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拍案而起2
书名:罪惡的芬芳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9053字 发布时间:2025-12-30






2.

张朋稳稳接住铁盒,入手沉甸甸的,防水布上的水顺着他的手臂往下流。他赶紧把铁盒放在栈桥的石板上,和汪洋、牛祥一起小心翼翼地打开防水布——里面的铁盒上着锁,锁芯已经有些生锈,但还能打开。

铁盒打开的瞬间,几个人都屏住了呼吸。里面装着一叠泛黄的文件,还有一盘老式的录音带。文件是张恒辉和章耀国的毒品交易记录,上面有两人的签字和手印,甚至还有每次交易的时间、地点和数量;更关键的是,里面还有五年前车祸的伪造现场照片,照片上能清晰地看到有人在司徒明的车里放酒瓶,还有人在刹车上做手脚。录音带里,是张恒辉和章耀国的对话,清晰地记录着他们策划车祸、嫁祸司徒明的全过程,张恒辉那阴狠的声音格外刺耳:“司徒明这个老东西,敬酒不吃吃罚酒,给脸不要脸,留着他迟早是个祸害,干脆做了他,一了百了,省得夜长梦多。”

“证据确凿!”张朋兴奋地拍了拍手,夹克的袖口沾了些青苔,他却毫不在意,“这下张恒辉插翅难飞了!就算他长了三头六臂,也逃不出法律的制裁!我现在就联系市局的同志,让他们立刻对张恒辉立案调查!”

欧阳俊杰从假山上跳下来,动作干脆利落,落地时连灰尘都没扬起多少。他擦了擦手上的淤泥,接过张朋递来的烟,点燃后吸了一口:“先别急着立案。张恒辉在武汉的势力不小,要是打草惊蛇,他很可能会销毁其他证据,甚至跑路。我们得先把他的老巢端了,再抓人。这叫先斩后奏,一网打尽。”他望向华中花园酒店的方向,酒店的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走,去酒店。雷刚他们还在地下室等着,我们得赶在张恒辉反应过来之前,找到他藏在酒店里的毒品,打他个措手不及。”

华中花园酒店的员工通道刚打开,煤气灶的‘呼呼’声就抢先钻了出来,混着芝麻酱的香气,在清晨的空气里格外诱人。欧阳俊杰的长卷发还沾着晨露,指尖夹着根未点燃的黄鹤楼,跟着张朋走进员工餐厅时,正撞见后厨的李师傅用长竹子筷子夹起刚炸好的鸡冠饺,热油‘滋滋’地溅在沥油架上,金黄的油花落在地上,瞬间被水泥地吸收。

“俊杰,先吃碗热干面垫垫肚子。”张朋往靠窗的塑料桌旁一坐,夹克肘部蹭到桌沿的油渍也不在意,他跟这家酒店的员工早就混熟了,冲后厨喊了声地道的武汉方言,“李师傅,搞两碗热干牛肉粉,加双倍酸豆角,多放辣油!”转头对欧阳俊杰解释,“雷刚带着林曼丽去地下室踩点了,我们先混在员工里摸情况,免得被张恒辉的眼线发现,打草惊蛇。这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欧阳俊杰靠在椅背上,长卷发垂到胸前,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餐厅里的每一个人——穿白色制服的服务员正互相整理胸前的名牌,一个小姑娘的名牌歪了,另一个赶紧帮她扶正,嘴里还念叨着“过细点,等下张总来检查就麻烦了,小心他鸡蛋里挑骨头”;工程部的两个师傅叼着油饼,正争论昨晚的足球赛,一个说“国足还是不行,烂泥扶不上墙”,另一个反驳“起码比上次踢得有血性,不能一棍子打死”;保洁部的王阿姨拿着抹布擦桌子,用武汉话跟旁边的洗碗工抱怨“三楼走廊又漏水了,拖了八遍还是湿的,张总还不让修,真是邪门,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海德格尔说,日常性是存在的遮蔽。越是寻常的闲聊,越藏着未被察觉的真相。”他慢悠悠开口,视线落在李师傅手里的竹捞子上,李师傅正用竹捞子在大锅里烫米粉,热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米粉在锅里翻滚着,很快就变得软糯,“你听,漏水的不止三楼。王阿姨说三楼漏水,李师傅刚才在厨房也提到地下室渗水,这绝不是巧合,事出反常必有妖。”

