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多有劲头啊。
一节晚自习,笔尖沙沙划过稿纸,便能流淌出一篇被语文老师拍着桌子叫好范文。辩论赛上,我能引经据典,将对方的论点逐一拆解,看着对手额头冒汗,评委老师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赞许。站在领奖台上,从校领导手中接过沉甸甸的奖杯,对着话筒发言时,声音清朗,字句间都透着一股理所当然的、属于胜利者的意气风发。
可现在呢?
笔尖悬在纸上,像被黏住,落不下去。偶尔划出几个字,也干瘪生涩。脑子里那些汹涌的灵感和清晰的逻辑,仿佛一夜之间被抽干,只剩一片吱呀作响的空白。
真的,就像那些老话说的——江郎才尽了。
这认知像冰刺,扎进心里最软处。我闭眼埋进枕头,意识却不由沉入记忆温暖的潮水,近乎贪婪地攫取往昔碎片,仿佛那是唯一的解药。
我的家乡,在地图上需要放大好几倍才能看清轮廓的边远县城。气候是出了名的极端,夏天燥热,冬天苦寒。教育资源更是贫瘠得像被反复冲刷的河床,留不下多少肥沃的东西。我的家庭,毫无疑问,是这片土地上最普通不过的一户。父母用微薄的工资,支撑着一个关于“读书改变命运”的最朴素的梦想。
家门口通往镇中心小学的土路,坑坑洼洼,雨天泥泞,晴天扬尘。无数鞋底日复一日踩踏,留下深浅印记,那是许多孩子懵懂求学的起点。就在这困窘的起点上,我像颗落进贫瘠土地的异类种子,倔强破土,成了邻里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记忆的画卷,从幼儿园那间刷着绿漆墙裙的教室展开。午后的“练字课”,对大多数孩子而言,无异于一场必须忍耐的刑罚。彩色卡通墙贴下,矮矮的小课桌挤在一起。孩子们哪坐得住?手里的铅笔早被丢到角落,蜡笔才是主角,在废纸上画出狂放不羁的、谁也看不懂的线条和色块。更有按捺不住活泼天性的,像出笼的小兽,哧溜一下滑下椅子,在狭窄的过道里追逐打闹,小皮鞋敲击水磨石地板,发出清脆又杂乱的“哒哒”声,混合着毫无顾忌的尖叫与大笑,几乎要掀翻糊着旧报纸的、低矮的天花板。
而我,总是那片小小喧嚣风暴中心,一个突兀的静止点。
背挺得笔直,小手紧攥一支半旧HB铅笔——笔杆被汗渍浸润得发亮,顶端有浅浅牙印。
我的全部世界,似乎都缩在了面前田字格本那一个个红色的方框里。从歪歪扭扭、总也写不圆润的“ɑ、o、e”,到横平竖直的“一、二、三”,我描得极慢,极用力。小眉头微微蹙着,嘴唇抿成一条认真的直线,呼吸都放得很轻。有调皮的男孩旋风般跑过,带起的风掀动了我的本子一角,甚至撞掉了桌角的橡皮。我只是抬起眼,安静地看了一眼那橡皮,又看了一眼跑远的、欢腾的背影,然后,便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重新低下头,舌尖不自觉地抵着上颚,琢磨起下一笔该从哪里起锋,又该在哪里顿住回收。那方小小的红色格子,对我而言,就是全部需要征服的疆域。
带班的老师,一位总是穿着干净的确良衬衫、身上有淡淡雪花膏香味的女老师,总会在这时踱到我身边。她弯下腰,温暖干燥的手掌轻轻落在我的发顶,带着鼓励意味揉了揉,声音软和得像刚晒过太阳的棉花被:“瞧瞧我们山青,这字写得,横是横,竖是竖,比书上印的还端正呢。这孩子,心静,坐得住,将来准有大出息。”
“出息”这个词,随着我背起书包走进镇中心小学,开始变得具体、辉煌,带着金属奖牌碰撞的清脆响声。
一年级,学校里小学生硬笔书法比赛,我的作品捧回金灿灿的获奖证书。同年,市里少儿毛笔字大赛,我又拿回烫金的二等奖奖状。班主任——嗓门洪亮、喜欢把衬衫下摆扎进皮带的中年男人,拿着那两份证书,像举胜利旗帜大步上讲台,让午后阳光恰好照在烫金字体上:“同学们!看肃山青同学!这就是态度!这就是功夫!字如其人,端端正正!他是全班的骄傲,大家都要向他学习!”
那一刻,我能清晰感受到从教室各角落投来的目光——羡慕、钦佩、还有孩童天性中灼热的不服气。这些目光聚焦在我身上,非但没让我如芒在背,反像无形的手托着我脊背,让我不由自主挺得更直,下巴微抬。一种关于“优秀”所能带来瞩目与快感的模糊认知,悄然埋下种子。
往后的三、四、五年级,市里组织的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特等奖那尊造型各异、却同样闪亮的水晶或金属奖杯,几乎成了我的“专属收藏”。每次捧着沉甸甸的奖杯回家,父亲总会找来一块柔软的绒布,细细地、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直到它光可鉴人,然后才郑重其事地摆放在客厅那个带玻璃门的木头柜子最上层。
家长会,是大多数父母沉默的节日。
可对我不同。班主任每一次点名表扬,言辞都更热烈,前景更灿烂。我坐教室后排靠窗,看父亲在众多家长目光中不自觉挺直微驼的腰杆,嘴角压不住笑意;母亲则微微侧头,用手背迅速抹过眼角——后来她说,那是高兴,是骄傲,是笑出的眼泪。周围叔叔阿姨压低的议论,像沾蜜糖的风钻进耳朵:“老肃家祖坟冒青烟了!”“看看人家这孩子,多省心!”“这娃,脑瓜子灵光,好苗子!”
