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融合大同思想》
作者:杨思辉
第十章 全球融合大同的本质诠释与文明价值闭环
引言
当“和合共生”范式覆盖150余国、“文明互鉴评估体系”融入全球治理,当青年成为范式传承的核心力量、文明记忆成为共生的根基——一个终极命题浮出水面:“全球融合大同”究竟是什么?它不是“政治大一统”,不是“文明同质化”,而是“多元文明在共识引领下的共生共荣”。这一命题,是全书理论构建与实践推演的最终归宿,也是周景行团队十五年跨国调研的核心答案。
本章以“本质诠释-价值闭环”为逻辑主线,立足社科实证与哲学思辨,紧扣儒家“天下为公”、道家“万物齐同”、佛家“众生平等”的智慧内核:第一部分“破立并举”,批判对“大同”的认知误区(政治大一统、文明同质化),结合主线中“非政治大一统诉求”的范式特征,锚定大同的“多元共生”本质;第二部分“内涵解构”,从文明、治理、个体三个维度,阐释大同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明格局,是“共识引领、多元共治”的治理形态,是“共生自觉、日用不觉”的生活方式;第三部分“路径印证”,回归主线的“理论-实践-范式”脉络,证明大同的实现是“自下而上、渐进沉淀”的过程,而非强制推动的结果——最终完成“和合共生论”到“全球融合大同”的价值闭环,呼应全书“从思想构想到全球实践”的核心叙事。
第一节 破立并举:澄清“大同”的认知误区与本质锚定
长期以来,“全球大同”常被误读为“政治一体化”(单一全球政府)或“文明同质化”(单一文化标准),这种误读背离了中华传统“大同”思想的本源,也与“和合共生”范式的核心原则相悖。本节以社科实证破“误读”,以哲学阐释立“本质”,紧扣主线中“多元共存、共识引领”的范式特征,还原“大同”的真实内涵。
10.1.1 破误区:大同非“政治大一统”,亦非“文明同质化”
- 误区一:将大同等同于“政治大一统”
这种认知源于对“天下”概念的狭隘解读,认为大同需建立“单一全球政府”,以统一的法律、制度约束多元文明。但“和合共生”范式的实践证明:全球150余国参与的“国际文明对话协调机制”,不设“常任理事国”,不搞“加权投票”,遵循“主权平等、共识决策”原则——正如主线中“范式形成”阶段强调的“未涉及任何政治大一统诉求”,大同的治理基础是“文明共识”而非“政治强制”。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联合保护计划”为例,12国联合建立数字数据库,却保留各自的遗产保护标准,仅在“原真性保护”“技术共享”等共通准则上达成共识,证明“无政治统一,仍可实现文明共生”,呼应儒家“和而不同”的治理智慧,而非“大一统”的强制逻辑。
- 误区二:将大同等同于“文明同质化”
这种认知将“共识”误读为“趋同”,认为大同需消除文明差异,形成单一文化形态。但关键情节节点的实践早已证伪:中拉文化交流中,中国剪纸与墨西哥壁画融合,却保留各自的“镂空技艺”与“色彩叙事”;非洲乌班图精神与“和合共生”结合,仍坚守“社区共在”的本土内核;宗教共同救助项目中,基督教“爱人如己”、伊斯兰教“天课”、佛教“布施”,以不同形式践行“慈悲平等”——正如周景行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的辩护(关键情节节点3),中拉文化交流的核心是“和而不同”,而非“同质归一”。这种“差异中的共识”,印证道家“万物齐同”非“万物相同”,而是“价值平等、形态多元”,是大同的文明底色。
10.1.2 立本质:大同是“多元文明的共生共荣”
中华传统“大同”思想的本源,是儒家《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共生图景,核心是“公”(非私利)、“和”(非对立)、“睦”(非冲突)。“和合共生”范式将这一思想现代化、全球化,锚定大同的本质是“三共”:
- 价值共通: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核心,叠加儒家“仁”、道家“道”、佛家“慈悲”的共通伦理,形成文明对话的“最大公约数”——正如“文明公约数”论坛达成的《跨文明尊重宣言》,不追求“教义统一”,只坚守“生命尊重、符号互认”的共通底线;
