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酒虫噬心
书名:异物志 作者:苗疆公子 本章字数:4882字 发布时间:2025-08-08

南宋,嘉定十三年,冬。

临安城,清河坊。这里是三教九流汇聚之地,酒肆林立,脂粉飘香。在一条不起眼的背街小巷深处,有家挂着破旧酒旗的小店,名叫“醉忘忧”。店如其名,来的多是些借酒浇愁的失意人。

“李三!李三!再来一壶‘忘忧散’!快!老子有钱!” 一个蓬头垢面、眼窝深陷、浑身散发着浓烈酒气的汉子,拍着油腻腻的桌子嘶吼。他正是这“醉忘忧”的常客,也是临安城出了名的酒鬼,李三郎。曾是个小有家底的绸缎商,如今却败光了家业,妻离子散,只剩下一身酒瘾和满腹牢骚。

“来了来了!李爷您稍等!” 掌柜李三(同名不同人)是个精瘦的中年人,陪着笑,麻利地拎着一壶最劣质的浊酒过来,眼睛却瞟着李三郎拍在桌上的几枚亮闪闪的铜钱,心中暗喜:这酒鬼,最近出手倒是阔绰了不少。

李三郎一把抢过酒壶,也不用杯,对着壶嘴就“咕咚咕咚”灌了下去。辛辣的劣酒入喉,他脸上露出扭曲的满足感,随即又痛苦地皱起眉头,捂着肚子蜷缩起来:“呃…嗬…疼…肚子又疼了…”

邻桌几个同样潦倒的酒客见状,哄笑起来:

“哈哈哈!李三郎,你这肚子是金贵的,喝不了这‘忘忧散’了吧?”

“就是!听说你最近发财了?莫不是偷了哪个大户的钱袋?”

“发财?发个屁财!你看他那副鬼样子,怕是离见阎王不远了!”

李三郎疼得额头冒汗,脸色青白,对这些嘲笑充耳不闻。他挣扎着站起来,踉踉跄跄地冲到店后污秽不堪的茅厕,一阵撕心裂肺的呕吐声传来。

片刻后,李三郎扶着墙,脚步虚浮地走回座位,脸色却诡异地红润了几分,眼神也清亮了些。他抹了把嘴角,非但不恼,反而带着一种病态的得意,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条缝,炫耀似的在那些酒客眼前一晃!

“嗤…一群穷鬼懂什么?” 李三郎压低了声音,带着醉意和亢奋,“看见没?金…金屑!老子吐出来的!哈哈哈!”

布包缝隙里,几粒比芝麻还小、却闪烁着诱人金光的细碎颗粒,在昏暗的油灯下熠熠生辉!

“嘶——!” 几个酒客瞬间瞪大了眼睛,酒都醒了一半!贪婪的目光死死盯住那布包!

“金…金子?!李三郎!你…你真吐金子?!”

“我的老天爷!这…这是怎么回事?快!快说说!”

李三郎得意地收起布包,神秘兮兮地凑近些,酒气熏人:“告诉你们…老子肚子里…养着宝贝呢!三条…三条‘酒虫’!晶莹剔透…跟水晶似的!只要让它们喝饱了酒…它们就…就给我拉金子!哈哈哈!吐出来的…都是金屑!”

“酒虫?拉金子?” 酒客们听得目瞪口呆,半信半疑。

“真的假的?李三郎,你可别是喝糊涂了说胡话!”

“就是!哪有这种好事?吐金子?你咋不说你拉金砖呢?”

