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林镇城郊结合部,夜巡时段 - 晚上十一点
王攻全驾驶着警车在略显空旷的街道上巡逻,午夜的凉风稍稍吹散了他白天的火气,但神经依然紧绷。白天“S”弯的连环事故和收费站前的闹剧,让他对这座小镇的交通乱象有了更深的无力感,心里暗自吐槽这卯林镇的破事就没断过档。
就在这时,他的车灯扫过前方路边的一个停车带,景象让他猛地踩了下刹车,甚至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白天累出了幻觉。
一辆白色SUV静静地停在划线车位里,这本身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驾驶座上,竟然端坐着一只毛茸茸的、体型硕大的金毛犬!狗爪还搭在方向盘上,脑袋好奇地转向警灯的方向,吐着舌头的模样,活像个刚上岗的“实习司机”。而副驾驶上,一个中年男子正歪着头,睡得口水都快流到衣领上了。
王攻全第一反应是眼花,第二反应是荒谬到想笑。他立刻拉响警笛,短促地响了一声,同时将大灯聚焦在那辆车上,强光瞬间刺破了夜的宁静。
副驾的男子被惊醒,茫然地抬起头,看到警车和刺眼的灯光,明显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想坐直,结果动作太猛,脑袋“咚”的一声撞在了车顶,疼得龇牙咧嘴。
王攻全和搭档警员下车,走近车辆。一股明显的酒气从降下一条缝的车窗里飘了出来,冲得人鼻子发痒。
“熄火!驾驶证、行驶证!”王攻全敲了敲车窗,语气严厉。他注意到车辆处于通电但未启动引擎的状态,心里更是啧啧称奇。
男子摇下车窗,酒气更浓了。他脸色通红,眼神迷离,说话也有些大舌头,舌头像是打了个死结:“警、警官……我没开车啊……我、我坐副驾的……”
王攻全气笑了,指着驾驶座那只一脸无辜、还冲他摇尾巴的金毛,差点没绷住表情:“你没开?那它开的车?!你这是让金毛考了驾照还是咋地?”
“不、不是……”男子语无伦次,眼神飘忽,“是……是车自己停这儿的……它有自己的想法……”
“车自己停这儿?还停得这么标准?”王攻全根本不信这套鬼话,气得脑壳疼,“下车!配合酒精检测!别在这儿跟我扯犊子!”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2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妥妥的醉得不轻。但他始终坚持自己没开车,只是坐在副驾休息,车是“朋友弄过来的”,自己顶多算个“人形挂件”。
由于情况诡异得离谱,王攻全决定将男子连同车辆一并带回交警队进一步调查。那只金毛也被暂时“请”回了队里,毛茸茸的模样瞬间引起了值班同事的一阵围观和窃窃私语,有人调侃这是交警队有史以来“最萌嫌疑人”。
卯林镇交警队办案区 - 深夜
消息很快传到了还在办公室梳理西延线资料的柯玥耳中。她来到办案区,看着监控室里屏幕上传回的画面,嘴角罕见地抽了抽。王攻全正在询问室对那名醉醺醺的男子进行问话,而谭授则已经在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开始调取那辆SUV的行车数据,碎屏平板在他手里,愣是用出了高科技检测仪的架势。
“柯队,你看这搞的什么名堂?”王攻全出来透气,一脸晦气地对柯玥说,仿佛刚处理完一桩世纪难题,“那家伙咬死了没开车,说是他一个朋友,用手机远程启动,打开了车的自动驾驶功能,让车自己从旁边小区开出来的,开了几百米停到那个车位。他自己只是坐副驾跟车……你信吗?这理由比他喝的酒还上头!”
柯玥没有立刻回答,她走到技术科,看向谭授的平板屏幕。上面正在解析从车辆ECU和自动驾驶控制单元下载的数据,一串串代码和轨迹图看得人眼花缭乱。
谭授推了推眼镜,碎屏也掩盖不住他眼中的技术性专注,语气还是那副毫无波澜的“人工智能”腔调:“数据初步显示,车辆在今晚22点47分确实被远程唤醒,并激活了L2+级别的辅助驾驶功能。根据GPS轨迹记录,车辆从旁边的‘幸福家园’小区内部道路驶出,经由非封闭的市政道路,行驶约450米后,自动泊入当前停车位。过程中,方向盘、油门、刹车均由系统自动控制,全程无人工干预痕迹。”
王攻全瞪大了眼,下巴差点掉地上,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我靠!还真能自己开出来?这玩意儿成精了?”
“技术上可行,”谭授语气毫无波澜,继续陈述事实,“该车型具备远程召唤和自动泊车功能。但该功能设计仅限于私有物业区域低速使用,严禁在公共道路上激活,属于典型的功能滥用。”
这时,调查另一路的同事也带来了信息,脸上还带着憋笑的表情:他们找到了男子口中的“朋友”。对方承认,是他应醉酒男子的要求,用自己的手机APP远程操控了车辆,将其从小区里“召唤”到路边停车位,目的是方便醉酒男子次日取车,免得他醒酒了还要跑小区里挪车。但关键在于这个“朋友”本人,连机动车驾驶证的边儿都没摸过,纯纯的无证人士。
柯玥办公室 - 凌晨
所有线索汇聚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在法律上前所未见的棘手案件,连见多识广的老民警都直呼离谱。
王攻全挠着头,一脸的百思不得其解,头发都快被他薅秃了:“这怎么算?醉酒的坐在副驾没碰方向盘,肯定不能算他醉驾。那个远程操控的哥们儿,人根本没在车上,而且他也没驾照,就算他在车上,无证驾驶?可他不在车上啊!这是隔空开车?”
谭授看着数据,冷静分析,像在解一道世界级的数学难题:“从行为上看,无驾照者通过远程指令,在公共道路上操控机动车移动,构成了‘驾驶’行为的核心要素——对车辆行驶路径和状态进行实质性控制。但其身体不在车内,这是现行法律条款未曾明确涵盖的情形,属于技术发展带来的法律盲区。”
柯玥沉默着,手指轻轻敲击桌面,敲击声在寂静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晰。窗外的夜色渐渐褪去,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良久,她抬起头,眼神锐利,做出了决定:
“这起事件,暴露了新技术应用下的法律盲区。但核心问题不能模糊。”
“第一,醉酒男子。他虽然未直接操作车辆,但其作为车辆所有人和受益人,明知自己醉酒无法安全驾驶,却授意他人以违法方式移动车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他的醉酒状态本身,也属于违法行为,需另行处罚。”
“第二,远程操控者。其无证,且操控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尽管其本人不在车上,但其行为本质上等同于驾驶操作。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关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其滥用自动驾驶功能的行为,也违反了车辆使用规定。”
“此案的关键,在于认定这种‘远程、无实体乘坐’的操控,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驾驶’行为。我们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和情况说明,向上级法制部门请示,很可能需要推动新的司法解释或补充规定。”
柯玥看向窗外渐亮的天空,语气沉重,带着一丝无奈:
“卯林镇的问题,从来不只是路的问题,更是人和规则的问题。现在,连驾驶的定义都在被科技挑战。我们得跟上了,不然下次可能就得处理无人机开车的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