说话间,李师傅端着两碗热干牛肉粉走了过来,蜡纸碗‘咚’地放在桌上,碗底的卤汁溅起一点,落在桌布上。碗里的牛腩块沉在底部,卤汁泛着油光,芝麻酱厚厚的铺在米粉上,撒上翠绿的葱花和红色的辣油,香气瞬间扑进鼻腔。“您家们是章经理找来的维修师傅吧?”李师傅用搭在肩上的抹布擦着手,武汉方言说得飞快,“昨晚地下室又渗水了,墙皮掉了一大块,工程部的赵师傅敲了敲,说里面是空的,可张总硬是不让修,还把赵师傅骂了一顿,真是搞不懂,不知道他在忌讳什么。”

欧阳俊杰用筷子挑了挑米粉,芝麻酱裹着粉条结成团,牛肉片的香气混着烟味漫进鼻息。他没直接回答李师傅的问题,而是漫不经心地问道:“张总经常去地下室吗?我听章经理说,地下室就是堆些旧家具,没什么重要东西。”他指尖的烟终于点燃,张朋递来的打火机‘咔嗒’一声,火星在油烟里闪了闪。

“可不是嘛!”旁边的王阿姨刚好擦完桌子,凑了过来,手里还攥着块湿漉漉的抹布,“每天下午三点准时去,雷打不动,说是查库存,可谁不知道地下室就堆些几十年前的旧沙发?上次我进去打扫,刚好撞见他对着北面的一面墙发呆,嘴里还骂‘没用的东西’,吓得我赶紧溜出来,生怕被他迁怒,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她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而且啊,那面墙的墙纸跟别的不一样,颜色要深些,像是后来贴的,边缘还有点翘起来,我想用胶水粘一下,都被他骂了回来,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张朋刚要追问王阿姨具体是哪面墙,就看见汪洋穿着件借来的保安制服,帽檐压得极低,小眼睛眯成一条缝,鬼鬼祟祟地从餐厅门口溜了进来。他走到桌旁,一屁股坐下,抓起张朋碗里的米粉就往嘴里塞,烫得他龇牙咧嘴也舍不得吐:“我的个亲娘舅!累死老子了!雷刚他们在地下室等着呢,林曼丽说密码门在西侧走廊尽头,可那面墙敲着全是实心的,根本没暗门的影子!这林曼丽该不会是骗我们吧?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牛祥跟在后面,手里拎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个还冒着热气的糯米鸡。“欧阳侦探,张哥,”他把糯米鸡放在桌上,精灵古怪的眼睛转了转,“我刚才跟工程部的赵师傅套近乎,买了包黄鹤楼给他,他跟我说了不少实话。五年前酒店翻新地下室,是司徒明和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一起负责的,那男人听说是个工程师,后来突然就失踪了,没人知道去了哪里,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从那以后,司徒明就总往地下室跑,还跟赵师傅说‘墙里有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搞得神神秘秘的。”

欧阳俊杰的长卷发垂在热干牛肉粉碗上,发梢沾了一点卤汁,他却毫不在意。指尖沾了点卤汁,在桌上画了个简易的地下室平面图,用指尖点着图上的位置:“林曼丽没说谎,暗门是存在的,但不在西侧走廊。”他弹了弹烟灰,火星落在“地下室”三个字上,瞬间熄灭,“李师傅说地下室墙皮掉了一大块,王阿姨说北面的墙纸是后贴的,这两个线索凑在一起,真相就很明显了。萨特说,伪装是罪恶的第一道防线,张恒辉故意让林曼丽以为暗门在西侧,就是为了误导我们,其实真正的入口,在漏水的北侧墙角。这叫声东击西,想把我们耍得团团转。”

“为什么是北侧墙角?”司徒清怡好奇地问,她还没吃过热干面,正学着欧阳俊杰的样子用筷子挑米粉,结果挑了半天也没挑起来,反而把芝麻酱溅到了脸上,像只小花猫。

“因为漏水的地方,往往是结构最薄弱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欧阳俊杰递给他一张纸巾,“张恒辉以为只要把西侧走廊的墙伪装成暗门,就能把我们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却没想到他自己的疏漏——不让维修渗水的墙角,反而暴露了目标。这就像战场上的狙击手,以为藏在草丛里就安全,却忘了自己的枪口反光会暴露位置,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的语气很平淡,却带着种亲历战场的沉稳,那是只有当过特种兵的人才有的气质。

