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童遮天行 第四卷 赤子童翁·太古初光 第2章 蛮荒部落,孩童顽主
麻烦两个字刚在脑子里转完,那道撕裂云层的金色神虹,已经到了山谷上空。
锐风破空的尖啸刺破耳膜,带着金翅大鹏族独有的、撕裂天地的霸道气息,瞬间笼罩了整座山谷。周遭的参天古树被罡风扫过,枝叶齐刷刷断裂,漫天碎叶飞舞间,一道身披金纹战甲的青年身影,负手立在了半空。
青年面如刀削,一双金色的竖瞳不带半分感情,目光穿透层层密林,死死钉在了陈福生的身上。他是金翅大鹏族这一代的天骄金鹏,仙台境巅峰的修为,半步大圣,在整个南荒年轻一辈,都是凶名赫赫的存在,一翼便可横断十万里,同代之中罕逢敌手。
就在刚才,他感知到了这一片区域有异样的道则波动,能轻易定住银月狼族上百名骑兵,甚至连化龙境巅峰的头领都被戏耍,本以为是哪个人族隐世老怪物出世,结果神念扫过来,看到的竟然是个七八岁的毛头小子?
金鹏的眉头微微蹙起,金色竖瞳里闪过一丝疑惑,随即又被冷冽的杀意取代。不管这小子是什么来头,能在南荒地界戏耍太古王族,就是触犯了万族的铁律,更何况,他还护着这群卑贱的人族。
“卑贱的人族崽子,刚才是你动的手?”
冰冷的声音顺着罡风砸下来,震得地面的碎石都在微微发抖,部落里刚刚欢呼起来的族人,瞬间又僵在了原地,脸上血色尽褪。金翅大鹏族,那可是太古皇族里最顶尖的族群,比起银月狼族,强了不止一个档次,这位更是半步大圣级的天骄,一根手指头,就能碾平他们整个石部落。
虎子抱着怀里的黑鹰蛋,小脸惨白,死死攥住了陈福生的衣角,身子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却依旧咬着牙,把他往身后护。
陈福生的脸,比刚才更绿了。
他嘴里的碎碎念当场就冒了出来,压得极低,只有自己能听见:“完了完了完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刚甩了一窝狼,又来了只大鹏鸟!我就掏个鸟蛋,怎么就捅了马蜂窝了?”
前字秘在瞬间铺到了极致,周遭百里之内的所有动静,全都清晰地映在了他的脑海里。除了眼前这位金翅大鹏族的天骄,四面八方还有十几道仙台境的神念,正朝着这边飞速聚拢,银月狼族、火麟族、玄龟族……南荒叫得上名号的太古王族,几乎都派了探子过来。
刚才他出手的拳劲,虽然收敛了九成九,可那撬动万道本源的气息,终究还是惊动了这些盘踞在南荒的地头蛇。
跑!必须立刻跑!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就已经动了。
没有丝毫犹豫,改到极致的数字秘瞬间催动,丹田之内一丝微不可察的道则流转开来,三道和他一模一样的孩童分身,瞬间从他体内分化出来,每一道都带着他完整的气息,连元神的波动都分毫不差,就算是大圣级的神念,一时半会儿也辨不出真假。
三道分身刚一成型,就朝着三个完全不同的方向窜了出去。
一道分身抱着个假的酒葫芦,一边往南荒深处跑,一边嚷嚷着“别追我!我不跟你们玩了!我就是掏个鸟窝!”;一道分身窜进了黑风崖的密林里,拿着枯树枝在地上画歪扭的符文,假装在布阵;还有一道分身,直接朝着北边的太初古矿方向冲了过去,故意闹出天大的动静,引动了山林里的凶兽嘶吼。
分身刚窜出去,陈福生的本体就指尖微动,组字秘悄然铺开。以周遭的古树、山石为阵眼,一道淡到极致的隐身迷阵瞬间成型,把他的身形、气息彻底掩盖,连一丝一毫的波动都没泄露出去。
他就借着阵纹的掩护,猫着腰,像只灵活的小猴子,顺着山谷的阴影,一溜烟窜回了部落的茅草屋,动作快得连一道残影都没留下,别说半空的金鹏,就连身边的虎子三个孩子,都只觉得眼前一花,小石头就没影了。
半空的金鹏,果然被三道分身吸引了注意力。
看着三道朝着不同方向狂奔的身影,每一道都带着刚才那股异样的道则气息,他当场就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在他眼里,这种分身小把戏,简直是班门弄斧。可他刚要追,就发现三道分身的气息一模一样,根本分不清哪个是本体,而且三个方向天差地别,根本不可能同时去追。
更让他脸色难看的是,那道朝着太初古矿冲过去的分身,竟然一路引动了十几头凶兽,把南荒的水搅得越来越浑,再耽误片刻,本体怕是真的要跑没影了。
“一群废物!连个人族崽子都看不住!”金鹏冷着脸,对着下方山林里的王族探子厉声呵斥,金色的翅膀一震,化作一道流光,朝着最有可能藏着本体的黑风崖方向追了过去,“给我搜!就算把南荒翻过来,也要把这个人族崽子找出来!敢触犯太古王族的威严,定要让他神魂俱灭!”
