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琉璃梦
林晚乔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一只被精心打磨过的水晶高脚杯,在镁光灯下折射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杯中盛着的,是名为“上流社会”的醇厚佳酿,每一口都让她沉醉。
此刻,她正坐在城中最高档的旋转餐厅里,窗外是璀璨的城市夜景,宛如一条倾倒在黑色丝绒上的银河。她轻轻晃动着手中的酒杯,82年的拉菲在杯壁上挂出优美的弧线,被她称为“天使之泪”。这一切,都拜坐在她对面的男人所赐——季子昂。
季子昂,一个仿佛从言情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他拥有雕塑般英俊的面容,家族企业是国内的商业巨头,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与生俱来的贵气和自信。他对林晚乔,可以说是宠溺到了极点。
“喜欢吗?”季子昂的声音温润如玉,他将一个丝绒盒子推到林晚乔面前。
林晚乔心跳漏了一拍,优雅地打开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条梵克雅宝的四叶草项链,钻石在灯光下闪烁着细碎而耀眼的光芒,几乎要刺痛她的眼睛。
“太贵重了……”她嘴上说着,手指却诚实地抚摸着那冰凉而精致的链身。
“配你,正好。”季子昂的笑容里带着一丝不容置喙的霸道。
林晚乔顺从地让他为自己戴上项链,冰凉的触感贴上温热的肌肤,让她满足地喟叹一声。她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条项链,这是一张通行证,一张通往她梦寐以求的世界的门票。
仅仅交往三个月,她的衣帽间已经快要被各大奢侈品牌的当季新款填满。爱马仕的铂金包,她曾经只敢在杂志上艳羡地看一眼,如今却拥有了三种不同的颜色。她的朋友圈,从过去分享廉价下午茶和自拍,变成了如今在私人游艇上的香槟派对、米其林三星餐厅的精致菜肴,以及季子昂送给她的各种昂贵礼物。
点赞和评论如潮水般涌来,尤其是那些曾经和她同在一个起跑线上的女同学们。她们的留言里,字里行间都透着难以掩饰的嫉妒和柠檬酸味。
“晚乔,你真是人生赢家啊!”
“天哪,这又是季少送的吗?我酸了!”
“什么时候结婚呀?我们等着喝喜酒呢!”
林晚乔一条条地翻看着,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这种感觉,比任何事情都让她感到荣耀和满足。她要的就是这种被人仰望的感觉。她本就生得漂亮,虽不算倾国倾城,却也是清秀可人,气质出众。她不甘心自己这样的人,要和那些庸碌之辈一样,为了柴米油盐而奔波,为了几千块的工资而看人脸色。她坚信,美貌是资本,是武器,就应该用来换取最好的生活。
嫁入豪门,成为阔太,这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至于爱情?林晚乔在心底冷笑一声。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能换来她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吗?季子昂爱不爱她,会不会有别的女人,她其实并不在乎。她爱的是他能提供的一切,是“季太太”这个头衔所代表的社会地位和物质享受。只要能坐稳这个位置,她可以对他的风流韵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是最现实的生存法则。
她的人生,正在朝着最完美的方向前进。
然而,在这片繁花似锦的坦途上,却有一根微小但尖锐的刺,时不时地会扎一下她的心。那根刺的名字,叫做——陈默。她的前男友。
第二章:腐朽的伤疤
陈默,这个名字像一个幽灵,偶尔会在午夜梦回时浮现在林晚乔的脑海里,带着一股腐朽、潮湿的气味。
她和陈默的开始,充满了戏剧性的平淡。他是个憨厚老实的男人,在一家化工厂做技术员。长相平平,家境更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林晚乔当初会选择他,完全是因为他身上那种令人安心的踏实感。他话不多,但总能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她胃不好,他会每天早上五点起来为她熬粥;她来例假,他会提前准备好红糖水和暖宝宝;她随口说一句想吃城西那家店的蛋糕,他会骑着电瓶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她买回来。
那时的感情,用“炽烈”来形容或许有些夸张,但确实是温暖而真挚的。林晚乔也曾一度以为,自己会和这个男人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买一套小房子,生一两个孩子,就像世界上千千万万的普通夫妻一样。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的话。
意外发生在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后。工厂的管道老化,一次操作失误,导致一桶高浓度的硫酸从高处泄露,如同恶魔的洗礼,兜头浇在了正在下方作业的陈默身上。
