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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晨光与荆棘
晨光尚未完全驱散夜的寒意,景烛已经睁开了眼睛。多年来,晚睡早起早成了刻进骨血的本能——这习惯是钱明浩早年用棍棒砸出来的,“不起早干活就别想吃饭”的规矩,像烙铁似的烫在他年幼的记忆里,连梦里都不敢懈怠。
他轻手轻脚起身,生怕惊醒隔壁的钱明浩。窗外刚泛鱼肚白,薄雾裹着庄园的草木香飘进来,冷得他缩了缩脖子。抬手揉向酸痛的肩膀时,指尖触到昨夜皮带碾过的地方,一阵钝痛顺着脊椎爬上来,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不知从何时起,他竟对这个施暴者生出了扭曲的依赖。钱明浩总用轻蔑的目光把他钉在尘埃里,那些羞辱像钝刀反复割着他的尊严,可这人终究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浮木——是钱明浩把他从暗无天日的地狱拖出来,免他沦为富人消遣的玩物;是钱明浩曾在醉醺醺的深夜拍着他的脸说“以后叫我哥哥”,哪怕次日酒醒,就用皮带抽碎这转瞬即逝的温情。
这份掺着痛的恩情,让他甘愿把脊梁弯成永久的弧度。系围裙时,手指上的冻疮被粗糙布料磨得发疼,他只是抿了抿唇,默默走进厨房。锅里的粥咕嘟冒泡,热气模糊了他的侧脸,心里却泛着丝微末的满足——钱明浩只吃得惯他熬的粥、做的菜,这是他在这个家里,唯一能抓住的“有用”。
可这份“有用”从来轻如鸿毛。他想起某次宴会,自己跪在走廊阴影里擦酒渍,膝盖压着刚被踹出的淤青,却听见钱明浩对宾客笑谈:“不过是做三顿饭,能有多累?”没人知道他每天要整理七个房间、修剪满园玫瑰,更没人看见他深夜用校服袖子擦作业本上的血——那是打翻花瓶后,瓷片割破掌心渗出来的。月光从不敢照进佣人房的气窗,就像他永远不敢让哥哥知道,书包里除了课本,还藏着止痛药和染血的绷带。
他只想让哥哥吃好每一顿饭,只想讨他多一分欢心。
……
钱明浩醒来时,遮光窗帘把房间捂得漆黑。抬手看表,指针指向九点半,他猛地坐起身——这么多年睡眠浅如惊弓,像这样睡到自然醒,简直是破天荒。想起公司的重要会议,他慌忙下床,摸黑走到窗边,“唰”地拉开窗帘。刺目的阳光涌进来,他抬手挡着眼,好半天才适应,顺手推开了玻璃窗。
暴雨过后的空气裹着泥土腥气,远处山影映着大海,静得像幅画。这座坐落在S市富人区的庄园,是他父亲去世后,他用第一桶金建的,花了三个亿,依山傍水占地千亩——主楼两层带阁楼,一楼是大厅和两间收藏室和古玩室;二楼除了薛明浩的豪华大主卧兼书房,还有两间普通卧室,景烛住了一间。另一间一直闲置。
游泳健身楼是他晨练的地方;还有下人宿舍、客房,连厨房都单独成楼,雇了四五个高级厨师,可他们做的菜,始终不合他的胃口,最后只能给下人做饭,倒也落得个薪水丰厚。
他的目光漫过假山瀑布——那假山上的石头是他一块块挑的,工匠精雕细琢了半年,打造出的景观雄伟壮观,宛如天然图画。——却突然在花圃边沿僵住。
景烛正跪在泥泞里,单薄的校服衬衫被晨露浸得半透,紧紧贴在嶙峋的脊背上,连昨夜未消的檩痕都隐约能看见。他左手攥着剪枝钳,钳口沾着血和断刺,右手却徒手在拔杂草,手背上几道新鲜的血痕,在苍白皮肤上刺得人眼睛发疼。
“今天是周三。”钱明浩的眉骨猛地跳了一下。按日程,景烛此刻该在S大金融系的教室里,不是在这里像个廉价园丁一样跪泥里。一股无名火“噌”地窜上来,混着说不清的烦躁——他花钱送这小东西去读书,不是让他逃学干粗活的;更不是让他把自己弄得浑身是伤的。
他“砰”地摔上窗户,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急促的声响。
花圃里的景烛听见动静,浑身猛地一颤,剪枝钳“当啷”掉在泥里,钳口的血蹭在草叶上。他抬头时,钱明浩已经站在面前,高大的身影把他完全罩在阴影里,眼神冷得像冰。
“哥、哥哥?”景烛慌忙想站起来,可跪得太久,膝盖麻得发僵,刚起身就踉跄了一下,差点摔进花丛。
钱明浩眼疾手快,一把扣住他的手腕。指尖触到的皮肤冰凉黏腻,混着泥土和血渍,他的指节瞬间攥紧,语气里满是嘲讽:“我花钱让你去学校,就是让你逃课来这儿喂蚊子的?”