“呸!爱信不信!” 李三郎被质疑,有些恼羞成怒,拍着桌子,“老子以前什么样?现在什么样?看看!看看老子这新换的棉袍!看看老子兜里的钱!” 他确实比前段时间穿得体面了些,出手也大方了。

“那…那你这肚子疼…”

“疼?疼点怕什么?” 李三郎满不在乎地又灌了一口酒,脸上带着痴迷,“疼过之后…就是金子!值!太值了!哈哈哈!” 他笑得癫狂,眼中却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疲惫和…隐隐的恐惧。

李三郎吐金的消息,如同长了翅膀,很快飞出了“醉忘忧”,飞进了临安城真正富贵人家的耳朵里。

几日后,“醉忘忧”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此人一身锦缎华服,手指上戴着硕大的翡翠扳指,身后跟着两个精悍的随从,正是临安城有名的富商,钱百万。

钱百万径直走到还在灌酒的李三郎桌前,用帕子捂着鼻子,挡开那刺鼻的酒气,眼神却锐利如鹰隼,上下打量着李三郎。

“你…就是李三郎?” 钱百万的声音带着居高临下的审视。

李三郎醉眼朦胧地抬起头:“是…是我…你谁啊?”

“鄙人钱百万。” 钱百万报出名号,满意地看到李三郎浑浊的眼中闪过一丝震惊和敬畏,“听说…你肚子里养着能生金子的宝贝?”

李三郎酒醒了大半,下意识地捂住肚子,警惕地看着钱百万:“你…你想干什么?”

钱百万微微一笑,笑容却没什么温度:“没什么,好奇而已。李三郎,你守着这金疙瘩,却在这破酒馆喝劣酒,吐点碎金子,岂不是暴殄天物?明珠暗投啊!”

他凑近一步,声音充满诱 惑:“跟我合作如何?我出钱!最好的美酒!管够!让你肚子里那宝贝喝个痛快!你只管安心养着它们,吐出来的金子,咱们…二八分账!你二,我八!如何?比你在这吐碎金强百倍!保你下半辈子锦衣玉食,逍遥快活!”

“二…二八?” 李三郎被这巨大的诱 惑砸得晕头转向,呼吸都急促了。锦衣玉食…逍遥快活…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吗?他看看自己破旧的棉袍,又看看钱百万华贵的衣着,再想想自己吐金时那钻心的疼和越来越虚弱的身体…

“钱…钱老爷…您说的是真的?管够好酒?” 李三郎声音发颤。

“一言九鼎!” 钱百万拍着胸脯,“现在就跟我走!城东‘金樽楼’最好的雅间,三十年陈的‘女儿红’,管够!”

巨大的诱 惑最终压倒了那点不安和恐惧。李三郎一咬牙:“好!我跟你走!”

……

金樽楼,天字号雅间。桌上摆满了珍馐美味,但主角却是那一坛坛散发着醇厚香气的陈年佳酿。

“喝!李老弟!尽管喝!今天咱们不醉不归!让你的宝贝也喝个痛快!” 钱百万亲自给李三郎斟满一碗琥珀色的美酒。

李三郎看着那诱人的酒液,腹中酒虫似乎也感受到了召唤,隐隐躁动起来。他不再犹豫,端起碗,如同久旱逢甘霖,一碗接一碗地狂饮起来!醇厚的美酒入喉,带来短暂的极致快感,几乎让他忘了所有烦恼。

“好!痛快!再来!” 钱百万眼中精光闪烁,不停地劝酒。

李三郎喝得昏天黑地,不知今夕何夕。终于,那熟悉的、如同刀绞般的剧痛再次从腹中传来!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猛烈!

“呃…嗬…疼…疼死我了!” 李三郎脸色瞬间惨白如纸,豆大的汗珠滚落,捂着肚子滚倒在地,痛苦地蜷缩成一团。

“快!快吐!宝贝要拉金子了!” 钱百万非但不同情,反而兴奋地催促着,眼中只有贪婪的光芒。

李三郎痛苦地干呕着,这一次,他感觉有什么东西似乎要从喉咙里钻出来!伴随着撕心裂肺的呕吐声,三条通体晶莹剔透、如同上等水晶雕刻而成、只有小指长短粗细的奇异小虫,被他“哇”地一声吐在了铺着锦缎的地毯上!