林晚乔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只看到一个被白色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木乃伊”。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药水味和一丝皮肉烧焦的恶臭。医生告诉她,陈默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全身烧伤面积超过60%,尤其是面部和颈部,已经完全被毁了。
她第一次看到拆下纱布的陈默时,当场就吐了。那已经不能称之为一张脸了。那是一张由狰狞的、凹凸不平的、紫红色疤痕组织拼接而成的面具。他的左眼因为眼睑被腐蚀而无法完全闭合,眼球浑浊地暴露在外;鼻子塌陷下去,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鼻孔;嘴唇消失了,牙龈和牙齿就那么丑陋地裸露着,说话时漏着风,发出嘶哑难听的声音。他就像恐怖电影里走出来的怪物,每一个细节都足以让胆小的人做上三天噩梦。
他成了丑鬼,一个活生生的怪物。工厂赔了一笔钱,但这笔钱在后续漫长的治疗和植皮手术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更致命的是,他丢了工作。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愿意雇佣一个长得能把客户吓跑的“怪物”。
那段时间,是他们关系中最黑暗的日子。陈默变得沉默寡言,暴躁易怒。他不敢出门,不敢照镜子,整日把自己关在阴暗的出租屋里。林晚乔的耐心和怜悯,在日复一日的压抑和绝望中被消磨殆尽。
“晚乔,你相信我!”陈默用他那张扭曲的脸,艰难地对她说:“等我找到新工作,等我赚够了钱,我就去国外做最好的植皮手术,我一定能恢复过来的……”
林晚乔看着他,心中只有一片冰冷的荒芜。因为她比谁都清楚:那需要多少钱?天文数字!就凭他现在这副鬼样子,去哪里找工作?除了去工地搬砖,谁会要他?靠搬砖赚的钱,要攒到猴年马月才能凑够手术费?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让她守着这么一个丑八怪几十年?她不是圣母,更不是傻子。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还有大好的年华,凭什么要被一个毁了容的残废拖累?
她很果断地提出了分手。她还记得那天下午,出租屋里没有开灯,光线昏暗。她站在门口,像一个宣判死刑的法官,用最冷静、最现实,也最残忍的语言,将他们的过去彻底割裂。
“陈默,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再自欺欺人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来养我?拿什么给我未来?你说的植皮手术,你知道那要多少钱吗?几百万!你打算让我等你多久?等到我人老珠黄,变成一个老太婆吗?”林晚乔冷冷地说。
“我受够了!我受够了每天面对你这张脸!我受够了别人看我们时那种异样的眼光!我受不了!我们不是活在童话里,人是要面对现实的。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们之间完了。”她说完,没有再看他一眼,决绝地转身离开。关上门的那一刻,她仿佛卸下了一个沉重无比的包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林晚乔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精准地捅进陈默的心脏。他那张丑陋的脸因为痛苦而剧烈地扭曲着,肌肉抽搐,发出嗬嗬的、如同破风箱般的声音。他想反驳,想挽留,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林晚乔说的,全都是事实。他无力反驳。
现在,每当想起那个下午,林晚乔都为自己当初的明智和果断感到庆幸和自豪。那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糟粕理论,早就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女人,就应该为自己而活。
她抚摸着脖子上冰凉的钻石项链,陈默那张扭曲的脸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即被她厌恶地驱散。
一个丑陋的、失败的、活在阴沟里的废物,根本不配再出现在她光鲜亮丽的人生里。
第三章:荒野孤店
周末,季子昂心血来潮,提议带林晚乔去邻市一个新开的温泉山庄度假。他开着那辆骚红色的法拉利,在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林晚乔靠在副驾驶座上,享受着速度带来的微醺感,以及路人投来的艳羡目光。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车子开到一半,导航系统突然出现了故障,将他们引到了一条偏僻的旧国道上。这条路年久失修,路面坑坑洼洼,两旁是荒芜的田野和茂密的树林,人烟稀少。
