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的夏天,蝉鸣把老巷烤得发黏。我蹲在槐树下,看苏晚把最后一块麦芽糖塞进嘴里,糖渣沾在她嘴角,像只偷吃东西的小猫。
“陆时砚,你是不是怕了?”她舔着手指挑眉,羊角辫随着动作晃悠,“敢不敢跟我爬上去掏鸟窝?”
我没说话,只是往手心吐了口唾沫,开始解鞋带。她总这样,把冒险当游戏,而我总跟在她身后,替她收拾摔破膝盖的烂摊子。
那天她爬得太急,从三米高的树杈上摔下来,膝盖磕在青石台上,血珠瞬间渗出来。她咬着唇没哭,只是眼圈红得像熟透的樱桃:“不许告诉我妈。”
我背起她往医务室跑,她的重量很轻,呼吸却烫在我后颈。路过小卖部时,她突然说:“我要吃草莓糖葫芦。”
“你膝盖都破了。”
“就吃一串。”她拽着我的衣领晃,“不然我就哭,说你推我下来的。”
我最终还是买了两串,她咬着糖葫芦,血混着糖渣咽下去,却突然凑过来,把剩下的半串塞进我嘴里:“分你一半,算谢礼。”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草莓味的糖葫芦,比麦芽糖甜。
后来她出国前,在槐树下踢了半小时石子,突然转身说:“阿砚,我给你留了东西,在你枕头下。”
我回家翻出那个铁盒时,心跳得像要炸开。里面是颗用玻璃纸包着的糖,还有张纸条,歪歪扭扭写着:“等我回来罩你。”
那十年,我把糖纸拆开又折好,纸条上的字迹被摩挲得发毛。每次在国外看到槐花,就会想起她摔在树下的样子,想起那半串糖葫芦的甜。
婚礼那天,我看着她穿着婚纱走向我,突然明白,所谓等待,不是站在原地不动,是带着她留下的糖,一步步走到她能看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