这三条小虫身体近乎透明,内部似乎有淡金色的液体缓缓流动,散发出浓郁的酒香。它们落在柔软的锦缎上,微微蠕动着,身体末端,正缓缓分泌出几粒比在醉忘忧时大上不少、金光也更璀璨的金屑!

“哈哈哈!宝贝!果然是宝贝!” 钱百万狂喜,眼疾手快,用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白玉小碟,小心翼翼地将那三条水晶般的小虫和金屑都接住,如同捧着稀世珍宝。他看都没看在地上痛苦抽搐、气息奄奄的李三郎。

“钱…钱老爷…金…金子…” 李三郎气若游丝,还惦记着分账。

钱百万瞥了他一眼,如同看一条死狗,随手丢下几块碎银子:“拿着,滚吧!以后没你的事了!”

“你…你…” 李三郎又惊又怒,想说什么,却眼前一黑,彻底昏死过去。

钱百万如获至宝,将白玉碟中的三条酒虫小心地养在一个特制的、装满极品美酒的羊脂玉瓶中,日夜不离身地照看。果然,三条酒虫在美酒的滋养下,分泌出的金屑越来越多,越来越纯!钱百万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膨胀着,他更加醉心于此,每日最重要的事就是欣赏酒虫吐金。

然而,好景不长。

半个月后,钱百万发现自己开始不对劲了。明明山珍海味,却食不知味,日渐消瘦。浑身乏力,精神萎靡,尤其是一看到美酒,就莫名地感到恶心反胃。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对那三条酒虫,产生了一种病态的依赖感,仿佛它们才是自己的主人,离了它们,就心慌意乱,坐立不安。

“老爷,您…您的气色越来越差了,要不要请个大夫看看?” 管家忧心忡忡地建议。

“看什么看!” 钱百万烦躁地挥手,脸色蜡黄,眼窝深陷,比当初的李三郎还要憔悴,他紧紧抱着那个羊脂玉瓶,如同抱着命根子,“我好得很!是那些庸医不懂!滚出去!”

管家不敢多言,退了出去。

钱百万痴迷地看着玉瓶中三条在酒液里缓缓游动、依旧晶莹剔透的虫子,喃喃自语:“宝贝…我的好宝贝…再多吐点…再多点金子…我就能买下整个临安城了…”

就在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突兀地在窗外响起:

“无量天尊!钱施主,你抱着的,不是聚宝盆,而是催命符啊!”

钱百万一惊,猛地回头。只见窗外不知何时站着一个年轻道士,青布道袍,背负木剑,正是玄真子(第四章出现过)。他眼神清澈,正怜悯地看着钱百万和他怀中的玉瓶。

“哪来的野道士!敢咒我!” 钱百万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厉声喝道。

玄真子轻轻跃入房中,目光落在羊脂玉瓶上,眉头紧锁:“酒虫生于贪念,寄于酒腑。以酒为食,以宿主精气神为薪柴,方能化出金屑。宿主精气越足,金屑越多越纯。然…此乃竭泽而渔,饮鸩止渴!钱施主,你看似日进斗金,实则命火将熄,油尽灯枯矣!这三条酒虫,正在啃噬你的命元!”

钱百万浑身一震,玄真子的话如同冷水浇头,让他想起了李三郎那副鬼样子和自己现在的状态。但他随即被更深的贪婪和恐惧攫住,死死抱住玉瓶:“胡说!你…你是嫉妒我的宝贝!想骗走它们!休想!”

“执迷不悟!” 玄真子叹息一声,不再多言,并指如剑,凌空对着羊脂玉瓶一点!

“嗡!” 一道无形的清气瞬间打入瓶中!

“吱——!” 瓶中的三条酒虫仿佛被滚油泼中,发出极其尖锐刺耳的嘶鸣!身体剧烈地扭曲挣扎起来!原本晶莹剔透的躯体内部,那淡金色的液体瞬间变得浑浊不堪,仿佛有无数污秽在其中翻腾!它们分泌金屑的速度陡然加快,但分泌出的,却不再是纯金,而是夹杂着丝丝缕缕污浊黑气的暗金色颗粒!