吃完早餐,一行人跟着王阿姨往地下室走。老式电梯‘哐当哐当’地下降,钢缆的摩擦声听得人心里发慌,内壁的不锈钢板映出欧阳俊杰的长卷发,他指尖夹着烟,却没点燃——电梯里禁止抽烟,这是基本规矩,哪怕是在执行任务,他也不会破坏规则。“赵师傅跟我说,漏水的墙角有大片霉斑,用漂白水都洗不掉,反而越洗越黑,邪门得很。”王阿姨的脚步声在电梯里回响,她手里的清洁工具‘叮铃哐当’地响着,“而且那地方的墙面敲着是空的,但张总说只是受潮,还说谁要是敢动那面墙,就直接开除,吓得我们都不敢靠近,生怕丢了饭碗。”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潮湿的冷风扑面而来,混着旧家具的霉味和淡淡的煤气味,让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地下室的走廊很窄,墙壁上的白炽灯忽明忽暗,光线昏暗,地上还积着水,踩上去‘啪嗒啪嗒’响。西侧走廊尽头的墙面果然贴着深色墙纸,和周围的浅色墙纸格格不入,雷刚正带着两个缉毒队的兄弟用工具敲打着墙面,‘咚咚咚’的声响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格外刺耳。

“俊杰,你可来了!”雷刚看见他们,赶紧迎了上来,他的夹克上沾着不少灰尘,脸上还有几道黑印,“这边全是实心的,敲着一点空响都没有,林曼丽该不会是耍我们吧?她要是敢骗我们,我非把她带回局里好好问问不可,让她知道我们的厉害!”

“她没骗你,只是被张恒辉骗了。”欧阳俊杰没理会西侧的墙面,径直走向北侧墙角——那里的墙纸果然有块深色印记,霉斑像蜘蛛网一样蔓延,从墙角一直爬到半墙高,墙角的地面上放着个塑料桶,里面已经接了小半桶水,水滴‘滴答滴答’地落在桶里,声音在安静的地下室里格外清晰。

他蹲下身,长卷发垂到地面,沾了点地上的水渍。指尖摸了摸墙纸边缘,果然有明显的拼接痕迹,墙纸下面还能摸到细小的缝隙。“康德说,现象背后必有本质。这墙纸是五年前酒店翻新时贴的,而沈亦臻失踪的时间,刚好也是五年前。司徒明和沈亦臻一起负责地下室改造,他们肯定是把秘密藏在了这里。这就叫无巧不成书,所有的巧合都指向同一个真相。”

他让牛祥去工程部找把刮刀来,牛祥跑得飞快,没过两分钟就拿着把崭新的刮刀跑了回来。欧阳俊杰接过刮刀,用指尖试了试刀刃的锋利度,然后小心翼翼地插进墙纸的缝隙里,轻轻一撬——墙纸很容易就被掀了起来,露出后面灰色的水泥墙。水泥墙上有块明显的裂缝,裂缝周围的水泥颜色比其他地方浅,显然是后来补上去的。

“就是这里。”欧阳俊杰站起身,往后退了一步,对张朋说,“你力气大,来试试。注意别太用力,万一里面有易碎的证据就麻烦了,小心驶得万年船。”

张朋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胳膊,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按在裂缝旁边的水泥墙上,猛地一推——‘哗啦’一声,整块水泥板掉了下来,落在地上摔成两半,露出个黑漆漆的洞口,里面传来微弱的霉味,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我的个亲娘舅!这里面真有东西!”汪洋的小眼睛瞪得溜圆,就要往里面钻,被欧阳俊杰一把拉住后领,像拎小鸡一样拎了回来。

“急什么,里面可能有机关。”欧阳俊杰的眼神很严肃,“地下室的通道狭窄,万一有陷阱,进去就是送死。我先进去,你们在外面接应,要是我三分钟没出来,就立刻报警。”他从夹克内袋摸出个小小的战术手电——那是他当年在特种部队用的,防水防震,光线极强——按亮后,光柱瞬间刺破黑暗。他的动作看似缓慢,却带着特种兵的警觉,每一步都走得很稳,长卷发随着弯腰的动作垂进洞口,身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洞口里面是个狭窄的通道,仅容一人通过,墙壁上还残留着水泥的痕迹,像是仓促砌成的,粗糙的墙面刮得人手臂发痒。欧阳俊杰用战术手电照着前方,脚步放得很轻,几乎没有声音——这是特种兵在丛林侦察时的技巧,能最大限度地隐藏自己。他的指尖划过墙壁,摸到些粗糙的划痕,像是指甲刻下的字母“R”,划痕很深,显然是刻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应该是有人在绝境中留下的印记。

