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现在该说说我们的海天阔了。
恐怕在省级社科研究机关,设有纪委的,只有省社科院了。
省社科院里有一个生态文化研究大咖,名叫海天阔。
乖乖,多么响亮的名字!
但海天阔就是海天阔,姓海,名天阔,标准大秦岭人氏。
如果简介海天阔先生的履历,可能未尝不可,至少有助于对拥有这个鲜亮姓名的人的理解。
应该叫先生,是的,海天阔先生。
海天阔先生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算是初叶,因此,就算是在他人生的初期经过某些片段的动荡,也并不影响他后来的稳定发展。
海天阔先生是八十年代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去了北京并与中国社科院的佘先生结识。
海天阔的硕士是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读的,导师有一部书稿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余先生审读,派他去送,于是认识了佘先生。
佘先生算是个奇人,光在北大便读了两个本科,后来去前苏联读了莫斯科大学的环境伦理学学研究生,当上了副博士,回国后又读了清华大学的博士研究生。
佘先生是中国社科院工作学部委员,资深教授,桃李满天下。
海天阔是余先生最为满意的弟子之一。
海天阔博士毕业,本来可以留在北京,佘先生也有此意,认为在北京的发展天地会更宽阔一些。
只因为有志于研究秦岭的生态环境与人文地理,海天阔学成后重返西安,供职于社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
先后出版了学术专著数十种,包括《环境伦理学维度》、《生态学视阈下的秦岭模式》、《西北美丽乡村调查》、《生态文明导论》和《生态社会学及其实践基础》等重要研究成果。
也包括《环境文化概论》和《环境文明概论》以及《高等院校环境教育》等全国通用教材。
除了当研究员,还兼任社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并先后担任所长、党支部书记等行政和党务主要领导职务。
就在去年退休之前,海天阔被评为“秦岭学者”、“长江学者”和教育部特聘教授。
就他的资历很成绩,只要他愿意,年龄不是问题,他可以一直干到70甚至80岁,做终身研究员。
但是海天阔先生有自己的看法。
他说:“那就不必了,学术话语权不能一直被一个人所操纵,我发表的观点已经足够多了,该轮到年轻一代了。”
他主动请辞了社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博士生导师等头衔。
他有自己隐退之后的规划:写一本回忆录,看一看以前没有看过的地方。
但名声在外,许多学界的朋友知道他退休的消息,纷纷邀请他前去指导。
说是“指导”,这有点像外交辞令,透露着对他的尊重,实际上请他去“再就业”,每年象征性地上几节课,可以再给他发一份工资。
海天阔自然喜欢。
退休之后不再过问原单位的事情,这是一种出于不招人嫌的考虑,你想想啊,如果你退休了还在原单位指手画脚,新上来的领导原来都是你的下属,让他们如何放手开展工作?
所以该走就走,给后面的人腾出位置来,未必不是一种伦理。
如果到了另外一个单位去续聘,意义就大不相同了。
别的事情不用管,压力也不大,如果这个单位在自己以前不熟悉的地方,那就更好了。
工作之余,既能保证自己写回忆录又可以旅游,还多领了一份工资。
何况这样的美差不是人人都可以遇到的。
备选新单位有四五个,有江苏的,有河北的,有山东的,有四川的,还有云南的,最后海天阔选择了云南的保山大学。
他之前没有踏足过云南,更不用说保山了。
以前给研究生上课,经常会讲到胡焕庸线——从黑龙江的黑河到云南的腾冲,这向来被认为是我国人口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格局的分界线,其东侧分布着我国96%的人口,西侧只分布着4%的人口。
腾冲还是著名的中国远征军滇西抗战纪念馆的所在地。
而腾冲是保山下辖的一个县级市。
保山大学给予海天阔这样的退休教授一个好听的称呼:银龄教授。
保山大学对于银龄教授的管理非常人性化,不必每天打卡,而且配助手,生活工作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请助手代为处理。
宝山大学给予银龄教授的授课任务并不算多,但希望他们在科研方面多指导年轻教师。
这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公告发布时间迟于往年,意味着申报时间比较充裕,为此海天阔准备以人文学院教师的名义作一次申报。
由于对云南的情况不了解,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只能在自己原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为此需要作一些调研和文献准备,便返回原单位图书馆查资料。
他是直接去了图书馆,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回避原来的同事,免得原来的同事一热情又要吃饭又要那啥的,因此除了图书管理员之外,没人知道他回来了。
这时接到了纪委的电话。
即使没有退休之前,海天阔也没怎么跟纪委的人打过交道,一个研究人员与纪委的工作人员完全没有共通之处。
现在纪委的人居然在找他,这让他感到诧异。
半天才弄明白,纪委收到了一封举报他学术不端的信,需要他到纪委去处理一下。
海天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三确认有没有搞错,把举报别人的信当成是他海天阔的了。
对方明确告诉他,没错,海先生,就是举报您的,您看什么时候方便,来纪委一趟吧。
海天阔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说我想先听听这个举报人是怎么说的。
纪委的人说,举报人举报您的《环境伦理学维度》中,有将近一万字抄袭了他的《环境伦理学》一书。
您的《环境伦理学维度》出版于2012年,而举报人的《环境伦理学》出版于2010年,从时间上看早您两年,所以认为是您抄袭了。
我的天!将近一万字!抄袭!
真是活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