- 实践共生:以“共同行动”培育互信,从“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共享”到“中东宗教共同救助”,从“亚马逊雨林跨国共治”到“社区微共生单元”,实践是“差异中凝聚共识”的唯一路径,呼应儒家“力行近仁”、道家“知行合一”的实践论;
- 文明共荣:每种文明保持自身独特性,同时为全球共生贡献智慧——中国“天人合一”滋养全球生态治理,非洲乌班图支撑社区共生,伊斯兰中正思想规避极端冲突,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这是大同的终极文明形态。
第二节 内涵解构:大同的三重维度与儒释道智慧的当代实践
“全球融合大同”不是抽象的理想,而是具体的文明形态,可从“文明-治理-个体”三个维度解构。这三重维度,既是“和合共生”范式的实践延伸,也是儒释道智慧的当代落地,每个维度都紧扣主线的实践脉络与关键情节节点,形成“理论-实践-价值”的闭环。
10.2.1 文明维度: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多元格局
大同的文明维度,核心是“差异与共识的辩证统一”,以儒家“和而不同”、佛家“圆融无碍”为哲学支撑,对应主线中“共识凝聚”与“实践破冰”的历程。
- “各美其美”:文明主体性的坚守
每种文明的核心价值与独特符号,是大同的“精神财富”而非“对立障碍”。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联合保护计划中,中国敦煌壁画的“飞天”、哈萨克斯坦怛罗斯古城的“游牧纹样”、伊朗伊斯法罕的“伊斯兰砖雕”,均以VR技术完整呈现,未因“共通”而简化;非洲乌班图实践中,马赛族的“战狮图腾”、基库尤族的“玉米女神信仰”,仍作为部落身份的核心标识——这印证儒家“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文明的价值不在于“趋同”,而在于“坚守自身特色的同时,照亮他人”。
- “美美与共”:文明互鉴的共生成果
差异不是“割裂的理由”,而是“互鉴的资源”。中拉文化交流中,中国剪纸与墨西哥壁画融合,创作“和平共生”主题作品,既保留剪纸的“镂空技艺”,又融入壁画的“色彩叙事”;中东宗教共同救助项目中,基督教的“避难所”、伊斯兰教的“清真食品”、佛教的“医疗服务”,共同构成难民救助的“共生网络”——这呼应佛家“慈悲平等”,文明的共荣不在于“取代”,而在于“以自身所长,补他人所短”,最终形成“多元一体”的文明格局。
10.2.2 治理维度:共识引领,多元共治的全球形态
大同的治理维度,核心是“摒弃霸权、回归共识”,以道家“道法自然”、儒家“天下为公”为思想根基,对应主线中“国际文明对话协调机制”的范式实践。
- 治理基础:以“共通价值”替代“霸权规则”
全球治理的核心不再是“大国主导”,而是“共识引领”。“生态责任共担模型”(关键情节节点2)中,北欧的“低碳技术”、东南亚的“雨林智慧”、中国的“天人合一”理念,共同构成全球气候治理的方案;“国际文明对话协调机制”的决策中,小国与大国拥有平等投票权,非洲、拉美等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占比达50%——这践行道家“以正治国”,治理的正义性不在于“权力大小”,而在于“是否符合全人类共同价值”。
- 治理方式:以“多元共治”替代“单一主导”
全球治理的主体不再是“政府独断”,而是“政府-学界-民间”的协同。“全球青年文明共生计划”中,青年代表进入ICMCD核心决策层;“社区微共生单元”中,居民自主设计跨文明互助项目;非政府组织主导的“文明互鉴项目”占比达68%——这呼应儒家“民为邦本”,治理的有效性不在于“强制推行”,而在于“是否激发民间的共生自觉”,正如主线中“以民间力量推动跨文明共识凝聚”的实践逻辑。
10.2.3 个体维度:共生自觉,日用不觉的生活方式
大同的个体维度,核心是“共生理念内化为生活本能”,以佛家“众生平等”、儒家“仁民爱物”为伦理支撑,对应代际传承中“青年实践”与“社区微共生”的落地。
- 认知层面:从“差异排斥”到“共生理解”
个体对文明差异的认知,从“警惕对立”变为“主动理解”。跨文明家庭中,中国与埃及夫妇共同庆祝春节与斋月,主动阐释“团圆”与“感恩”的共通寓意;青年“跨文明研学”中,德国与印度学生共同调研“工业文明与传统技艺的共生”,发现“创新”与“传承”的辩证——这印证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个体的共生自觉始于“理解他者,尊重差异”。
