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坐在沙发上,背挺直,眼睛望着前方。茶几上的外卖盒还敞着口,里面剩了半块冷掉的三明治,旁边是她落下的那只耳环,银色的圈,边缘磨得发亮,是他大学毕业那年在夜市地摊上买的。他没动它,也没碰相册。
屋子里安静得能听见冰箱启动时的嗡鸣。窗外阳光斜照进来,把矮柜上的影子拉得很长,正好横过他的脚边。他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这件T恤,洗得发白,袖口松垮,胸口印着“XX大学篮球联赛亚军”,字迹已经模糊,只依稀辨得出轮廓。这是他大四那年打球赢回来的奖品,那天周倩站在场边举着水瓶冲他笑,说“你跑起来像头熊”。
他忽然想起来什么,站起身,动作不快,像是怕惊扰了空气里的尘埃。走到卧室衣柜前蹲下,拉开最底层的抽屉。里面堆着旧毛衣、围巾、冬天用过的暖手袋,还有几本落灰的笔记本。他伸手往里掏,指尖碰到一本硬壳的东西,卡在角落,被两件厚毛衣压着。
他把它抽出来,封面是深蓝色布面,边角卷起,烫金的“纪念”两个字只剩下一个“纪”字还勉强看得清。翻开第一页,胶膜已经泛黄,照片贴得歪歪扭扭,用的是那种老式双面胶小方块。第一张就是操场,雨天,镜头有点抖,画面糊着水痕——那是他用手机拍的,后来洗出来贴上去的。
照片里他穿着黑色冲锋衣,浑身湿透,头发贴在额头上,手里举着一块LED灯牌,上面蓝光闪烁:“嫁给我”。背景是学校主楼,灯光昏黄,雨水像帘子一样往下砸。他自己都忘了当时是怎么坚持站了两个小时的,只记得膝盖发酸,手指冻得僵硬,但心里踏实,觉得只要她肯走出来,这点苦不算什么。
他记得那天她穿的是米白色风衣,打着伞从宿舍楼跑过来,一边哭一边骂他傻,说“你想感冒死是不是”,然后扑进他怀里,手紧紧抓着他肩膀。他把灯牌塞给旁边帮忙的同学,腾出手抱住她,两人在雨里站着,谁也不说话。那一刻他觉得这辈子都不会松开。
现在他盯着这张照片,指尖轻轻抚过那个泛黄的边角。没有叹气,也没有眨眼,只是坐得更沉了些,仿佛身体里有根线被这画面轻轻扯了一下,牵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翻到下一页。是毕业旅行,在鼓浪屿的小巷子里,她扎着马尾,穿着碎花裙,靠在他肩上笑。再下一张,他们在火锅店对面而坐,她夹了一筷子肥牛放进他碗里,脸上沾了点辣椒油。后面几张都是日常:她趴在他出租屋床上改PPT,他给她递红糖水;她在公司楼下等他下班,高跟鞋脱了一只拎在手里;他们一起拼 IKEA 的书架,螺丝装反了,两个人蹲在地上笑出声。
那些日子其实也不算多特别,没什么轰轰烈烈的事,可每一张照片都让他觉得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他们的样子,陌生的是那种温度——那种他会因为她一句“今天好累”就立刻放下手头事去煮姜茶的冲动,那种她会摸他右眉疤痕说“下次打球小心点”的语气。
他合上相册,轻轻放在腿上,双手搭在两侧,像抱着一件怕摔的东西。视线慢慢移回茶几——外卖盒还在那儿,耳环静静躺着,和当年一样圆,一样轻。他自己也还是那个人,会整理家务,会记得关灯,会在下雨天想别人要不要伞。
只是她不再需要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甲有点长,指节发白,右手食指上还留着昨晚蹭墙时刮破的一道细痕,已经结了痂。他没去抠它,也没擦药。这种伤早就习惯了,不疼,也不值得说什么。
阳光挪了个角度,照到了相册封面上那个残缺的“纪”字,反着一点微光。他没动,也没换姿势,就那样坐着,膝盖上放着那本旧相册,像守着一段已经被盖上章的过去。
手机在茶几右边充着电,屏幕黑着,充电图标是绿色的,电量显示87%。屋里依旧安静,只有钟表在走,滴答,滴答。
他眨了下眼,目光落在沙发另一头的抱枕上——那个蓝色的,拉链坏了,是他去年亲手缝上的。针脚歪歪扭扭,像小学生手工课作业。她从来不说,但也再没靠过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