景烛的睫毛剧烈颤抖,疼得指尖发白,却不敢挣开:“教授、教授临时调课…下午才去…而且这些玫瑰…”
“而且?”钱明浩打断他,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景烛手腕上的血痕,心里莫名发紧。下一秒,他像是被这陌生的情绪烫到,猛地松开手,转而揪住景烛衬衫的后领——力道没轻没重,布料摩擦着未愈的檩痕,景烛疼得倒抽一口冷气,身体瞬间绷紧,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钱明浩的目光落在那片红肿的伤痕上,瞳孔微微缩了缩,目光滞了半秒——昨夜他下手的狠劲还在记忆里,此刻这伤痕赤裸裸地摆在眼前,竟让他有些慌乱。可这慌乱转瞬就被怒火盖过,他扯着衬衫晃了晃,语气陡然沉下去,带着点自己都没察觉的掩饰:“我有没有说过,你的手只准用来写作业、做饭?现在弄成这样,是昨晚没挨够,还想找罚?”
景烛的嘴唇动了动,想说凌晨四点接到花匠老张的电话,说暴雨冲垮了哥哥最宝贝的蓝玫瑰苗圃,而老张的孙子在医院做手术,没人能来;想说他怕哥哥看到心血被毁会暴怒,才偷偷溜来抢救;想说手背上的伤是被玫瑰刺扎的,不是故意的…可这些话堵在喉咙里,被钱明浩的眼神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只能低下头,露出后颈脆弱的弧度,声音发颤:“对不起…我…我这就去学校。”
钱明浩盯着他垂头的模样,喉结滚了滚。方才扯衬衫时看到的红肿还在眼前晃,他突然松开手,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丝巾,“砸”在景烛怀里:“擦干净,别让我再看到你这副脏兮兮的样子。下午的课再敢逃,你知道后果。”
景烛抱着带着沉香木气息的丝巾,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钱明浩已经转身,走了几步却又回头,目光落在东倒西歪的蓝玫瑰上,语气硬邦邦的:“那些花——死了就算了,别用手拔,找工具。”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景烛攥着丝巾,蹲在泥里,把脸埋进掌心。丝巾上的温度烫得他眼眶发酸,手背上的伤口还在疼,可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好半天他才缓过来,急忙爬起来追上钱明浩,声音带着点急切:“早餐我备好了,哥哥需要我服侍进餐吗?”
钱明浩本急着去公司,不想吃饭,可回头看到景烛脸上的泥还没擦干净,眼神里却满是殷切,想起他一大早起来做饭,又跪在泥里救花,心里莫名软了一块,语气却依旧不耐烦:“你也没吃吧?说了多少次,吃饭别等我,怎么记不住?”
景烛下意识低头:“对不起,以后不敢了。”
钱明浩看着他这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心里又不爽起来——他又没要怪他,怎么怕成这样?可转念一想,这么多年,景烛哪一天不是在他的阴晴不定里谨小慎微过来的?若不是学会了认错,恐怕早被他磋磨没了。昨晚的惩罚确实重了,他心里也有点悔,便悻悻道:“算了,一起吃。”
“是。”景烛低低应着。他知道自己身份尴尬,不配和钱明浩同桌,可哥哥的吩咐,他没资格拒绝。在这个家里,他的地位全凭钱明浩来定——把他摆在高处,他就是二少爷;把他扔进杂物间,他就是随时能扔的廉价物件。
可即便如此,他也满足了。自从母亲去世,他孤零零一个人从污浊泥潭里死里逃生,能在这个家里有一席之地,已是万幸。
陪着钱明浩吃完早餐,看着他开车离开,景烛才回到花圃。他从工具房翻出橡胶手套,指尖刚套进去,就碰到手背上的伤口,疼得他轻轻“嘶”了一声。可当他蹲在蓝玫瑰前,看着歪倒的花枝、沾着泥的花瓣,这点疼瞬间就淡了——他记得去年夏天,钱明浩难得有空,曾站在花圃前看蓝玫瑰,阳光落在他脸上,没了平时的冷意,甚至还对他说“这花开得不错”。
他小心翼翼地扶起一株蓝玫瑰,指尖顺着花茎往上摸,确认花茎还硬挺,心里松了口气:“还好,没断。”泥土裹着晨露沾在手套上,凉得刺骨,可他却越扶越认真——钱明浩说“死了就算了”,可他知道,哥哥只是嘴硬。就像昨晚,明明气得要把他撕碎,最后还是扔给了他药膏;就像现在,明明急着上班,还是陪他吃了早餐。
他用小铲子一点点给花苗培土,偶尔碰到玫瑰刺,手套被扎破个小口,尖刺蹭到皮肤,疼得他指尖发麻。可他只是攥紧手套,把土填得更实些——只要这些蓝玫瑰能活下来,只要哥哥回来时能看到花开,这点疼算什么?比起哥哥皱一下眉,比起被他误会的委屈,这点疼简直太轻了。
阳光渐渐升高,晒在背上暖洋洋的,景烛擦了擦额角的汗,看着渐渐站直的蓝玫瑰,嘴角偷偷勾了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