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位是鲍念友。
鲍念友觉得自己很窝囊,实际上就是很窝囊。
自打老婆跟人跑了之后,儿子成了他唯一的寄托,他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只要儿子健康成长,他就心满意足了。
想想看吧,他现在已经四十六岁了,到了这个年龄,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可以“看到头”了。该有的早就应该有了,不该有的恐怕永远也不会再有了。
都说“四十而不惑”,什么叫做“不惑”?不惑就是不再相信奇迹,奇迹是属于年轻人的,是年轻人的梦想,说穿了,他能把这个小小的记者部主任干到底,就算万幸了。
所以要全力以赴保儿子。
偏偏儿子又不争气,各门功课均不出色,特别是英语总不开窍,弄得老师都要对他失去信心了,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鲍念友常常在心里犯嘀咕:他这个当爹的智商并不低呀,为什么当儿子的不行呢?)
报社里来了一个比鲍念友年轻七八岁的新社长,姓宫,叫宫兆学。
一来了就强调记者工作的重要性,在鲍念友看来,大部分都是老调重弹,什么记者是无冕之王啦,是新闻界的轻骑兵啦等等。
(鲍念友把这些动听的词儿理解成一盘棋上的马前卒。他觉得自己一直在充当马前卒的角色,他这个从报社创建伊始就担纲记者部主任的“老马”,伴随着这张报纸走过几十年风风雨雨,如今这张报纸已经从当年四开四版的周报成长为今天二十几个版的日报,然而他的工作却似乎越来越不会做了)。
昨天宫社长专门召集记者部会议,无疑用了批评的语气。说一张报纸要办得好,有生命力,光靠经验远远不够,必须善于学习新方法,接受新事物,如果只求四平八稳,机械地照登上级文件,报喜不报忧,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鲍念友心说你这是在给那些业余通讯员上课还是在作报告呢?絮不絮啊。但是宫社长还要再讲一会儿。)。
他说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要避免落伍,就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这样才能真正做一个有出息的新闻工作者。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消灭新闻死角,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反映为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鲍念友对这些话并不感到陌生。现在新闻圈内外的许多知名的和不知名的人士都在谈论新闻改革,好像刮台风一样。刮台风总是不好的。
去年刚分配来记者部的大学毕业生丁之胜,学生气尚未褪尽,就已是这类观点的鼓吹者了。
鲍念友内心里笑他精神可嘉,经验不足,犯了当代小知识分子的幼稚病。令人费解的是宫社长似乎格外欣赏他。
宫社长说:你们记者部一位新来的年轻人向我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说得白一点,就是好钱买好稿,开展新闻大竞标,对来稿以质计酬而不是以字数计酬。同时扩大照片版面,图文并重,改变以文字报道为主的传统新闻模式。我看这很有道理嘛。
鲍念友心里说:简直大放厥词。难道新闻是可以当猪肉卖的么,不乱套才怪!这个小丁,玩什么时髦嘛!
丁之胜一到报社,正赶上鲍念友后院起火。
鲍念友在市文联搞油画的妻子跟一个著名的艺术家去敦煌考察了一个半月之后,回来立即向鲍念友提出分手。
很难想像一个结婚十八年、儿子都要读高中的女人会作出如此轻率的、惊世骇俗的决定。这样的女人太可怕、太不可思议了。
这是丁之胜最初的看法。
但是后来他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他是在采访市政协和文联联合举办的一次书画展时认识鲍主任这位惊世骇俗的前妻的,其时她已经做了北京某著名艺术家的续弦。
丁之胜觉得她是一位懂生活、有情调,颇具性格魅力和思想深度的女画家,一个有所追求的理想主义者,阵身上下充溢着令人着迷的、韵律般流动的成熟美。
丁之胜对于艺术虽不内行,但从中学到大学这么多年都在有意无意地接受着各种艺术门类的浸染,加之他本身也比较喜欢欣赏艺术品,这使他能够轻松地阅读女画家的作品。她的画旨在张扬一种风采独具的女性意识,如泣如诉,极富震撼力。
他当时就明白了像女画家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与鲍主任长相厮守的,因为同女画家相比,鲍主任的致命弱点也许就是毫无浪漫情调可言,过于琐碎和缺乏想像力。
这当然不是他们中哪一方的错。丁之胜对鲍主任深表同情。
然后便是他与鲍主任的一次小小的磨擦或冲突。
实际上丁之胜和鲍主任之间并未发生任何意义上的争吵,丁之胜只是对鲍主任感到深深的失望,并在失望之余,从心底生出无奈的悲哀来。
他没想到鲍主任会武断地反对刊用他在书画展上拍摄的作品,鲍主任几乎像疯了一样把有关他前妻的画照撕成了碎纸片儿,一边失态地骂道:这个破鞋!这个骚货!只要有我鲍念友在,你就休想脏了这张报纸!
丁之胜欲作抗辩,但鲍主任那一脸不屑的神气,使他最终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再一次想起了女画家。
有了这次的经验,鲍念友立刻为记者部各路人马作了精细的分工。划定责任区。每人负责一片。各司其职。不能随心所欲,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丁之胜负责的是市府机关这一片。
这样丁之胜就认识了平平。
这是丁之胜没有想到的。
丁之胜采访了一个全市消防工作会议,草拟了一条消息,经过打字室时忽发奇想,进去问能否帮忙整理一下,因为接下来还要采访另一个重要会议,如果可能的话这条消息就可以赶在中午定稿以前送达报社。
没想到一个身穿牛仔裙的高个子姑娘痛快地答应了。
丁之胜喜出望外,不禁多看了这个姑娘一眼。
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位姑娘便是王副市长的千金。
当时只觉得她什么地方有点与众不同,至于不同在何处又难以确定,他笑自己有点傻里傻气。
后来见的次数多了,慢慢熟络起来,丁之胜想不到平平很对自己的感觉,好像在一个没有归期的旅途之中意外发现自己已到终点,好像冥冥之中老早就注定了在此地有一个姑娘,等待他此时的靠近。
关于平平,这么说吧,她是一个貌不惊人、但见了就叫你不忍忘掉的女孩,她的眼睛连同眼睫毛对你像梦一样忽闪着,那种妩媚叫你心痛。
而她的声音显然是有一种甘草般的甜味的,毫无矫饰的甜,你能联想到晨露下面流动在草茎里面甜甜的液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