“该死的!这什么破导航!”季子昂烦躁地捶了一下方向盘。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橙红色的晚霞被浓重的暮色吞噬。法拉利低矮的底盘在这种路面上行驶得十分艰难,车速慢得像乌龟爬。更糟糕的是,油箱的警示灯也开始闪烁起来。
“我们得找个地方加油,顺便吃点东西。”季子昂皱着眉头,语气里满是不耐。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林晚乔也有些不安,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让她心里发毛。
就在他们几乎要绝望的时候,车灯扫过的前方,出现了一点微弱的灯光。像是在无尽的黑暗海洋中,亮起的一座孤零零的灯塔。
开近了才发现:那是一家路边小饭店。招牌上的字迹已经斑驳,只能勉强辨认出“归乡小厨”四个字。饭店的建筑很旧,墙皮都有些脱落,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孤寂和诡异。
“就这种苍蝇馆子的饭菜能吃吗?”季子昂的脸上写满了嫌弃。
林晚乔也觉得这地方有些瘆人,但眼下的情况,他们别无选择。
“先凑合一下吧,总比饿死在这里强。说不定老板知道哪里有加油站。”林晚乔略感无奈地说道。
季子昂不情愿地熄了火,两人下了车。
晚风吹过,带着一股泥土和草木腐烂的气息。周围静得可怕,只有不知名的虫子在草丛里发出单调的鸣叫。
他们推开饭店的门,一阵风铃声响起,清脆得有些突兀。店里还算干净,桌椅都擦得一尘不染,但空气中却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怪味,像是劣质的消毒水混合着某种……腥味。
店里空无一人,没有一个顾客。只有一个男人孤零零地坐在前台的阴影里,似乎在打盹。
“老板,有人吗?”季子昂不耐烦地敲了敲桌子。
那个男人缓缓地抬起头。他身材高大,穿着一身油腻的厨师服,脸上戴着一个硕大的、几乎遮住了整张脸的白色口罩。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一双眼睛静静地看着他们。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林晚乔的心猛地一缩。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幽深、冰冷,透着一股死气。当那道目光落在她身上时,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而且……这双眼睛,似乎有点眼熟。她在哪里见过?林晚乔努力地在记忆中搜索,却始终找不到答案。或许是自己的错觉吧,她安慰自己。
“两位,吃点什么?”男人的声音从口罩后面传来,嘶哑而沉闷,像是砂纸在摩擦。
季子昂大咧咧地拉开一张椅子坐下,将菜单扔在桌上:“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都上来。再来一瓶啤酒,要冰的。”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林晚乔的异样,只把这里当成一个暂时歇脚的落魄地方。
戴口罩的老板点了点头,没有多余的话,转身默默地走进了后面的厨房。那扇挂着塑料门帘的厨房门,在林晚乔看来,就像一张择人而噬的巨兽之口。
第四章:最后的晚餐
饭店里静得可怕,只剩下墙上老式挂钟滴答滴答的走针声,像是在为生命倒计时。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厨房里却一直都没有动静。没有切菜声,没有油锅的滋滋声,什么都没有。仿佛那个戴口罩的老板进去之后,就凭空消失了。
季子昂的耐心显然已经耗尽了。他饿得前胸贴后背,又在这种破地方待了这么久,早已是满腹火气。
“搞什么鬼?做个菜要一个世纪吗?”他猛地站起来,烦躁地走向厨房,回首说道:“我进去看看,催催他!”
“子昂,别……”林晚乔下意识地想阻止他,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但季子昂已经掀开门帘,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厨房的门帘晃动了几下,便恢复了平静。
林晚乔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大堂里,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她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厨房里的动静。
季子昂进去之后,里面传来他含糊不清的抱怨声,似乎在和老板交涉。接着,是几声金属碰撞的声响。然后……然后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周遭死一般的寂静。
林晚乔开始坐立不安。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季子昂还没有出来。天色已经完全黑透,窗外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墨色。这条荒僻的旧国道上,连路灯都是坏的,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黑暗吞噬了。
她想进去看看,又不敢。她想离开,可车子没油了,在这荒郊野岭,她一个女人能走到哪里去?