- 实践层面: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创造”
个体对文明共生的实践,从“项目驱动”变为“日用不觉”。社区“微共生单元”中,中国家庭教邻居包饺子,伊朗家庭分享馕的制作技艺,尼日利亚家庭传授部落舞蹈;职场中,德国员工配合中国同事的“含蓄表达”,中国员工理解德国同事的“直接逻辑”——这践行佛家“慈悲为怀”,个体的共生实践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日常的微小善举”,正如《跨文明尊重宣言》所言“每一次倾听,每一次互助,都是大同的一步”。
第三节 路径印证:大同的实现是“自下而上”的渐进沉淀
“全球融合大同”不是“一蹴而就的革命”,而是“自下而上的渐进沉淀”,其路径与主线的“理论构建—共识凝聚—实践破冰—范式形成”完全契合:从“价值沟通赤字”的诊断,到“和合共生论”的提出;从《跨文明尊重宣言》的共识,到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计划的实践;从应对保守势力、工具化的博弈,到“多元共治”范式的形成——这是一条“以民间力量为核心,以共识凝聚为纽带,以实践深化为路径”的渐进之路。
10.3.1 起点:以“问题诊断”锚定方向(理论构建阶段)
大同的起点,是对“文明冲突本质”的清醒认知。周景行团队十五年跨国调研发现,文明冲突的核心是“价值沟通赤字”(主线1)——不是文明差异本身,而是“认知霸权”与“对话缺失”。这一诊断,让大同的实现避开“消除差异”的误区,转向“修复沟通”的正途,正如儒家“知病治病”,唯有找准问题,才能走对方向。
10.3.2 过程:以“共识-实践”双向深化(共识凝聚-实践破冰-扩散博弈阶段)
大同的推进,是“共识凝聚”与“实践深化”的螺旋上升。“文明公约数”论坛达成《跨文明尊重宣言》,为大同奠定“价值共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计划”让不同文明群体直观感受彼此价值,为大同培育“实践基础”;非洲联盟的扩散、青年项目的落地,让共识从“精英层”走向“民间层”——这一过程,没有强制,只有“阐释性倾听”与“共同行动”,正如道家“水滴石穿”,大同的实现是“微小实践的积累”,而非“宏大叙事的强制”。
10.3.3 沉淀:以“基因化”实现长效(范式形成-代际传承阶段)
大同的长效,是“共生理念沉淀为文明基因”。当“和合共生”成为全球基础教育的内容,当青年主动设计跨文明项目,当社区微共生成为日常——大同不再是“外部要求”,而是“内在本能”,正如儒家“习相远,性相近”,共生的本能通过代际传承,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基因”,这是大同最坚实的保障。
第十章 结语
“全球融合大同”的本质,是“和合共生”范式的终极价值体现——它不是“政治的统一”,而是“文明的共荣”;不是“形态的同质”,而是“价值的共通”;不是“终点的静止”,而是“过程的动态”。这一本质,深深植根于中华传统智慧:儒家“和而不同”的包容,道家“道法自然”的敬畏,佛家“慈悲平等”的善意;也深深植根于全球文明的实践:丝绸之路的和平交往,宗教共同救助的慈悲,青年跨文明研学的热情。
周景行在《文明共识蓝皮书》的序言中写道:“十五年跨国调研,我们终明白:人类文明的终极未来,不是‘谁征服谁’,而是‘谁与谁共生’;‘全球融合大同’不是‘遥不可及的理想’,而是‘始于足下的实践’——它藏在跨文明家庭的共餐中,藏在青年设计的共生项目中,藏在每个普通人对他者的倾听与尊重中。”
这,就是《全球融合大同思想》的最终答案:大同不是“单一体系的大一统”,而是“多元文明的共生共荣”;其思想根基是“和合共生”,其实现路径是“自下而上的共识与实践”,其终极价值是“人类文明的永续共生”。正如《礼记·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条“大道”,就是“和合共生”之路,就是“全球融合大同”之路——它需要代代传承,需要人人践行,需要全球文明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