走了约莫十米,通道豁然开朗,里面是个约莫十平米的小房间,墙角堆着些旧箱子,上面盖着厚厚的灰尘,中间的地面上,赫然躺着一具骸骨,身上还穿着件五年前流行的格子衬衫,布料已经腐烂发黑,但依稀能看出当年的款式。

“找到了。”欧阳俊杰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他用战术手电照亮骸骨的脸——虽然肌肉和皮肤已经腐烂殆尽,但骨骼的轮廓依稀能看出和张高远的相似之处,尤其是颧骨的形状,几乎一模一样。骸骨的手指紧紧攥着块小铜牌,上面刻着“亦臻”两个字,铜牌已经生锈,但字迹依旧清晰。

“俊杰,里面怎么样?”张朋的声音从洞口传来,带着点焦急。

“没事,进来吧。”欧阳俊杰收起战术手电,摸出打火机点燃一根烟,烟雾在黑暗中散开,能隐约看到房间的轮廓,“带上手套和证物袋,小心点,别破坏现场,这可是关键证据,不能有半点闪失。”

张朋等人赶紧戴上手套,拿着证物袋走进通道。牛祥刚进去就被地上的骸骨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被汪洋一把捂住嘴:“别喊!吓着别人不说,还可能破坏证据!你这胆小如鼠的样子,真是成不了大器!”牛祥赶紧点点头,捂住嘴,眼睛却好奇地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

“这就是沈亦臻?”张朋蹲下身,用戴着手套的手指轻轻碰了碰骸骨的手臂,“骨骼上有明显的骨折痕迹,左肋骨断了三根,头骨也有裂痕,应该是被人殴打后杀害的。下手真狠,是想置他于死地啊。”他当过兵,学过战场急救,对骨骼损伤有一定的了解,“从骨折的程度来看,凶手用的是钝器,而且下手很重,显然是想置他于死地,一点活路都不留。”

牛祥突然“呀”了一声,指着墙角的一个生锈铁盒:“欧阳侦探!这里有个盒子!”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生怕踩到什么证据,弯腰把铁盒抱了过来,铁盒上的铁锈沾了他一手套,“好像是锁着的,要不要砸开?”

“别砸。”欧阳俊杰走过去,接过铁盒看了看,“这是老式的铜锁,用细铁丝就能打开。砸开容易破坏里面的东西,得不偿失。”他从口袋里摸出根细铁丝——那是他随身携带的,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插进锁芯,轻轻一拧,‘咔嗒’一声,锁开了。

铁盒里面装着一本笔记本和一张照片。笔记本的封面已经腐烂,但里面的纸页因为在铁盒里保存得很好,字迹依旧清晰,是沈亦臻的字迹,记录着张恒辉挪用公款、走私毒品的每一笔证据,甚至还有他和张恒辉亡妻的爱情故事——原来沈亦臻和张恒辉的亡妻是大学同学,两人曾经相恋过,后来因为张恒辉的介入才分开。照片上,沈亦臻和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抱着两个婴儿,笑得格外开心,那两个婴儿,正是张高远和叶芳春。

“原来张高远和叶芳春是亲兄妹!”汪洋的小嘴巴张得能塞进个鸡蛋,他指着照片上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张恒辉的亡妻吧?我在张恒辉的办公室见过她的遗像,跟照片上一模一样!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

“不止是亲兄妹,他们还是沈亦臻的外甥和外甥女。”欧阳俊杰靠在墙壁上,长卷发垂在胸前,吸着烟,烟雾在手电光下散开,“沈亦臻之所以会查张恒辉,一方面是为了揭露他的罪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外甥和外甥女,不让他们被张恒辉的黑钱玷污。”他弹了弹烟灰,火星落在地上,“张恒辉杀沈亦臻,不仅是为了灭口,更是因为嫉妒——他嫉妒沈亦臻和自己亡妻的过去,害怕沈亦臻把真相告诉张高远和叶芳春,毁了他在孩子们心中的形象。这叫因爱生恨,最后变成了杀人狂魔。”

他的目光落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上面写着一行小字:“张恒辉有个秘密情人,是酒店的员工,帮他处理过不少脏事,她的左耳后有颗红痣。”欧阳俊杰的眼神变得深邃,“而且,骸骨的手指上有枚戒指,你们看。”他用镊子夹起骸骨的手指,上面戴着枚银戒指,戒指上的花纹很特别,是一朵小小的栀子花,“这个花纹,和林曼丽耳环上的花纹一模一样,说明他们之间也有关系,这里面的水可真深。”

就在这时,地下室的入口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章进国的声音带着焦急传了进来:“俊杰!不好了!张恒辉不见了!他的病房空了,只留下一张纸条,说‘要去见老朋友’!”