就在她快要被恐惧逼疯的时候,厨房里终于传来了声音。
“刺啦——”是热油下锅的声音,紧接着是锅铲与铁锅碰撞的激烈声响。炒菜的声音很大,很刺耳,带着一种狂躁的节奏感。
林晚乔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有声音就好,说明里面是正常的。或许季子昂就是那种自来熟的性格,跟那个怪老板聊起天来了吧。他总是这样,跟谁都能聊得起来,无论是商界大佬还是路边小贩。她这样安慰着自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那个戴口罩的怪老板终于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端着一个巨大的银色托盘,上面摆满了热气腾腾的菜肴。
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了整个饭店。那香味霸道而诱人,像一只无形的手,勾起了林晚乔腹中最原始的饥饿感。她已经饿了太久,精神又高度紧张,此刻闻到这股香味,口水不受控制地分泌出来。
老板将几道菜一一摆在桌上。
一盘红烧肉,色泽酱红油亮,每一块都切得方方正正,肥瘦相间,颤巍巍地堆在一起,散发着甜腻的香气。
一盘九转肥肠,处理得极其干净,没有一丝异味,用浓郁的酱汁烧得软糯入味,上面撒着翠绿的葱花。
一盘爆肚,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白嫩爽脆。
还有一大盆奶白色的骨汤,上面漂浮着几颗红色的枸杞和碧绿的香菜,热气氤氲,香气扑鼻。
全都是她爱吃的硬菜。
“请慢用。”老板用他那嘶哑的声音说道,然后又退回了前台的阴影里,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
林晚乔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她看了看空无一人的厨房门口,犹豫了一下。
“子昂怎么还不出来?”她想。
但饥饿最终战胜了理智和那一丝丝残存的不安。或许他还在里面跟老板聊天,或者是在打电话处理公司的事情吧。她决定不再等他,自己先吃。
她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皮软糯,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烂咸香,味道好得惊人!她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红烧肉,比那些米其林餐厅的主厨做的还要好吃。
接着是肥肠,软糯又有嚼劲,酱汁的味道完全渗透了进去,满口生香。爆肚更是鲜嫩爽脆,蘸上麻酱,简直是人间美味。
最后,她喝了一大碗骨汤,那汤头浓郁鲜美,暖流顺着食道滑入胃里,驱散了所有的寒意和疲惫。
她吃得狼吞虎咽,完全忘记了形象。仿佛一个饿了三天的难民,风卷残云般将桌上的菜肴扫荡了大半。
酒足饭饱之后,她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靠在椅背上。这时,她才猛然惊觉,季子昂竟然还没有从厨房里出来。
“这么久了,就算是在里面谈生意,也该结束了吧?”一股冰冷的、无法遏制的恐慌,如同潮水般再次将她淹没。
“子昂?”她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没有回应。
“季子昂!”她加大了音量,声音里带上了一丝颤抖。
依旧是死一般的寂静。只有墙上的挂钟,还在不知疲倦地“滴答,滴答”。她终于坐不住了。一种可怕的猜想,像毒蛇一样缠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几乎无法呼吸。她踉踉跄跄地站起来,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向那扇仿佛通往地狱的厨房门。
第五章:血肉屠场
每一步,都像踩在自己的心跳上。
林晚乔的手颤抖着,推开了那扇挂着油腻塑料门帘的厨房门。
一股浓烈的、混杂着血腥味、内脏腥臊味和肉香的气味,扑面而来,呛得她几欲作呕。这股味道,和刚才在外面闻到的诱人香气截然不同,充满了原始的、野蛮的、令人作呕的血腥。厨房里的灯光是惨白色的,照得一切都分外清晰。
然后,她看到了。看到了那地狱般的景象:厨房中央,摆着一个巨大无比的特制案板,比普通案板要大上好几倍,更像是一个屠宰场用的屠宰台。案板的四周,还有一条小小的凹槽,用来汇聚流下的液体。
而此刻,案板上躺着的,正是她那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友——季子昂。他赤裸着强壮的身躯,浑身血淋淋的。他的头无力地歪在一边,眼睛圆睁,英俊的脸上凝固着极度惊恐和痛苦的表情。
他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膊,已经被人用利器齐刷刷地砍了下来,不知所踪。巨大的伤口处,肌肉和骨骼的断口清晰可见,暗红色的血液还在“滴答、滴答”地顺着案板的边缘,流进下面的一个不锈钢桶里。
然而,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他的胸膛和腹部,被人从上到下,完整地剖开了。胸骨被暴力地斩断,整个胸腹腔就像一本被摊开的血腥书籍,向两侧敞开着。
里面,已经空了。心脏、肺、肝脏、肠子、肚子……所有的一切,都被掏空了。只留下一个血肉模糊的、巨大的空腔。
而被掏出来的那些内脏,就堆在案板旁边的一个大盆里。那颗还在微微抽搐的心脏,那粉红色的肺叶,那滑腻的肝脏,与剩余的小肠……它们堆在一起,像一座触目惊心的血肉小山,散发着浓郁的腥臭。整个案板,整个厨房的地面,都被鲜血染成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林晚乔的瞳孔瞬间收缩到了极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被一枚核弹击中,所有的思维和理智都在瞬间化为灰烬。
她想起了刚刚吃下的那些东西:“那色泽红亮的红烧肉……是季子昂腿上的肉吗?那软糯入味的九转肥肠……是他的肠子吗?那鲜嫩爽脆的爆肚……是他的胃吗?还有那盆奶白色的骨汤……是用他的骨头熬成的吗?”