十几道神念应声而动,纷纷朝着三道分身的方向追了过去,原本锁定山谷的威压,瞬间散了个干净。
茅草屋里,陈福生贴着土墙,听着远处渐渐远去的破空声,终于松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嘴里嘟囔着:“吓死我了,还好跑得快,不然又要被缠上了。”
他这才有功夫,打量起这间茅草屋。
这是部落里族人给他收拾的,也是整个部落里最干净、最完好的一间屋子。屋顶的破洞用新的茅草补好了,不漏风也不漏雨,木板床上铺着厚厚的干草,还垫了几张柔软的兽皮,墙角堆着一筐刚摘的、红彤彤的野果,还有几块处理得干干净净的兽肉,甚至连部落里仅存的一小罐疗伤灵药,都放在了床头的石台上。
看得出来,族人们是真的把他当成了救命的圣童,把最好的东西,全都送到了他面前。
陈福生看着这些东西,哭笑不得。
他这辈子,躲了三辈子的麻烦,从神话初开躲到神话落幕,无量天尊的亲传弟子不当,帝尊的天庭副尊不做,就想找个地方安安静静晒太阳喝仙酿,结果倒好,刚落地太古,就被几百个人供起来了。
这要是留下来,后面的麻烦能从南荒排到北域去。
他走到床边,拿起那罐疗伤灵药,闻了闻,又放了回去。这玩意儿对他来说,跟路边的野草没什么区别,他改到极致的者字秘,一根手指头就能比这灵药管用一百倍。他又拿起一个野果,啃了一口,甜滋滋的汁水在嘴里爆开,倒是挺合他的口味。
一边啃着野果,他一边在心里规划跑路路线。
现在各大王族的探子都被分身引开了,正好是跑路的最佳时机。黑风崖后面有一条峡谷,顺着峡谷往西走,就是十万大山的最深处,那里人迹罕至,连太古王族都很少去,灵气足,野果多,还有不少山洞,正好适合他躲清净。
等风头过了,他再出来,找个没人的地方,挖个酒窖,酿点仙酿,种点野果树,天天打拳掏鸟窝,日子岂不是美滋滋?
他越想越觉得靠谱,把剩下的野果往怀里一塞,刚要推开茅草屋的门溜出去,结果门“吱呀”一声,先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族长带着几个部落里的老人,手里捧着东西,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看到陈福生站在屋里,族长脸上瞬间露出了恭敬的神色,连忙把手里捧着的兽皮递了过来,躬身道:“圣童,这是我们部落里最好的黑风熊兽皮,保暖得很,您晚上睡觉铺上,别冻着了。”
旁边的老人也连忙把手里的东西递上来,有打磨得光滑的骨刀,有串着兽牙的项链,还有一陶罐刚熬好的兽肉汤,热气腾腾的,香气飘了一屋子。
一群人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口,连头都不敢抬,生怕惊扰了这位救了全族的圣童。
陈福生举着啃了一半的野果,僵在原地,脸又绿了。
跑不掉了。
这要是当着族长的面跑了,这群人指不定要以为圣童生气了,或者被王族抓走了,指不定要做出什么傻事来。而且现在外面说不定还有王族的探子没走,他这一跑,万一撞上了,又是一堆麻烦。
算了,先躲几天,等风头彻底过了,再找机会溜。
他心里打定主意,立刻又摆出了那副懵懂无知的七岁孩童模样,眨巴着眼睛,把啃剩的果核扔了,接过那罐兽肉汤,吸溜了一口,奶声奶气地说:“好喝。”
就这两个字,让族长和老人们瞬间喜笑颜开,脸上的恭敬里,又多了几分亲近。在他们眼里,这位圣童虽然神通广大,却还是个孩子,心性纯粹,没有半点架子,实在是他们石部落的福气。
接下来的两天,陈福生算是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被人当成神明供着”的日子。
他早上刚醒,床头就摆好了洗干净的野果、温热的兽肉汤;他说想晒太阳,族里的年轻人立刻就给他在部落向阳的地方,搭了个干干净净的木棚,铺好了柔软的兽皮;他随口说了一句后山的野果甜,当天下午,族里最好的猎人,就把后山最甜的几棵果树的果子,全摘了回来,堆了满满一筐。
连部落里的孩子们,都天天围着他转,一口一个“小石头大哥”,眼神里满是崇拜,他走到哪,孩子们就跟到哪,虎子更是寸步不离,把他当成了亲大哥,谁要是敢说半句陈福生的不好,虎子第一个就冲上去跟人拼命。
陈福生是哭笑不得,头都大了。
清净日子没过上,反倒成了部落里的焦点,走到哪都有人跟着,想溜都没机会。他好几次趁着天黑,想偷偷溜出部落,结果刚走到围墙边,就遇到了巡逻的猎人,一看到他,立刻就毕恭毕敬地行礼,问他“圣童要去哪?我们陪您去!”,搞得他只能摆摆手,说出来看看月亮,又灰溜溜地回了茅草屋。
更让他无奈的是,他前字秘天天探查,发现南荒各大王族,压根就没放弃找他。
金翅大鹏族的天骄金鹏,被他的分身耍了一道之后,气得暴跳如雷,直接下令,让金翅大鹏族在南荒的所有族人,地毯式搜索他的踪迹;银月狼族更是恨他入骨,被他戏耍了两次,颜面尽失,族里的长老天天带着人,在附近的山林里巡逻,发誓要把他抓回去,挫骨扬灰。
整个南荒,因为他这个七岁的孩童,彻底闹得沸沸扬扬。
所有人都在猜,这个突然出现在石部落的人族孩童,到底是什么来头?是哪位隐世的人族大能转世?还是上古神祇临凡?竟然能戏耍太古王族,连金鹏都拿他没办法。
“麻烦,真是太麻烦了。”
这天下午,陈福生躺在木棚的兽皮上,嘴里叼着根草棍,看着天上的云,嘴里碎碎念着。
他在这部落里已经待了三天了,再待下去,迟早要被王族的人找到,到时候又是一场天大的麻烦。必须想个办法,赶紧溜。
就在这时,虎子带着三个孩子,兴冲冲地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几个用藤蔓编的小袋子,凑到他面前,眼睛亮晶晶的:“小石头大哥!我们带你去个好地方!保证没人能找到!”