“啊!我的宝贝!你对它们做了什么!” 钱百万心疼得大叫。

“贫道只是略施小术,让它们显出了本相!” 玄真子冷声道,“你看清楚了!这金屑之中,已蕴含死气!它们吸食的,早已不止是酒,而是你的魂魄精元!再养下去,金屑便是你的骨灰!”

钱百万低头看向瓶底迅速堆积的、夹杂着不祥黑气的暗金颗粒,又看看自己枯瘦如柴、布满青黑血管的手,一股源自灵魂深处的寒意瞬间席卷全身!道士的话,如同惊雷,彻底劈醒了他!

“不…不!道长救我!道长救我啊!” 钱百万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涕泪横流,再也没了之前的倨傲,只剩下无尽的恐惧,“我不要金子了!不要了!求道长把这催命的东西弄走!救救我!”

玄真子看着他幡然醒悟的样子,摇了摇头:“酒虫离体,宿主元气大伤,需静养多年方可恢复。你…好自为之吧。”

他上前一步,拿起那个羊脂玉瓶。瓶中的三条酒虫感应到威胁,嘶鸣更烈,身体膨胀,似乎想破瓶而出!

“尘归尘,土归土。贪念已散,何必留形?散!” 玄真子低喝一声,掌心清光一闪,拍在瓶身!

“噗!” 一声轻响,如同气泡破裂。玉瓶中的三条酒虫连同那些污浊的金屑,瞬间化作一滩散发着浓郁酒气和淡淡腥臭的**浑浊黄水**,再无半点神奇。

钱百万呆呆地看着瓶中的黄水,又看看自己枯槁的双手,仿佛瞬间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软在地,鬓边白发丛生,如同一下子老了二十岁。他喃喃道:“没了…都没了…金子…还有我的命…”

玄真子将空瓶放下,看了一眼失魂落魄的钱百万,摇头叹息:“贪字头上一把刀。好生将养,或可延寿。若再生贪念…” 他话未说完,飘然而去。

钱百万在金樽楼雅间枯坐了一夜,第二天,如同行尸走肉般回到了自己奢华的府邸。他遣散了大部分仆役,变卖了无数产业,只留下一个老仆照顾。每日里,他不再碰一滴酒,却依旧食不甘味,形销骨立,常常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迅速衰老的容颜发呆。

偶尔,他会在夜深人静时,从枕头下摸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几粒当初酒虫吐出的、他偷偷藏起来的、纯净无暇的金屑。他看着金屑,眼中闪过复杂的光芒,有贪婪,有悔恨,最终都化为一声长长的、绝望的叹息,将金屑紧紧攥在手心,仿佛想抓住最后一点虚幻的富贵梦。

没有人注意到,在钱百万枯瘦如柴、青筋毕露的手背上,一个极其微小的、如同针尖般的黑色斑点,正在皮肤下悄然浮现。当他用力攥紧金屑时,那黑斑似乎微微蠕动了一下。

而在临安城某个阴暗的角落,曾经“醉忘忧”的酒鬼李三郎,在经历了吐虫的元气大伤和钱百万的抛弃后,竟奇迹般地戒掉了酒瘾。他拿着钱百万当初施舍的几块碎银子,做起了小本生意,虽然清贫,但眼神却比从前清亮了许多。只是偶尔午夜梦回,他还会惊出一身冷汗,仿佛又感受到那三条冰冷滑腻的虫子在自己肚子里钻动的恐怖感觉。

(第九章 酒虫噬心 完)


妖谱诠释:

妖物:酒虫  

出处:《聊斋志异·酒虫》:“刘氏腹有酒虫,吐之得金,然日渐枯槁。”  

本相: 水晶般透明小虫,寄生酒徒脏腑。饮烈酒吐金屑,实则吞噬宿主精气,金中藏污黑死气。  

理念: 贪欲即毒药。酒虫以利诱人自毁,富商夺虫反遭反噬,点明“不义之财终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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