,还有克里特人发间的羽毛,这些来自不同土地的人,此刻眼神里燃烧着同样的火焰,映着朝阳,灼灼发亮。
“勇士们!”赵轩的声音透过扩音的铜喇叭传遍校场,喇叭是工匠用黄铜打造的,形状像个牵牛花,喇叭口还刻着缠枝纹。“三天后,我们就要踏上征程,深入那片滚烫的沙漠。那里有觊觎我们家园的敌人,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去年冬天,他们洗劫了我们的商队,三十七个伙计,只活下来两个,其中一个还是被沙子埋了三天才爬出来的。”他忽然提高声音,右手重重拍在台沿,震得台面上的铜爵都跳了跳,“但我们怕吗?”
“不怕!”山呼海啸般的回应差点掀翻高台,震得台边的火把都晃了晃,火星落在红毡上,烫出几个小洞。
“很好!”赵轩的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像是要把这些面孔都刻在心里,“罗马的方阵能顶住冲锋,迦太基的箭能穿透铠甲,克里特的勇士能攀越城墙,旅宋的刀能劈开风沙!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就没有打不赢的仗!”他拔出腰间的佩剑,剑身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寒光,剑尖直指天空,“为了家园!为了亲人!为了地中海的和平——”
“杀!杀!杀!”三声响彻云霄的呐喊,惊得云层都仿佛颤抖了一下,远处的城楼传来回声,一波波荡开,惊得城根下的狗都狂吠起来。
艾丽西亚走上台,取下王冠放在一旁,王冠上的红宝石在阳光下流转着血色光晕,鸽蛋大的宝石是她父亲临终前传下的。“克里特的女儿们给每位士兵缝了护身符,”她举起一个绣着海鹰的丝袋,丝袋边角还留着线头,“里面装着橄榄叶和海盐,橄榄叶来自宙斯诞生的克里特岛,海盐取自我们的母亲海。”她展开一面海鹰旗,旗杆用鲸鱼脊椎骨制成,握柄处缠着鲨鱼皮,“跟着这面旗,我们能从红海打到黑海!”
马库斯紧接着上台,他拔剑砍下一根木桩,木屑飞溅到前排士兵的甲胄上,留下细碎的白痕。“罗马的勇士,”他举起带血的剑刃,血珠顺着剑槽滑落,滴在脚边的红毡上,“让那些蛮子看看,什么叫真正的战士!我们的投矛能刺穿他们的帐篷,我们的盾牌能挡住他们的箭雨,我们的方阵能踏平他们的营地!”
哈米尔卡则挥了挥手中的弓箭,弓身用紫杉木制成,上面缠着防滑的丝线,线的颜色是迦太基的国色。“我们的箭会像暴雨一样落下,”他眯起眼睛,像是在瞄准远处的目标,手指还做了个拉弦的动作,“让他们无处可逃!沙漠里的蝎子会啃食他们的尸体,秃鹫会叼走他们的眼珠,最后连骨头都剩不下!”
当最后一位代表发言完毕,陈将军捧着一面新制的大旗走上台。旗面是十二色绸缎拼成的,每种颜色代表一个城邦:旅宋的玄色、罗马的猩红、迦太基的月白……中央绣着一只衔着橄榄枝的雄鹰,鹰爪握着麦穗,象征着战争与和平。赵轩亲手将大旗交给李明,旗柄上缠着各城邦代表的佩剑穗子——罗马的红穗、克里特的蓝穗、旅宋的黄穗,在风中轻轻摇曳,穗子末端的珍珠还沾着晨露。
“李队长,”赵轩的声音带着期许,指尖在旗面上轻轻拂过,触到丝线凸起的纹路,“这面旗就交给你了。它在,各城邦的联盟就在;它不倒,我们的希望就不倒。”
李明接过旗,入手沉甸甸的,仿佛握着十二城邦的重量。他转身面向众人,将大旗高高举起,绸缎在风中舒展,发出哗啦啦的声响,十二色绸缎在阳光下流转,像一道跨越天空的彩虹。“出发!”
“呜——呜——”出征的号角声响起,由十二支牛角号齐鸣,悠长而雄浑,像来自远古的呼唤。罗马军团的方阵率先开动,铁甲碰撞声整齐划一,如同沙漏计时;迦太基的射手们牵着骆驼,骆驼颈上的铜铃叮当作响,箭囊在腰间晃动,里面的箭矢偶尔露出寒光;克里特的士兵扛着云梯,步伐轻快如鹿,皮靴踏在地上几乎没有声音;旅宋的骑兵队拔出弯刀,刀光在阳光下连成一片,像是给大地镶了道金边。
队伍缓缓走出校场,城楼上的百姓挥着手帕欢呼,手帕上绣着“平安”二字,针脚细密;孩子们追着队伍跑,手里举着用麦秸扎的小旗,旗面是用胭脂染的,直到被父母拉回,还在原地蹦跳着挥手,羊角辫上的红头绳随风飘动;卖花的姑娘们把鲜花抛向士兵,月季和蔷薇落在甲胄上,很快被体温焐得半开,花瓣边缘微微卷曲。赵轩站在城门旁,望着那面十二色大旗渐渐远去,旗角偶尔扫过路边的野草,草叶上的露珠被震落,渗入尘土,洇出小小的深色圆点。他知道,从这一刻起,地中海的命运就握在那些远去的背影手中了——他们的马蹄会踏遍沙漠的每一寸土地,他们的刀箭会决定文明的存续。
三日后的黎明,联合部队的先锋已抵达沙漠边缘。李明勒住马,望着前方起伏的沙丘,朝阳正从沙丘后升起,将天空染成一片金红,沙丘的阴影被拉得很长,像大地的褶皱。他回头望了望身后的队伍,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坚毅,眼白上布满血丝,却没有丝毫疲惫。赵虎正给骆驼喂水,水囊倒出的清水在沙地上迅速渗开,留下深色的印记;林薇在检查弓箭,指尖划过箭羽,拂去上面的沙尘;张峰则在放飞第一只信鸽,白鸽振翅飞向天空,很快变成一个小白点。
“喝口水,准备进入沙漠。”李明对身旁的赵虎说,递过自己的水囊,水囊上还留着他妻子绣的并蒂莲。
赵虎灌了口水,水顺着嘴角流到络腮胡里,他抹了把嘴,露出爽朗的笑,胡须上的水珠飞溅:“队长,等烧了那些蛮子的粮草,我请你喝最好的桑葚酒——我藏了一坛在商会的地窖里,埋了三年了,去年我儿子出生时都没舍得开封。”
李明笑了笑,催动马匹向前。风沙卷起他的披风,猎猎作响,像一面永不倒下的旗帜。骆驼的蹄子踩在沙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很快又被风吹平,仿佛在说:真正的征途,从来不留痕迹,只看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