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磕头虫
书名:穿越80平凡女活出精彩人生 作者:曾家三妖 本章字数:2418字 发布时间:2026-03-02

两家商定,把邓爱华和王志勇的婚期定在腊月初六,彩礼给了三千六百六,这在当时不算多,但是也不是最少的。

邓吉泰给闺女配送了一套组合家具,还有缝纫机和自行车三大件,以及被褥,脸盆,镜子等等,一些日用品。

八十年代的雨雪天气格外多,第一场的积雪还没化完,第二场又来了。两场大雪之后,终于迎来了晴好天气。

连续十多天的好天气以后,腊月初六这一天起了大雾,雾气腾腾的世界像是仙境,又像是魔鬼布下的迷魂阵。

路上的能见度不足二十米。娶亲的车队只能凭着感觉走。

车队最前面是一辆普桑,后面跟着两辆三轮车和两辆拖拉机。

领路的王志勇,在这条路上也就走过一次。所以,走着走着,他发现前面的路旁边,隐隐约约看着像是一个厂子。

“不对,上次来的时候,没记得有这么个厂子。”王志勇叫停了车队,下车仔细观看。

“卧槽,咋来到火葬场了。”王志勇惊叫一声,回到车上说:“赶紧倒回去,早就该拐弯了,走过了。”

“拐弯的路口离这里远吗?”司机问。

“不远,往后倒一里地左右,左拐就能看到她的村了。”

车队终于穿过仙气飘飘的白雾,来到了邓爱华的门前。

这边早就准备好了早饭等着了,婚车一到,等候多时的孩子们就把大门关上了,按照习俗新郎官要上前叫门,发红包。

发了三轮红包之后,大门终于打开,新郎官在长辈的陪同下吃完饭,还偷偷把饭桌上的筷子顺走了一双,当然,这也都是当地的习俗。

大家一起动手把嫁妆抬上了车,最后,邓爱华的大哥背着她,把她送到了婚车上。锣鼓敲起来,在喇叭的高亢音调下,婚车缓缓启动,载着一对新人奔向了新的旅程。

年夜饭的饭桌上,邓吉泰脸上挂着微笑,和儿孙们一起吃着年夜饭。

可是,等吃完饭,大家都凑在电视机前看春节晚会的时候,他一个人躲进了偏房,独自坐在冰冷的屋里落下了眼泪。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宝贝闺女现在吃没吃饺子?住的房子里冷不冷?穿的棉袄厚不厚?

“她爹,又在想爱华了?”老太太推门进来,轻声问道。

“你咋也出来了,回去陪着孩子们看电视去吧!”

“俺也想闺女,平常没觉得,今天吃饭看不到咱妮,俺心里也难受。”

“难受啥呀!闺女早晚不都得去人家家里吗?光兴人家的闺女上咱家里来,就不兴咱的闺女上人家家里去吗?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不懂道理。”邓吉泰训斥着自己的老婆。

虽说是训斥,但是,说话的语气却绵软的像棉花团。


“阿嚏,阿嚏,”邓爱华刚放下碗筷,就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准是你娘在家里说你了,过年了想闺女呢!”邓爱华的婆婆说。

“想我干啥呀?家里侄子侄女的一大家子呢!很热闹。”

“可不是你说的那么个事,十个手指头咬咬哪个都疼。当老人的都这样。尤其是过年过节的时候,少了谁心里也挂牵着。”

“还好,还是个通情达理的婆婆。”邓爱华在心里暗暗庆幸。

她又转脸看了看在一旁抽着烟不说话的公公,看来这个家是婆婆说了算。

“想家了?”看到邓爱华沉默不语,婆婆关心的问道。

邓爱华微微一笑:“有点。”

“想啥家呀!走,我领你找人打扑克去,会玩够级吗?”王志勇问道。

“不会。”

“不会也没事,我教你,很好学。”

“去玩玩吧!年轻人在一块热闹热闹就不想家了。”邓爱华的婆婆说。

“行,那俺去了。”

“去吧!去吧!”

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人们过的是精神富足的日子。过年是最能体现人情世故的时候,年也是拉近亲情的粘合剂。

过年这几天家家户户亲人相聚,其乐融融。

可是,因为王志勇假期有限,所以,大年初三这一天,他不得不告别亲人回东营上班,邓爱华也跟着这个新婚丈夫登上了长途汽车。

这次来东营,他们可不是只是打工,而是奔着在这边安家过日子来的。所以,带的行李自然会多了很多。邓爱华数了数大大小小都算上,一共是十件。

由于他们的目的地比较偏僻,没有直达车。只能是先在滨州下车,然后再坐去孤岛(那时候叫东方红)的汽车。

邓爱华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这是她最喜欢的状态,没有之一,只有唯一。

安静的坐在车上,望着窗外不断变化的场景,思绪可以随意飘荡。暂时忘却了尘世间的一切爱恨纠结,和生活中的不如意。把心灵上的所有凡尘俗世都清零,让洁白的心灵像那白云一样,自由自在的飘着——

渐渐的,邓爱华发现,路两边的村庄越来越少,但是,那如小鸡啄米似的东西,却越来越多了。

“那些点头哈腰的东西是啥?”邓爱华终于忍不住问道。一路上她和王志勇几乎没有交流,她觉得没有话题。

“那是抽油机,我们都叫它磕头虫。”王志勇回答道。

“奥,知道了。”

此时,邓爱华已经看不到村庄了,眼睛所及之处都是磕头虫。

又经过一个小时的颠簸,总算是到了孤岛。

据王志勇说:在孤岛下车后,还要坐半个多小时的三蹦子(三轮车改造成的出租车)才能到达目的地仙河镇(那时候叫新镇)。

按照王志勇说的地址,三蹦子在一栋新楼房跟前停了下来。

下了三蹦子,邓爱华数了一下行李,结果发现少了一件。

“咱的行李少了一件。”她大声告诉王志勇。

“哎!等等,我行李还在车上呐!”王志勇边喊边追。

此时,三蹦子已经跑出去二三百米了,再加上车跑起来那突突响的噪音,司机根本听不到喊声。望着越来越小的车影,王志勇也只好作罢。

“啥东西忘在车上了?”气喘吁吁的王志勇问道。

“好像是包着衣服的那个大包袱。”

“奥,对,那个包袱我坐在屁股底下来,往下拿行李的时候我也没回头看看,给漏下了。没事,不要了,再买新的。你在这里看着行李,我去找俺姨夫,让他派辆车来把行李拉回去。”王志勇说完,向着楼房走去。

邓爱华独自站在寒冷的异地,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她觉得自己好孤单,没有一点安全感。她的手情不自禁的握紧了兜里的的手机。因为,曾经也是这样黑的夜晚,那里面的人给了她安全感。

邓爱华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刚刚兴起十多年的小镇。

这里是黄河水入海时,冲积出来的一片纯净的处女地,到处是水潭,远远望去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芦苇。

自从1961年,在这边打出了第一口高产油井之后,这块沉睡多年的土地被世人唤醒了。

创业是艰难的,当年油田的先驱者,不但要斗严寒战酷暑,还要与蚊子斗智斗勇。

那伸手一抓就是一大把的“蚊子大军”,迫使在野外工作的工人,不得不在三十八九度的高温下,也要穿上厚厚的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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