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插入一段回忆(回忆内容是本小说第一百三十六章沾桐和骏业商议时的场景)。
沾桐思考良久之后,道:“我们就给他来个死不认账,如何?”骏业摇头道:“不行、不行、不行,在买券局交易的票券必须认账,如果不认,后果极其严重,要真是那样,我甚至都认赔。”
沾桐笑道:“呵呵呵呵,我说的死不认账,并不是你说的死不认账,我问你,你每次购买马券不是你本人亲自去买券局买的吧?”骏业道:“那不是。”沾桐道:“你派谁去的?”
骏业道:“我经常派的是一个名叫王一的仆人。”沾桐道:“那就好办了,这马券是王一买的啊,不是你买的,王一经常去买券局,所有人都看到了,与你何干?”骏业顿悟道:“哦,对啊。”
沾桐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骏业道:“是事实、是事实。”
沾桐道:“而且王一这个人是个贪利取巧之人,此人家境贫寒,一门心思想暴富,于是借了两万两银子的高利贷去购买马券。可不想马券跌成这样,王一无力还债,被债主殴打并逼迫还债。王一无奈,就心生一计,在西市店铺偷盗物品,被店主抓住并扭送至京兆尹府。你作为京兆尹自然要主审此案,经详细调查,王一所有家当只值二十两银子,只能把这二十两没收用于还债。至于高利贷之事,因其利银太高,有违朝廷法度,因此你判决该高利贷无效,只按朝廷允准范围内的利率执行。最终你的判决是王一收监一年,一年后出狱任其自行还债。”
骏业听的一愣一愣的,半天才反应过来,道:“哎呀,李大人这个局太巧妙了,就是这样,每一步都很合理,事实本就如此嘛。”沾桐道:“呵呵呵。王一是你的下人,你多给他点好处,让他配合你演这么一出,应该不会有差错吧?”
骏业信心满满,道:“不会,绝对不会。”
沾桐道:“此外,万一匈奴人等王一出狱之后找其算账,在王一收监期间,你可以发一个告示,就说王一在狱中身染重病,不治身亡,这样匈奴那边就死无对证了。当然了,我说的是明面上要这么做。如果你下不去手,不杀王一也行,就提前将他放了,让他带着你给的银子远走高飞,一辈子再别回来,也是可以的。”
骏业道:“王一跟了我多年,我不忍杀他,我想保他周全。这样吧,到时候我给他吃点东西,让他脸上长满痤疮,再在他脸上划几道口子,这样亲妈也认不出来了,然后任其自便吧。”沾桐道:“嗯,也行。”
回忆到此结束。
安乐坊的房屋内,刁胥、不野和屠涯三人仍在商议。刁胥道:“现在这个时候,再去争论那些细节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们只需要知道一件事就行了,就是虞国人使诈了,他们买了马券,但是想不认账,所以才有了这样的乱局。”
不野道:“对,而且现在使诈的人自己已经露出来了——就是程骏业。”刁胥道:“应该说至少包括程骏业,有没有其他人还无从断定。”不野道:“程骏业看来已经没招了,要不然也不会用这么显而易见的把戏赖账。”
屠涯道:“这么说的话,伪造马券一事肯定也是程骏业所为。”不野道:“对,一定是他。”刁胥道:“我看倒不一定。”不野、屠涯疑惑道:“怎么会?”刁胥道:“程骏业通过王一之事已经把马券赖掉了,他还有什么必要用假马券来搅乱整个市场?岂不是多此一举?”
不野、屠涯道:“是啊,确实是啊。”刁胥道:“购买马券的几乎都是虞国人,马券大跌损失惨重的人很多,不一定是谁出的手,但这样的局面一定是虞国人乐意看到的。”不野、屠涯道:“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