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整理北齐爵位体系时发现了一些疑惑,查论文也没有解决,有没有大佬能解答一下。
首先是别封爵能否继承。
我之前举过一个例子,段韶将他获得的别封回授给自己的继母和弟弟,这证明别封爵是可以流动的,但目前我还没有发现别封爵袭爵的记载。
显祖受禅,别封朝陵县,又封霸城县,加位特进。启求归朝陵公,乞封继母梁氏为郡君。显祖嘉之,别以梁氏为安定郡君。又以霸城县侯让其继母弟孝言。
第二个,既然别封爵可以回授,那么,回授后的别封爵,其性质是否会发生变化。以段韶为例,他回授给弟弟的别封爵霸城县侯,会保留别封爵的形式,还是成为其弟的本封爵?
之前
@戴万琦
大佬认为,别封爵与食干制度相似,不会像本封一样建国,那回授给无爵者之后,是否仍然仅是类似食干的一种经济收益方式?
若是保留别封爵的形式,那么,是否会出现没有本封爵而仅有别封爵的现象?
其三,那就是北齐是否有“亲王”或者类似的高于郡王的概念。
戊辰,魏诏进帝位使持节、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大行台、齐郡王,食邑一万户。甲戌,地豆于国遣使朝贡。三月辛酉,又进封齐王,食冀州之渤海长乐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间五郡,邑十万户。
例如高洋篡位前走的那套程序,先是受封为齐郡王,然后又升为齐王。
那么,他最后升为的那个“齐王”,很明显是高于郡王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爵位等级?是否就是所谓的“亲王”?
另外,还有破六韩常追赠的那个“假王”,又是什么爵位,这个我也没有搞清楚。
卒。赠尚书令、司徒公、太傅、第一领民酋长,假王,谥曰忠武。
第四,女爵的封授,到底是按照怎样的标准。
腾以贾有子,正以为妻,诏封丹阳郡君。
除了段韶将别封爵回授其母之外,我只在《孙腾传》中找到了女爵的记载,孙腾将小妾扶正之后,其妻便立刻获得了郡君(郡公)的爵位,这是否意味着,女爵与丈夫的官爵有关,丈夫升爵,妻子也会有相应的爵位?
同时,这个女爵到底是开国爵还是散爵,若是开国爵,是否有食邑和封国?
别封爵应该是开国爵,有相应的食邑,那么,段韶的继母受爵之后,是否也会获得相应的食邑?
第五个,与王先生在《晋阳学刊》中提出的北齐实封爵位虚封化有关。
王先生在文中认为,实封爵位的虚封化在皇建年间就已经被破坏,那么,虚封化是否仅持续几年?天保年间似乎还有实封食邑的记载,那么,这种制度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实行的?这种说法是z正确的吗?
还有一个实用方面的问题,在阅读北齐相关的史料时,该如何判断爵位为开国爵还是散爵?
与魏收的《魏书》不同,《北齐书》和《北史》都没有严格区分赐爵和封爵,而“开国爵”的标注又很少使用(使用频率最高的应该是在傅伏传、暴显传里),很多开国爵又没有标注所得食邑的多少,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区分?
以上六个问题,期待有大佬能够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