“呕——”林晚乔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再也忍不住,弯下腰,将刚刚吃下去的所有东西,连同胃酸和胆汁,一起吐了出来。她吐得撕心裂肺,仿佛要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一般。她刚刚……吃了自己的男朋友。这个认知,像最恶毒的诅咒,瞬间摧毁了她的神经。
“味道……还不错吧?”一个嘶哑的声音,在她身后幽幽地响起。
林晚乔僵硬地转过身。那个戴口罩的老板,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她的身后。他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正在滴血的剔骨刀。
第六章:恶魔的独白
林晚乔惊恐地看着他,身体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她想尖叫,喉咙里却像是被堵住了一团棉花,只能发出“嗬嗬”的、毫无意义的气音。她想逃跑,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完全不听使唤。
男人缓步向她走来。在惨白的灯光下,他伸出那只沾满血污的手,缓缓地、极具仪式感地,摘下了脸上的口罩。
口罩后面,是一张林晚乔永生永世都无法忘记的脸。一张狰狞的、扭曲的、由凹凸不平的疤痕组织拼接而成的脸。他正是陈默。
“晚……乔。”他咧开那没有嘴唇的嘴,艰难地叫出她的名字,声音嘶哑而扭曲,像地狱深处传来的恶鬼呢喃:“好久……不见。”
“啊——!!!”压抑在喉咙深处的尖叫,终于冲破了束缚,化作一道凄厉无比的声波,刺破了这死寂的夜空。
林晚乔疯了一样地向后退,却被一个台子绊倒,一屁股摔在冰冷油腻的血泊里。她手脚并用地向后蹭,想要远离这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不……不要过来!你这个怪物!魔鬼!”她语无伦次地尖叫着。
陈默没有再逼近,只是站在原地,用那双死寂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因为那些疤痕早已让他失去了做出表情的能力。但林晚乔能从他那浑浊的眼球里,看到一种深不见底的痛苦和疯狂。
他缓缓地开口:“从你离开我的那天起,我的心,就已经死了。我每天都在想,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那么对我?我承认:我那时候很没用,很丑陋,像个废物。你说得对,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我配不上你。”
他的声音很平淡,没有愤怒,没有怨恨,只有一种化不开的悲哀:“我知道我这副德性,再也配不上你了。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他突然嘶吼起来,声音变得尖利刺耳,那张丑陋的脸因为激动而剧烈地抽搐着。
“我不甘心看着我曾经那么爱的女人,躺在别的男人怀里!我不甘心看着他给你买你喜欢的包,带你去吃你喜欢的东西!那些……本该是我为你做的!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一闭上眼,就是你和他在床上翻滚的画面!就是你对着他笑的样子!你知道吗?那种感觉,比硫酸浇在脸上还要痛苦一万倍!所以,我只能杀了他。杀了他,你就不会再投入别人的怀抱了。”他指着案板上那具残缺不全的尸体,嘶哑地笑着,笑声凄厉如夜枭。
林晚乔缩在角落里,全身抖如筛糠,牙齿咯咯作响。她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只觉得他已经彻底疯了。
“原本……我也想把你一起杀了的。”陈默的目光重新落回到她的身上,那目光中的疯狂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复杂而痛苦的温柔。
“杀了你,然后我就自杀。我们一起走,就像我们曾经说好的那样,永不分离。”他举起了手中的剔骨刀,刀锋在灯光下闪着森然的寒光。
林晚乔吓得魂飞魄散,发出一声绝望的悲鸣。
然而,陈默只是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他那只无法完全闭合的左眼里,竟然滚出了一滴浑浊的泪水,顺着狰狞的疤痕滑落。