章进国跑进来,脸色苍白,手里拿着张折叠的纸条,递给欧阳俊杰:“我刚从医院过来,张恒辉本来在住院,说是肺癌晚期,结果今天早上护士查房,发现人已经不见了,窗户是开着的,楼下有个梯子,应该是从窗户爬下去的。真是煮熟的鸭子——飞了!”

欧阳俊杰展开纸条,上面是张恒辉的字迹,龙飞凤舞的:“旧债总要还,老朋友,荷花池见。”他看完后,把纸条递给张朋,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他不是去见老朋友,是去见沈亦柔。”他把笔记本和照片放进证物袋,动作一丝不苟,“沈亦臻的妹妹,沈亦柔,她一直潜伏在酒店里,就是为了找机会报仇。而且,她很可能就是张恒辉的秘密情人——左耳后有红痣,符合笔记本里的描述。这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沈亦柔?”张朋皱起眉,“我们查过沈亦臻的家属,没说他有个妹妹啊!这情报怎么漏了,真是百密一疏。”

“是同父异母的妹妹,沈亦臻的母亲去世后,他父亲再婚生的,所以在公开的资料里查不到。”欧阳俊杰往洞口走去,脚步依旧不紧不慢,“我上次去沈亦臻的老家调查,从他的老邻居那里问到的,沈亦柔比他小十岁,五年前就来武汉了,没人知道她做什么工作。现在看来,她是进了华中花园酒店,潜伏在张恒辉身边,伺机而动。”

回到酒店大堂,下午茶时间刚到,穿着精致的客人三三两两地坐在沙发上,服务员穿着统一的紫色制服,端着咖啡和点心穿梭其间,悠扬的钢琴曲从大堂的钢琴传来,一派岁月静好的景象,让人很难想象这里藏着如此肮脏的秘密。欧阳俊杰的长卷发垂在肩头,指尖夹着烟,站在露台抽烟——这里是酒店唯一允许抽烟的地方,视野开阔,能看到楼下的花园和停车场。他望着楼下的花园,张恒辉的秘书正慌慌张张地打电话,眼神闪烁不定,时不时抬头望向露台的方向,一看就心里有鬼。

“俊杰,王芳发消息来了。”张朋走到他身边,也点燃一根烟,手机屏幕亮着,“沈亦柔五年前就入职了华中花园酒店,现在是客房部的主管,化名叫‘陈柔’。她一直单身,平时深居简出,住在酒店的员工宿舍,除了工作几乎不跟人来往,没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真是深藏不露。”王芳还查到,她每个月都会往乡下寄一笔钱,收款人是沈亦臻的老母亲。”

“森村诚一说过,最危险的敌人,往往就在身边。”欧阳俊杰吸了口烟,烟雾在阳光下散开,形成一道淡淡的光柱,“她潜伏在酒店里五年,忍辱负重,就是为了等一个机会,既能报仇,又能夺走张恒辉的财产。张恒辉的癌症,恐怕也是她故意夸大的,目的就是让张恒辉放松警惕,以为自己能掌控一切,没想到反而被她摆了一道,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他指了指楼下的咖啡厅,一个穿紫色制服的女人正给客人倒咖啡,动作优雅,嘴角带着标准的微笑,左耳后那颗红痣在阳光下格外明显。“你看,那个穿紫色制服的女人,就是陈柔,也就是沈亦柔。她的眼神里,有和沈亦臻一样的倔强和隐忍,只是被她藏得很深,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陈柔似乎察觉到了欧阳俊杰的目光,抬头望过来,眼神在空中交汇的瞬间,闪过一丝警惕,像是被猎人盯上的猎物,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甚至还对着露台的方向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在打招呼,伪装得滴水不漏。

“这女人够冷静的。”张朋握紧了拳头,夹克的肌肉绷紧,“我们现在就去抓她?免得她跑了,夜长梦多。”

“不急,她还没露出马脚。”欧阳俊杰弹了弹烟灰,烟灰落在露台的栏杆上,被风吹走,“而且,张恒辉的癌症可能是假的,但他的罪行是真的;沈亦柔的复仇情有可原,但她帮着张恒辉处理证据,也犯了法。我们不能只抓她,要把张恒辉的整个犯罪网络都端掉,一网打尽,不留后患。”他往露台外走,长卷发扫过栏杆,留下几缕发丝,“我们先去员工宿舍看看,沈亦柔住的地方,肯定藏着更多线索。她既然要复仇,就不可能不留下准备工作的痕迹,狐狸再狡猾,也会留下尾巴。”