小学六年,我家那面刷半截白漆的墙,几乎被奖状覆盖。三好学生、五好小公民、优秀班干部……红黄粉绿,一张摞一张,边缘因反复粘贴微微卷曲发黄。母亲曾在一个夏日午后,小心翼翼将它们全部揭下抚平,仔细数过——整整三十八张。叠在一起的厚度,超过我当时用的语文课本。
小升初那场考试,我以只差三分满分的成绩,敲开了全省最好初中的大门。
初一那年,我凭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改编了郭沫若先生的《天上的街市》,没想到竟被一本颇有名气的文摘看中,刊登了出来。
后来一节课上,老师提前到教室。她没立刻上课,而是拿起那本杂志走到讲台中央,推了推眼镜,用特有的、带情感起伏的声调,逐字逐句朗读我的文章。教室安静极了,只有她清朗声音回荡。读罢,她合上杂志,目光扫过全班落在我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赞赏与鼓励。短暂寂静后,掌声骤然响起,零星的,随即汇成热烈浪潮,几乎掀翻屋顶。我的脸发烫,心在胸腔鼓噪,那是混合巨大惊喜、羞赧与某种难以言喻膨胀感的复杂情绪。
下课后,课桌被同学们围得水泄不通。大家争抢杂志,手指划过印我名字的那页,啧啧赞叹。连隔壁班高年级学长学姐也闻讯跑来,趴窗台笑着喊:“嘿!小作家!” 从那天起,某种闸门仿佛被打开。灵感不再是偶尔来访的客人,成了常驻的汹涌洪水。常常一节晚自习,一篇结构完整、文笔流畅甚至偶有亮眼的作文便已成型。语文老师爱不释手,常在班里朗读。我路过其他班级时,总能听见老师说:“这篇范文,是我们年级肃山青同学写的,大家好好学学!”
我的高光时刻远不止于此。演讲台上,我握着话筒,字字铿锵,台下掌声雷动;辩论赛场上,我唇枪舌剑,力压群雄,评委老师频频点头。初三那年,学业再忙,我也没放下手中的笔,利用课余时间,我写就的中篇小说《密匣》,竟被一家省属青年期刊看中,出版了。消息传开,整个学校都沸腾了,宣传栏里贴上了大大的喜报,路过的学弟学妹们踮着脚尖,指着我的名字,叽叽喳喳地讨论:“就是他!就是写《密匣》的那个学长!”那时的我,不用特别努力,成绩也能稳稳地站在年级前三的位置,活成了所有人眼中“自带光环”的少年。
中考,我以741分(满分750)毫无悬念考入全省顶尖的示范性高中,直接进入“火箭班”。更令人瞩目的是,我还获得了前往C市一所全国排名前五十名校交流一学年的珍贵机会。去新学校报到那天,头发花白、气质儒雅的校长亲自在办公室接待我。他握着我的手,目光充满欣赏,声音温和有力:“肃山青同学,我看过你的材料,非常优秀。来到这里,广阔天地,大有可为。你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不可限量”四字,带着温度和重量,被我妥帖收藏心底,在无数夜晚反复咀嚼,化作前行动力。父母脸上藏不住的笑容,像阳光照亮我远行后略显空荡的日子。
在C市的交流学习生涯,更是把我的“风光”推上了顶峰。
初来乍到,我没有丝毫怯场,第一次摸底考试,就冲进了年级前八,震惊了整个年级。紧接着的生物、化学竞赛,我一举拿下全市二等奖,颁奖台上,我穿着崭新的校服,迎着台下闪烁的闪光灯和无数道目光,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血液在血管里奔流的热度,那是一种属于少年人的、纯粹的意气风发。后来,编程竞赛、物理竞赛的赛场,也频频出现我的身影。一张张设计精美、印着鲜红印章的奖状,塞满了我的行李箱,也填满了父母在电话那头的骄傲。
更让我暗自欣喜的是,我的文笔似乎在这片更广阔的天地里得到滋养淬炼。无论清澈散文还是精巧小说,校报文艺版的一个固定版面,几乎成了我的“专属领地”。每期带油墨香的新报纸发下来,总有同学第一时间翻到那一版,指着我的名字兴奋招呼同伴:“快看!肃山青又有新文章了!”
那时的我,稳稳站在青春最为耀眼的聚光灯下,脚下是鲜花与掌声铺就的道路,眼前是仿佛触手可及的、璀璨的未来。
我何曾想过,有朝一日,那汹涌的才思会枯竭,那清晰的头脑会混沌,那无尽的精力会消散?何曾想过,自己会从那样的高台跌落,陷入如今这般看一行字都头疼、写一个字都艰涩、连保持清醒都需竭尽全力的泥沼?
从前那份仿佛能掌控一切、挥斥方遒的意气,早已被后来铺天盖地的无声落差与挫败,一寸一寸,碾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