“可是……我还是下不了手。”他喃喃自语,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疲惫和绝望:“我还是……舍不得。”
他放下了刀,惨然一笑,那笑容比哭还要难看。
“晚乔,只要我还活着一天,我就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你属于别的男人。那种嫉妒和痛苦,会把我活活逼疯。所以……只有我死了,才能让你真正地获得自由。只有我死了,我才能甘心地……让你去寻找属于你自己的幸福。”他说完,再次举起了手中的剔骨刀。这一次,刀锋对准的,是他自己的脖子。
“陈默!不要!”林晚乔失声尖叫,她不知道自己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一丝早已被遗忘的怜悯。但一切都太晚了。
陈默看着她,露出了最后一个,也是他这一生中,最温柔的眼神。然后,他毫不犹豫地,用尽全身力气,横着挥刀,狠狠地割断了自己的脖子!
“噗——”鲜血如同高压水枪般,从他颈动脉的断口处喷涌而出。一道滚烫的、带着浓重腥味的血箭,跨越了他们之间近在咫尺的距离,精准地喷溅在林晚乔的脸上、头发上、衣服上。
温热的、粘稠的触感,让她浑身一僵。
陈默高大的身躯晃了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响,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直挺挺地向后倒去,“砰”的一声,砸在了血泊之中。
鲜血,染红了她的视线。世界,变成了血红色的一片。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声不似人声的、凄厉到极致的尖叫,从林晚乔的喉咙深处爆发出来,响彻了整个荒野。她的精神在这一刻,彻底崩溃了。
第七章:终焉
当警察根据季子昂家人提供的车辆定位信息,找到这家偏僻的“归乡小厨”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
饭店的大堂里,桌上的残羹冷炙已经凝固,散发着一股怪异的馊味。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平静。
然而,当他们推开厨房的门时,所有人都被眼前的地狱景象惊得倒吸一口凉气。就连经验最丰富的老刑警看到那个人体屠宰场般的场面,都忍不住扭过头去,干呕了几声。
现场到处都是血!一具被肢解、被掏空内脏的男性尸体,一具割喉自杀的、面目全非的男性尸体,还有……一个蜷缩在角落里,浑身被鲜血浸透的女人。她就是林晚乔。她还活着。但或许,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她双目无神,呆滞地望着虚空中的某一点,嘴里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好吃……真好吃……红烧肉……真好吃……”
她的脸上,还凝固着陈默喷溅出来的鲜血,混合着她自己的泪水和呕吐物,看起来就像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疯鬼。她时而发出神经质的咯咯笑声,时而又嚎啕大哭,神志已经完全错乱。
此案最终被定性为一桩由爱生恨的恶性情杀案。犯罪嫌疑人陈默,因不满前女友林晚乔的背叛,残忍地杀害了她的现任男友季子昂,并用其尸体烹制菜肴,强迫林晚乔食用。之后,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而畏罪自杀。
唯一的幸存者,也是受害者林晚乔,因遭受了极致的精神打击,被鉴定为永久性精神失常,被送入了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里,林晚乔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对着空气,做出咀嚼和吞咽的动作。每到饭点,她都会是闹得最凶的一个。她会疯狂地抢夺别人的食物,无论是米饭还是青菜,都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喊着:“肉……我要吃肉……红烧肉……真好吃……”
她的琉璃梦,碎了!碎得那么彻底,那么血腥。从此以后,她的世界里,再也没有璀璨的钻石和华美的礼服,只剩下惨白的墙壁,刺鼻的消毒水味,以及那场永不落幕的、用爱人的血肉烹制而成的——最后飨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