员工宿舍在酒店的后侧楼,是栋三层的红砖建筑,墙面上爬满了爬山虎,和事务所的红砖楼有些相似,只是更旧一些,墙面上的砖都有些褪色。沈亦柔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一间,门没锁,虚掩着,像是故意留给他们的,引君入瓮。

欧阳俊杰推开门,里面的布置很简单,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一个衣柜,书架上摆满了侦探小说,从阿加莎•克里斯蒂到东野圭吾,几乎应有尽有,其中最显眼的是一本精装版的《阳光下的罪恶》,书皮已经被翻得有些磨损,显然是经常看。书桌上放着个笔记本电脑,屏幕是黑的,旁边还放着个小小的相框,里面是沈亦柔和沈亦臻的合影,照片上的两人笑得很开心。

“看来她也是个推理迷。”张朋翻着书桌上的一个笔记本,里面记着酒店的员工名单,还有一些奇怪的符号,像是密码,“这些符号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她的复仇计划?搞得神神秘秘的。”

欧阳俊杰的长卷发垂在书桌前,他拿起一本锁着的日记,从口袋里摸出细铁丝,三两下就打开了锁。日记的字迹娟秀,记录着沈亦柔五年来的隐忍和复仇计划,从如何接近张恒辉,到如何获取他的信任,再到如何收集他的犯罪证据,每一页都写得很详细,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哥哥的思念和对张恒辉的仇恨,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动容。

“‘五年了,我终于等到机会。张恒辉的财产,他的名声,还有他的命,都该还给我哥哥。’”欧阳俊杰念着日记里的话,声音有些低沉,“‘我帮他处理证据,帮他掩盖罪行,就是为了让他信任我,让他以为我是他最忠诚的人。等到酒店周年庆典那天,我会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揭露他的真面目,让他身败名裂,然后亲手杀了他,为哥哥报仇。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合上日记,眼神变得坚定,“她要在今晚的酒店周年庆典上动手,公开张恒辉的罪行,然后杀了他,真是够狠的。”

“今晚的周年庆典?”张朋愣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儿?真是后知后觉。”

“是张恒辉为了洗白自己搞的噱头,请了不少媒体和企业家,想塑造自己‘慈善家’的形象,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欧阳俊杰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里面挂着几件精致的礼服,还有一套黑色的连衣裙,“沈亦柔肯定是想在庆典上动手,这样才能让张恒辉的名声彻底扫地,再也翻不了身。”

牛祥突然从衣柜的抽屉里翻出个黑色的盒子,打开后,里面装着一把手枪和一张金色的邀请函——邀请函上写着“特邀嘉宾:陈柔”,落款是华中花园酒店,还有张恒辉的签名。“欧阳侦探!你看!她真的要在庆典上动手!”牛祥的声音有些激动,手里的盒子都在发抖,“这把手枪是仿五四式的,杀伤力很大,我们现在就去阻止她吧!不然今晚肯定要出人命,后果不堪设想!”

汪洋也急了:“是啊欧阳侦探,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杀人,就算张恒辉是个坏蛋,也该由法律来制裁他,不是让她来当刽子手!这是法治社会,不能私自动刑。”

“阻止?不,我们要顺水推舟。”欧阳俊杰的长卷发在灯光下泛着棕红的光泽,他摸出烟,点燃,烟雾在房间里散开,“萨特说,人是自己行动的结果。沈亦柔的复仇,张恒辉的罪恶,都该在今晚有个了断。我们要是现在阻止她,张恒辉的罪行可能就永远无法公开,那些被他害死的人,也永远无法瞑目。这叫借刀杀人,不对,是借势而为,让正义得到伸张。”

他把日记和手枪放进证物袋,往门口走去,脚步沉稳,带着掌控一切的自信:“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得先去吃点东西。王阿姨说酒店餐厅的豆皮很不错,是李师傅的拿手绝活,用糯米、豆皮、鲜肉和香菇做的,煎得金黄酥脆,比我上次在户部巷吃的陈爹豆皮还好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今晚的庆典,可是场硬仗,得养精蓄锐。”

张朋看着他的背影,无奈地笑了笑——这个欧阳俊杰,不管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吃,但他知道,欧阳俊杰看似随性的背后,早已布好了一张大网,就等着张恒辉和沈亦柔钻进网里,插翅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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