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同时天涯沦落人
书名:天目阅人记 作者:章鱼师闲 本章字数:2414字 发布时间:2026-01-13

那天谭汤天第一次来理发的时候,并不是胡秋菊的客人,两人也没有任何意义上的交集。但是他注意到了胡秋菊,第二次来的时候,便指定胡秋菊来为自己理发。

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三次五次,在接下来大约半年的时间里,他把自己的人生故事逐渐讲了出来。

因为老板娘在的时候不能讲,有其他顾客的时候不能讲,只能选择胡秋菊一个人值班且没有其他顾客在的时候。

他首先摸清了胡秋菊值班的规律,然后提高了理发的频率:本来一个月理发一次,改为每十天理发一次,生意上的事情都可以耽误,就是为了有机会与胡秋菊单独接触。

胡秋菊不清楚这个大叔级的香港男子为什么要对她说这些,听了他的故事,除了对他表示同情之外,她没有其他的感觉。

不过谭汤天在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也在与胡秋菊的对话中了解到了她的情况,至少知道了她的婚姻状况,由此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和胡秋菊应该是惺惺相惜的两个人。

谭汤天的故事讲完了,便开始了一个大叔级的香港人的真情告白,当然不是汹涌澎湃式的,而是微风细雨式的。

他就像第一次恋爱那样,小心翼翼地进行着,一步一步地接近自己的目标。

胡秋菊自然感到惊讶,没想到这个大叔对自己动了真情。

有了前面栾京鳌的教训,对谭汤天所发起的爱情攻势本来应该有所免疫力,但是胡秋菊显然没有汲取教训,并且犯了一个致命错误:让谭汤天讲完了他的故事。

实际上,在他的故事中,她不知不觉间已经进入了角色,忘记了这是一个大叔级的香港人,与她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动物,任何走在一起的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

香港的悲情故事使得谭汤天触景生情,如果要活下去,就只能原来这个伤心之地,主要是为了这个缘故,他揣着一张香港同胞证北上西安,也不再从事原来的音乐事业,而是改做乐器经销商,成了一个商人。

胡秋菊恨自己在感情上简直就是一个弱智。她在谭汤天向她献出了99朵玫瑰之后就开始与他同居,住在未央区汉城街道后面的一座公寓里。

胡秋菊曾经问他为什么会爱上她,她不觉得自己有多漂亮呀。谭汤天说她长得真的很像她的女儿悦琴,虽然爱上跟自己女儿很相像的女人有那么一点不伦之恋的意味,但这是抚平他内心之痛最好的方式。

还说,不管你怎么看我,我就是我,我如果活着就需要爱情,悦琴其实长得也很像姜筱筱,从这个层面上说,也就不是不伦之恋了。

那都是你自己的说辞。胡秋菊说。

这个有什么办法呢?我从弹丸之地香港跑来西安,就是为了与你相遇的,这是命运,躲都躲不过的。

胡秋菊对他这句话感到很是受用。觉得如果有一个男人真心喜欢自己,那么他就是自己的另一个哥哥。

和谭汤天的事情,哥哥是不同意的。胡秋菊曾经旁敲侧击地试探过哥哥的态度,哥哥的态度是你想都不要去想,否则我就没有你这个妹妹。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哥哥还是知道了她和谭汤天的事情。没有别的意见,就是让她离开这个老男人,这个人的年龄足以当她的爸爸来,是个大骗子。

他说给她三天时间考虑,如果以后还想认他这个哥哥,就必须与这个香港人断绝关系。

胡秋菊想了又想,到了第三天,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把此事告诉了谭汤天,想听听他的看法。

谭汤天说,你应该听从哥哥的,你已经没了父亲,哥哥就是父亲,不听父亲的孩子,就是不孝的孩子。

胡秋菊问他,你就这么急于甩了我么?

谭汤天说,我不是想甩你,现在你面临二选一的境地,我毕竟是外人,而哥哥才是亲人,我不能自私到让你失去亲人,我就是因为失去了亲人才背井离乡到这里来的呀。

胡秋菊说,那么好吧,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毕竟不能跟哥哥过一辈子,我的日子我自己过,只要你愿意一辈子都对我好,我宁可失去哥哥。

谭汤天问道,你当真?为什么?

胡秋菊说,当真,但我不贪图你的钱,因为我自己可以养活自己。如果我们结了婚,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永远不要对我家暴,我受不了那个,有一天你不要我了,可以提前对我说,你要是动我一个手指头,我就从你眼前消失。

谭汤天拍着胸脯说,家暴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以前在香港的家里没有过,现在和胡秋菊成家后也不会有。

谭汤天和胡秋菊结婚的时候,两人特意去了一趟香港,谭尚天带着胡秋菊来到前妻和女儿的墓前,献上了白玫瑰。

谭汤天对着姜筱筱的墓碑说,筱筱,胡秋菊和你就像姐妹一样,以后有胡秋菊照顾我,你放心吧。

对谭悦琴的墓碑说,女儿,我给你找了一个继母,叫胡秋菊,跟你很像的,你的在天之灵要保佑她。

谭汤天让胡秋菊辞去了发廊的工作,与他一起经销乐器,几年的时间里,两人跑遍了香港、澳门、英国、南非、法国和德国,还去了奥地利维也纳。

在维也纳的有轨电车上,两个人各自端着一只汉堡包,从南走到北。

是一起爬了阿尔卑斯山。

回到西安后,谭汤天在汉城街道买了一幢33曾的套房,从阳台上可以看到太兴山,早晨,好像太阳是从太兴山升起来的,与阿尔卑斯山很相像。

许久没有动乐器的谭汤天用手风琴为胡秋菊弹了一曲《罗萨舍酒庄》(Ca'Rossa),是首一首意大利博洛尼亚地区费卢兹(Filuzzi)风格的舞曲,在同一座阿尔卑斯山下,人们在音乐的伴奏下和跳着意大利民间传统的舞蹈,享受着浪漫与恬静的生活。这首乐曲是被称为费卢兹之父的意大利手风琴家鲁格罗·帕萨里尼创作并演奏。

随着谭汤天的琴声,隐约可见一所欧洲乡村的老房子里,一位老者悠然自在地拉着手风琴,琴声中一位姑娘推着一辆老旧的自行车漫步在乡间的树林里和草地上,时而翩翩起舞,时而驻足聆听,画面亦真亦幻、唯美、怀旧、恬静、浪漫,如醉人的芳香。

胡秋菊是不太懂音乐的,但这琴声悠扬让她如此陶醉,情不自禁流下来泪水。

因为他想起了哥哥,多想哥哥也能听到这琴声悠扬,不过即使听不到,她想哥哥也会为她的幸福而幸福。

她所不知道的是,哥哥正在为她的倔强而备受折磨。没有一天不为她担忧。作为镇政府的公务员,本来工作上面头绪繁多,尝尝极度劳累,为了时刻保证精力,不喜欢酒的他开始酗酒。

还因为她想起了眼前的谭汤天,这个曲调由他的手中弹出,感动之余,她也意识到他的年迈和正在继续老去,不知道他们两个人余生的相互陪伴还能走多远,就像那琴声,悠扬地响起,不久又消失。

后悔没有早日遇到他,那样的话两人就可一起度过更多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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